中心聋校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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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1章 项目概述 5 1.1 项目名称及项目地址 5 1.2 编制依据 5 1.3 建设单位基本概况 6 1.4 项目概述 7 1.5项目建成后达到的预期效益 8 1.6编制范围 9 1.7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9 1.8 结论 10 第2章 项目提出的背景的建设必要性 12 2.1 项目提出的背景 12 2.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4 第3章 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17 3.1 建设规模的确定 17 3.2 项目建设内容及各类用房使用面积 21 3.3 工程技术方案 23 第4章 项目选址和建设条件 26 4.1 项目地址 26 4.2 建设用地 26 4.3 项目建设条件 27 第5章 安全、消防与劳动保护 29 5.1 编制依据及标准 29 5.2 项目区的自然危害因素及主要防范措施 30 5.3 消防 30 5.4管理过程中主要危害因素及防治措施 31 第6章 环境保护和生态影响分析 33 6.1 环境影响分析 33 6.2 生态影响分析 34 6.3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35 第7章 节能降耗 37 7.1用能标准及节能规范 37 7.2 项目能耗状况和能耗指标分析 38 7.3 节能措施 38 第8章 工程招标方案 41 8.1 招标依据 41 8.2 招标内容 41 8.3 招标组织形式 41 8.4 招标方式 42 第9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43 9.1 投资估算的编制依据 43 9.2 投资估算表 43 9.3 资金筹措 46 第10章 项目组织管理和实施进度 47 10.1 加强组织领导 47 10.2 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 47 10.3 切实加强项目监督管理 48 10.4 项目实施进度 48 第11章 社会评价 49 11.1社会效益评价 49 11.2环境效益 50 第12章 结论与建议 51 12.1结论 51 12.2建议 51 附 件: 附件一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青政督字【2011】49号《关于分解督查夏耕市长走访慰问教师时确定事项的通知》 ; 附件二 青岛市规划局 青规综函字【2011】218号《关于积极推进青岛市中心聋校新建综合楼工程规划审批手续的复函》; 附件三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市北分局 青环北审【2011】71号《关于青岛市中心聋校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表的批复》 ; 附件四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青土资房审发(预字) 【2011】123号《关于对青岛市中心聋校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 附件五 青岛国立设计有限公司2009年11月11日出具的《抗震安全鉴定报告》; 附件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附 图: 附图一 学校现状图一、二 附图二 拟建项目总面图 第1章 项目概述 1.1 项目名称及项目地址 1.1.1项目名称:青岛市中心聋校新建工程 1.1.2项目地址:青岛市市北区佳木斯路31号 1.1.3项目单位:青岛市中心聋校 1.1.4项目单位法人代表: 1.2 编制依据 1、 项目承办单位委托书; 2、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二00九年五月北京; 3、 关于征求对《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4、 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设计规范 ; 5、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青政督字【2011】49号《关于分解督查夏耕市长走访慰问教师时确定事项的通知》; 6、 青岛市规划局 青规综函字【2011】218号《关于积极推进青岛市中心聋校新建综合楼工程规划审批手续的复函》; 7、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市北分局 青环北审【2011】71号《关于青岛市中心聋校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表的批复》; 8、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青土资房审发(预字) 【2011】123号《关于对青岛市中心聋校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 9、 青岛国立设计有限公司2009年11月11日出具的《抗震安全鉴定报告》; 10、 现行有关技术规范、规定和标准; 11、 项目承办单位提供部分基础资料; 12、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下发的《基建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 13、 其它有关基础资料。 1.3 建设单位基本概况 青岛市中心聋校始建于1945年,是一所综合性听障教育学校,对听障学生全面实施早期干预康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段教育。学校除开设与普通学校基本一致的文化课程,还设服装、烹饪、面点、工艺与美术、语言训练等专业和学科,现有教职工111人,30个教学班,在校学生310余人,其中寄宿生220余人。 学校始终坚持“一切为了听障学生,为听障学生终身发展奠基”的办学宗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融合、快乐”的校园文化,努力打造“听力补偿,言语康复,医教结合,康教一体”的教学模式,突出口语教学,信息技术辅助教学和生存能力培养的特色教育。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和发展,在办学规模、教育装备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都有了巨大的变化,教育质量越来越高,培养了2008北京残奥会圣火使者姜馨田等一批批残而有为的人才,他们当中有的进入了高等学府继续学习深造,有的已经走上社会,成为创造社会价值的特殊群体,学校也跻身于全国聋教育名校行列。 近几年,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山东省特殊教育示范校”、“山东省特殊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残疾人之家”、“青岛市文明单位标兵”、“青岛市特殊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还被教育部和中国残联联合命名为“全国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服务品牌“师爱无声”被评为青岛市服务名牌。学校也是首批“青岛市听障儿童康复定点机构”和“青岛市听障儿童人工耳蜗康复训练定点机构”,承担市内七区听障儿童的康复训练任务。 1.4 项目概述 1.4.1 项目规模与建设内容 学校计划新建教学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 地下一层,地上六层。重点解决学生住宿、食堂餐厅、学生康复训练专用教室、职业技能实习培训用房教师停车等问题。 下一层为地下停车场和餐厅,为学校教职工提供停车位;餐厅分为教师用餐区和学生用餐区,供校内师生就餐使用。 东西向部分的一层为教师、学生阅览室,二、三层为教学教室,四层主要为办公室,五层为体育康复训练室和会议室,六层为会议中心(学术报告厅)和多功能活动室。 1.4.2 项目地址 本项目在聋校内东北角处(原食堂浴室处),北侧为佳木斯路31号,东临佳木斯路,西临错埠龄三路,南侧为辽源路。 1.4.3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项目建设过程中建成使用后主要污染物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对于这些污染源项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标准进行处理,故对生态环境建设无明显影响。 根据水土保持的要求,本项目水土流失责任区范围内的裸露地、闲置地、废弃地各类边坡等一切能够用绿色植物覆盖的地表都要求进行植被建设和绿化美化工程,以达到固土、截流、增加入渗从而防止水土流失的目的。 1.4.4 资源综合利用分析 本项目占地2856平方米,青岛市市北区佳木斯路31号。根据土地性质进行用地方案比选,该地片适宜建设用地。 1.4.5 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4270万元。项目资金由2011年教育费附加安排资金600万元,2012年校舍安全工程市财力安排专项资金121万元,拟申请2012年市财力安排资金3549万元。 1.4.6 项目进度计划 本项目建设进度计划为 27个月,2011年09月开始启动各项前期工作,2012年9月开始工程施工,2013年12月底项目竣工。 1.5项目建成后达到的预期效益 1、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在校学生住宿、就餐、听障康复训练、职业技能培训、信息中心、大型集会、图书阅览等方面的需要。 2、项目建成后,目前青岛市范围内的其它市、区的6所特殊教育学校,可停止招收人数相对分散的听力障碍学生,而专门招收生源呈上升趋势的智障、脑瘫等学生,市内听障学生可集中到青岛中心聋校就读,这既利于实现教育资源得优化整合,避免重复投资和不必要的浪费,更有利于特殊教育专业的分类教学和专门康复与训练,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特殊教育的需要和社会公平。 3、学校可尽快摆脱校舍不足瓶颈,促进特殊教育走内涵发展的道路,树立青岛市的文明形象,打造全省、全国乃至面向国际交流的教育窗口,成为青岛市两个文明建设的新亮点。 1.6编制范围 1、项目提出的背景及建设必要性 2、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3、项目建设地点与建设条件 4、工程设计方案 5、环境保护和节能 6、招标方案 7、项目实施进度 8、项目投资估算 1.7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表-1 青岛市中心聋校新建综合楼工程项目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占地面积 M2 2856 2 总投资 万元 4270 3 总建筑面积 M2 12000 4 地上建筑面积 M2 9200 5 地下建筑面积 M2 2800 6 停车位 辆 50 7 建设周期 月 27 1.8 结论 1、教育事业是造福于人民的事业,关系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全局,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发挥着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作用。 2、特殊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发展特殊教育是提高残疾人素质的重要途径,是社会主义人道精神的具体体现,它对促进残疾人的自强自立、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使之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参与者,具有重要作用。 3、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要求,是学校的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相适应,为普及和巩固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做出自己的贡献,加快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4、项目建设地点的选择符合青岛市教育布局总体规划的要求,项目技术方案可行,社会效益显著。 建议 1、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完成后,可以为普及和巩固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做出自己的贡献,对青岛市教育事业的发展、树立青岛市教育新形象和促进青岛市投资环境的改善有着重要意义。因此,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鼎力支持,在资金上予以扶持。 2、勘察设计是项目建设的基础工作,更是项目的工程质量及投资控制的关键,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尽快开展这方面的工作,充分做好建筑方案的比选工作,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的社会效益。 3、工程质量是项目的生命线,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好工程的发包和材料采购,通过公平竞争、择优选取的招标形式选择合格的施工单位和材料厂商,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 综上所述,本项目是可行的,但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成本控制工作和建设进度的落实,以确保其社会经济效益的实现。 第2章 项目提出的背景的建设必要性 2.1 项目提出的背景 根据青政办发【2008】58号文件精神和市教育局《部分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建设实施方案》,2008年12月,青岛市中心聋校由占地面积不足10亩的明霞路校址整体搬迁到原青岛第六十中学校址办学,占地面积较以往扩大了将近4倍(现占地面积为38.4亩),学生运动场地严重不足的局面得到了彻底改变。 然而因原青岛六十中是一所面向走读生的普通初中学校,只有普通教室和实验室,没有宿舍、餐厅等生活用房,学校总建筑面积仅为8113平米,与学校搬迁以前的建筑面积相差无几,无法满足听障学生住宿、就餐、康复训练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多项特殊教育教学功能的基本需求。 目前学生就餐、住宿、上课均在教室内,许多上级配备的教学设备和器材也因受到场地限制而不得不闲置,无法正常用于教学,康复训练、技能培训等功能教室或面积不足或缺失,教育教学质量因此很受影响。青岛市中心聋校的校园环境和校舍建设规模已经远远落后于北京、上海、杭州、南京等大批国内同类学校,就连省内济南市、淄博市、临沂市等地的特殊教育学校的生均建筑面积和校舍状况也远远超出了青岛市中心聋校,这与青岛市中心聋校在全国特殊教育的先进地位极不相称,学校今后的发展也受到了较为严重的制约。 对于青岛市中心聋校的现实状况和存在的实际困难,青岛市政府、各级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都给予了高度关注:2010年9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程凯同志视察青岛市中心聋校工作并就解决学校发展中面临的困难问题积极协调我市相关部门予以支持;夏耕市长在《青岛市中心聋校工作情况报告》上批示,要求抓紧协调问题,力争能予解决。 2010年10月13日,市政府杨以新副市长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中心聋校扩建、教师培训及待遇等有关问题,落实夏耕市长的重要批示。市残联、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编委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青岛市中心聋校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市教育局关于解决青岛市中心聋校等特殊教育学校有关问题的汇报,杨以新副市长在会议上强调,市特殊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夏耕市长的批示要求,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有利时机,加大对特殊教育工作的重视力度,大力支持特殊教育事业。与会单位基本同意市教育局的有关建议,一致表示对特殊教育有关问题将给予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提高对特殊教育的投入,促进全市特殊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截止到目前,市长办公会专题研究的各项问题,除聋校扩建项目,其他均已落实到位。) 部分单体建筑现状: 青岛市中心聋校食堂、浴室楼01号:建筑面积606m2,砖混结构,一层建筑,楼板为木制形式。始建于1994年,同年投入使用,建造时6级防护烈度。青岛国立设计有限公司按照统一鉴定标准GB50292-1999进行安全评定;按GB50292-1999和GB50023-2009和GB50011-2001(2008)进行抗震鉴定。2009年11月11日出具的对该建筑物《抗震安全鉴定报告》,结论显示为:“整体立即采取措施,整体承载受到严重影响,不应再继续使用。无加固价值,该建筑无抗震加固价值,建议拆除。”(详见后附《抗震安全鉴定报告》) 近年来,在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国家、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对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关注与关心程度在逐步提升,残疾儿童少年家庭传统观念也在进一步转变,预计近年内入学人数将呈上升趋势,现有办学条件将日趋紧张,为他们创造接受教育所需条件已成为当务之急。 2.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2.1 项目的建设是青岛市关心支持特殊教育、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的客观要求 新建综合楼项目能够顺利立项、尽快建成,不仅可以满足学校现在迫切的教育教学需要,完善办学职能。学校的建设将基本达到国家颁布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设施配备要求,基本满足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要求。 青岛市也可以借此机会实现特殊教育资源的集中和优化,真正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和社会公平。应该说要实现聋人教育资源的优化整合,确保青岛市“十二五”教育发展计划和《青岛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解决青岛市中心聋校用房短缺问题已迫在眉睫! 该项目的建设,是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的具体体现。 2.2.2项目的建设是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为了推动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状况,依据我国《义务教育法》、《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等,我国特殊教育事业有了长足发展。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为特殊教育办学条件的改善提供了物质基础。但是,由于客观条件的影响,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需求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相当多的残疾儿童少年还不能公平地接受教育,特殊教育基础还很薄弱,办学条件差、质量低,远不能满足广大或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需求。 发展特殊教育,提高残疾儿童受教育水平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该项目的建设是落实相关规划,大力促进教育水平的需要。是努力普及和巩固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2.2.3项目的建设是推进青岛教育规划纲要顺利实施的一项保障工程的需要 刚刚颁布的《青岛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第一章“总体战略”之第三部分“发展目标”,第二章“主要任务”之第十部分“积极支持特殊教育”)和青岛市“十二五”教育发展计划明确要求:“残疾人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权利得以保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政府发展残疾人教育的责任”,“完善教育体系建设好青岛市中心聋校,全面承担听障教育任务。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进一步加强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强化残疾人职业技术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技能培训,为残疾学生就业和继续深造创造条件”。 根据省级规范化学校的标准,学校现有实验场所早已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所以规范化教学楼的建设对提高学校品牌,提高教学水平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将基本解决该校教学场所不足、教学楼、办公楼、宿舍结构安全,教学设施不完善问题,使学校的办学实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办学质量进一步扩大,为城市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第3章 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3.1 建设规模的确定 3.1.1学校现状 青岛市中心聋校始建于1945年,是一所综合性听障教育学校,对听障学生全面实施早期干预康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段教育。学校除开设与普通学校基本一致的文化课程,还设服装、烹饪、面点、工艺与美术、语言训练等专业和学科,现有教职工111人,30个教学班,在校学生310余人,其中寄宿生220余人。 3.1.2 原有建筑现状使用情况: 原有校舍建筑由教学综合楼、食堂及浴室、传达室、公共厕所、体育器材室五个单体建筑构成;总建筑面积8113平方米;其中传达室、食堂及浴室在规划拟建综合楼项目之内,将拆除重建。 教学综合楼分为教学、办公、学生宿舍三个功能区。主体楼建筑层高五层,配有32个标准教室、5个卫生间,其中九个教室安排临时宿舍。副楼建筑层高为三层,为教工办公、康复教育、部分职业教育和教学辅助用房 。 3.1.3 原有建筑调整使用要求: 3.1.3.1 结合新建综合楼的建筑风格,对建筑外立面对外立面的设计要与总体建筑形态相协调。 3.1.3.2 主楼的32个教室全部用于教学;副楼腾出的部分行政和教学辅助用房用作扩招后的学前教育和服装专业用房以及补缺普通教育教室。 3.1.4本项目建筑规模的确定及建筑标准 参照标准一:《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二00九年五月北京)第五章校舍建筑面积指标,第二十一条 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表5-1 特殊教育学校校舍建筑面积和生均建筑面积指标表 单 ㎡ 学校类别 项目名称 基本指标 规划指标 9班126人 18班 252人 27班378人 9班126人 18班 252人 27班378人 盲校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使用面积(㎡) 1267 2140 2840 1267 2140 2840 公共教学及康复用房 662 933 1335 662 933 1335 办公用房使用面积(㎡) 330 632 812 652 1081 1357 生活用房使用面积(㎡) 1283 2516 3699 1703 3355 4957 使用面积合计(㎡) 3542 6221 8686 4284 7509 10489 建筑面积(㎡) 5904 10369 14477 7140 12515 17482 生均建筑面积(㎡/生) 46.86 41.15 38.30 56.66 49.66 46.25 聋校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使用面积(㎡) 1091 1638 2639 1244 2023 2821 公共教学及康复用房使用面积(㎡) 451 722 872 664 935 1987 办公用房使用面积(㎡) 330 632 812 652 1081 1357 生活用房使用面积(㎡) 1031 2012 2943 1438 2826 4163 使用面积合计(㎡) 2903 5004 7266 3998 6865 10328 建筑面积(㎡) 4839 8341 12110 6664 11442 17214 生均建筑面积(㎡/生) 38.40 33.10 32.04 52.89 45.40 45.54 上表中:聋校27班378人的规划指标17214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生)45.54平。 参照标准二:《关于征求对《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中(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二)校舍建筑面积): 表5-1 特殊教育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表 单位:㎡ 学校类别 项目名称 基本指标 规划指标 9班 126人 18班 252人 27班378人 9班 126人 18班 252人 27班 378人 盲校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使用面积 1254 2233 2857 1605 2402 3148 公共教学及康复用房使用面积 756 997 1359 1089 1391 1623 办公用房 使用面积 453 789 994 546 882 1087 生活用房 使用面积 1283 2516 3698 1703 3355 4958 使用面积合计 3746 6535 8908 4943 8030 10816 建筑面积 6243 10892 14847 8238 13383 18027 生均建筑面积 (㎡/生) 49.55 43.22 39.28 65.38 53.11 47.69 9班 126人 18班 252人 27班378人 9班 126人 18班 252人 27班 378人 聋校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使用面积 1335 1983 2838 1485 2056 3012 公共教学及康复用房使用面积 736 977 1450 1049 1351 2130 办公用房 使用面积 453 789 994 546 882 1087 生活用房 使用面积 1031 2013 2942 1438 2827 4163 使用面积合计 3555 5762 8224 4518 7116 10392 建筑面积 5925 9602 13707 7530 11860 17320 生均建筑面积 (㎡/生) 47.02 38.10 36.26 59.76 47.06 45.82 上表中:聋校27班378人的规划指标17320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生)45.82平。 3.1.5学校现有建筑及新建建设规模的确定 根据青岛市整体规划,做好本次布局调整,拟将把青岛市五市七区义务教育段的听障学生全部纳入青岛市中心聋校学习生活,以满足百姓对享受优质特殊教育的需求。 根据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目前,青岛市现有持证听障残疾儿童(学龄段)人数如下: 0一3岁:44人; 3一7岁178人; 7一12岁223人; 12一18岁293人; 合计:738人。 青岛市中心聋校现有在校生310名,在岗教职工115人;30个教学班,学校形成了集康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为一体的多层次办学格局。 为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水平,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养,根据《青岛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一2020年)》要求,青岛市中心聋校新综合楼建成后,青岛市的即墨、平度、胶州、胶南、莱西以及崂山区的特教学校听障教育将全部停办。 青岛市中心聋校学生数将达到500人,其中:学龄前儿童20人,分5个班;教学班480人按照12人一个班配置(配置标准详见《教育部2007盲、聋、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教学班班额数达到40个。教职工人数增加到约150人。 参照以上两个标准,结合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最新统计数据。暂按照生均建筑面积(㎡/生)45.82平方米计算,聋校45个班(包括学前康复教育学生人数和班级数),规模500人的规划指标应大于22910平方米。 青岛市中心聋校目前现有建筑面积约计7380平方米,需要再增加15530平方米的校舍建筑方能基本满足学校教学及寄宿需要。其余不足部分将在后续规划中逐步完善。 鉴于青岛市中心聋校现有用地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地规划部门的意见,规划建设综合楼及地下停车场等建筑面积为12000平方米。 3.2 项目建设内容及各类用房使用面积 青岛市中心聋校建设项目是为了为青岛市广大残障儿童创造一个良好的、有效的教学与生活场所。 3.2.1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学校计划新建教学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 地下一层,地上六层,重点解决学生住宿、食堂餐厅、学生康复训练专用教室、职业技能实习培训用房教师停车等问题。 下一层为地下停车场和餐厅,为学校教职工提供停车位;餐厅分为教师用餐区和学生用餐区,供校内师生就餐使用。 东西向部分的一层为教师、学生阅览室,二、三层为教学教室,四层主要为办公室,五层为体育康复训练室和会议室,六层为会议中心(学术报告厅)和多功能活动室; 同时还需建设与之配套的相应的道路、绿化、市政管网设施等。 拆除原校舍建筑面积:606平方米。 3.2.2项目各类用房使用面积明细表 聋校新建综合楼各类用房使用面积明细表 序号 用房名称 每间使用面积(平方米) 间数 使用面积 (平方米) 备注 一、教学用房 1 美术教室 61 3 183 2 美术教具准备室 30 3 工艺美术室 81 含20平的准备室 4 视听电化教室 61 5 心理咨询室 61 6 心理宣泄室 30 7 实验室 61 3 183 8 仪器及准备室 30 3 90 9 生活与劳动教室 77 2 144 10 劳技教室 77 3 231 11 烹饪教室 61 2 122 12 面点教室 61 2 122 13 体育康复训练室 244 14 多功能活动室 210 15 体育器材室 61 16 电教器材室 30 17 学生图书阅览室 400 含电子阅览室 18 教工图书阅览室 61 19 行政办公室 30 3 90 20 档案室 61 2 122 21 学术报告厅 560 22 小会议室 40 1 40 23 大会议室 120 1 120 24 资源中心 60 1 61 25 网管室 20 1 30 26 设备室 30 2 61 27 工作间 30 3 90 28 演播室 61 二、生活用房 学生宿舍 24 75 1800 6人/间 地上部分使用面积 5379 1 学生食堂 640 地下一层 2 教工食堂 170 地下一层 3 停车场 1500 地下一层 4 配电室 90 地下一层 地下部分使用面积 2400 备注1、学生宿舍按生均4米2/生考虑,需设卫生间。 2、按规定设学生厕所。 3.3 工程技术方案 3.3.1 建筑设计方案 3.3.1.1 设计指导思想 项目本着以下原则和思路进行规划: ⑴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勤俭节约,切实提高教学用房的利用率。 ⑵ 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各项公用的水电设施应尽量利用当地提供的协作条件。 ⑶本项目的建设充分考虑与周边环境的协调与统一,突出本项目作为残障儿童学习生活场所的特色,充分体现青岛市特殊教育学校积极向上的形象。 ⑷ 按照以人为本、注重个性、特色鲜明的原则,做到科学、人文、生活的有机结合,在满足其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安全、方便、安静等心理及生活需求,其功能、流线、布局、设施的构想以及内外环境的营造,皆以人为中心,处处给人以亲切和关怀,为学校的教学与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 ⑸ 依据《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方法》及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进行具体的规划工作,力争使青岛市特殊教育学校成为青岛市的有机组成部分,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⑹ “三同时”原则:环保、消防、劳动安全卫生等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3.1.2 方案设计和建筑风格 (1)建筑设计 在本项目的建筑设计和建设中,依据地形、地貌精巧设计,巧妙安排,根据自然地势地形条件,充分考虑场地的地形特点,不仅大大减少了施工的土石方量,而且和周围环境融为一体。设计理念不光与环境丝丝入扣,同时又具有自身独特的风格、反映残障学生的精神风貌和心理需求,具有自身的标示性。 (2)立面设计 本方案建筑结合特殊教育学校的功能要求及其所处的基地条件,在满足功能前提下塑造新颖有趣的学习、交流空间,以建筑的体量及光影关系体现建筑艺术的本质,建筑外形力求简洁,建筑色彩淡雅。使建筑优雅、飘逸,充分体现教学楼优雅、大方的特点。 充分体现青岛特色:红瓦、绿树、碧海、蓝天,同时要与周边色彩和形式相协调。层次力争丰富,美观实用。 3.3.2.3 地基基础 由于项目的工程地质勘探报告尚未正式提出,故具体的基础形式将根据工程地质情况由设计确定。根据目前的情况,本次项目建议书暂参照相邻区域暂定天然地基,采用扩展式独立柱基础。 3.3.2 总图设计 学校的整体布局保持不变,保留西侧现有的教学楼部分,在其东侧的区域进行加建。新建建筑与原有建筑以半围和的形式在学校主入口形成景观广场创造良好的校园景观环境; 针对聋校的特殊性,教室尽量加大进深、缩小面宽,部分房间趋于正方形,以便于师生之间更好地相互交流。各部分功能分区合理,流线明确,使用方便。 3.3.3 校舍建筑标准 3.3.3.1 特殊教育学校校舍建筑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按有关规定,规划建设成环保、卫生、节能型校园,符合残疾儿童和青少年使用要求的校园。 3.3.3.2 校舍建筑及附属设施建设要严格按《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JGJ 76-2003)及其条文说明执行,符合《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的规定;所设幼儿园建筑应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87﹞城设字第466号),涉及残疾儿童的康复、保教、生活的有关设施和设计要求,应参照《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执行。 3.3.3.3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楼房不应低于二级,平房不应低于三级。建筑结构应采用抗震性能好的结构体系,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1度的要求设防,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的,应按比7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3.3.3.4 特殊教育学校必须注重安全和防护设施建设。学校教学区、活动区、生活区、办公(综合)区每层楼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安全监控设施。 3.3.4 交通组织体系 因地制宜、结合现状地形地貌,确定好校园内的消防道路系统。 第4章 项目选址和建设条件 4.1 项目地址 本项目位于青岛市市北区佳木斯路31号。 4.2 建设用地 该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取得,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布局和市场准入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3 项目建设条件 4.3.1 自然条件 市北区位于青岛市市区中南部,东邻崂山区,南接市南区,西濒胶州湾,北连四方区,行政区域面积28.62平方千米,东西最大横距11.5公里,南北最大纵距4.2公里。辖16个街道办事处,80个社区居委会。 4.3.1.1 气温 季节(月份) 春季 (3-5) 夏季 (6-8) 秋季 (9-11) 冬季 (12-2) 平均气温(℃) 10.8 23.3 15.6 0.9 极端最高气温(℃) 34.2 37.4* 33.2 12.9 极端最低气温(℃) -6.2 12.0 -7.2 -14.3 平均降水量(毫米) 110.9 377.2 138.8 35.2 最大日降水量(毫米) 69.0 167.3 108.2 25.9 ≥50毫米降水最多日数 1 6 1 / 平均风速 米/秒) 5.6 4.8 4.9 5.4 最多风向 南南东 南南东 北北西 北北西 极大风速风向 35.3西北 35.6南南东 35.0北 34.1西北西 平均雾日数 17.8 22.5 3.1 8.1 4.3.1.2 降水 历年平均降水量790.6mm 历年最大降水量1281.0mm 历年最小降水量412.5mm 年平均蒸发量162.4mm 年最大蒸发量220.9mm 年最小蒸发量51.3mm 年平均气压1015.8mbar 平均绝对湿度12.9mbar 4.3.1.3 风向 全年最多风向为北风、西北风、东南风、风频率各占全年的11%,最少风向为东北风,频率占全年的1%,全年平均风速3.7米/秒,最大风速为28米/秒。每年黄海台风影响约1次,台风中心穿过山东半岛,其风力可达8-12级。 4.3.1.4 地震烈度 根据“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建设部、国家计委新建工程抗震设防暂行规定”、“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等规定,本项目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 4.3.1.5 工程地质水文条件 区内的岩石类型主要是岩浆岩中的侵入岩类,形成时代为中生代。其中以中生代燕山晚期为主,多为花岗岩,另有小量中性岩脉等产出。侵入岩面积约占全区面积的90%以上。根据最新的1:50000区域地质调查资料,青岛地区燕山晚期花岗岩被划为崂山超单元,有11种岩石类型,分属11个单元。市北区有5个花岗岩类单元和8种脉岩类型。 4.3.2 外部配套条件 本项目所在区域基础设施完善,有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供水管网、电力、路灯系统、道路绿化等市政设施,外部配套条件良好。具体分述如下: 4.3.2.1 供电 供电就近电网引入; 4.3.2.2 给水 给水就近市政给水管网引入; 4.3.2.3 排水 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 4.3.2.4 通信、电讯 从市通信网络主干线接入。青岛市电讯事业较为-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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