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变更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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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 一、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地点(不包括改变退税管理部门)、进出口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类型对外贸易经营者上述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内容发生变化,不涉及改变退税管理部门的,应填报《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此申请可在所在地退税部门领取、或金贝网-办税大厅-下载中心-表证单数中下载),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变更后30日内,向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申报办理变更出口货物退(免)认定(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主管征税的国家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二)《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三)原《出口企业退(免)税登记证》二、 变更银行账户对外贸易经营者变更开户银行账户,应在确认变更后3日内填报《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并持下列资料向进出口处申请办理银行账户的变更(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盖有中国人民银行开户专用章或账户管理专用章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二)原银行的撤销(变更)银行账户结算申请书(三)《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三、对外贸易经营者跨区迁移跨区迁移是指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大连市范围内跨行政区划(包括先导区)变更其生产、经营地址,变更其主管退税部门的情形。对外贸易经营者跨区迁移的,先向迁出区退税管理部门(简称迁出局)提出跨区迁移申请,迁出局对出口退(免)税情况进行清理,根据清理情况出具《生产企业(外贸企业)退(免)税清理表》或《外(工)贸企业出口退税清理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在新的国税登记证办理完毕后10日内持下列资料向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申请办理跨区迁移(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一份)。1、《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2、《税务机关确认出口退税管理办法明细表》3、变更后的国税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一份4、生产企业退(免)税清理表(生产型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供)5、外(工)贸企业出口退税清理表(贸易型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供)6、原《出口企业退(免)税登记证》四、变更海关代码对外贸易经营者海关代码变更的,应在新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办理完毕后10日内(以海关注册登记日期为准),持下列资料向进出口处申请办理新旧海关代码数据转换(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退税管理部门出具的《税务机关确认出口退税管理办法明细表》3、《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4、原《出口企业退(免)税登记证》五、变更纳税人类型对外贸易经营者变更纳税人类型(一般是由小规模纳税人变更为一般纳税人),应在确认变更后10日内填报《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并持下列资料向进出口处申请变更(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1、《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2、《税务机关确认出口退税管理办法明细表》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或(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审批表及一般纳税人通知书)4、 原《出口企业退(免)税登记证》六、变更企业类型(一)贸易型变更为生产型由贸易型变更为生产型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先向其主管退税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退税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清理,出具《外(工)贸企业出口退税清理表》与《税务机关确认出口退税管理办法明细表》,并注明变更企业类型后加盖公章。(二)生产型变更为贸易型由生产型变更为外贸型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先向所在地退税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由退税管理部门进行清理,出具《生产企业退(免)税清理表》与《税务机关确认出口退税管理办法明细表》,并注明变更企业类型后加盖公章。(三)申请资料企业类型变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在变更后15日内领取填报《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并持下列资料向进出口处申请办理企业类型变更。1、《税务机关确认出口退税管理办法明细表》2、生产企业退(免)税清理表(原生产型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供)3、外(工)贸企业出口退税清理表(原贸易型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供)4、《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5、原《出口企业退(免)税登记证》七、流程图 变更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流程图 八、办理条件 对外贸易经营者改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地点、进出口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开户银行和帐号、海关代码、跨区迁移等变更退(免)税认定事项的,应自有权机关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认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原《出口企业退(免)税登记证》等资料到市局进出口处办理变更认定。进出口处根据对外贸易经营者申请,经审核无误后根据变更事项对相关项目进行修改,对同步变更覆盖的信息进行确认,保证企业信息的一致性。如变更内容涉及到审核配置的,则根据对外贸易经营者的情况及现行出口退(免)税政策规定,修改审核配置内容。核发新的《出口企业退(免)税登记证》,并收回原《出口企业退(免)税登记证》。 九、办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各区、市(县)主管税务机关 740)this.width=740” border=undefined alt=““ src=“/jtym/Files/2014117112741596.jpg”> 十、受理时间及方式 办税服务厅窗口即时受理。 十一、办理程序 1、对外贸易经营者申请2、生产型对外贸易经营者认定的实地调查审查3、税务机关受理并审核4、税务机关核发变更后的出口退(免)税登记证 十二、办理时限 自收到对外贸易经营者认定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工作。 十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税务机关对对外贸易经营者申请办理的退(免)税认定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四、监督及服务评价电话 0411-12366-1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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