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在固定资产折旧范围方面差异分析【会计实务经验之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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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在固定资产折旧范围方面差异分析【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问题内容: 近日,我单位在与某单位的赔偿诉讼中获胜。按照诉讼决议,对方应当向我单位支付80万元的款项,由于对方单位的经济效益不佳,因而最终用其产品——机床十台进行赔付。但是这种机床对我单位来说没有任何利用价值,而且本地也没有其他企业需要。考虑到机床的单位成本比较大,我单位准备将其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不需要用固定资产入账并计提折旧)。但是在经过咨询之后,被注册会计师与注册税务师告知,我单位虽然可以对其计提折旧,但相关的费用却不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不仅如此,一些专家还指出,我单位的这十台机床在会计上也不能计提折旧。我单位不知道对该业务应如何进行处理,所以特向专家请教:对这部分机床我单位究竟可不可以计提折旧?在固定资产折旧方面,会计准则与税法间又存在什么差异? 专家答复: 一、你单位获赔的机床不可以计提折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财会〔2006〕3号)第三条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 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第四条又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而在所得税法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也有相类似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显然,无论是会计准则还是所得税法的规定,可以确认为固定资产都是以“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作为重要条件的。一旦不符合这样的条件,那么相关资产也就不能确认为固定资产。对照你单位的情况,虽然你单位所取得的机床单位价值都很高,但是却不是你单位生产经营、提供劳务以及出租等所需要的,因此不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所以不能作为固定资产入账。既然不能作为固定资产入账,那么无论是会计上还是在所得税上,也就不能按照相关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二、在固定资产折旧方面,会计准则与税法间又存在以下差异 1.会计准则对折旧范围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及其应用指南从两个方面对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予以规定的: (1)可以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①所有固定资产。这里所称的固定资产必须符合会计准则对所规定的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②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①提足折旧固定资产。已经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不论使用与否均不得计提折旧。②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单独入账的土地应当作为无形资产处理。③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报废了也就不再满足会计准则所规定的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了,自然不能计提折旧。 2.所得税法对折旧范围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63号)只是采用排除法将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范围予以明确,即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3.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规定的比较。关于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虽然会计准则的规定与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文字表述上不尽相同,但具体的内容却可以认为是一致的: (1)企业所得税列举的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不允许提取折,虽然会计准则上并没有类似的规定,但实际上由于企业对这两类固定资产不拥有所有权,不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因而在会计上实际上也是不能计提折旧的。 (2)会计上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按照估计价值确认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企业所得税法对自建的固定资产使用了“竣工使用”的概念,虽然现行税法对什么是固定资产“竣工使用”及固定资产是否可以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从其“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的规定分析,税法真正使用的标准是“投入使用”,因而,只要企业投入使用了即可以计提折旧。由此也可以认为税法的规定与会计准则的规定基本上是一致的。除非有关方面出台文件进行明确的解释或者规定。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会计准则与税法间的差异不存在,由于税法上规定“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而会计准则却规定对所有的固定资产,包括符合固定资产条件但未使用的固定资产都必须计提折旧,因而对于企业未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与否,会计准则与税法上仍然是存在差异的。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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