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企业开办费用的核算及会计与税收差异的协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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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开办费用的核算及会计与税收差异的协调新会计准则和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企业开办费的处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会计人员在处理上述问题时,做法各异,这不仅为企业会计处理增加了难度,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涉税风险。对此,要明确开办费的核算内容、核算方法及税法规定,进而实现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的协调,这不仅可以降低企业涉税风险,同时可以降低税务管理成本。一、正确划分开办费与非开办费的核算内容,减少汇算清缴工作调整工作负担关于开办费的规定主要有1957年商业部颁布的关于新成立的公司在开办期间开办费用的规定和1995年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财工字1995223号)。同
2、时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所得法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现细则对开办费也有相关规定。 上述文件中,商业部在57年颁布的文件从法律意义上说已经作废,但是该文件的精神和一些做法在我国会计实践工作中一直沿用至今。开办费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一) 开办费的列支范围 1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1)筹建人员的劳务费用:具体包括筹办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以及应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
3、。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如医疗费等福利性费用,如果筹建期较短可据实列支,筹建期较长的,可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予以解决。(2)差旅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和外埠差旅费。(3)董事会费和联合委员会费2企业登记、公证的费用:主要包括登记费、验资费、税务登记费、公证费等。3筹措资本的费用:主要是指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4人员培训费:主要有以下二种情况(1)引进设备和技术需要消化吸收,选派一些职工在筹建期间外出进修学习的费用。(2)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费用。5企业资产的摊销、报废和毁损6其他费用(1)筹建期间发生的办公费、广告费、交际应酬费
4、。(2)印花税(3)经投资人确认由企业负担的进行可行性研究所发生的费用(4)其他与筹建有关的费用,例如资讯调查费、诉讼费、文件印刷费、通讯费以及庆典礼品费等支出。(二)不列入开办费的范围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2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我国政府还规定,中外合资进行谈判时,要求外商洽谈业务所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列作企业开办费,由提出邀请的企业负担。3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不得列作开办费。4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
5、所支付的利息,不得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5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而支付的手续费,该费用应由投资者负担。二、筹建期的确定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二)企业开办费核算时间范围的界定 对开办期的起止时间目前存在不少分岐,最常见的就是认为“开办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业之日,即企业取得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设立日期止。”其主要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的批复(国税函20031239号)。国家税务总局97年颁布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91号)文件规定“对新办企业、单位开业之日有多种提法,为便于
6、各地具体执行和掌握,对新办企业、单位开业之日的执行口径,统一为纳税人从生产经营之日起开始计算。生产经营之日,是指从纳税人开始从事生产经营的当天算起,包括试营业。”根据上述97年的文件,即从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营业)之日期间为开办费归集日期。两者差异很大,用营业执照标准的设立日期代替97年的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企业骗取优惠政策,避免税务机关滥用自由裁量权并随意认定生产经营日期,税务总局不得不采取使用营业执照这个易于掌握的标准。这样做对于第三产业的企业来说开办期较短,对其影响基本不大。但是对于工艺复杂的工业企业或者大型商业企业,以营业执照为标准就不合适了。工业企业建造厂房也需要半年以上
7、的时间,何况还要安装设备等其他的准备时间,所以以营业执照作为开办期的截止日期是不妥的。同时税务总局的上述文件只是对一个优惠政策的界定,不能随意扩大到开办费的计算上来。对此,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的批复(国税函20031239号)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修证,国税发2005129号规定“规定新办企业减免税执行起始时间的生产经营之日是指纳税人取得第一笔收入之日。” 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自签订合同之日至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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