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汇算清缴指南(含申报、政策解读及新政策)(老会计人的经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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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2015年汇算清缴指南(含申报、政策解读及新政策)(老会计人的经验)一、汇算清缴期限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修改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部分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号),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进行了以下修改,请纳税人关注调整变化内容,并根据公告的填报要求对年度申报表进行填报:1、对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及填报说明修改如下:(1)“107从事国家非限制和
2、禁止行业”修改为“107从事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填报说明修改为“纳税人从事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选择是,其他选择否”。(2)“103所属行业明细代码”填报说明中,判断小型微利企业是否为工业企业内容修改为“所属行业代码为06*至4690,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判断为工业企业”,不包括建筑业。2、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A105081)及其填报说明废止,以修改后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A105081)及填报说明(见公告附件1)替代,表间关系作相应调整。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许可使用权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规定,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
3、7020)第33行“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项目”填报说明中,删除“全球独占许可”内容。4、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A107030)及其填报说明废止,以修改后的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A107030)及填报说明(见公告附件2)替代,表间关系作相应调整。5、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及其填报说明废止,以修改后的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及填报说明(见公告附件3)替代,表间关系作相应调整。6、下列申报表适用范围按照以下规定调整:(1)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捐赠支出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特殊行业准备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只要会计上发生相
4、关支出(包括准备金),不论是否纳税调整,均需填报。(2)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由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纳税人填写。高新技术企业亏损的,填写本表第1行至第28行。三、汇算清缴涉税事项的办理对于减免税备案、资产损失申报、特殊重组等涉税事项请按照相关文件准备资料,依规定办理:(一)减免税备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的要求,准备备案资料。(二)资产损失申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问
5、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号)等的要求,准备申报资料。(三)特殊重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8号)等文件的要求准备申报资料。四、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相关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6、财税20153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61号)(二)2015年度汇算清缴小微优惠政策内容1、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7、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三)2015年度汇算清缴小微优惠政策执行口径1、下列两种情形,全额适用减半征税政策(1)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2)2015年10月1日(含,下同)之后成立,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2、下列情形,需分段计算优惠税额2015年10月1日之前成立,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大于2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分段计算2015年10月1日之前和10月1日之后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10月1日之前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减按20%的税率征收
8、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简称减低税率政策);10月1日之后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适用减半征税政策(2)根据财税201599号文件规定,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15年10月1日之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确定。计算公式如下:10月1日至12月31日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全年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2015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新成立企业的起始经营月份,按照税务登记日期所在月份计算。3、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
9、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四)行业调整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号的规定,建筑业不属于工业企业,而属于其他企业,应按其他企业的标准来判定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五、2015年下发的企业所得税文件201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为了完善企业所得税政策,加强实施后续管理,联合或单独发布了企业所得税政策文件60份,其中税收优惠政策13份,区域税收政策3份,行业税收政策6份,税收征管3份,非居民税收管理3份,纳税申报4份,制度规定4
10、份,个案批复6份,推广完善政策9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9份。现简要介绍如下:(一)税收优惠政策(13份文件)1、小微企业税收政策优惠(6份文件)2015年,为了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财税201534号、99号文件联合下发有关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文件2份,税务总局发布2015年第17号和61号公告2份、税总发201535号和108号通知2份。财税201534号规定,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税2015
11、99号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间的所得,按照2015年10月1日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为了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2015年第17号和61号公告,就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同时,税务总
12、局还向税务系统以税总发201535号和108号下发通知,提出贯彻落实双四条意见。2、固定资产加速折旧(2份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财税2015106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以2015年第68号公告明确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实行加速折旧政策。3、残疾人就业(1份文件)国家税务总局以2015年第55号公告明确以劳务派遣形式就业的残疾人,劳务派遣单位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4、重点群体创业就业(2份文件)(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以财税201518号文件明确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取消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2)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
13、会保障部、教育部、民政部以2015年第12号公告明确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已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5、工资薪金税前扣除(1份文件)国家税务总局以2015年第34号公告明确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的汇缴年度工资薪金、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的税前扣除政策。6、税前扣除资格(1份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财税20151号文件明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和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具有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二)区域税收政策(3份文件)1、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
14、01527号)规定:对受灾严重地区损失严重的企业,免征2014年至2016年度的企业所得税。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4号)规定: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新增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自2014年10月1日起,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3、国家税务总局税总函2015300号文件明确北京国开国寿城镇发展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缴纳问题。(三)行业税收政策(4份文件)1、计提准备金(2份文件)(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财税20153号、9号、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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