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无形资产所得税处理新旧比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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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形资产所得税处理新旧比较 惠民公司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上市公司,2008年发生的与无形资产有关的业务如下:2008年1月1日研究开发项目支出22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20万元,开发阶段支出200万元),该项目于12月31日达到预定用途。2008年度未扣除研究开发支出的税前利润为500万元,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适用所得税税率25%,该项新技术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按直线法摊销,假定产生的时间性差异未来期间能够转回。1发生研发支出时会计处理: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20万元 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200万元 贷: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220万元。212月31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的
2、会计处理:借:无形资产200万元 管理费用20万元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200万元 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20万元。所得税处理的新旧区别:新企业所得税法(简称新法)实施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88号)关于技术开发费的要求,与新产品、新工艺试制和研究相关的费用,在按规定100%扣除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支出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财税200688号文件,没有将研究开发费用区分为是否形成无形资产的不同扣除办法,而是将企业研发费用在发生当年全额扣除150%,即可扣除额=220150%=330(万元)。1按此处理,2008年的应纳税
3、所得额500-330=170(万元),应缴所得税=17025%=42.5(万元)。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42.5万元 贷:应缴税费应缴所得税42.5万元。2有关递延所得税,在2008年资产负债表日,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00万元,计税基础为零,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200万元将于未来期间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产生未来期间应缴所得税义务,属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20025%=50(万元)。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50万元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50万元。新法实施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企业为开发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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