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吉林国税:税务资格认定(废旧物资回收企业).doc
《会计实务:吉林国税:税务资格认定(废旧物资回收企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会计实务:吉林国税:税务资格认定(废旧物资回收企业).doc(4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吉林国税:税务资格认定(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一、业务概述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的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之前,主管税务机关对其进行税收优惠资格认定的业务。二、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通知(财税字19952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和使用废旧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46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544号)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税务认定审批确认
2、表,1份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固定的经营场所及仓储场地土地使用证及其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及其复印件或租赁协议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无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七、工作标准和要求(一)受理环节1.查验资料查验纳税人出示的资料是否有效。2.审核(1)通过系统调阅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查验纳税人是否为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2)审核税务认定审批确认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3)审核纳税人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
3、人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4)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5)符合受理条件的,在系统中录入税务认定审批确认表,打印税务文书受理通知单(CTAIS1.1)或文书受理回执单(CTAIS2.0),交给纳税人。2.转下一环节审核无误后,将纳税人报送的所有资料转下一环节。(二)后续环节接收上一环节转来的资料后,进行案头审核和实地调查,主要有以下内容:1.案头审核通过系统调阅以下资料进行审核:(1)税务登记信息(2)营业执照信息主要核对与纳税人提供的税务认定审批确认表是否一致,企业申请的资格认定与纳税人的登记注册信息是否相符等。2.实地调查通过实地调查,主要核实纳税人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与企业申请的资格认定信息是否相符,是否为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根据审核情况,确定审批意见,制作税务认定通知书返还纳税人,将相关资料归档。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会计 实务 吉林 国税 税务 资格 认定 废旧物资 回收 企业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