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五华区上峰村、龙院村重建改造项目—春城慧谷小区的A2、A3、A4地块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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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目 录 1 前言.3 2 总则.6 2.1 编制依据.6 2.2 编制目的.8 2.3 环评执行标准及更新情况.9 3 原项目概况.12 3.1 原项目名称、性质、建设地点.12 3.2 原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2 3.3 原项目污染物排放源.15 3.4 原项目主要环保设施.19 3.5 原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及环评影响分析结论.22 4 变更后的本项目建设内容及污染物排放情况.24 4.1 变更后本项目建设内容.24 4.2 变更后本项目主要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情况.30 4.3 项目平面布置情况.41 4.4 项目工程进度.41 4.5 环保投资变更.42 5 变更后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2、变更情况.43 5.1 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情况.43 5.2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43 5.3 水环境质量现状.44 5.4 声环境质量现状.44 5.5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45 6 变更后环境影响分析.45 6.1 变更后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46 6.2 变更后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46 7 项目产业政策及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59 2 7.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59 7.2 选址合理性分析.59 7.3 布局合理性分析.62 8 总结论.64 8.1 产业政策分析结论.64 8.2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64 8.3 建议.65 8.4 竣工验收一览表.66 8.5 环境监测.67 3 附件附件
3、附件 1:“昆明五华区上峰村、龙院村重建改造项目春城慧谷小区的 A2、A3、A4 地块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的委托书;附件 2:备案文件;附件 3:关于批复(昆环保复201034 号,见附件);附件 4:关于的批复(昆环保复201259 号,见附件);附件 5:关于的批复(昆环保复2012197 号,见附件);附件 6:昆明五华区上峰村、龙院村重建改造项目春城慧谷小区的 A2、A3、A4 地块项目规划条件;附件 7: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处出具的排水补充说明;附件 8:检测报告 附件 9:昆明市文物管理局意见 附图附图 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项目评价范围图 附图 3:项目变更后平面布
4、置图 附图 4:项目变更前平面布置图 附图 5:项目水系图 附图 6:项目雨污管网图 4 1 前言前言 昆明市五华区上峰村、龙院村重建改造项目由昆明怡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方”)投资44亿元在昆明市黑林铺建设,西临玉案山和西三环绕城高速公路,南临丽阳新城片区,东临中晟溪城,共建设6个地块(即A1、A2、A3、A4、A5、A6地块),分4期建设,分别是一期建设A1、A2地块、二期建设A3、A4地块、三期建设A5地块、四期建设A6地块。昆明市五华区上峰村、龙院村重建改造项目于2009年委托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昆明市五华区上峰村、龙院村重建改造项目-春城慧谷小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5、2010年2月3日取得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批复(昆环保复201034号,见附件3)(以下简称“原环评”)。昆明市五华区上峰村、龙院村重建改造项目于2009年6月开始施工,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已经竣工,三期工程和四期工程尚未动工。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在实际建设工程中,建筑面积、技术经济指标、功能布局及规模等均发生了变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项目变更内容应进行环境影响补充评价。一期工程中A1地块已于2012年1月编制了昆明五华区上峰村、龙院村重建改造项目春城慧谷小区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并于2012年2月取得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批复(昆环保复20125
6、9号,见附件4),于2012年5月9日已经完成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昆环保复2012197号,见附件5)。因此,本次环评对象为昆明五华区上峰村、龙院村重建改造项目春城慧谷小区的A2、A3、A4地块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原环评中A1、A2、A3、A4、A5、A6地块总投资44亿元,总用地面积463982.47 m2(净用地地面积368565.28 m2,代征市政道路及绿化占地面积95417.19 m2),总建筑面积1923982.95 m2;其中A2、A3、A4地块总投资22.44亿元,总用地面积197815.44 m2,总建筑面积1145705.56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87046.4
7、3m2,地下建筑面积258659.13 m2,地下设置2层,主要设置停车场和设备用房等),容积率4.48,绿化率45.76%,建筑密度24.07%;建设 33栋1536层的住宅楼(总住户6531户)、8栋独立商业楼以及商业裙楼、1所36班小学、2所12班幼儿园,并配建地 5 下停车位、社区活动用房、社区医疗站、中水回用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实际建设过程中,本项目(A2、A3、A4 地块)总投资 22.44 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1255 万元,占总投资的 0.56%。项目总用地面积 197823.40m2,净用地196498.86m2;总建筑面积 1057227.07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8
8、04984.11 m2,地下建筑面积 252242.96 m2,地下设置 2 层,主要设置停车场和设备用房等;容积率 4.11,绿化率 42.48%,建筑密度 20.85%;项目共建设 24 栋住宅楼(其中 2栋 30 层的住宅楼、5 栋 31 层的住宅楼、3 栋 33 层的住宅楼、14 栋 34 层的住宅楼)、5 栋商住混合楼(其中 1 栋 14 层的商住混合楼、2 栋 30 层的商住混合楼、1 栋 31 层的商住混合楼、1 栋 27 层的商住混合楼)、3 栋 3 层的独立商业楼、2栋商业综合楼(其中 1 栋 11 层的商业综合楼、1 栋 27 层的商业综合楼)、1 所36 班小学、1 所
9、12 班幼儿园,地下设置 2 层作为停车场和设备用房,项目同时配套垃圾收集房、中水处理站等设施,项目建成后,总住户 6277 户。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A2、A3、A4地块总占地面积增加7.96 m2,总净用地面积减少了1316.58 m2,总建筑面积减少了88478.49 m2(地上建筑总面积减少-82062.32 m2,地下总建筑面积减少6416.17 m2),其中住宅总建筑面积减少了54494.74 m2,社区活动中心总建筑面积减少37985.32m2,幼儿园建筑面积减少5789.86 m2,小学建筑面积减少1964.46 m2,社区医疗站建筑面积减少4500 m2,商业建筑面积增加523
10、74.1 m2;共减少4栋住宅楼(其中A2地块减少1栋住宅楼,A3地块减少2栋住宅楼,A4地块减少1栋住宅楼),减少4栋独立商业楼(A2地块减少4栋独立商业楼),增加2栋综合楼(A2地块增加2栋综合楼),A2地块未建设社区活动中心,A4地块未建设公寓、12班幼儿园、社区医疗站,A4地块增设社区活动用房;项目总住户减少254户,居住人数减少813人,地下停车车位增加1759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建设单位委托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单位”)对“昆明五华区上峰村、龙院村重建改造项目春城慧谷小区的 A2、A3、A4地块项目”进行环境影
11、响补充评价(见附件 1)。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对项目区进行了现场踏勘,并结合项目原环评报告的内容及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编制昆明五华区上峰村、龙院村重建改造项目春城慧谷小区的 A2、A3、A4 地块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供建设单位上报环境保护部门。6 2 总则总则 2.1 编制依据 2.1.1 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和有关文件及更新情况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和有关文件及更新情况(1)原环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年 12 月)更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 9 月 1 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12、年 6 月 1 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 年 4 月 29 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 年 10 月 29 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 年 4 月 1 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 年 8 月 28 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 3 月 1 日;(9)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53 号;(10)原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 年本)更新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订)2013 年 5 月;(1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2006)第
13、458 号令);(1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 年修正)。2.1.2 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及更新情况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及更新情况(1)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105 号令(2002 年 1 月 1 日);(2)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4 修正)2004 年 6 月 29 日;(3)原环评滇池保护条例(1988.7.1)更新为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2013.1.1);(4)原环评昆明市主城噪声功能区划更新为昆明市噪声功能区划(2011-2015 年);(5)原环评云南省用水定额标准(DB53/T 168-2006)更新为云南省地方标
14、准 用水定额(DB53/T 168-2013);(6)云环发 101 号省九湖办关于组织开展滇池流域水污染综合 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7(7)云环发2013151 号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13 年本)的通知。(8)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昆政办201188 号)2011 年 7 月 4 日;(9)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 72 号)2007 年 7 月 1 日;(10)昆明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 89 号)2011 年 7 月 4 日;(11)昆明市
15、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06 年 5 月 1日);(12)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011.2);(13)昆明市城市雨水收集利用的规定(2009 年 9 月 22 日);(14)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2006 年 5 月 1 日);(15)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昆政办201188 号),2011年 8 月 1 日实施,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16)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一湖两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第 29 号,2008 年 9 月 12 日;(17)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 46号),200
16、3 年 10 月 29 日;(18)昆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2011 年 11 月 9 日发布,2011 年12 月 15 日实施,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 109 号;(19)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20)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 会议批准,2003 年 3 月 28 日施行);(21)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部 2013 第 55 号);(22)云南省文化厅关于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贯彻执行中有关问题的建议;(23)昆明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2007 年 1 月 1 日);(11)原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复审)2001.6更新为云南省地表水
17、水功能区划20102020 年;8(24)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人大,2004 年 6 月 29 日修正;(25)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105号;(26)云南省节约用水条例2013 年 3 月;(27)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2013 年 1 月;(28)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2006 年 5 月);(29)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2002 年 1 月)。2.1.3 技术规范和技术导则及更新情况技术规范和技术导则及更新情况(1)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T2.1-93,更新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国家环境保护部(2017 年
18、1 月 1 日);(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5)原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 HJ19-1997,更新为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国家环境保护部(2011 年 9 月 1日)。2.1.4 项目相关资料项目相关资料(1)“昆明五华区上峰村、龙院村重建改造项目春城慧谷小区的A2、A3、A4 地块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的委托书;(2)昆明市五华区上峰村、龙院村重建改造项目-春城慧谷小区环境影响报告书
19、及其批复;(3)昆明五华区上峰村、龙院村重建改造项目春城慧谷小区一期(A1)1#地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其批复;(4)昆明五华区上峰村、龙院村重建改造项目春城慧谷小区的 A2、A3、A4 地块项目规划条件;(5)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处出具的排水补充说明;2.2 编制目的 通过对项目调整变更内容进行工程分析,重新核定污染物排放量,对其所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价,提出减缓污染防治对策,为环保管理部门、建设单位环 9 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2.3 环评执行标准及更新情况 2.3.1 环境质量标准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实际情况,本次补充评价所用标准与原标准没有变化,但有所更新,具体情况标准如下:(1)
2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本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空气二类区,原项目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二类区域,变更后不变。该地区空气环境质量评价执行国家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原标准为 1996 版本,现已废除)中的二级标准;空气环境质量标准详见表 2-1。表表 2-1 环境空气质量浓度限值环境空气质量浓度限值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执行标准 总悬浮颗粒物(TSP)日平均 300 g/Nm3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年平均 200 g/Nm3 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平均 150 g/Nm3 年平均 70g/Nm3 二氧化硫(SO2)1 小时平均 500 g/N
21、m3 日平均 150 g/Nm3 年平均 60g/Nm3 二氧化氮(NO2)1 小时平均 200 g/Nm3 日平均 80 g/Nm3 年平均 40 g/Nm3 备注:TSP、PM10的小时浓度限值按该标准日均浓度限值的 3 倍考核。(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原项目区域地表水体为新运粮河,根据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 年)(原项目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复审)废除),新运粮河执行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见表 2-2。表表 2-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标准限值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标准限值 (mg/L)指标 PH 氨氮 总磷 CODCr 石油类 BOD5
22、类标准限值 6-9 1.5 0.3 30 0.5 6 变更后的本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与原项目相同。(3)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位于昆明市黑林铺,西临玉案山和西三环绕城高速公路,南临丽阳新城片区,东临中晟溪城,现状属于商业、工业和居住混合区,声环境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 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 2-3。10 西三环绕城高速公路、海屯路、18#规划路(慧谷路)为昆明市城市主、次干道,西三环绕城高速公路、海屯路、18#规划路(慧谷路)道路红线两侧外 35m范围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4a 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2-3。表表 2-3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声环境质
23、量标准限值 单位:单位:LeqdB(A)类别 昼间 夜间 2 类 60 50 4a 类 70 55 变更后的本项目声环境质量标准与原项目相同。2.3.2 排放标准排放标准(1)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废水主要为居民生活废水、学校生活废水、入驻商铺废水、物管人员生活废水等,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部分进入中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项目内部绿化景观,剩余部分通过地块周边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昆明市第三水质净化厂。目前,项目区周边海屯路和 18#规划路市政雨污管网已经投入运行,并与昆明市第三水质净化厂相连通。项目回用水执行 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绿化、道路清扫
24、)以及 GB/T18921-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 2-4。表表 2-4 项目回用水执行标准值项目回用水执行标准值 项目 pH值 色度 嗅 BOD5(mg/L)浊度(NTU)氨氮(mg/L)溶解氧(mg/L)总大肠菌群(个/L)绿化 69 30 无不快感 20 10 20 1.0 3 道路清扫 69 30 无不快感 15 10 10 1.0 3 水景景观 69 30-6-5 1.5 2000 本项目 69 30 无不快感 6 10 5 1.5 3 项目外排废水执行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4)三级标准及GB/T31962-2015污水
25、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 1)A 等级要求,污水排放执行标准值见表 2-5 所示。表表 2-5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单位:单位:mg/L 标准类别 pH 值 COD SS 动植物油 NH3-N 总磷 GB8978-1996 三级标准 6-9 500 400 100/GB/T31962-201 下水道 A等级标准 6.5-9.5 500 400 100 45 8 对比原环评,项目外排废水执行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4)11 三级标准及 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 1)A 等级要求,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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