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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跨县、跨市、跨省、跨国施工-财税处理要注意什么?(老会计人的经验).doc

  • 上传人:精****
  • 文档编号:2123196
  • 上传时间:2024-05-16
  • 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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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跨县 跨市 跨省 跨国 施工 财税 处理 注意 什么 会计 经验
    资源描述: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跨县、跨市、跨省、跨国施工,财税处理要注意什么?(老会计人的经验) 项目部是建筑业企业流动的生产车间,也是建筑业企业最常用的施工组织形式。总机构成立项目部施工,所在的地区不同,涉及的税收处理也不一样。 1、在同一地级行政区内跨县(市、区)施工,正常情况下,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均应以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但要注意有特殊情况。 一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的规定,建筑企业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的跨地(市、县)项目部,其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共同制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因此,跨县(市、区)施工,不排除在项目地按照0.2%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可能性,但在实务中比较少见。 二是,根据《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1996]127号)的规定,对未设立会计帐簿,或者不能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其工程规模、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价款和工程完工进度等情况,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据以征税。具体核定办法由县以上(含县级)税务机关制定。 因此,跨县(市、区)施工,也有可能涉及到被核定征收0.4%~2%的个人所得税,经济越欠发达,被核定征收的可能性就越高。实务中比较常见。 2、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内跨地级行政区施工,增值税一般情况下要按照16年17号公告的规定预缴,特殊情况下不需要预缴(如青岛);企业所得税有可能在项目地预缴;个人所得税也有可能被核定征收,关键看省级税务机关的规定。 如《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 我市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跨区、县(地区)设立的项目部不实行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的办法,其实际取得的经营收入和发生的成本费用等涉税事项应由总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3、在我国境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施工,增值税必须按照16年17号公告的规定预缴,企业所得税必须按照国税发[1996]127号、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公告的规定预缴,个人所得税有可能被核定征收。 4、我国建筑业企业赴境外施工,根据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的规定,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免征增值税。 建筑业企业要注意,免征增值税,也就意味着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此在投标时需要以含税的成本进行测算。 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的规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国建筑业企业在境外承揽工程,需要根据工程项目所在国家(地区)的规定,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再按照我国税法的规定在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 建筑业企业以总分包或联合体方式在境外实施工程项目的,要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承包工程税收抵免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1号)关于税收抵免凭证的规定。 建筑业企业的居民纳税人员工,派往境外工作的,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1998]126号)等文件的规定: (1)该居民纳税人员工应就来源于境内和境外所得向我国税务机关负有无限纳税义务。 (2)该居民纳税人员工来源于境外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1300元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也就是,每月可以扣除4800元。 (3)如果该居民纳税人员工同时还有境内工资薪金所得,应按税法规定分别减除费用并计算纳税。 (4)纳税人在境外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能提供境外税务机关填发的完税凭证原件的,准予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从应纳税额中抵扣。 (5)建筑业企业对其派出员工的个人所得税负有代扣代缴义务,应在每一公历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外派人员情况。 内容主要包括:外派人员的姓名、身份证或护照号码、职务、派往国家和地区、境外工作单位名称和地址、合同期限、境内外收入状况、境内往所及缴纳税收情况等。 (6)如海外用工由国内劳务合作单位提供,建筑业企业应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据以入账,工人工资的个税代扣代缴由劳务合作单位负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的规定,下列情形不属于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商务辅助服务: (1)服务的实际接受方为境内单位或者个人。 也就是说,建筑业企业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不适用免增值税。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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