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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新办企业享受税收优惠问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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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办企业享受税收优惠问答“我和朋友共同投资新开办一家从事交通运输业务的公司,共计投资10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评估作价30万元,其余均为现金投入,但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时,被告知不能享受新办企业的税收优惠。我们是新办企业,为什么不能享受税收优惠呢?”江西省吉安市12366接到一纳税人电话。咨询员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1号)文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税或免税的新办企业标准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新注册成立的企业。新办企业的权益性出资人(股东或其他权益投资方)实际出资中固定资产、无
2、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的累计出资额占新办企业注册资金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25%,其中,新办企业的注册资金为企业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实收资本或股本。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新办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人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出资的,经有资质的会计(审计、税务)事务所进行评估的,以评估后的价值作为出资金额;未经评估的,由纳税人提供同类资产或类似资产当日或最近月份的市场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你们公司实际出资中固定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的出资额为30万元,占新办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的比例为30%,已经超过25%的限制比例。因此,你们公司不能享受新办
3、企业的税收优惠。”“假如我们原来有一家企业,现将原企业注销,成立一家新的企业(原企业非货币资产控制在25%以内,业务和人员基本相同),能否享受新办企业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执行口径等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6103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新办企业,其业务和关键人员是从现有企业转移而来的,其全部所得不得享受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所称非货币性资产,是指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准备持有到期的债券投资和长期投资等。”“如果保留原企业,只是转移关键非货币性资产成立新企业,其他必需的资产向原有企业租借,能否享受优惠?利用关联企业利润投资设立新企业,又有些什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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