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对象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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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对象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对象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2号) 2014年1月2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取消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对象事先备案制度。为做好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对象事先备案制度的落实和后续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对象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第35号)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成本对象的管理以及专项报告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开发产品完工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完工开发产品成本对象专项报告表》。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确定的成本对象向主管税务机关专项报告以后,不得随意调整或相互混淆。如确需调整成本对象的,应在调整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对象调整专项报告表》,并将修改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完工开发产品成本对象专项报告表》一并报送。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依据计税成本对象确定原则确定已完工开发产品的成本对象,对成本对象确定不合理或共同成本分配方法不合理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对成本对象确定情况异常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进行专项检查;对不按规定报送有关专项报告表或不如实报送有关专项报告表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对本公告施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尚未完成开发产品成本对象事先备案的,按本公告执行。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申报及监控事项管理的通知》(大国税函[2012]12号)文件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完工开发产品成本对象专项报告表》 2.《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对象调整专项报告表》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9月16日 关于《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对象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对象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第35号)规定,做好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对象事先备案制度的落实和后续管理工作,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发布了《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对象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有关公告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背景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对象管理问题的公告》,取消房地产成本对象事先备案制度,改事先备案为事后报告。为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精神,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取消的落实和衔接工作,结合我市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征管现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成本对象的管理以及专项报告制定了管理措施,并制发《公告》。 二、公告具体内容 1、鉴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取消成本对象事先备案制度,改事先备案为事后报告,公告将计税成本对象管理方式由开发项目开工前报送《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成本对象备案表》,改为开发产品完工当年报送《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完工开发产品成本对象专项报告表》。同时明确,已确定的成本对象向主管税务机关专项报告以后,不得随意调整或相互混淆。如确需调整成本对象的,应在调整的当年填写《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对象调整专项报告表》,并按调整后的成本对象再次填写《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完工开发产品成本对象专项报告表》,在调整成本对象当年的年度纳税申报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2、公告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依据计税成本对象确定原则确定已完工开发产品的成本对象,对成本对象确定不合理或共同成本分配方法不合理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要求税务机关对成本对象确定情况异常的应进行专项检查;对不按规定报送有关专项报告表或不如实报送有关专项报告表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为满足信息化需求,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完工开发产品成本对象专项报告表》中设立“成本对象编号”栏,该栏与“成本对象名称”相对应,即对每个“成本对象名称”进行编号,将编号填写到“成本对象编号”栏。编号规则为“01、02…98、99”。 如确需调整成本对象的,在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对象调整专项报告表》时,原成本对象“名称”栏、“编号”栏填写未变更前已报告的成本对象“名称”、“编号”,调整后的成本对象“名称”栏、“编号”栏填写变更后全部的成本对象确定情况(包括本次变更和未变更),并按上述编号原则进行填报。 三、公告执行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同时《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申报及监控事项管理的通知》(大国税函[2012]12号)文件停止执行。 对《公告》施行前企业尚未完成开发产品成本对象事先备案的,也按《公告》规定执行。 相关附件下载: rar文件 1.《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完工开发产品成本对象专项报告表》.xls 2.《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对象调整专项报告表》.xls 编辑推荐: 企业最容易忽视的税是哪三个,不看不知道! 房地产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实例解析 股权转让税收政策汇编 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股息红利个税,看了就明白!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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