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捐赠涉税疑难问题解答精选(老会计人的经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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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公益性捐赠涉税疑难问题解答精选(老会计人的经验)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如何规定?哪些属于可以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如何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如何确认受赠资产的价值?以下是中国税网核心期刊财税实务问答推出的一期专题,解答纳税人实际操作中遇到的热点问题。1、公益性捐赠能否在纳税调整后应税所得里扣除?问: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如何规定?若企业核算利润为负数,但纳税调整后有应税所得,捐赠支出能否扣除?答: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第一条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根据上
3、述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或者公益性群众团体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超过部分除另有规定外不得税前扣除,另有规定是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明确文件规定的事项,比如在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上海世博会等特殊事项时,有专门文件在此期间向灾区或者世博会的捐赠可以全额税前扣除,但是目前上述文件已过期不再执行。会计核算的年度利润总额为负数的企业,即使纳税调整后有应税所得,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除上述特殊规定外,不得税前扣除。2、公益性捐赠支出具体范围有哪些?问:哪些属于可以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
4、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第三条规定,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具体范围包括:(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根据上述规定,捐赠支出用于上述公益事业的,属于公益性捐赠。3、公益性群众团体税前扣除资格如何申请?问:公益性群众团体是指哪些群众团体?如何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5、2009124号)第四条规定,本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所称的公益性群众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群众团体:(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条件;(二)县级以上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管理其机构编制;(三)对接受捐赠的收入以及用捐赠收入进行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且申请前连续3年接受捐赠的总收入中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比例不低于70%。第五条规定,符合本通知第四条规定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可按程序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一)由中央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管理其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申请;(二)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管理其机构编制的
6、群众团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税务部门提出申请;(三)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群众团体,按照上述管理权限,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税务部门分别每年联合公布名单。名单应当包括继续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新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企业和个人在名单所属年度内向名单内的群众团体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4、如何确认受赠资产的价值?问:某企业购买了糖果、文具和一些教学辅助设备等实物通过市政府捐赠给社会福利院的残障儿童,接受捐赠的福利院应如何确定该批实物的价值?企业在捐赠时还需要提交什么材料以取得捐赠票据?答:财政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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