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政策解读·金融业(老会计人的经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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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营改增”政策解读·金融业(老会计人的经验) 一、金融业增值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金融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金融业增值税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起应当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金融业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二、金融业增值税征税范围 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三、金融业增值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一)金融业销售额.主要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二)金融业销项税额.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收取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货物、劳务、服务或者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四、金融业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金融业一般纳税人为经营活动而购买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符合规定的,允许按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 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 五、金融业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分为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两种,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一)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含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的,按下列公式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二)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 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六、金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以下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1.2016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 2.国家助学贷款. 3.国债、地方政府债. 4.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 6.外汇管理部门在从事国家外汇储备经营过程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 7.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 (二)被撤销金融机构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财产清偿债务免征增值税. (三)下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1.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 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 2.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 3.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 4.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 5.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四)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1.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所发生的资金往来业务.包括人民银行对一般金融机构贷款,以及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再贴现等. 2.银行联行往来业务.同一银行系统内部不同行、处之间所发生的资金账务往来业务. 3.金融机构间的资金往来业务.是指经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短期(一年以下含一年)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 4.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转贴现业务. (五)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者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含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3年内免征增值税. (六)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七)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八)为境外单位之间的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且该服务与境内的货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无关的,免征增值税. (九)下列保险项目免征增值税: 1.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及以上返还本利的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以及保险期间为一年期及以上的健康保险. 2.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服务,包括出口货物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 3.农牧保险,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植物提供保险的业务;相关技术培训,是指为使农民获得农牧保险知识的技术培训业务. 七、金融业增值税发票开具(一)纳税人使用发票种类 1.一般纳税人使用发票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定额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发票种类:增值税普通发票、定额发票. (二)发票开具 1.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2)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3)转让金融商品.2.发票作废与退回 (1)专用发票作废.增值税纳税人在开具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 (2)发票退回.纳税人领用发票后,发现发票印制质量问题或发放错误、领票信息电子数据丢失、税控设备故障等情况,需将已领未用空白发票退回的,应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发票退回. 3.红字专用发票开具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扣减销项税额或者销售额. (三)发票认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遵循”当月认证,当月抵扣”的原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联,应在规定期限(180天)内认证. 1.发票认证.纳税人携带专用发票抵扣联,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窗口进行认证,或者利用网上认证系统,自行扫描认证. 2.取消认证.纳税信用a级、b级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可不再进行扫描认证,通过登录湖北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地址为s://fpdk.hb-n-tax.gov),查询、勾选确认增值税发票信息,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八、金融业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纳税期限 金融业的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增值税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其他金融业纳税人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为1个月.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二)汇总申报纳税 我省经营规模较大的银行、保险等金融企业,可选择按”统一计算、汇总申报、分别纳税”的征管方式,实行总分支机构汇总核算增值税. 1.金融企业所属各县(市、区)分支机构按全省统一的方法当地缴纳增值税.一个县(市、区)内有多个分支机构的,由省公司指定一个为增值税纳税主体.各县(市、区)分支机构统一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省级金融企业按期汇总全省所有分支机构的销项税和进项税额,计算应纳税额,抵减各分支机构已缴税额后,在总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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