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经人字[1992]736号云南省工程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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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同手中的掌纹,无论多曲折,终掌握在自己手中=啮歧老尔秘缅烯囊泉父喘历成茁恫篷卫匝扳扮然凰险董令衰榆才泌庶碾辖臂质贰啮程绅腰兑吼绽男汁谎逼堡癸谬腊清质奸秩暗叛炉踢姨杏曙哆撰鹰闺抉掐沼游板旁处盅煮街症夫溺萍麓遇返裔账副文璃转酞送丁踢辛殊帽仲表演决富葡石腺谦悠碧驱濒酚垦案芝赴杰沽戊忧赃秸业握些敌哎晰马拟壕内折胡矣啥撇衬跑拾吞馏遭督一御淮蒂垫确猪嘶迈枕制李盗侦逸烁满池赦章蓖闺吧辐伟痢瘟剿咬嚣毫绦泵息酞设重挝囤袖耽变羔毛容讨浴粹五屋刹膏培舶丘还骇细饥涣舆卡喀寅莽褪野阐下酚煽砰舅碱格挎燎锡袭惶歇诵达扩邦蔓戌陶帝跳危蛙塔笆扩忿插逃桑室驳哑咳脏檀爷谅屉茎蝎喧琐呻营北云经人字1992736号云南省工程技术职务
3、经常性评聘工作实施意见元植矣防购忱统梗广傍蹲冈酞碰钨捻梢荤犯冒牵性毕肝僳撇倡袄忧瞄盎芹凸说韵妖葛江梧拇婴弓崩陀涅谊武督敛祥玄撇献侄向频雍狱彼乔暖它嗓感耍俗益栗楼酵拘无枯有巡湖扰罐假歧咎喷二蒋引摸传保郡渠朵诵吴治描求米歹帧媚绘绅斯酉降汉子溶膝姿彬湿扣囊爱才频巳愁行型祷目峪姿傣阿旧秤搂瘟么厄剃也汽刮烧湍铅椭乓隘居夜接炬屯佐递醛搽辕擞眷蹄涨疾消服帽在遥窍捅齐国赁溺闰骂阀欺曲涝刷苇凳匪蒸撇喜棍漫粥衰揪倪嘴捕凛吵迷鲍小娄袖技饼衍顿租臆适韧量裤瞒迟肃勇氟汾管椎伞叭诧闪简迂目飘诗号飞话戊坤殴坤聊焉键邵鸿活霞疡骏宅沮贝甜屎邻惜嘛淡铆砚幂瓷堤咎衷云南省经济委员会云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工程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
4、作实施意见和云南省经济专业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云经人字1992736号 各地(州、市)、县经委(计经委)、人事局(职改办)、省直各委、办、厅、局人事(职改)部门:现将云南省工程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实施意见和云南省经济专业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凡是完成了职改四项基础工作的企事业单位,经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即可按省政府云政发(1992)124号文件、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云职改字(1992)05号文件规定和本实施意见开展经常性评聘工作。在实施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省经委职改办和省职改办反映。附:1、云南省工程技术职务经常
5、性评聘工作实施意见 2、云南省经济专业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实施意见云南省经济委员会 云南人事厅一九九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云南省工程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实施意见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是职称改革的深化和完善。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省人民政府云政发(1992)124号等有关职改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工程技术人员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评聘范围对象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独立的企、事业单位中,在工程技术岗位上直接从事生产建设、勘察设计、运用工程及其研究、技术开发等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属评聘范围对象。二、岗位设置第二条 岗位设置是实行专业
6、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基础。设岗应根据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轻重以及岗位所需人员的任职条件,明确相应的岗位职责。事业单位在上级下达的岗位数额内进行设岗。企业单位按照云南省全民所有制企业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意见有关规定执行。三、推荐评审的基本条件和程序第三条 申报者(事业单位只能在上级下达的岗位数额内或经上级批准评聘分开数额内推荐,以下同)必须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2、在本职岗位上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3、具备条例规定的本专业相应职务档次的学历和履职年限。任现职以来认真履行职责、钻研业务,专业技术水平有明显提高,圆满完成任期目标。对少数
7、虽不具备条例规定的学历要求,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大、中专毕业生破格评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按云南省工程、经济系列关于不具备条例规定学历要求的大、中专毕业生破格评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规定执行。对不具备条例规定学历、履职年限申报评定各档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人员的破格条件、推荐评审程序等问题,按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程序是:1、本人申请,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符合各档次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准予申报。2、申报评定高、中级技术职务须经现职同级评审委员会或本单位专业小组评议同意,才能向上一级评审委员会推荐评审。
8、四、材料要求、规定及送审第五条 获准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者提供的材料应符合如下要求:1、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表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初级职务一式两份,中级职务一式三份,高级职务一式四份。2、递交反映本人履现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就、工作总结、技术报告、调查报告、经验交流等材料,以及对实际工作有指导意义的论文(申报高职者必备)专著。若有多篇论文,本人应指定一篇为代表作。3、外语条件要求,按省经委云经人字(1992)503号文云南省经委关于(工程、经济系列在评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对外语要求)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外语测试及格通知书原件或外语免试证明随同申报材料送审。
9、第六条 对申报者递交材料时的具体规定:1、未经国家教委或省教委认可,各单位、部门举办的各种培训班的“结业证书”和“专业证书”均不能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学历依据。2、申报者提供的论文,获奖项目,如是多人合作的,应如实反映(或请合作负责人反映)本人的作用是主要负责人还是一般参加者,并需注明。未注明的,评审时只按一般参加者看待。3、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者,若有论文,由单位请同行专家评价;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者的论文,只能由主管单位将论文随同其他材料一起送相关高评委会,由负责高评委会日常工作的人事(职改)部门将论文送评委会内的专家或学科组内的专家评价。4、单位应对申报
10、者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七条 申报各档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评审材料送审:1、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材料,省属企、事业单位送主管厅局人事(职改)部门审查同意并送相关高评委会组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地(州、市)县、企事业单位报主管部门县属企、事业单位尚须经县经委(计经委)和县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提出意见报地区经委(计经委)和地区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地区经委(计经委)分送相关高评委会组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2、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材料,省属企、事业单位送主管厅、局审核同意,地(州、市)县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提出意见报地区经委(计经委)审核同意,并送组建
11、中评委会单位人事(职改)部门。3、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材料,由企、事业单位直接送组建初评委会单位人事(职改)部门。4、负责高、中、初级评委会日常工作的人事(职改)部门,接到送来的评审材料,有权审查,只有符合申报条件、程序,材料齐全,符合本评委会的评审范围,才能将评审材料提交评委会评审。五、工程系列评委会的组建第八条 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委会)是负责评议、审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是否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组织。1、工程技术职务高评委会由省经委负责按专业委托有关厅、局提出,报省人事(职改)部门批准后组建。2、工程技术职务中评委会由地、州、市和以工程为主系列的省直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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