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质量控制管理.doc
《血液透析质量控制管理.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血液透析质量控制管理.doc(89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第一篇 血液透析室(中心) 管理标准及操作规程 第一章 血液透析管理标准及操作规程 一、血液透析室(中心)建立及资格认定 (一)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的单位必须是经过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并通过该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校验。 (二)新建的血液透析室(中心)应向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该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专家委员会审核合格后,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准入。 二、血液透析室中心结构布局 血液透析室(中心)应该合理布局,清洁区、污染区及其通道必须分开。必须具备的功能区包括: 清洁区: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水处理间、配液间、清洁库房; 半清洁区:透析准备室(治疗室); 污染区:透析治疗室;候诊室、污物处理室等。 有条件应设置专用手术室、更衣室、接诊室、独立卫生间等。 (一)候诊室 患者候诊室大小可根据透析室(中心)的实际患者数量决定,以不拥挤、舒适为度。患者更换拖鞋后方能进入接诊区和透析治疗室。 (二)更衣室 工作人员更换工作服和工作鞋后方可进入透析治疗室和治疗室。 (三)接诊区 患者称体重等,由医务人员分配透析单元、测血压和脉搏,确定患者本次透析的治疗方案及开具药品处方、化验单等。 (四)透析治疗室 1、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CBl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并保持安静,光线充足。具备空气消毒装置、空调等。保持空气清新,必要时应当使用通风设施。地面应使用防酸材料并设置地漏。 2、应配备供氧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配备可移动负压抽吸装置。一台透析机与一张床(或椅)称为广个透析单元、;使用面积不少于3.2平方米。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反渗水供给接口、废透析液排水接口。 3、应当具备双路电力供应。如果没有双路电力供应,则停电时血液透析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装置;使体外循环的血液回输至患者体内。 4、配备操作用的治疗车(内含血液透析操作必备物品)、抢救车(内含必备抢救物品及药品)及基本抢救设备(如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简易呼吸器); (五)透析准备室(治疗室) 1、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l982-2012)中规定的对Ⅲ类环境的要求。 2、用于配制透析中需要使用的药品如肝素盐水、鱼精蛋白等。 3、用于储存备用的消毒物品(缝合包、静脉切开包、置管及透析相关物品等)等。 (六)专用手术室 是否设置专用手术室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决定。 1、手术室管理同医院常规手术室。 2、达到医院常规手术室要求,可进行自体动静脉内瘘成形术和移植血管搭桥造瘘术。 3、达不到医院常规手术室要求,仅能进行中心静脉导管置管、拔管、换药和拆线等操作。 (七)水处理间 1、水处理间面积应为水处理装置占地面积的1.5倍以上;地面承重应符合设备要求;地面应进行防水处理并设置地漏。 2、水处理间应维持合适的室温,并有良好的隔音和通风条件。水处理设备应避免日光直射,放置处应有水槽。 3、水处理机的自来水供给量应满足要求;入口处安装压力表;压力应符合设备要求。 (八)库房 透析器、管路、穿刺针等耗材应该在库房存放,库房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l5982—2012)中规定的Ⅲ类环境。 (九)污物处理室 污物处理室用来暂时存放生活垃圾和医疗废弃品,需分开存放,按相关部门门要求分别处理。 (十)医务人员办公及生活用房 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如办公室,用餐室,卫生间,值班室等)。 三、血液透析室(中心)管理规程 为了加强透析室的管理,各透析室(中心)应遵循本管理规程,也可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更详细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医疗制度、护理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人员培训制度、水处理间制度、库房制度、透析液配制室制度、复用室制度、设备维护制度及各种应急预案制度等。 (一)透析病历登记及管理 透析病历管理必须符合卫生部批准韵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制定的透析登记管理要求。必须配备电脑及上网条件。透析病历由医疗机构按相关要求统一保存。 (二)透析器复用的管理 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可复用透析器才可重复使用,复用必须遵照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制定的(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乙肝和丙肝病毒、HIV和梅毒感染患者不得复用透析器。 (三)血液透析室(中心)感染控制的管理要求 1、从事血液透析工作人员应严格贯彻执行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和(消毒技术规范》等有关规范。 2、清洁区应当保持空气清新,每日进行有效的空气消毒,空气培养细菌应<500cfu/m3。 3、为防止交叉感染,每次透析结束应更换床单,对透析单元内所有的物品表面(如透析机外部、小桌板等)及地面进行擦洗消毒。 4、物品表面细菌数<lOcfu/cm2。明显被污染的表面应使用含有至少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如5%的家庭漂白剂按1:100稀释)消毒。 5、乙型和丙型肝炎患者必须分区分机进行隔离透析,并配备专门的透析操作用品车,护理人员相对固定。 6、新人血液透析患者要进行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及艾滋病感染的相关检查。对于HBsAg、HBsAb及HBcAb均阴性的患者建议给予乙肝疫苗接种。对于HBV抗原阳性患者应进一步行HBV-D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对于HCV抗体阳性的患者,应进一步行HCV-R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每6个月复查乙肝和丙肝病毒标志,每年复查梅毒和HIV感染指标。 7、透析管路预冲后必须4小时内使用,否则要重新预冲。 8、重复使用的消毒物品应标明消毒有效期限,超出期限的应当根据物品特性重新消毒或作为废品处理。 9、严格执行一次性使用物品(包括穿刺针、透析管路、透析器等)的规章制度。 10、透析废水应排人医疗污水系统。 11、废弃的一次性物品具体处理方法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2年11月颁布的新版《消毒技术规范》。 四、血液透析治疗专业人员资格 血液透析室(中心)必须配备具有资质的医生、护士。透析室工作人员应通过专业培训达到从事血液透析的相关条件方可上岗,(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要求透析室工作人员需接受相关理论培训至少10个学时,在三级医院血液透析中心专业培训至少3个月)。 (一)医生 1、血液透析室(中心)应由肾脏病专业的主治医生及以上的入员负责,具有血液透析从业资质的医师从事血液透析室(中心)的日常医疗工作。 2、长期血管通路的建立手术必须由二级及以上医院、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生进行。 (二)护土 1、血液透析室(中心)应当配备具有血液透析从业资质的护士长(或护士组长)和护士。护士配备应根据透析机租患者的数量及透析布局等合理安排,每个护士最多同时负,责5-6台透析机的操作及观察。 2、护士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执行透析医嘱,熟练掌握血液透析机及各种血液透析通路的护理、操作;透析中定期巡视患者,观察机器运转情况,做好透析记录。 (三)工程技术人员。 1、20台以上透析机的血液透析室(中心)应至少配备专职工程技术人员1名。20台以下透析机的中心,可由所在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兼任。 2、工程技术人员需要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3、工程技术人员应具备机械和电子学知识及一定的医疗知识,熟悉血液透析室(中心)主要设备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和维修技术,并负责其日常维护,保证正常运转;负责执行透析用水和透析液的质量监测,确保其符合相关质量的要求;负责所有设备运行情况的登记。 第二章 血液透析感染控制操作规程 建立防治交叉感染,特别是病毒性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等感染性疾病在血液透析患者中传播的标准化操作规程,达到预防和控制血液透析室(中心)感染性疾病传播目的。 一、血液透析室(中心)感染控制基本设施要求 (一)血液透析室(中心)的结构和布局参见血液透析室(中心)结构布局章节。 (二)应在血液透析治疗区域内设置供医务人员手卫生设备:水池、非接触式水龙头、消毒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于手物品或设备。 (三)应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个人防护设备:如手套、口罩、工作服等。 (四)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患者必须分区分机进行隔离透析,感染病区的机器不能用于非感染病患者的治疗,应配备感染患者专门的透析操作用品车。 (五)护理人员应相对固定,照顾乙肝和丙肝患者的护理人员不能同时照顾乙肝和丙肝阴性的患; (六)感染患者使用的设备和物品如病历、血压计、听诊器、治疗车、机器等应有标识。 (七)HⅣ阳性患者建议到指定的医院透析或转腹膜透析。 二、治疗前准备 (一)对于第一次开始透析的患者或由其它中心转入的患者必须在治疗前进行乙肝、丙肝、梅毒及艾滋病感染的相关检查。对于HBV抗原阳性患者应进一步行HBV—D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对于HCV抗体阳性的患著,应进一步行HCV—R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保留原始记录,登记患者检查结果。 (二)告知患者血液透析可能带来血源性传染性疾病,要求患者遵守血液透析室(中心)有关传染病控制的相关规定如消毒隔离、定期监测等,并签署透析治疗知情同意书,透析器复用患者应同时签署透析器复用知情同意书。 (三)建立患者档案,在排班表、病历及相关文件对乙肝和丙肝患者作明确标识。 三、工作人员着装及个人保护装置穿戴 (一)工作人员从专门的工作人员通道进入血液透析室<中心)。于更衣室更换干净整洁工作服。 (二)进入工作区,应先洗手,按工作要求穿戴个人防护设备,如手套、口罩工作服等。 (三)医务人员操作中应产格遵循手卫生的要求穿戴个人防护装置。 (四)处理医疗污物或医疗废物时要戴手套,处理以后要洗手。 (五)复用透析器的工作人员应戴好手套、围裙、面罩、护目镜。 四、工作人员手卫生 医务人员在操作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9年颁发的有关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在透析操作中做到以下几点: (一)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前后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 (二)医务又员在接触患者或透析单元内可能被污染的物件表面时应戴手套,离开透析单元时,应脱下手套。 (三)医务人员在进行以下操作前后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操作时应戴口罩和手套:深静脉插管、静脉穿刺、注射药物、抽血、处理血标本、处理插管及通路部位、处理伤口、处理或清洗透析机。 (四)在接触不同患者、进入不同治疗单元、清洗不同机器时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并更换手套。 (五)以下情况应强调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脱去个人保护装备后;开始操作前或结束操作后;从同一患者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患者粘膜,破损皮肤及伤口前后;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后;触摸被污染的物品后。 五、治疗物品转运 (一)护士按治疗需要在治疗室(透析准备间)准备治疗物品,并将所需物品放人治疗车,带人治疗单元、的物品应为治疗必须且符合清洁或消毒要求。 (二)抬疗车不能在传染病区和非传染病区交叉使用。 (三)不能将传染病区患者的物品带人非传染病区。 (四)不能用同一注射器向不同的患者注射肝素或对深静脉置管进行肝素封管。 六、透析机消毒 (一)透析机器外部消毒。 1、每次透析结束后,如没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对透析机外部进行初步的消毒,采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 2、如果血液污染到透析机,应立即用15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剂一次性布擦拭去掉血迹后,再用mg/L浓度的含氯捎毒剂擦拭消毒机器外部。 (二)机器内部消毒 1、每日透析结束时应对机器内部管路进行捎毒。消毒方法按不同透析机厂家出厂说明进行消毒 2、透析时如发生破膜、传感器渗漏,在透析结束时应机器立即消毒,消毒后的机器方可再次使用。 七、透析消耗品使用消毒处理 (一)严格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PDA)关于一次性使用物品的相关制度。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理局批准的可复用透析器才可重复使用,复用必须遵照卫生部制定的《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二)透析器管路不能复用。 (三)乙肝病毒、丙肝患者、HIV及梅毒感染患者不得复用透析器。 (四)透析器复用的具体操作规程参照《透析器复用及质量控制》章节。 (五)一次性物品用于一个患者后应按医疗废物处理要求处埋。 八、空气和物体表面消毒 参照血液透析中心感染控制的管理要求章节 九、医疗污物及废物处理 参照血液透析中心感染控制的管理要求章节 十、感染控制监测 (一)透析室物体表面和空气监测每月对透析室空气、物体、机器表面及部分医务人员手进行病原微生物的培养监测,保留原始记录;建立登记表。 (二)透析患者传染病病原微生物监测 1、对于第一次开始透析的新人患者或由其它中心转入的患者必须在治疗前进行乙肝、丙肝、梅毒及艾滋病感染的相关检查。对于HBV抗原阳性患者应进一步行HBV-D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对于HCV抗体阳性的患者,应进一步行HCV-RNA及肝功能猎标的检测。保留原始记录,登记患者检查结果。 2、对长期透析的患者应该每6月检查乙肝、丙肝病毒标志物1次;保留原始记录并登记。 3、对于血液透析患者存在不能解释肝脏转氨酶异常升高时应进行HBV-DNA和HCV-RNA.定量检查。 4、如有患者在透析过程中出现乙肝、丙肝阳性,应立即对密切接触者进行乙肝、丙肝标志物检测。 5、对于暴露于乙肝或丙肝怀疑可能感染的患者,如病毒检测阴性,在1-3月后重复检测病毒标志物。 (三)建议对乙肝阴性患者进行乙肝疫苗接种。 十一、医务人员感染监测及防范 (一)工作人员应掌握和遵循血液透析室(中心)感染控制制度和规范。 (二)对血液透析中心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乙肝和丙肝标志物监测。对于乙肝阴性的工作人员建议注射乙肝疫苗。 (三)工作人员遇针刺伤后 1、紧急处理办法:轻轻挤压伤口,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流动水冲洗(粘膜用生理盐水反得冲洗),然后用消毒液(如755的酒精)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 2、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登记表》,交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备案。 3、被HBV或HCV阳性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推荐在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同时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于1~3月后再检查,仍为阴性可予以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十二、传染病报告 血液透析室(中心)发现新发的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或其他传染病应按照国家有关传染病报告制度报告相关部门。 第二篇 血液透析透析液和设备维修 管理标准操作规范 第一章 水处理系统及水质量控制 目前透析水处理系统分为二类,一类为单极反渗透析水处理系统,另一类为双极反渗透析永处理系统。透析水处理系统的寿命、消毒方法、消毒程度、产水量/小时等与生产厂家及型号有关。 一、水处理系统的运行与保养 (一)水处理间应该保持干燥,水、电分开。每半年应对水处理系统进行技术参数校对。此项工作由生产厂家或本单位科室专业技师完成。 (二)水处理设备应该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等。每一台水处理设备应建立独立的工作档案,记录水处理设备的运行状态,包括设备使用的工作电压、水质电导度和各工作点的压力范围等。 (三)水处理设备的滤砂、活性炭、阴阳离子树脂、反渗膜等儒按照生产厂家要求或根据水质情况进行更换。 1、石英砂过滤器根据用水量每周反洗1~2次。一般每年更换1次。 2、活性炭过滤器反洗的周期为1~2次/周,建议每年更换1次。 3、树脂软化器阳离子交换树脂一般每1~2年更换1次, 4、再生装置其再生周期为每2天再生1次。 5、精密过滤器过滤精度为5~10μm,一般2个月更换1次。 6、反渗透膜每2—3年更换1次。 (四)每天应对水处理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包括冲洗、还原和消毒,每次消毒后应该测定消毒剂的残余浓度,确保安全范围,保证透析供水。 (五)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二、透析用水的水质监控 (一)电导率正常值约10μs/cm。 (二)纯水的pH值应维持在5~7的正常范围。 (三)细菌培养应每月1次,要求细菌数<200cfu/ml;采样部位为反渗水输水管路的末端。每台透析枫每年至少检测1次。 (四)内毒素检测至少每3个月1次,内毒素<2EU/ml;采样部位同上。每台透析机每年至少检测1次。 (五)化学污染物情况至少每年测定1次,软水硬度及游离氯检测至少每周进行1次,参考2008年美国AAMI标准(见表1.1)。 表1.1血液透析用水允许的化学污染物的最大浓度 污染物 允许最大的化学污染物的浓度(mg/L) 钙 2(0.1mEq/L) 镁 4(0.3mEq/L) 钠 70(3.0mEq/L) 钾 8(0.2mEq/L) 氟 0.2 氯(自由态) 0.5 氯胺 0.1 硝酸盐 2.0 铜 0.1 硫酸盐 100.0 钡 0.1 锌 0.1 铝 0.01 砷 0.005 铅 0.005 银 0.005 镉 0.001 铬 0.014 硒 0.09 汞 0.0002 锑 0.006 铍 0.0004 铊 0.002 第二章 透析器复用 透析器的重复使用涉及到医务人员的培训、复用设备和复用消毒程序、复用用水要求、复用室环境安全要求、复用质量检测、复用使用程序等条件。 一、透析器复用原则 (一)复用的透析器必须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朋发的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等,并明确标明为可复用的血液透析器; (二)需复用透析器下机后必须及时处理。 (三)透析器是否复用由主管医师决定,医疗单位应对规范复用透析器行为负责。 (四)主管医师要告知患者复用可能产生的风险,患者签署《透析器复用知情同意书》。 (五)乙型肝炎病毒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标志物阳性的患者,以及艾滋病毒携带者或艾滋病患者禁止复用。对可能通过血液传播的传染病患者不能复用。 (六)对复用过程中使用的消毒剂过敏的患者不能复用。 二、复用透析器人员培训 从事透析器复用的人员必须是护士、护士助理或技术人员。复用人员经过培训,能正确掌握有关操作程序。血液透析治疗单位负责人对复用人员的技术资格负责。 三、复用消毒程序 (一)复用条件 应具备专用复用室,内设反渗水接口、全自动或半自动复用机、复用透析器贮存柜。 (二)复用室环境与安全要求 1、环境要求 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良好,并具备排气、排水设施。 2、贮存区 复用与贮存应分区。 3、复用操作人员防护 在复用过程中操作者应穿戴防护手套和防护衣,应遵守感染控制规范,须佩戴眼罩及口罩。 (三)全自动复用机操作程序 操作程序应按照厂家产品说明书进行。具体要求包括: 1、血液透析单位须设立透析器复用手册,内容包括复用的相关规定、复用程序、复用记录等。 2、透析器首次复用前贴上透析器复用标签,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或门诊号、透析器型号、复用日期、复用次数、操作人员姓名或编号。 (四)半自动复用程序 1、透析器首次复用前贴上透析器复用标签,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时间,复用次数等。 2、检测同全自动复用机操作程序。 (五)复用后检测 1、外观检查标签字迹清楚,牢固贴附于透析器上;透析器外观正常,无结构损坏和堵塞,端口封闭良好、无泄漏;存储时间在规定期限内。 2、性能检测 (1)容量检测透析器容量至少应是原有初始容量的80%。 (2)压力检测维持透析器血室250mmHg正压30秒,压力下降应<0.83mmHg/秒;对高通量膜,压力下降应<1.25mmHg/秒。 3、消毒剂残余量检测可根据消毒剂产品的要求,采用相应的方法检测透析器消毒剂残余量,确保符合标准。残余消毒剂浓度要求如下:福尔马林<5mg/L、过氧乙酸<lmg/L、Renalin<3mg/L、戊二醛<1~3mg/L。 (六)消毒剂的使用和贮存 1、使用 将常用消毒剂灌人透析器血室和透析液室,保证至少应有3个血室容量的消毒剂经过透析器,使消毒剂不被水稀释,并能维持原有浓度的90%以上。常用消毒剂及贮存条件见表2.1 表2.1 常用消毒剂及贮存条件 消毒剂 浓度 需要最短消毒时间及温度 消毒有效期 福尔马林 4% 24小时(20℃) 7天 过氧乙酸 0.3%~0.5% 6小时(20℃) 3天 Renalin 3.5% 11小时(20℃) 14~30天 戊二醛 0.75% 1小时(20℃) 2、贮存 复用处理后的透析器应贮存于专用贮存柜,分开放置,标识清楚。 四、透析器复用用水要求参照透析用水章节。 五、复用所致不良事件的相关临床表现 使用复用透析器后出现的不明原因的发热和(或)寒颤,以及血管通路侧上肢疼痛等,应注意是否与复用相关,并检测复用冲洗的反渗水内毒素含量及复用透析器消毒剂残余量。 六、透析器复用的注意事宜 (一)透析器只能同一患者使用,不得他人使用。 (二)复用次数应依据透析器TCV、膜的完整性衬衫实验和外观检查来确定,三项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应废弃。使用半自动复用程序,低通量透析器复用次数不得超过5次,高通量透析复用次数不得超过10次。使用全自动复用程序,低通量透析器推荐复用次数不得超过10次,高通量透析器复用次数不得超过20次。 第三章 血液净化设备的维护及保养 一、血液透析机维护与保养 (一)血液透析机要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等。 (二)血液透析机应该处于良好运行的工作状态,每十台血液透析机应当建立独立的运行档案记录,每半年应该对血液透析机进行技术参数的校对。此项工作由机器的生产厂家或本单位专业技师完成 (三)每次透析后应该校准血液透析机的工作参数,按照生产厂家的要求进行消毒,化学消毒或热消毒 (四)每个月应该对设备消毒剂进行检测,包括消毒济的浓度和设备消毒剂的参与浓度等。 二、机器的清洗和消毒操作 (一)清洗操作 1、操作人员应在每次治疗完成后,拆除所有的管路系统,仔细检查每个压力传感器是否干净;确认无任何异物沾附在表面,并使用柔软、湿润的擦布,擦拭机箱的外部表面和带有底轮的机座。 2、禁止使用化学清洗剂或者是化学消毒剂来清洗或者擦拭机器的显示屏幕。 (二)消毒操作 1、操作人员在对机器的外部表面进行消毒时,所使用消毒剂种类及浓度按厂家机器说明书进行,了解有关消毒剂产品用途、操作浓度、应用领域以及使用安全性方面等内容。 2、由于机器控制单元系统的中的每个器件都不能够直接接触患者的血液,所以操作人员不需要对机器内部器件进行消毒操作。 第四章 透析液配置 一、配置室 (一)浓缩液配制室应位于透析室清洁区内相对独立区域,周围无污染原,保持环境清洁,每班用紫外线消毒1次。 (二)浓缩液配制桶须标明容量刻度,应保持配制桶和容器清洁,定期消毒。 (三)浓缩液配制桶及容器的清洁与消毒 1、浓缩液配制桶每日用透析用水清洗1次;每周至少用消毒剂进行消毒1次,并用测试纸确认无残留消毒液。配制桶消毒时,须在桶外悬挂“消毒中”警示牌。 2、浓缩液配制桶滤芯每周至少更换1次。 3、容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国家/行业标准中对药用塑料容器的规定。用透析用水将容器内外冲洗干净,并在容器上标明更换日期,每周至少更换1次或消毒1次。 二、成份及浓度 透析液成份与人体内环境成份相似,主要有钠、钾、钙和镁四种阳离子,氯和碱基两种阴离子,部分透析液含有葡萄糖,具体成份及浓度见表4.1 表4.1 碳酸氢盐透析液成份及浓度 成 份 浓度(mmol/L) 钠 135~145 钾 0~4 钙 1.25~1.75 镁 0.5~0.75 氯 100~115 醋酸根 2~4 碳酸氢根 30~40 葡萄糖 0~5.5 二氧化碳分压(mmHg) 40~110 PH 7.1~7.3 (一)钠 常用透析液钠离子浓度为135~145mmol/L,少数特殊病情(如低钠血症、高钠血症等)患者用低钠(钠离子浓度低于130 mmol/L)或高钠(钠离子浓度高于145)透析液。 (二)钾 透析液钾离子浓度为0~4 mmol/L,常用钾浓度为2 mmol/L,临床应依据患者血钾浓度适当调整。 (三)钙 终末期肾衰竭患者有低钙血症倾向。常用透析液钙离子浓度一般为1.5 mmol/L;当患者患高钙血症时,透析液钙离子浓度调至1.25 mmol/L;当患者患低钙血症时,透析液钙离子浓度调至1.75 mmol/L。 (四)镁 透析液镁浓度一般为0.5~0.75 mmol/L。 (五)氯 透析液浓度与细胞外液氯离子浓度相似,一般为100~115mmol/L。 (六)葡萄糖 分含糖透析液(5.5~11 mmol/L)和无糖透析液2种。 (七)透析液碱基 目前醋酸盐透析液使用得越来越少,代之以碳酸氢盐透析液。透析液碳酸氢盐浓度为30~40mmol/L。碱性浓缩液以固体形式保存,使用时现配。 (八)醋酸根 酸性浓缩液中常加入2~4mmol/L醋酸,以防止钙、镁沉积; 三、配置 (一)制剂要求 1、透析液应由浓缩液(或干粉)加符合质控要求的透析用水配制。 2、购买的浓缩液和干粉,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注册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3、医疗机构制剂室生产血液透析浓缩液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后按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生产。 (二)人员要求 透析室用干粉配制浓缩液(A液、B液),应由经过培训的血透室护士或技术员实施,应做好配制记录,并有专人核查登记。 (三)配制流程 1、浓缩B液配制为避免碳酸氢盐浓缩液细菌生长,降低运输和贮存价格,常以塑料袋装固体碳酸氢钠,密封,使用前,用纯水溶解。碳酸氢盐也可装入特制罐内,透析时直接装在血透机上,由机器自动边溶解,边稀释,边透析。 (1)单人份取量杯—只,用透析用水将容器内外及量杯冲洗干净,按所购买的干粉(B粉)产品说明要求,将所需量的干粉(B粉)倒人量杯内,加入所需量的透析用水,混匀后倒入容器内,使容器内干粉(B粉)完全融化即可。 (2)多人份根据患者人数准备所需量的干粉(B粉)。将B液配制桶用透析用水冲洗干净后,将透析用水加入B液配制桶,同时将所需量的干粉(B粉)倒人配制桶内。按所购买的干粉(B粉)产品说明中规定的干粉(B粉)与透析用水比例,加入相应的干粉(B粉)和透析用水,开启搅拌开关,至干粉(B粉)完全融化即可。将已配制的浓缩B液分装在清洁容器内。 (3)浓缩B液应在配制后24小时内使用。 2、浓缩A液配制浓缩A液的配制流程与浓缩B液配制流程相同。根据透析单位使用透析机型号,决定配制透析液的倍数。按照倍数,计算出氯化钾、氧化钙、氯化镁,醋酸和葡萄糖需要量,加适量纯水配制而成。酸性透析液制咸固体、袋装,也已有市售。 四、质量控制 取浓缩液样品1份,按倍比稀释倍数加透析用水34份。稀释成透析液,检测下列各项指标:①电导度:0.13~0.14s/m;②pH:7.1~7.3;③渗透压:280~300mmol/L;④血气分析:PC02 5.3~8.0kpa(40~60mmHg),HCO330~35 mmol/L。 第三篇 血液透析临床操作和标准操作规程 第一章 血液透析的抗凝治疗 血液透析的抗凝治疗是指在评估患者凝血状态的基础上,个体化选择合适的抗凝剂和剂量,定期监测、评估和调整,以维持血液在透析管路和透析器中的流动状态,保证血液净化的顺利实施;避免体外循环凝血而引起的血液丢失;预防因体外循环弓I起血液凝血活化所诱发的血栓栓塞性疾病;防止体外循环过程中血液活化所诱发的炎症反应,提高血液净化的生物相容性,保障血液净化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血液净化抗凝治疗的工作流程如下图 一、评估血液净化治疗前患者的凝血状态 (一)评估患者出血性疾病发生的风险 1、有无血友病等遗传性出血性疾病。 2、是否长期使用华法林等抗凝血药物或抗血小板药物。 3、既往存在消化道溃疡、肝硬化、痔疮等潜在出血风险的疾病。 4、严重创伤或外科手术后24小时内。 (二)评估患者临床上血栓栓塞性疾病发生的风险 1、患有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系统性血管炎等伴有血管内皮细胞损伤的基础疾病。 2、既往存在静脉血栓、脑血栓、动脉栓塞、心肌梗死等血栓栓塞性疾病。 3、有效循环血容量不足,低血压。 4、长期卧床。 5、先天性抗凝血酶III缺乏或合并大量蛋白尿导致扰凝血酶III从尿中丢失过多。 6、合并严重的创伤、外科手术、急性感染。 (三)凝血指标的检测与评估 1、外源性凝血系统状态的评估 选择性检测凝血酶原时间(PT)、凝血酶原活动度或国际标准化比值 (INR)。PT、凝血酶原活动度和INR延长提示外源性凝血系统的凝血因子存在数量或质量的异常,或血中存在抗凝物质;PT、凝血酶原活动度和INR缩短提示外源性凝血系统活化,易于凝血、发生血栓栓塞性疾病。 2、内源性凝血系统状态的评估 选择性检测部份凝血活酶时间(APTT)、凝血时间(CT)或活化凝血时间(ACT)。APTT、CT和ACT延长提示内源性凝血系统的凝血因子存在数量或质量的异常,或血中存在抗凝物质;APTT、CT和ACT缩短提示内源性凝血系统活化,血液高凝状态。 3、凝血共同途径状态的评估 如果患者上述各项指标均延长,则提示患者的凝血共同途径异常或血中存在抗凝物质。此时应检测纤维蛋白原(FIB)和凝血酶时间(TT),如果FIB水平正常,则提示血中存在抗凝物质或FIB功能异常。 4、血液高凝状态 外源性凝血系统、内源性凝血系统和共同途径的各项凝血指标均缩短,则提示患者存在血液高凝状态;易于发生血栓栓塞性疾病。 5、血小板活性状态的评估 检测全血血小扳计数和出血时间(BT)初步评估血小板功能状态:如果血小板数量减少伴出血时间延长提示患者止血功能异常;易于出血;如果血小板数量增多伴出血时间缩短提示血小板易于发生粘附、集聚和释放反应,易于产生血小板柱血栓。对于单位时间内血小板数量进行性降低的患者,推荐检测血浆血小板膜糖蛋白-140或血中GMP-140阳性血小板数量,以便明确;是否存在血小极活化。不能检测上述2项指标时,如果患者伴有血浆D-双聚体水平升高,也提示血小板活化。 二、抗凝剂的使用禁忌 (一)肝索或低分子肝素 1、患者既往存在肝素或低分子肝素过敏史 2、患者既往曾诊断过肝素诱发的血小板减少症(HIT) 3、合并明显出血性疾病 4、有条件的单位推荐检测患者血浆抗凝血酶Ⅲ活性,对于血浆抗凝血酶Ⅲ活性<50%的患者,不宜直接选择肝素或低分子肝素;应适当补充抗凝血酶血制剂或新鲜血浆,使患者血浆抗凝血酶Ⅲ活性≥50%后,再使用肝素或低分子胖素。 (二)枸橼酸钠 1、严重肝功能障碍。 2、低氧血症(动脉氧分压<60mmHg)和/或组织灌注不足。 3、代谢性碱中毒、高钠血症。 (三)阿加曲班 合并明显肝功甜障碍不宜选择阿加曲班。 (四)抗血小板药物 存在血小板生成障碍或功能障碍的患者,不宜使用抗血小板药;而血小板进行性减少、伴血小板活化或凝血功能亢进的患者,则应加强抗血小板治疗。 三、抗凝剂的合理选择 (一)对于临床上没有出血性疾病的发生和风险;没有显著的脂代谢和骨代谢的异常;血浆抗凝血酶III活性在50%以上;血小板计数、血浆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凝血酶原时间、国际标准化比值、D-双聚体正常或升高的患者,推荐选择普通肝素作为抗凝药物。 (二)对于临床上没有活动性出血性疾病,血浆抗疑血酶III活性在50%以上,血小板数量基本正常;但脂代谢和骨代谢的异常程度较重,或血浆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凝血酶原时间和国际标准化比值轻度延长具有潜在出血风险的患者,推荐选择低分子肝索作为抗凝药物。 (三)对于临床上存在明确的括动性出血性疾病或明显的出血倾向,或血浆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凝血酶原时间和国际标准化比值明显延长的患者,推荐选择阿加曲班、枸橼酸钠作为抗凝药物;或采用无抗凝剂的方式实施血液净化治疗。 (四)对于以糖尿病肾病、高血压性肾损害等疾病为原发疾病,临床上心血管事件发生风险较大,而血小板数量正常或升高、血小板功能正常或亢进的患者,推荐每天给予抗血小板药物作为基础抗凝治疗。 (五)对于长期卧床具有血栓栓塞性疾病发生的风险,国际标准化比值较低、血浆D-双聚体水平升高,血浆抗凝血酶Ⅲ活性在50%以上,推荐每天给予低分子肝素作为基础抗凝治疗。 (六)合并肝素诱发的血小板减少症,或先天性、后天性抗凝血酶Ⅲ活性在50%以下的患者,推荐选择阿加曲班或枸橼酸钠作为抗凝药物。此时不宜选择普通肝素或低分子肝素作为抗凝剂。 四、抗凝剂剂量的选择 (一)普通肝素 1、血液透析一般首剂量0.3~0.5mg/kg,追加剂量5~10mg/h,间歇性静脉注射或持续性静脉输注(常用);血液透析结束前30~60min停止追加。应依据患者的凝血状态个体化调整剂量。 (二)低分子肝素 一般给予60~80IU/kg静脉注射,无需追加剂量。 (三)枸橼酸钠 枸橼酸浓度为4%~46.7%,以临床常用的一般给予4%枸橼酸钠为例,4%枸橼酸钠180ml/h透析器前持续注入,控制透析器后的游离钙离子浓度0.25~0.35mmol/L;在静脉端给予0.056 mmol/L氯化钙生理盐水(10%氯化钙80ml加入到1000m1生理盐水中)40ml/h,控制患者体内游离钙离子浓度1.0~1.35 mmol/L;直至血液透析治疗结束。临床应用局部枸橼酸抗凝时,需要考虑患者实际血流量、并应依据游离钙离子的检测相应调整枸橼酸钠(或枸橼酸置换液)和氯化钙生理盐水的输入速度。 (四)阿加曲班 一般首剂量250μg/kg、追加剂量2μg/(kg·min)或2μg/(kg·min)持续透析器前输注;血液透析治疗结束前20~30分钟停止追加。应依据患者血浆部分活化凝血酶原时间的监测来调整剂量。 (五)无抗凝剂 血液透析实施前给予4mg/dL妁肝素生理盐水预冲、保留20min后, 再给予生理盐水500ml冲洗;血液透析治疗过程每30~60rain,给予100~200ml生理盐水冲洗管路和透析器。 五、抗凝治疗的监测 由于血液透析患著的年龄、性别、生活方式、原发疾病以及合并症的不同,患者间血液凝血状态差异较大;因此为确定个体化的抗凝治疗方案,应实施凝血状态监测。 (一)血液透析前和结束后凝血状态的监测 血液透析前凝血状态的监测主要是为了评估患者基础凝血状态,指导血液透析过程中抗凝剂的种类和剂量选择;血液透析结束后凝血状态的监测主要是了解患者血液透析结束后体内凝血状态是否恢复正常以及是否具有-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血液 透析 质量 控制 管理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a199****6536】。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a199****6536】,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a199****6536】。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a199****6536】,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