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瓯江治理工程景宁县鹤溪河治理工程立项环境评估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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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瓯江治理工程景宁县鹤溪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要本 第1章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来源及立项情况 鹤溪河是瓯江小溪的支流,发源于岭脚岙,流经岭脚、三枝树、张春、塔堪、鹤溪、新田等村镇、于溪口汇入瓯江小溪。鹤溪河长15.32km,流域面积51.1km2。景宁县城鹤溪镇地处鹤溪河中下游沿岸,鹤溪洪水对城区安全有着直接影响。老城区现有防洪能力为50年一遇,但是老县城上游规划新城区的防洪设施大都兴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设计及建设标准总体偏低,现有防洪能力为5~10年一遇,远远低于县城城市应达到的20~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加上近40年的运行,工程年久失修,其防洪能力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景宁县城市发展以及新城区建设的需要,因此,尽快实施本工程,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于2009年6月编制完成了本工程项目建议书,2010年7月,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农经〔2010〕684号”文对该工程项目建议书进行了批复。 1.2 建设地点及性质 浙江省瓯江治理工程景宁县鹤溪河治理工程地处景宁县城鹤溪镇,堤防位于景宁县城鹤溪河三枝树桥至民族路桥段(长约3400m)河道的两岸。工程性质为新建。 1.3 工程任务及规模 本工程的建设任务以防洪为主,主要通过新建三枝树桥至民族路桥长约3.4km鹤溪河道的两岸防洪堤,使景宁县城规划城南区鹤溪右岸用地(景宁老城区的延伸部分,规划为商业、安置房等用地)达到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鹤溪左岸用地(规划为重大工程安置房用地)达到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工程内容包括新建左岸堤防2230m、右岸堤防2538m,新设置堰坝1座,以及工程沿线鹤溪河道疏浚3.4km。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及《浙江省河道建设标准》(DB33/T614-2006),确定本工程右岸堤防为3级建筑物,左岸堤防及堰坝为4级建筑物。 本工程区内现状主河槽较窄,金山垟路口以上段河道主河槽宽为25m~36m,金山垟路口至民族路口段河道为36m~50m,鹤溪河道控制堤距50m,防洪堤沿线50年一遇洪水位为237.91m~331.51m,20年一遇洪水位为237.75m~331.13m,沿线右岸堤顶高程为238.91m~332.51m(50年一遇标准),左岸堤顶高程为238.65m~332.03m(20年一遇标准)。 1.4 工程建设内容及布置 本工程包括防洪堤、堰坝、河道疏浚等建设内容。 堤防建设上起鹤溪三枝树桥,下至民族路桥。整个河道长3400m,左岸堤防长2230m,右岸堤防长2538m,均为新建。 堰坝共1处,位于鹤溪民族路桥上游60m处,堰长50m,为新建。 工程涉及鹤溪河道沿线全部实施疏浚,疏浚长度3400m,疏浚挖深1m左右。 1.5 工程占地及拆迁安置 本工程占地包括工程永久占地和施工临时占地,面积共计25.33 hm2。 其中工程永久占地为防洪堤、堰坝等占地,面积共计4.16hm2,其中耕地1.30hm2、园地0.47hm2、草地0.13hm2、工矿仓储用地0.01hm2、住宅用地0.27hm2、交通运输用地0.01hm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85hm2、其他土地0.12hm2。 施工临时占地为施工场地、施工便道、临时堆放场、河道疏浚等占地,面积共计21.17hm2,其中耕地4.07hm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7.10hm2。 本工程涉及拆迁房屋5575m2,拆迁安置人口30户共86人(规划水平年),无专项设施迁建。对于拆迁人口,本工程采取合理的经济补偿措施,具体拆迁安置由当地政府负责实施,就近本村本镇搬迁安置,共需安置用地0.69hm2。 对于工程永久征地,按国家规定程序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收手续,对被征收土地所有权属的农村集体和该土地使用者由工程按法定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用于拓展其它生产门路,并将失地农民纳入景宁县社会保障体系,以保证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对于施工临时借地,按照有关标准进行合理的经济补偿,施工结束后,对所占土地恢复原有利用类型,尽量消除施工期临时占地的影响。 1.6 工程运行管理 工程由位于老县城内已有的景宁县河道管理所统一管理,负责堤防及交叉建筑物的工程管理,日常巡查、维修及养护,工程的调度运用等管理,保证工程正常安全运行。初拟增加管理人员9名。 工程管理范围包括防洪堤建筑占地、行洪河道、防洪堤背水面坡脚外1m的护堤地区域。工程保护范围为堤防背水侧紧邻护堤地边界线以外30m之间的区域。 1.7 工程施工工期及投资 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为1.5年,从2013年10月至2015年3月完成。 本工程总投资7958万元,环保投资668万元。本工程为公益项目,全部投资由政府拔款,其中浙江省补助30%,争取部分申请中央补助,其余由地方自筹。 本工程主要特性见表1-1。 表1-1 工程主要特性 序号及名称 单位 数 量 备 注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 浙江省瓯江治理工程景宁县鹤溪河治理工程 2、工程性质 新建 3、建设地点 景宁县鹤溪镇 4、建设单位 景宁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5、建设工期 1.5年 6、施工时间 2013年10月-2015年3月 7、总投资 7958万元 8、土建投资 5237万元 9、环保投资 668万元 二、水文 1、鹤溪流域 全流域面积 km2 51.1 鹤溪河 鹤溪河长 km 15.3 三、工程等级与设计标准 1 、工程等级 3/4 (右岸堤防/左岸堤防) 2 、设计防洪标准(重现期) 年 50/20 (右岸堤防/左岸堤防) 四、 主要建筑物 1、堤防工程 堤线总长 m 4768 其中:50年一遇堤防长度 m 2538 20年一遇堤防长度 m 2230 控制堤距 m 50 堤型 直立式 2、堰坝工程 堰坝数量 个 1 堰坝长度 m 50 3、疏浚工程 疏浚长度 m 3400 五、 政策处理 1、工程永久占地 hm2 4.16 2、工程临时占地 hm2 21.17 3、拆迁房屋 m2 5575 4、拆迁人口 人 86 规划水平年 六、 施工 1、主要工程量 土石方开挖 万m3 26.81 土石方回填 万m3 11.79 借方 万m3 2.40 弃方 万m3 17.42 2、施工总人数 万人 10.17 3、平均施工人数 人/天 226 4、高峰施工人数 人/天 305 1.8 项目选址选线方案比选 1)堤线布置 本工程左岸堤防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右岸堤防设计标准为50年一遇,堤线布置基本沿原河流走向,局部利用山体作为防护,本工程左岸堤防2230m,右岸堤防2538m,工程堤线布置为唯一方案,主要是考虑:堤线与河势流向相适应,与大洪水的主流流向大致平行,并力求平顺,各堤段平缓连接,不用折线或急弯;充分利用现状地形,以减少土地损失和降低工程造价,在保持水流顺畅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征地及拆迁,节省工程投资;堤线与支流河道相衔接,堤距的确定结合上下游、统筹左右岸;均衡地方各部门利益和要求,在满足防洪要求前提下,结合城建、环保、旅游、文化等需要,统一协调;符合安全、经济、综合效益大的总原则。因此,本工程堤线布置是合理的。 2)堤型布置 堤防断面型式应用较广的主要有斜坡式、重力式、直斜复合式等。 本工程位于鹤溪上,洪水期流速较大,对河床及两岸冲刷非常严重,且两岸堤段靠近城区,土地资源较为紧缺,考虑到上述因素,本工程选择重力式挡墙的结构型式,较为合适。 根据本工程所在地实际情况、建筑物耐久性等因素,挡墙的材料选择C15混凝土、C15埋石混凝土、C15混凝土灌砌石进行比选,综合考虑,选择施工方便、质量可控且耐久性较好的C15混凝土挡墙。 堤脚防冲拟采用生态网垫护脚方案,具有柔性好,生态性好,抗冲能力强等优点,网垫厚度50cm,水平宽度5.0m。网垫材料为优质低炭钢丝,具有良好的防腐蚀、抗氧化等特点。 而且,堤身填筑采用工程开挖的砂砾石作为填筑料,堤防背水侧草皮护坡所需表土也是利用工程开挖表土,堤防回填料均是就地取材,充分利用开挖方,无需另外取料,经济合理。 因此,本工程选择的堤防型式是合理的。 3)堰坝布置 鹤溪河水流速较大,对河床及两岸堤防冲刷较严重,为使河道流速更加平稳,减少洪水对两岸堤防的冲刷,保护河床稳定,并考虑适当的景观需要,工程范围内拟新建小堰坝来达到上述要求。但因民族路桥以上河段沿河村庄较疏,且河床坡降较陡,工程沿线坡降在3.71%~1.86%,难以形成水景观,则减少堰坝的布设,故仅在民族路桥上游约60m处布置一道小堰坝。该处以上有近300m长的河床坡降相对来说较小,为1.86%,有利于形成较大面积的水域,使河道流速更平稳,保护河床,也能形成较大面积的水景观,因此,堰坝坝址是合理的。 由于新建堰坝堰高较小,总体工程量不大,而且堰基为砂砾石,相对较差,堰坝型式选用施工相对简单的宽顶堰。堰面曲线采用顺滑的圆弧和直线组合。根据堰基的地质情况及河道堰坝建设经验,考虑堰坝上游淤积情况,堰坝总高取为3.9m,河床以上1.5m,埋深2.4m。 根据《水闸设计规范》(SL265-2001)中的改进阻力系数法计算,堰坝基础渗流稳定满足规范要求。对堰坝进行消能计算,得所需消力池深度0.95m,长度13.63m;本次设计堰坝下游消力池深度1.0m,长度14.0m均能满足计算要求。 因此,本工程的堰坝布置是合理的。 1.9 相符性分析 1)与相关法律法规相符性分析 根据《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国函〔2006〕70号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一五”期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浙政函〔2006〕139号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7〕34号文)及《关于印发浙江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监测、统计和考核四个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07〕57号文),“十一五”期间浙江省对CODCr、SO2两项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管理,一般区域实行CODCr、SO2两项指标的替代。 根据污染特征,本项目纳入总量控制指标的主要为CODCr、SO2。工程运营期间,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管理人员生活污水。根据浙环发〔2009〕77号文,建设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且本工程管理人员为当地居民,相应的生活污染源在建设地区本身就存在,即本项目的建设就整个区域来讲并没有新增污染源,符合区域总量平衡的要求。 2)与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 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工程属于第二类“水利”门类中的第10项“城市积涝预警和防洪工程”,属于鼓励类。本工程的建设任务是以防洪为主,结合排涝,符合国务院同意并印发的国家计划委员会会同水利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水利产业政策》(国发〔1997〕35号)的有关要求。 3)与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工程建设符合瓯江流域防洪规划和瓯江流域综合规划、景宁县县域总体规划、景宁县城市防洪规划、景宁县河道整治规划、景宁畲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等相关要求。 4)与相关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 本工程为景宁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完工后产生的防洪效益和环境影响正效益明显,远大于工程实施产生的环境影响损失,且要求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环保措施最大程度的减免因工程施工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本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分析及采取的环保措施与规划环评相符。 50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浙江省瓯江治理工程景宁县鹤溪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要本 第2章 2 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 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1)自然环境 鹤溪是瓯江小溪的一条小支流,鹤溪河长15.32km,流域面积51.1km2,属典型的山区性河流,现状主河槽较窄,金山垟路口以上段河道主河槽宽为25m~36m,金山垟路口至民族路口段河道为36m~50m。河床地层岩性为粉细砂(局部含少量粘土)、砂砾卵石、基岩(凝灰岩、花岗岩),河床冲洪积物为粉细砂和砂砾卵石,厚度分别为0.5m~1.5m、2.1m~7.0m。 工程区内没有可开发的矿产资源,工程沿线河段平时水量很小,主要水生动物为少量常见品种的小鱼,无珍稀鱼类,无洄游性鱼类分布,无鱼类三场(产卵场、索饵场和越冬场),本工程区内没有珍稀动植物和古树名木分布。 2)社会环境 流域内人群健康现状良好,工程建设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及文物古迹,张春段堤防右岸后侧有双后岗畲族文化村分布,距离堤防施工区约660m~750m,该村为景宁县畲族旅游景区之一,主要有畲族风俗、歌舞和婚嫁表演。 本工程河段无入河排污口,沿岸村庄、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废污水均通过排污管道进入景宁县溪口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在城区下游溪口排入鹤溪河道。工程沿线污染源主要为69.98hm2农田废水(含菇棚废水),以及部分流失入河的生活垃圾等。 工程沿线规划新城区的防洪设施大都兴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均为干砌块石堤防,结构简陋,防洪标准偏低,为5年~10年一遇,其防洪能力远不能满足景宁县城市发展以及新城区建设的需要。 3)环境质量现状 ①水环境 本工程鹤溪三枝树桥~民族路桥的水功能区为小溪(鹤溪)景宁源头水保护区,水环境功能区为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目标水质为Ⅱ类,现状水质为Ⅱ类,达到功能区要求。 ②声环境 本工程沿河地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的声环境属2类功能区,现状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 ③环境空气 本工程沿河地区的环境空气属二类功能区,现状环境控制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 ④河道底泥 工程区河道底泥重金属含量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工程所在区域河道底泥质量现状较好。 ⑤生态环境 本工程区鹤溪三枝树桥至民族路桥段右以鹤溪水栋为界、左边沿岸纵深5m范围为禁止准入区中的鹤溪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该小区的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⑥水土流失现状 工程所在的鹤溪镇不属于国家级、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为省级一般防治区。鹤溪镇水土保持设施以林草植被为主,水土流失类型主要是水力侵蚀,还存在着滑坡、坍塌、泥石流等重力侵蚀。工程区沿线植被以农作物为主,现状植被覆盖良好。工程区的土壤侵蚀模数在300t/km2·a左右,小于工程区容许流失强度(500t/km2·a)。 2.2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水环境 根据工程建设范围及水系分布情况,工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鹤溪三枝树桥至新田断面,河道长约7.6km。 2)声环境 工程施工区周边400m区域,施工道路和材料运输道路两侧200m范围,适当延伸至敏感目标,重点为施工区周围居民点、景宁中学、张春水电站、景宁水厂。 3)环境空气 工程施工区周边400m和施工道路两侧200m范围,重点为施工区周围居民点、景宁中学、张春水电站、景宁水厂。 4)生态环境 本工程陆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工程区及各施工区周边1000m区域,水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同水环境,重点为工程所涉鹤溪河段。 5)社会环境 社会环境评价范围主要为工程建设所涉及的景宁县城区,以及工程区河道两岸直接受影响的人群和单位。 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图见附图1。 浙江省瓯江治理工程景宁县鹤溪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要本 第3章 3 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措施与效果 3.1 污染因子及环境影响因素 3.1.1 施工期污染因子及环境影响因素 1)疏浚施工 河道疏浚施工过程中,河水的泥沙含量会增加,将影响河道的水环境,为防止泥沙悬浮物向周边水体扩散、沉降,疏浚开挖时需设置临时围堰施工以减免影响。疏浚结束后,其影响将消退。 2)废污水 生产废水主要包括防洪堤等构筑物施工基坑废水、砼拌和、浇筑、冲洗废水及施工机械、汽车冲洗废水等,其主要污染因子为SS和石油类。 ① 基坑废水 基坑废水主要为堤防、堰坝施工时预留土坎或围堰内的基坑废水,排水强度最大为16m3/h,主要含泥沙,泥沙含量约2000mg/L,则泥沙量为32kg/h。基坑废水排放量为160 m3/d,若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将使纳污水体的含沙量增加,水质浑浊。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达到一级排放标准后再排放,则处理后的废水排放泥沙量为1.1 kg/h,对纳污水体的水质影响很小。 ②施工砼搅拌系统冲洗水 高峰期砼浇筑作业排放废水量(包括砼搅拌系统及砼罐冲洗水等)为157m3/d,含沙量为15000~30000mg/L,按20000mg/L计,则泥沙量为3.14t/d。若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每天施工取10h,则废水排放量约15.7m3/h,平均每小时排放泥沙量为0.3t,将使纳污水体的含沙量增加,水质浑浊。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达到一级排放标准后再排放,则处理后的废水平均每小时排放泥沙量为1.1kg,对纳污水体的水质影响很小。 ③汽车、机械设备冲洗废水 此类废水中含有石油类和泥沙。汽车、机械冲洗水排放量约为30m3/d,废水水质及污染物产生量见表3-1。 表3-1 施工冲洗废水水质及污染物产生量一览 污染物名称 CODCr SS 石油类 水质(mg/L) 150 800 12 产生量(kg/d) 4.5 24 0.36 虽然冲洗废水及其中的污染物排放量不大,但由于水体对油类的降解能力弱,污染较难消除,因此汽车、机械设备冲洗废水需经隔油沉淀池处理达一级标准后排放,处理后的废水中石油类含量为0.15kg/d,泥沙含量2.1kg/d,对纳污水体的水质影响很小。 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日常的盥洗、卫生用水,其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5、SS等。平均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24.41m3/d,施工高峰期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32.94m3/d,生活污水总排放量为1.10万m3。生活污水水质及污染物产生量见表3-2。 表3-2 生活污水水质及污染物产生量一览 污染物名称 CODCr SS BOD5 水质(mg/L) 400 150 200 平均日产生量(kg/d) 9.76 3.66 4.88 高峰日产生量(kg/d) 13.18 4.94 6.59 总产生量(t) 4.40 1.65 2.20 若生活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将使纳污水体中的CODCr的污染物浓度增加,同时水体中的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略有所增加,将对纳污水体水质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生活污水需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一级标准后排放,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中CODCr含量3.29kg/d,BOD5含量0.66 kg/d,SS含量2.31kg/d,对纳污水体的水质影响较小。 3)废气、粉尘 本工程大气污染源主要为防洪堤等建筑物的土石方开挖、机械运转、水泥运输装卸、砼拌和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等,以及施工燃油机械、车辆尾气、行驶道路扬尘等,主要污染因子为TSP、SO2、NO2等,排放点主要集中在施工区及交通道路两侧,主要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需做好相关防护措施。 4)噪声 本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噪声主要来自挖掘机、推土机、砼拌和机、装卸运输车辆等施工设备的机械运行噪声,噪声源强度一般在85~100dB之间,噪声源主要集中在施工机械布置区、施工道路沿线等区域。施工机械一般位于露天,噪声传播距离远,影响范围大,是重要的临时性噪声源,本工程主要设备噪声源强见表3-3。 表3-3 主要施工机械噪声源强 单位:dB 序号 机械设备名称 噪声值(dB) 距设备距离(m) 1 液压挖掘机 89 1 2 自卸汽车 86 1 3 推土机 96 1 4 混凝土拌和机 94 1 5 履带式拖拉机 86 1 6 机动翻斗车 85 1 7 压路机 87 1 8 水泵 90 1 9 柴油发电机 100 1 昼间施工受影响的居民点包括三枝树村、东弄村、金山垟村、张春村、上张村、下张村、塔坎村、鹤溪镇共8个居民点。另外,施工噪声对本工程施工人员的办公、生活及施工操作人员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故施工时需采取相应的减震降噪措施,以防止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点和工程施工人员造成影响。 5)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工程建筑物开挖土石方利用后的弃渣、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本工程土石方开挖总计约26.81万m3,开挖方除本工程回填利用外,产生17.42万m3弃渣。弃渣运至外舍新区作为路网及场地回填料。 本工程平均出工人数约226人/d,高峰出工人数约305人/日,施工生活区平均每天产生生活垃圾180.8kg,高峰期每天产生生活垃圾244kg。因此应在生活区内建立临时垃圾站,并纳入景宁县的城市垃圾收集系统,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垃圾。 6)人群健康 施工期因施工人员较为集中,人口流动性较强,临时生活区的卫生条件较差,容易引发各类传染病,对工区人员及当地人群健康将可能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人群健康的防治。 7)生态环境 工程建设对工程区的生态环境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为施工临时占地、工程土石弃渣、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对施工区及其周边的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的排放对工程沿线河道水生生态环境也可能产生一定的影响。需采取相关防护措施。 8)旅游景观 本工程堤防右侧附近有双后岗畲族文化村分布,距离施工区约660m~750m,该村为景宁畲族旅游景区之一,主要有畲族风俗、歌舞和婚嫁表演。由于距离较远,工程施工产生的扬尘和噪声对该景区不会产生影响。 9)交通运输 工程建设期间,工程区附近的城区道路交通量将较工程前大大增加,城区道路平常仅供周围居民日常生活使用,工程建设运输量的增加会对这些道路运输产生一定的压力。此外,运输车辆如果超载或装卸不当,途中常常会洒落土石砂料,如不及时清除,将造成路面损坏,影响交通。工程完工后,这些影响也随之消失。因此需做好施工期间的交通疏导工作和建材运输管理工作。 10)对水土保持的影响 工程开挖过程中开挖面、土石方的临时堆置、弃渣等,如处置不当产生的水土流失影响较大。需做好相关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1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本工程堤防建设及河道疏浚施工过程中,若处理不善,可能会对三枝树桥至民族路桥段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量、水质和取水口产生影响。需采取相关防护措施。 12)社会经济 施工期需要大量民工,将消耗大量农、林副产品、生活日用品及工程建筑材料等,为工程区周边居民提供就业机会,提高农民收入。 3.1.2 运行期污染因子及环境影响因素 1)运行管理 本工程运行管理人员附属于景宁县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站,位于景宁老县城,该机构增加管理人员9名,担负本工程运行过程中日常的检查及汛期维护检查,因此,本工程运行期将新增管理人员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 每人生活用水量按120L/d计,产污系数取0.9,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972L/d,即355t/a,污水水质参照生活污水低浓度数据,则在未经任何处理的情况下,污水水质及污染物产生量见表3-4。 表3-4 污水水质及污染物产生量 项 目 PH CODcr BOD5 SS 浓度值(mg/L) 6~9 400 200 150 日产生量(kg/d) / 0.39 0.19 0.15 年产生量(t/a) / 0.14 0.07 0.05 本工程运行管理期间,生活污水及CODcr等污染物产生量不大,但若未经处理任意排放,将会对周边的水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由于本工程管理用房设在景宁老城区内,管理用房为已建,并建有污水收集、输送管网,故本工程管理用房已设置的排污管道会将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输送至城区纳污管网,一并经过景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一级标准后再排入县城下游段鹤溪河道,经过处理后,CODcr排放量仅为0.04t/a,对河道水质影响甚微。 本工程管理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每人按0.8kg/d计,则本工程管理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2kg/d,即2.63t/a。产生的生活垃圾若处置不当,将会对周围水体、土壤、植被、景观等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故考虑本工程管理人员生活垃圾利用管理用房区已有的垃圾箱进行集中收集后再堆放至管理用房区已建的垃圾站,及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水文情势变化 本工程建设将对鹤溪河道三枝树桥至民族路桥段进行左右岸防洪堤及其堰坝建设、对工程涉及的鹤溪河道实施疏浚。工程建成后,将改变原河道的水文情势,包括河宽、水位变化,但对城市防洪、河道水域及河道两岸排水、排污无不利影响。 3)河道水质 本工程建成后,河道变得顺直并得以整治,束窄卡口段河道断面扩大,河道护岸得到加固,河水变化对河道水质无不利影响。 4)生态环境 工程堤岸采用浆砌粗料石护坡等硬化,会对水生态环境带来一定影响,但挡墙堤脚处铺设生态网垫,在一定程度上可减轻对于河道中微生物、鱼类及其他水生生物生存的不利影响。防洪堤在建设过程中结合城市景观,堤防沿线进行了绿化,改善了工程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 5)旅游景观 本工程建成后,防洪堤与后方规划地面高程基本持平,在防洪堤顶设置了防汛道路平时兼作休闲平台,在堤防背水侧进行草皮绿化,有利于景观环境。 由于防洪堤右岸附近有双后岗畲族文化村分布,距离施工区约660m~750m,该村为景宁畲族旅游景区之一,本工程建设后提高了防洪能力,有利于旅游景区保护和景观环境的改善。 6)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本工程建设后对沿线鹤溪河道的水量和水质无不利影响,因此,对鹤溪三枝树桥~民族路桥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景宁水厂备用取水口基本不会产生影响。景宁县人民政府也同意在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实施本工程。 7)交通运输 本工程堤防建设能提高沿线新城区的防洪能力,保障了新城区内道路交通运输的安全畅通,而且堤防布设与沿线桥梁能衔接,不会对其造成影响。 8)社会经济 本工程建成后,鹤溪河中下游段的防洪能力提高,提高了景宁县规划城南区的防洪标准,改善了水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对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品位具有重要意义。 3.1.3 工程拆迁及占地环境影响因素 本工程建设须拆迁房屋5575m2,拆迁安置人口86人(规划水平年),无专项设施迁建。工程永久占地面积共计4.16hm2,施工临时占地面积共计21.17hm2。 本工程拆迁安置规划采取合理的经济补偿措施,具体拆迁安置由当地政府负责实施。本工程拆迁安置规划可保证拆迁居民的生产生活不受影响,但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可能会造成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问题。 本工程的占地处理措施,将使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得到有效的保障,不会低于现状水平。工程永久占用了一部分耕地和园地,使得当地鹤溪镇的耕地减少了0.09%,园地减少了0.15%,由于所占的比例均很小,对当地的土地利用和农业生产影响也很小。施工临时占用耕地面积很少且只是暂时性的,在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恢复原有土地利用类型,因此施工临时占用耕地等对当地的土地利用和农业生产影响很小。 3.2 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环境保护目标、环境敏感点主要分布如表3-5,位置见附图2。 表3-5 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一览 环境要素 序号 敏感点 位置或范围 保护目标 备注 水环境 1 鹤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三枝树桥~傍山 满足Ⅱ类水标准 河道 2 景宁水厂 备用取水口 鹤溪下张村断面 满足水量和水质要求 声环境、 环境空气 1 三枝树村 鹤溪防洪堤线右侧85m~200m, 公路南侧35m之外范围 声环境不劣于2类, 环境空气质量 不劣于二级 居民点、 学校、单位 2 东弄村 鹤溪防洪堤线左侧10m~80m 3 金山垟村 鹤溪防洪堤线左侧96m~170 m 4 张春村 鹤溪防洪堤线右侧180m~260m, 公路两侧各35m之外范围 5 上张村 鹤溪防洪堤线右侧185m~290m, 公路两侧各35m之外范围 6 下张村 鹤溪防洪堤线右侧115m~190m, 公路两侧各35m之外范围 7 塔坎村 鹤溪防洪堤线左侧10m~90m 8 鹤溪镇 公路两侧各35m之外范围 9 景宁中学 鹤溪防洪堤线右侧195m 10 三枝树村 鹤溪防洪堤线右侧50m~85 m, 公路南侧35m之内范围 声环境不劣于4a类, 环境空气质量 不劣于二级 居民点、 学校、单位 11 张春村 鹤溪防洪堤线右侧145m~180m, 公路两侧各35m之内范围 12 上张村 鹤溪防洪堤线右侧115m~185m, 公路两侧各35m之外范围 13 下张村 鹤溪防洪堤线右侧45m~115m, 公路两侧各35m之内范围 14 鹤溪镇 公路两侧各35m之内范围 15 张春水电站 鹤溪防洪堤线右侧150m, 公路南侧35m之内范围 16 景宁水厂 鹤溪防洪堤线右侧150m, 公路南侧35m之内范围 生态环境 1 鹤溪及两岸 工程永久占地及施工临时占地 减少工程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2 鹤溪及两岸 工程区沿线 弃渣综合利用 3 鹤溪 河道走向及其两侧的 景观布置区 保护工程影响区 景观生态协调性 社会环境 1 旅游景区 双后岗畲族文化村,距离工程区660m~750 m 基本不受影响 县级 2 被征地农民 工程区沿线 保证其生产生活质量 不降低 31人 3 拆迁居民 工程区沿线 保证其生产生活质量 不降低 86人 4 城市基础设施 工程区沿线 保障其安全 3.3 环境影响及预测结果 3.3.1 运行期环境影响及预测结果 1)对水文情势影响 本工程实施后,通过沿线防洪堤、河道疏浚等建设,使鹤溪三枝树桥至民族路桥段长近3.5km河道右岸的新城区(规划为商业、安置房等用地)达到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左岸的新城区(规划为重大工程安置房用地)达到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防洪能力满足景宁县城市发展以及新城区建设的需要。 由于鹤溪两岸洪水归槽及鹤溪两岸支流山洪汇入,导致工程实施后部分断面洪水位有所上升,上升值在0.25m~3.98m,部分断面由于河道主槽拓宽及疏浚为主导因素,导致工程实施后洪水位有所下降,下降值在0.10m~3.22m。 虽然工程实施后部分堤防高程将高出现状地面高程2.05m~3.03m,但堤后新城区规划地面高程基本与堤顶持平,因此对城市基础设施、城市景观基本没影响。 工程区下游河道沿岸现状均有50年一遇的防洪堤,下游防洪堤建设时已考虑上游洪水归槽,因此,本工程建设不会对下游防洪造成影响。 通过本工程堤线布置、河道疏浚的实施,与整治前相比,河道变得较为顺直,流速有所加快,河宽在50m左右,水域面积有所增大,增加水域面积总计1.88hm2,有利于河道过水断面的维持。而且河道堰坝的建设实施,使河流在枯水季节依旧保持有一定的水域,槽蓄水量增加,有利于改善水资源的利用条件。 本工程防洪堤建设有利于改善河岸稳定。本工程堤防建设后,部分断面河道流量增加,但岸滩稳定性无不利影响。本工程区下游河道沿岸现状均有50年一遇的防洪堤,下游防洪堤建设时已考虑上游洪水归槽因素,因此,本工程建设不会对下游岸滩稳定性造成影响。 本工程沿线无入河排污口,本工程堤防建设时将在沿线排水出口位置埋设排水涵管,且排水排涝能力达到规划的20年一遇标准,所以对沿线的排水排污不会造成影响。 2)对河道水质影响 本工程建设后,不仅防洪能力加强,而且能提高河道护岸的安全稳固,防止两岸泥沙流失入河,有利于保护河道水质。另外,工程实施后水域面积有所增大,上游来水进入河道,由于工程建设前后河段污染物排入总量不变,而河道断面扩大,水域面积增大,水容量增大,则水环境容量增大,有利于河道水质的提高。堤防挡墙迎水侧堤脚铺设生态网垫,对降解、吸附有机污染,吸收有毒有害物质等方面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也有利河道水质改善。而且堰坝建设也使得通过水流曝气富氧,有利于水体净化。但同时堰坝建设也使得河道漂浮物易于在堰前沉积。 本工程实施后,该段鹤溪河道两岸堤防防洪标准得到较大提高,可以大大减少由于沿岸淹没所带入河道的污染物存量,避免形成污染洪峰,工程实施后洪水期间工程沿线河道和下游的水质改善效果十分明显。 3)对水源保护区及取水口的影响 工程沿线鹤溪三枝树桥~民族路桥的水功能区为小溪(鹤溪)景宁源头水保护区,水环境功能区为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现状水质为Ⅱ类水,满足功能区水质要求。功能区内鹤溪下张村断面有一处景宁水厂的备用取水口,景宁水厂现状不取用鹤溪水,为跨流域引水,取水保证率为100%。 本工程建设后对沿线鹤溪河道的水量和水质无不利影响,因此,对鹤溪三枝树桥~民族路桥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景宁水厂备用取水口基本不会产生影响。景宁县人民政府也同意在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实施本工程。本工程为防洪工程,属于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完成后无生产经营活动,不产生污染源。而且工程建设能提高河道护岸的安全稳固,防止两岸泥沙流失入河,有利于保护工程沿线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水质。本工程实施后,洪水期间工程沿线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水质改善效果十分明显。因此,本工程建设后,对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水源保护是有利的。 4)对生态环境及功能小区的影响 工程区周边人类活动较多,陆生动物栖息活动空间较小,且本工程不造成新的阻隔,所以工程建设对陆生动物基本没有影响。本工程建成后,将破坏工程建设范围内1.30hm2耕地、0.47hm2园地的植被,对当地的农业生态系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工程永久占用土地会对工程区内原有植被造成破坏。但防洪堤范围内侧背水坡将设置总计1.81hm2的草皮护坡绿化带,有利于城市生态系统的修复与改善,绿地景观的建设,可优化城市人群的生活质量,还有利于净化区域大气环境,降低噪声,改善景观,从而提高景宁县的环境质量。 工程建设前后所在鹤溪河流均为山区性河流,并能保持水流通畅,且工程实施后鹤溪河道水域面积有所增大,有利于鱼类等水生生物生存环境的优化。堰坝建设高出河床1.5m,会形成一定的阻隔,使鱼类等水生动物的生存空间被人为的分隔,但堰坝建设只有1座,且工程沿线河段平时水量很小,主要水生动物为少量常见品种的小鱼,无珍稀鱼类,河道内没有洄游性鱼类,无鱼类三场,对水生动物影响很小,无需设置鱼巢等设施。堤岸采用浆砌粗料石护坡将切断某些生物通道,使得两栖类、爬行类生物的生存环境受到一定的破坏。但主体设计在重力式挡墙堤脚处铺设生态网垫,网垫材料为优质低炭钢丝,具有良好的防腐蚀、抗氧化等特点,生态网垫在一定程度上可减轻对于河道中微生物、鱼类及其他水生生物生存的不利影响。本工程河道疏浚为砂砾石,疏浚后部分底泥裸露于水体中,根据本工程-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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