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医院医疗综合楼含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环境评估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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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总论 1 1.1 项目由来 1 1.2 评价依据 2 1.3评价标准 5 1.4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6 1.5 环境保护目标 8 1.6 评价工作重点 9 2 现有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 10 2.1 现有工程概况 10 2.2 公用工程 13 2.3 现有工程污染源分析 15 2.4 污染物汇总 20 2.5 现有工程主要环境问题 21 2.6 雨花亭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概况及污染源分析 22 3 项目概况 26 3.1 拟建工程概况 26 3.2 拟建地现状 26 3.3 建设规模、内容及建设计划 27 3.4 项目设计概况 32 3.5 公用工程 38 4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46 4.1 施工期工程分析 46 4.2 营运期工程分析 49 4.3 污染源汇总 55 4.4 改扩建前后污染物排放“三本帐” 55 4.5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56 5 区域环境概况 58 5.1 自然环境 58 5.2 社会环境 60 6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63 6.1 水环境质量现状 63 6.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63 6.3 声环境质量现状 64 6.4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65 7 环境影响分析 66 7.1 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66 7.2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73 8 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90 8.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90 8.2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96 8.3 以新带老措施 103 9 达标排放、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 105 9.1 达标排放 105 9.2 清洁生产 106 9.3 总量控制 107 10 环境可行性分析 108 10.1 项目选址的可行性 108 10.2 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109 10.3 与规划的符合性 109 10.4 总平面布局的合理性分析 109 10.5 与《综合医院建设标准》(2008年修订)的符合性 112 11 公众参与 113 11.1 调查形式 113 11.2 调查内容 115 11.3 征询结果分析 115 11.4 问题与建议 118 12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19 12.1 经济效益分析 119 12.2 社会效益分析 119 12.3 环境效益分析 119 13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21 13.1 环境管理 121 13.2 监测计划 125 14 结论与建议 126 14.1 项目概况 126 14.2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27 14.3 污染源强及污染防治措施 128 14.4 项目可行性分析 130 14.5 综合结论 135 14.6 建议 135 IV 附件: 附件1 环境影响评价咨询合同 附件2 长沙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长沙市中心医院医疗综合楼(含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附件3 《长沙市中心医院、雨花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作共建长沙市中心医院医疗综合楼和雨花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协议》 附件4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控规修改成果审批通知单 附件5 关于同意长沙市中心医院床位调整的批复 附件6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沙市中心医院医疗综合楼(含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附件7 排污许可证 附件8 补偿协议 附件9 总图并联审批意见 附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环保目标图 附图3 曙光南路控规图 附图4 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图 附图5 长沙市中心医院在平面布置图 附图6 环境影响评价图 附图7 日照分析图 附图8 拟建项目主要分层平面图 1 总论 1.1 项目由来 长沙市中心医院(以下简称“中心医院”)是长沙市委、市政府为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根据城市发展需求投资兴建的一所集医疗、急救、保健、科研、教学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化综合医院,由原长沙市第二医院、第五医院、急救站、老年医学研究所合并组建而成。医院筹建于1998年,成立于2006年6月1日。现占地面积达190亩(其中分院15亩),建筑面积11万m2,投资约5.06亿元,位于长沙市韶山南路161号,长沙市城区二环线与韶山南路交汇的要冲地带。 雨花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卫生服务中心”)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为一体的综合性医疗机构,下设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60名,门诊床位30床,位于长沙市韶山南路157号,紧邻中心医院。 中心医院建院以来业务发展迅速,每年保持25%以上的增长速度,现日住院病人为2300余人,且仍有部分病人无法收治住院,医疗用房严重不足;医院原有停车位约300个,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院内停车已十分困难,尽管医院已经采取措施要求职工将车辆停到院外,并通过停车收费将社会车辆控制在院外,但仍难以满足患者及病人家属的停车需求。2010年,医院被确定为湖南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承担长沙地区的全科医生培训任务,每年培训100余名来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层医务人员,医院在原有规划中没有涉及全科医生的培训和教学设施,因此必须按照卫生部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的建设要求,尽快建立培训用房和培训设施。 为解决患者住院难、停车难、全科医生培训场地欠缺等问题,中心医院拟建设医疗综合楼(含全科医生培训基地)项目(以下简称“医疗综合楼”),主要建设内容为医疗综合楼(含全科医生培训基地)。中心医院于2012年9月委托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编制《长沙市中心医院医疗综合楼(含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于2012年10月通过长沙市环保局审查并取得环评批复批复(长环管[2012]085号,见附件2)。目前项目未进行施工建设。 由于已批复的医疗综合楼拟建场地位于中心医院现有场地南部,有134户居民为工程拆迁,拆迁工程量大,拆迁安置存在极大难度,导致拆迁工作难以实施。 为加快推进中心医院医疗综合楼的建设,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长发改[2015]274号,见附件6),项目重新选址建设。相对原批复,项目进行了如下调整: (1)将拟建场址由中心医院场地南部调整至医院场地西南角,并征用雨花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块。调整后项目用地主要为长沙市中心医院范围内现有绿地,部分用地为雨花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地块。目前中心医院已同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合作共建协议,待本项目建成后将-1~3层共计4250 m2面积划归雨花亭社区服务中心使用(附件3),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已进行了相关地块的控规修改(附件4)。 (2)根据变更后建设场址及卫生服务中心需要,调整项目建设规模及设计方案,在医疗综合楼内增设雨花亭社区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功能用房,时医疗综合楼的建设同时满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房及中心医院现今发展需求。 由于中心医院医疗综合楼(含全科医生培训基地)项目的地点、规模等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更,且将社区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纳入本项目的建设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该项目需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因此,长沙市中心医院委托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就该项目新建设方案重新编制《长沙市中心医院医疗综合楼(含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编制单位在对项目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报告书。 本次评价范围为拟建的医疗综合楼(含全科医生培训基地),不涉及含放射性材料的科室及搬迁。放射性材料及科室的搬迁需另行环评。 本次拟建医疗综合楼内建设内容包含社区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因此,项目建成后,社区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将搬迁至医疗综合楼内,该中心为独立运行,不属医院管辖。 1.2 评价依据 1.2.1 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2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6月;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18日);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33号,2015年6月1日实施); (10)《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文); (1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 (12)《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卫医发[2003]287号); (13)《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2003]第380号令),2003年6月16日; (14)《关于执行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问题的通知》(环函[2003]197号); (15)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2006年9月14日); (16)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1999)107号文件《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4月29日); (17)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1)1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2001年2月21日); (18)《印发“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家经贸委、水利部、建设部、科技部、环保总局、税务局国经贸[2001]1015号文);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主席令第72号,2003年1月1日); (20)《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主席令第77号,2008年4月1日); (2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版);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2013年11月14日。 1.2.2 部门规章及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8)《湖南省主要地表水系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023-2005); (9)《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 (10)《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11)《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环发[2003]197号); (12)《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 (13)《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 (14)《医院排放污水余氯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要求(暂行)》(环办函[2003]283号); (15)《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36 号); (16)《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1999年; (1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18)《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20)《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10-2008)。 1.2.3 建设项目有关资料和文件 (1)《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湘政发[2006]23号); (2)《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2007年8月28日); (3)《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标准》(HJ/T393-2007) (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长沙市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发[2005]12号); (5)关于印发调整后的《长沙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的通知(长政发[2005]72号); (6)《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第二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长政发[2004]28号); (7)《长沙市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实施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 2006年5月26日); (8)关于批转长沙市城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暂行规定的通知(长政发[1994]14号); (9)《城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扬尘污染控制若干规定》(长环发[2013]24号); (10)《长沙市中心医院医疗综合楼(含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4月; (11)长沙市中心医院提供的有关建设项目的相关资料; (12)项目咨询合同。 1.3评价标准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执行以下标准: 1.3.1 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水:根据《湖南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浏阳河花桥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200m至浏阳河铁路桥东河段为工业用水区,浏阳河铁路桥东至陈家屋场(浏阳河入湘江河口)河段为景观娱乐用水区,均执行《地表水环境重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水质标准。 (3)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2类标准,韶山南路交通干线一侧执行4a类标准。 1.3.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中的“表2”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污水处理站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燃气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 (2)废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 (3)噪声: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2类、临韶山南路一侧执行4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表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标准。 (4)固体废物:该项目建设期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的I类场标准;医院污水处理站的污泥排放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要求》(GB18466-2005)中“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运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HJ421-2008)和《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GB19217-2003)标准;生活垃圾处理拟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2008)的要求。 1.4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1.4.1 地表水 本项目建成后废水主要来源于含传染性病菌和病毒的医疗废水、特殊废水及其它清净废水。特殊医疗废水经预处理后与其它医疗废水一起排入院内污水处理站进行生化处理后排放,主要污染因子是pH、CODcr、NH3-N、SS、BOD5、粪大肠菌群等。项目建成后新增医疗废水排放量约为391.4m3/d,水质复杂程度为简单。产生的污水经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按长沙市城市建设规划,该区域污水将纳入花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浏阳河。根据《湖南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023-2005),浏阳河花桥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200m至浏阳河铁路桥东河段为工业用水区,浏阳河铁路桥东至陈家屋场(浏阳河入湘江河口)河段为景观娱乐用水区,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标准,其平均流量为74.8m3/s,属中型河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环境》(HJ/T2.3-93),项目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 水环境评价范围为:浏阳河花桥污水厂排污口下游河段,约5km范围内。 1.4.2 地下水 本项目位于城区,不采用地下水作为水源,项目废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且项目所在区域不在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及特殊地下水资源区内,场地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项目污水水质复杂程度为简单,污染物不外入地下水环境,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简化做定性分析。 1.4.3 环境空气 本项目所用能源主要为电力、管道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营运期废气主要来源于厨房油烟、医疗废气、医疗废水处理站废气、热水机燃气废气等。油烟废气中主要污染因子为油烟颗粒,经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锅炉和热水机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废气污染物污染物SO2、TSP、NOx排放量小,高于屋顶高空排放。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可满足有关排放标准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简化做定性分析。 评价范围:以工程选址为中心,主导风向为主轴,直径为5km的圆形范围。 1.4.4 声环境 本项目建成后噪声源主要为中央空调机组、风机、水泵及机动车辆噪声等,评价区域为《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1类标准区域,通过对该工程产噪情况分析,建设后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不会有明显变化,项目建成后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目标噪声增加量在3dB(A)以下,且受影响人口变化数不大,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学环境(HJ2.4-2009)中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建设特点,确定本次噪声评价等级为三级。 1.4.5 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风险为医疗废物贮存和运输的泄漏事故、废水非正常排放事故风险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的要求,依据HJ/T169-2004附录A中表2-4中有毒和爆炸物质名称及临界量识别,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按(HJ/T169-2004)表1中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规定,本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 1.5 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61号,长沙市中心医院现有场地西南角。 在深入了解拟建场址环境现状、发展规划及功能区划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工程特征,确定本次评价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1.5-1。 表1.5-1 环境保护目标及其保护级别 项目 保护目标 功能 规模 方向距离 质量等级 水环境 浏阳河(浏阳河花桥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200m至陈家屋场(浏阳河入湘江河口)河段) 景观娱乐用水 74.8m3/s NE 7200m (GB3838-2002) IV类标准 花桥污水处理厂 市政设施 36万t/d NE 6.6km (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 大气 环境 胸科中心 (在建) 医疗 900人 NE 210m (GB3095-2012) 二级标准 原胸科中心 医疗 300人 NE 280m 院病房楼 医疗 2300人 NE 90m 院老干部保健中心 医疗 200人 NE 190m 院门急诊楼(医技楼) 医疗 1000人 东面紧邻 院职工住宅 居住 134户 SE 80m 居住 144户 E 165m 院行政综合楼 办公 100人 NE 15m 长沙市卫生监督所 办公 50人 N 90m 湘城大酒店 居住 600人 NW 30 通程社区 居住 230户 N 17m 雨新社区 居住 250户 N 170m 铁路四院社区 居住 180户 SW 100m 万科金色家园 居住 505户 N 130m 石马村村民 居住 120户 E 250m 居住 120户 SE 210m 天心区市政工程管理局 行政 150人 NE 210m 药品检验所 医疗 20人 SE 145m 建设银行 企业 20人 SE 200m 爱尚通程 企业 20人 W20m 声环境 院病房楼 医疗 2300人 NE 90m (GB3096-2008) 1类、2类、4a类标准 院老干部保健中心 医疗 200人 NE 190m 院门急诊楼(医技楼) 医疗 1000人 东面紧邻 院职工住宅 居住 134户 SE 80m 居住 144户 E 165m 院行政综合楼 办公 100人 NE 15m 长沙市卫生监督所 办公 50人 N 90m 湘城大酒店 居住 600人 NW 30 通程社区 居住 230户 N 17m 雨新社区 居住 250户 N 170m 铁路四院社区 居住 180户 SW 100m 万科金色家园 居住 505户 N 130m 药品检验所 医疗 20人 SE 145m 爱尚通程 企业 20人 W 20m 生态 环境 拟建场地周围绿地 / / / 避免施工扰动 社会环境 通程社区 居住 207户 N 17m 满足规定日照要求 1.6 评价工作重点 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及区域环境特征,本次环评工作的重点是:调查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分析工程项目环境影响因素,明确项目环境污染物排放特征及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范围与程度,分析项目建设的环境合理性及与《曙光南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要求的符合性,提出经济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与管理措施。 2 现有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 2.1 现有工程概况 2.1.1 现有工程介绍 长沙市中心医院是长沙市委、市政府为优化城市卫生资源配置,根据城市发展需求投资兴建的一所集医疗、预防、急救、保健、科研、教学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化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筹建于1998年,成立于2000年6月1日,由原长沙市第二医院、第五医院、急救站、老年医学研究所合并组建而成,设有本部和北院。医院本部位于长沙市韶山南路161号;北院位于长沙市湘春路长春巷2号。医院占地面积达190亩(其中北院15亩),建筑面积11万m2,资产总值达6.5亿元人民币。配备有直线加速器、陀螺刀、3.0T磁共振、64排螺旋CT、数字减影心血管造影仪(DSA)、单光子计算机、断层扫描机(ECT)、直接数字化X光机(DR)、四维彩色超声、颈动脉血管超声、超声消化道内镜、双脉冲钬激光碎石系统、全套电子内镜系统、高速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先进的诊疗设备。 医院学科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现有在职职工2200余人,其中硕士生导师30人,博士48人,硕士306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42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465人。开设临床医技科室62个,其中国家级重点建设专科1个,省级重点专科3个,市级重点专科6个。设有长沙市老年医学研究所、长沙市结核病学研究所、长沙市肿瘤研究所,为国家药物临床试验基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国家卫计委病理远程会诊与质控试点单位、国家卫计委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国家流感哨点监测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硕士生培养基地、湖南大学硕士生培养基地、南华大学硕士生培养基地、湖南省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湖南省专科护士临床实践技能培训基地。 医院紧跟国际、国内技术前沿,积极引进新技术、新项目,普外科、泌尿外科、骨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肿瘤科、肺病结核科(长沙市肺科医院)、急诊医学、老年医学科等专业成为区域内具有较高影响力的专科。泌尿外科在中南地区首家开展的输尿管软镜技术以及双脉冲钬激光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普外科开展的双镜联合胃肠肿块切除,双镜联合血管镜取栓,胆道子母镜取石等技术,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脊柱外科开展的高难度颈椎手术和关节外科开展的肩、肘、髋、膝、踝等关节的关节置换及关节镜下手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医院在肿瘤治疗方面建立了手术、放疗、化疗、靶向治疗、生物治疗、介入治疗、中药治疗的多学科联合治疗体系,取得了显著的效果,特别是针对恶性肿瘤的“三精放疗”技术,明显提高了肿瘤患者的生存期;肺科医院开展了支气管镜和内科胸腔镜的检查治疗,擅长肺部疾病的鉴别诊断、呼吸危重病诊治慢阻肺与肺部感染性疾病诊治、胸部介入诊断和治疗、难治性气胸的治疗等,结核病的诊治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作为脑卒中筛查防治基地,开展了脑卒中的所有治疗技术项目,特别是脑卒中紧急溶栓技术,极大地提高了脑卒中患者的救治成功率和生存质量,获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中心医院在建有胸科中心综合楼项目,项目投资约9000万,建筑面积18761m2,拟建地位于医院中心花园东面空地,建设期约18个月。目前项目处于建设施工中,拟于2016年上半年完成建设。 2.1.2 主要设备 长沙中心医院拥有西门子16层螺旋CT扫描机、大C型臂X光机(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数字化胃肠机、多功能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彩色B超仪、经颅多普勒、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眼底荧光造影仪、血液透析机、碎石机、6座位高压氧舱、纤维支气管镜、纤维胃镜、腹腔镜、三氧消毒机等大型医疗设备。公用设备主要有2台2t/h燃气锅炉,另有3台广州世伟升太阳能热水机,采用天然气辅助加热;环保设备主要为院医疗废水处理站二氧化氯发生器,详见表2.1-1。 表2.1-1 现有工程设备一览表 医疗设备 序号 设备分类 设备名称 科室 1 X射线诊断、电子断层扫描设备 500MA X线诊断机 多排螺旋CT 放射科、 CT室 2 功能检查设备 各类微机处理控制的心电图机、脑电图机、肌电图机、呼吸功能测定仪、新陈代谢测定仪、测听仪等。各类监护仪(多功能、多参数)。常规用的血压、血流、休温、脉搏、心音、呼吸、脉象等监测仪 院体检中心、住院部 3 超声诊断设备 各类彩色超声多普勒监测仪,各类各型超声诊断仪 院体检中心 4 核医学设备 甲状腺功能测定仪、肾图仪、肺功能测定仪 核医学科 5 内窥镜检查设备 各类各型纤维光学内窥镜:鼻咽镜、食道镜、气管镜、胃肠镜、十二指肠镜、腹腔镜、乙状结肠镜、结肠镜、膀胱镜、阴道镜等 耳鼻喉科、消化科、肛肠科、妇科等 6 检验科有实验室设备 基本设备:天平(电子天平)、显微镜(各类各型)、离心机、电冰箱、电导仪、各类恒温箱。光电分析设备:光电比色计、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荧光分析仪等。自动化设备: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免疫化学分析仪、全自动尿常规检查分析仪、全自动血球计数分析仪、全自动血氧分析仪。检验科用常规仪器:尿常规、血常规、血pH值等测定仪,酶标工作站、电介分析仪等。 检验科 7 五官科检查设备 角膜显微镜、裂隙灯、眼压计、眼底照相机、前庭功能测定仪、口腔科用各种治疗机、耳鼻喉科用检测设备 五官科、体检中心 其他设备 1 动力设备 2t/h燃气锅炉2台、广州世伟升太阳能热水机 门急诊楼、住院楼、老干部 保健中心 2 备用电源 柴油发电机(功率6KW) 门急诊楼 3 环保设备 二氧化氯发生器(一用一备) 废水处理站 2.1.3 原材料及能源消耗 长沙市中心医院现有能源、原材料年耗量详见2.1-2。 表2.1-2 现有能源、原材料消耗一览表 序号 品名 年耗量 备注 一、能源 1 水 59.76万t/a 市政供水 2 电 1305.03万kwh 市政供电 3 燃气 66.3万m3 管道天然气 二、原材料 1 84消毒剂 531瓶/a 500g/瓶 2 络合碘 8576瓶 500ml/瓶 24765瓶 600ml/瓶 3 戊二醛 1386瓶 500ml/瓶 920瓶 2.5l 4 乙醇(95%) 1455瓶 500ml/瓶 5 乙醇(70%) 15935瓶 600ml/瓶 7972瓶 500ml/瓶 6 甲醛 41瓶 500ml/瓶 7 氯酸钠 26264瓶 500ml/瓶 8 盐酸 1096桶 50L/桶 9 过氧乙酸 1078组 2瓶/组 10 氧气量 中心制氧 495911m3 瓶装氧气 73063m3 注:报废药品收集后由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处置。 2.1.4 总平面布置 长沙市中心医院位于长沙市韶山南路161号,总占地面积190亩。医院地块呈不规则长方形,东西宽约260m,南北长约470m,医院生活区位于地块的南面面,与医院一墙之隔,由一条5m宽小路相连,占地面积约15000m2。整个医院可分为5个区,中部为住院区;老干保健中心和山水颐园为休闲保健区,位于医院的中部以北区域;西部为一、二号办公楼组成的办公区;东部为院胸科中心区;住院区以南为院门诊、急诊区。 医院主入人流、车流出入口位于医院南部临韶山路一侧,直通门急诊楼;次入口位于医院的北部临竹塘路一侧,主要方便院内人员进出。 2.1.5 医院人员配置及工作制度 医院现有工作人员总定员为2200人,具体编制情况如下。 表2.1-3 医院现有职工定员表 序 号 类 别 定 员 1 医师 558 2 护理人员 1034 3 医技人员 207 6 行政管理及工勤人员 401 合计 2200 2.2 公用工程 2.2.1 给排水 现有医院的生活、消防用水均由城市自来水供给。区域自来水供水能力充足,供水压力0.3~0.4MPa,可满足生活及消防用水要求。 医院实施雨污分流,室外设独立的雨水排水系统,与生活污水分流排至韶山路雨水管。建筑物雨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道路及绿化带雨水经雨水口收集后排入雨水排水管网,最后一同排入附近的市政雨水管网。医院现有职工住宅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医疗性废水经医院北部太平间旁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生活污水与医疗性废水排入雅塘路排污沟、南二环市政污水管至劳动路提升泵站、跨圭塘河入花桥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经花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进入浏阳河花桥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200m至陈家屋场(浏阳河入湘江河口)河段。 现有医院总用水量约为1637.3m3/d,排水量约1394.7m3/d。 现有项目水平衡图如下。 图2.2-1 现有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d) 2.2.2 供配电 医院现设置有7台干式变压器,其中门诊楼负一楼变配电机房2台,容量为1600kVA;住院楼负一楼变配电机房2台,容量为800kVA;保健中心负一楼变配电机房2台,容量为500kVA;宿舍区地下变配电机房设置1台,容量为630kVA,电线主要采用地埋式敷设,采用二路10kV电源,引至高压配电。医院现有3台小型柴油发电机,位于现有工程门诊楼1层、三层及楼顶设备房内发电机功率为8 KW,仅在紧急情况下对手术室、急救室和重症ICU监护室进行供电。全年应急发电时间约100小时。 2.2.3 供暖 长沙中心医院现采用2台2t/h燃气锅炉供热供暖,锅炉位于现有医疗废物暂存间西面的设备房内;医院另采用3台广州世伟升太阳能热水机供生活用热水机组,位于现有住院楼楼顶,上述燃料均为天然气。锅炉专供采暖,夏天停用;太阳能热水机辅助加热时产热速率3.75~7.5m3/h,四季长期使用,专供生活用热水。 2.2.4 垃圾站 中心医院建设一座面积约为20m2的密闭医疗固废临时贮存间和约4m2的医疗锐器密闭临时贮存间,与30m2的临时垃圾垃圾站并排且各自独立,位于院内东北角的污水处理站(太平间)东南侧,用于院区内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的收集和临时存放。目前医院将生活垃圾和各类医疗固废收集后用分别用密封袋、专用的锐器收集筒包装后分类存放,每天定时清运。 2.3 现有工程污染源分析 2.3.1 废水污染源 现有工程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以及医疗、办公区污水,其中医疗、办公区污水包括:门急诊楼化验、手术等医疗科室的少量排水和污洗间排水;门急诊楼及住院楼的病人、医护人员及家属的冲厕、盥洗等排水和楼内卫生排水;医院食堂厨房及就餐人员产生的含油餐饮废水、食堂废水、洗涤废水、特殊废水以及其它废水。 现有本项目食堂就餐人数约2350人,食堂含油废水产生量约为45.1m3/d,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化粪池出水一起排入医疗废水调节池,与医院其他废水一起,经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韶山路市政污水管,目前该污水处理站实际处理量为1394.7 t/d,处理工艺见图2.3-1。 图2.3-1 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流程 根据现场调查,院区内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站设计最大处理规模约为3480m3/d,现实际处理水量为1394.7m3/d,每天坚持运行。 本环评收集长沙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4年9月及2015年1月对长沙市中心医院排污收费污染源监测(毎季度一次)的污水处理站出水监测结果,见表2.3-3,表明医院内原有的污水处理站运行多年后其运行效果一直稳定良好,各项指标均能达标。 表2.3-1 出水水质监测结果 时间 采样点 水质 pH CODCr(mg/L) 粪大肠菌群(MNP/L) 余氯 2014.9.12 长沙市中心医院污水处理站排放口 略混浊 7.02 151 <20 5.8 2015.1.16 略混浊 6.81 132 <20 未检测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 6-9 250 5000 / 2.3.2 废气污染源 院内目前主要的大气污染源为食堂厨房油烟、以及医院药品等特殊异味。院区污水处理站附近没有明显的恶臭异味影响,由于医院职工及就医人数增加,食堂油烟及燃气废气略有增强。 (1)食堂油烟 医院内现设有食堂3座,分别供应医院职工、医院普通病人及病人家属、医院胸科中心传染病人。 ①医院内保健中心内设有食堂1座,仅供应职工用餐,现有灶头3个。每天运行以6h计,全年运行,每个基准灶头排风量为4000m3/h。食用油消耗系数按0.03kg/cap·d,则本项目变更后食用油消耗量为36kg/d(用餐职工约1200人/d,按365个工作日/年计)年耗油为13.1t/a。根据不同的烧炸工况,油烟气中烟气浓度及挥发量均有所不同,烹饪过程中的挥发量约2%,即本项目日产生油烟量为0.72kg/d,年产生油烟量为0.262t/a。按日高峰期6小时计,则高峰期该项目所排油烟的量为120g/h,项目油烟产生浓度为10mg/m3,食堂安装静电除油烟机去除率为85%,食堂油烟废气经静电除油烟机处理后,浓度为1.5mg/m3,食堂油烟排放浓度小于2mg/m3,油烟经专业油烟竖井至老干部保健中心楼顶排放,食堂仅在早、中、晚就餐时段开放,厨房烟气为间歇式排放,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②医院在门诊与住院楼的连廊处设有食堂一座,供应医院普通病人及病人家属用餐。现有灶头2个,每天运行以6h计,全年运行,每个基准灶头排风量为6000m3/h。食用油消耗系数按0.03kg/cap·d,则本项目变更后食用油消耗量为30kg/d(用餐人数约1000人/d,按365个工作日/年计)年耗油为10.95t/a。根据不同的烧炸工况,油烟气中烟气浓度及挥发量均有所不同,烹饪过程中的挥发量约2%,即本项目日产生油烟量为0.6kg/d,年产生油烟量为0.22t/a。按日高峰期6小时计,则高峰期该项目所排油烟的量为100g/h,项目油烟产生浓度为8.3mg/m3,食堂安装静电除油烟机去除率为85%,食堂油烟废气经静电除油烟机处理后,浓度为1.25mg/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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