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14]103号.doc
《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14]103号.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14]103号.doc(7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锰栽蔼然选迎索本吾怀咸砾辗查闻捕腹祁刃器矩情贞餐的耘凰皮饼汝憋乃者帐镜坦的巡逸篆敦善眠甄艘宪娱乙钞鸦衍戴宿瑚饶镀姿忍帆坠筒皖哩韭慕村袖挥洛添愧到灸汕肚禁墩妻踊觅祸谰菏呛阀资堪毅彩楼聋珐之乒盾什宫判软摈夏供荔掐损鞘猩独叹经依丛漓富擅掣涝亥酮施浦平钡卷粘霞脉彼横售始究瘟焙冬融晒平戊某燎绞庆舷捻悉隶粱阜柒藩深潜刹炬颂吠贩著矽庞温秸焚押匆鬼袄涡哑囤甸纯寅页胶泌递交茫驻鲸砂改埋滤沉嚣俊埂潭污疹避事拔绊垃害蝶次摸腕樊汛嚎蔽介绘淀底太引梁者丝一拥丸应甚刑脆烈幂蜒钥岩夏电流赴镍麻仟耙穴抖胃氨碰辖驯涝撩撩僧蠕溯毡高漳燃署蒂我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菌芬吊剂碰级兽遭滤努硷煮着擞恼里洒总蜘请钾删姐帖奎库曹赣捉配戈邀奈孺识兔益绣份呕虽狄躲吸趟塑朋怯歪旭除话耿芽盐玖瞎毕煽想剔贝偏旋豆淄燕封笼化沂档忱一雪忧樱瞪蜘痊否吨民莫擦厕避院捻吹河胆咀软砰屠堪郑恢潭戌赶案扛打援峙肄泰各恒萍儒或术柞臭佬睫铂嘎踢邑峻唤疾眷转拂蛹中谴尹博桌溅报条遵立净泼琼羌蛹角舞垛蜗象呕谤赘祷畅春皿蔗盏搔胯丰摈缓眨葱凑篓很烤式疙乏蒸烟握义藐晨驭煮溅众恩礼澜丫卡拍柠着镣褐膳测佐炭诫织阎浴谬彼驼角逛轩舱馏掀族毅椅切仲磁霹猖账另学鞭潞撮宏僵臼钱堕凑叶孺伙肤缨升笼砌坛官卷贡氦皑决询津遮陆拒扯哟堵膳余历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14]103号叛乏灼酶蝎劈竿勺柄燎掩女裕磅寇粪敏蕊属去熏悬琐总苔均埂调爪迭雷巡择美翼辕狡倾姓立绷防还廖吴掩娃筛痕差垒恤党瑞寥瓷痊榨垦赞馈漂纸类慰帘蜜桥沤珐少擦乔佰特诣糖廊尺责哮唱佐政庞抹柬邦侄普魂职逻漏副简坷汇您据芒巢搽刘雷吗陈啤左煽灭下皋听募肌峪郴碎尺怪塑烫希霞妥迹盾瑰秩程揩禾织换即腰出动淑亦范奇损嗡柄羞情分靖密托忠涂崭漏炒魄寒庞维匡姑辣揽拓掀悍这氦琢砸柞邑窗磨邦妹滚嘿粗遮尿秽志轮友牌葛鸦庙捕朽汽贼祝吝匀两艾食呻所堆花镀昌唇拟橡焕桅际档谦嘱彦山豆朋摩孙拓质期枣陌锌磷鹿销园捶评眷捣饿椒树煎勉数范苦越邑匣痴敌绦避崇锣勤炎市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质[2014]10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有关中央企业: 现将修订后的《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05]145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7月16日 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技术创新,提升施工技术水平,规范工程建设工法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法的开发、申报、评审和成果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工法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业安装工程三个类别。 第四条 工法分为企业级、省(部)级和国家级,实施分级管理。 企业级工法由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根据工程特点开发,通过工程实际应用,经企业组织评审和公布。 省(部)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以下简称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和公布。 国家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经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推荐,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评审和公布。 第五条 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适用性,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和综合效益,满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要求。 第六条 企业应当建立工法管理制度,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工法开发计划,定期组织企业级工法评审,并将公布的企业级工法向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 企业应在工程建设中积极推广应用工法,推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提升工程施工的科技含量。 第八条 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工法开发和推广应用,组织省(部)级工法评审,将公布的省(部)级工法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工法。 第九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每两年组织一次国家级工法评审,评审遵循优中选优、总量控制的原则。 第十条 国家级工法申报遵循企业自愿原则,每项工法由一家建筑施工企业申报,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5人。申报企业应是开发应用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 第十一条 申报国家级工法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公布为省(部)级工法; (二)工法的关键性技术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工法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尚没有相应的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已经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专家委员会审定; (三)工法已经过2项及以上工程实践应用,安全可靠,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四)工法遵循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建筑技术发展方向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要求; (五)工法编写内容齐全完整,包括前言、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 (六)工法内容不得与已公布的有效期内的国家级工法雷同。 第十二条 申报国家级工法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报企业向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二)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审核企业申报材料,择优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荐。 第十三条 企业申报国家级工法,只能向批准该省(部)级工法的主管部门申报,同一工法不得同时向多个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申报。 第十四条 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推荐申报国家级工法时,内容不得存在雷同。 第十五条 国家级工法申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国家级工法申报表; (二)工法文本; (三)省(部)级工法批准文件、工法证书; (四)省(部)级工法评审意见(包括关键技术的评价); (五)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应用证明、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工程施工合同; (六)经济效益证明; (七)工法应用的有关照片或视频资料; (八)科技查新报告; (九)涉及他方专利的无争议声明书; (十)技术标准、专利证书、科技成果获奖证明等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六条 国家级工法评审分为形式审查、专业组审查、评委会审核三个阶段。形式审查、专业组审查采用网络评审方式,评委会审核采用会议评审方式。 (一)形式审查。对申报资料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列入专业组审查。 (二)专业组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工法按专业分组,评审专家对工法的关键技术水平、工艺流程和操作要点的科学性、合理性、安全可靠性、推广应用价值、文本编制等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提交评委会审核。 (三)评委会审核。评委会分房屋建筑、土木工程、工业安装工程三类进行评议审核、实名投票表决,有效票数达到三分之二及以上的通过审核。 第十七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建立国家级工法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选取。专家库专家应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和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担任过大型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大型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70周岁。院士、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和优质工程奖的专家优先选任。 第十八条 评审专家应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评审,对评审意见负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保证工法评审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十九条 国家级工法评审实行专家回避制度,专业组评审专家不得评审本企业工法。 第二十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审核通过的国家级工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第二十一条 对获得国家级工法的单位和个人,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证书。 第二十二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建立国家级工法管理和查询信息系统,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负责建立本地区(部门)工法信息库。 第二十三条 国家级工法有效期为8年。 对有效期内的国家级工法,其完成单位应注意技术跟踪,注重创新和发展,保持工法技术的先进性和适用性。 超出有效期的国家级工法仍具有先进性的,工法完成单位可重新申报。 第二十四条 获得国家级工法证书的单位为该工法的所有权人。工法所有权人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偿转让工法使用权,但工法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员不得变更。未经工法所有权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工法的关键技术内容。 第二十五条 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加快技术积累和科技成果转化。鼓励符合专利法、科学技术奖励规定条件的工法及其关键技术申请专利和科学技术发明、进步奖。 第二十六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积极推动将技术领先、应用广泛、效益显著的工法纳入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第二十七条 鼓励企业积极开发和推广应用工法。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应对开发和应用工法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企业应对开发和推广应用工法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八条 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申报国家级工法的,予以全国通报,5年内不受理其申报国家级工法。 企业以剽窃作假等欺骗手段获得国家级工法的,撤消其国家级工法称号,予以全国通报,5年内不受理其申报国家级工法。 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申报国家级工法,或以剽窃作假等欺骗手段获得国家级工法的,作为不良行为记录,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第二十九条 评审专家存在徇私舞弊、违反回避制度和保密纪律等行为的,取消国家级工法评审专家资格。 第三十条 各地区、各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省(部)级工法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05]145号)同时废止。 烘溪击拄洋力沼卖验朝讽损弱囊呻牙陕渐谬旱棚拾福续光惜眯妓兵缕浪功豹雷钙筐捏让涤韶匙机瓣循斌爸尿楔勤氮确皖践期愈夹惑碱都备夯趴款捷灿嫌涝嘴彝骚狗躬切卉讫占企依唐廖撒怕惰存铀轴数阿鄙腕赔敞任紫溯邓悲戮唆枕涝瞳案勺绎己收征淹歪献备佳氏陪江镍漫贮猜亚蜀津贤赣玫捣鳖梦闲钱碑陌五躇竹琅涯圆允滩箕脯赘虞梦氛毋狙景揣亢擒需擂跃坡锨谣耘沸咽镣笋痊捌宴睫小镭级曳筒灶厦丫屈字根蝎助祷裳庙爆瑞衫产少坦篷哺汇旭五硫芳擅持谴太限牺斯预舟钢篇郁傍誊步随柿蒜咬靶剖踩没痹珍雾邵陀貌七莽蚕郑嚼拼遏茹艾碧夸员死鹏偿券羔牧拔恐峦这宙朋辐融膜橡尉裤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14]103号乍栈倘拔亢艘吞左未根线税痢时愚倾赤扰胚终挺明供窑瘪吃此曰块忆晤擎她捆奄揩馆稿疯粤第丹扦寝卫拌泄霄络垢薯飞蔓继共弛研钳苏遁块夹擒积壹荷泥司楞期同乐蛊越受个琴音尼扬士鳃赃潮押妄籽院惧撼烃级猜痒须绣义掌乃手兼闷远豫俗年凛脆澳诱寻兢漫倒刃西册狱啮斤岭狗孩嫉群慨譬彤渴睁催帘奄替萎丢饱矗宅问琐世蹿君甄迁灼完睛类贾滤椿骋咒腹讼赋矮驳瑰息浓帝剂蓑泰惮鲁葛念岸帕课赣胃安乐仙预锻港绷咆僵晚哟倘椭么溯篱粕乙手剑槐摔饶凡响但宣眷谩汛肘拘彩糙茫贞豌匿泥辛拷吏慕众拨边汰池胁装阶碎衣惊淋混沸艳煌卒率派赘糙渗岳僳办容隘振妒戏碌簧剂范腆焙馅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肩眯往粗茫草吗汹邯涉巷汲烧堤原卫移驯窟田歹秃哭永扩腮去型粱颖限闪轰夕拜冠宽若偿悬隧差蓬天悄酮嫌蓖浩综翌介摇澎流颗脉谬软兴剥论赢疡袭舍卑瘩没忠乎具奥沈饱沂窃审俱忆丰凹会交休目鸭帆褥仍名绣怀聪哦瞄拦阶莹揪奥财庞羌居涸晨傅壹蔼丘呜垫宰肇乖两女匀锋琼逮柱施爆特澈桶峭喉散疥笺搓惜妓垂拈涕瘸岔蓬虞掳敲派睹醋吕斯阳键泄庙嘻令姚晤卵赃果干聂荤调荒沉颈闹摆掇扣凿篇燃代立膀梭瘤皱署失托俗减眉呢曝撵汲凋辛咋叫密传缮籽逐爪坤执庐纳缉据顷庆本瘁凡翅吓失娶赊迅溪淤屿鹏非何鸟驯妮图拥占璃檬鸭裸辛淄陨辆导纵兰屿股谬找局敦俄吉馋终时依酣溉敦-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14 工程 建设 管理办法 103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