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新疆电力公司2016年第二次电网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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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新疆电力公司2016年第二次电网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设计部分: 1 招标条件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2016年第二次电网建设工程设计招标采购(招标编号:301642-SJ)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网新疆电力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国网新疆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及投标保证金 招标范围见《国网新疆电力公司2016年第二次电网建设工程设计招标采购需求一览表》。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每包:(0.5万元)。 (1)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为支票、汇票、银行保函及招标代理机构认可的担保公司(详见招标文件)的投标保函。 (2)除投标保函以外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为潜在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3)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携带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及地点:2016年04月6日11时前交至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物资公司六楼多功能厅(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1118号物资大厦)。 特别提示: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电汇、现金以及个人汇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 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3.2 专用资格要求,分别如下: 3.2.1 资质要求 (1)33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和勘察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和勘察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和勘察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35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5)其他工程资质要求 无。 3.3 业绩要求 (1)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 ① 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其中:变电工程不少于2座;线路工程不少于100公里。输变电工程应同时具有线路工程与变电工程业绩。投标人具有的比招标项目低一级电压等级的工程业绩可按0.5倍折算并累积。 ② 其他: 。 (2)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 ① 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不少于2项。投标人具有的比招标项目低一级电压等级的工程业绩可按0.5倍折算并累积。 ② 其他: 。 (3)其他工程业绩要求: 。 注:1. 类似工程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2. 在建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即合同签订时间需在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 3. 投产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签订时间为依据,即竣工验收证书签订时间需在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 4. 工程业绩电压等级序列:1000(直流±1100、直流±800)千伏、750(直流±660)千伏、500(直流±500、直流±400)千伏、330(220、直流±320)千伏、110(66)千伏、35千伏、10千伏等。 3.4 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5 项目设总(项目经理)要求 (1)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担任过与招标项目相同及以上电压等级类似工程设总(项目经理)或主设人经历。 (2)其他: 。 3.6 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相应输变电工程设计资质,设计工作由牵头方完成。 3.7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③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8 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即2013年至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以在电子商务平台上下载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潜在投标人应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购买流程请登录电子商务平台网站“下载专区”——“电子钥匙办理及安装”下载,所有文件请仔细阅读。 特别提示: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至2016 年 3 月 23 日 18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凭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款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公司名义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4.5 依据国家电网公司财务管控系统的有关规定要求,凡是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所属单位要参与国网新疆电力公司2016年批次集中规模招标采购项目的,必须按照以下规定要求办理招标文件的购买事项: (1)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直属或下属单位或集体企业参与投标的,必须以现金形式支付招标文件的购买费用;以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同城支票等其它形式支付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的,将不予接受。 (2)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直属或下属单位的,在给被授权代表人(或委托经办人)办理用于购买招标文件的借款事项时,不得以国网新疆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收款单位作财务挂账处理,而应以被授权代表人(或委托经办人)个人借款的科目作挂账处理。 4.6 投标人必须先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站执行所投标包的网上点击购买操作。操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及时通过招标公告规定的方式支付所投标包的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并将《银行汇款凭证》扫描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要求提供的文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邮箱xjdlzbsg@。电子邮件主题格式为单位名称+招标批次名称,邮件正文里必须写明招标批次名称、招标编号、标段号、包号、项目名称及发件人的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发件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信箱)。收到上述文件核对无误后,将在《新疆电力公司招投标业务应用》上为投标人开通招标文件下载功能。 特别提示:投标人所投标包与购买费用合计金额存在不一致情况的,投标人招标文件购买点击确认的操作均不会被审核,因此而造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7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截止时间前将问题(将加盖公章的PDF版和word版压缩打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招标文件中指定的邮箱xjdlzbsg@,电子邮件主题格式为单位名称+招标批次名称,邮件正文里必须写明招标批次名称、招标编号、标段号、包号、项目名称及发件人的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发件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信箱),未按照要求递交的澄清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受理,因此而造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投标人需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载新版离线投标工具用于本项目投标,名称为“离线投标工具(带电子签章)专用软件包(服务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4 月 6 日11时,地点为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物资公司六楼多功能厅(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1118号物资大厦)。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电子商务平台的截止时间同上。 如无特殊原因,所有投标文件(包含开标文件、报价文件、商务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文件以及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于2016年4月5日16时-20时递交到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物资公司六楼多功能厅(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1118号物资大厦)。如因特殊原因在2016年4月5日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可在2016年4月6日10时-11时递交。 5.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或者未提交到电子商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电子商务平台不接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 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 年 4 月 6 日11:00,在“本章5.1中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 )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8.特此说明: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改委《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精神, 在商务资格证明文件中必须编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8.1.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出具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对于地方检察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8.2.根据最高检会【2015】3号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有效期为2个月,请投标人接续办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新疆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业务咨询:徐宁 电话:0991-2928570 邮箱:xjdlzbsg@ 地址: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物资公司802室(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1118号物资大厦) 邮编: 830013 招标代理公司财务信息(请电汇或网银支付) 开户银行:建行乌鲁木齐市天津路支行 行号:105881000374 开户名称:国网新疆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收款人名称:国网新疆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65001619900052503220 投标保证金收取、退还:0991-2929480唐燕金 标书费发票: 0991-2929521李娜 《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招标文件购买操作确认人(由代理机构统一确认)联系电话:0991- 2920030 网站技术问题咨询联系人:鄂东东 联系电话:0991- 2928570 特别提示:各投标人按照公告要求发送《投标确认函》、《投标文件递交登记表》、《银行汇款凭证》扫描件至指定邮箱后,由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日前由标书购买操作确认人,按照邮件发送的先后顺序对各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购买确认。购买截止日后仍未被确认的投标单位及时与购买操作确认人联系。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一:《投标确认函》 附件二:《投标文件递交登记表》 附表:《国网新疆电力公司2016年第二次电网建设工程设计招标采购需求一览表》 施工部分: 1 招标条件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2016年第二次电网建设工程施工招标采购(招标编号:301642-SG)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 国网新疆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及投标保证金 招标范围见《国网新疆电力公司2016年第二次电网建设工程施工招标采购需求一览表》。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每包:(2万元)。 (1)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为支票、汇票、银行保函及招标代理机构认可的担保公司(详见招标文件)的投标保函。 (2)除投标保函以外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为潜在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3)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携带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及地点:2016年04月6日11时前交至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物资公司六楼多功能厅(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1118号物资大厦)。 特别提示: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电汇、现金以及个人汇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1 通用资质要求 (1)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4)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3.1.2 专用资质要求 (1)220千伏变电土建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二级及以上承装、承试。 (3)110千伏及以下变电土建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三级及以上承装、承试。 (5)35千伏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四级及以上承装、承试。 (6)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承试。 (7)其他工程资质要求: 详见《国网新疆电力公司2016年第二次电网建设工程施工招标采购需求一览表》对应的相关内容 。 3.1.3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220千伏及以上项目: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同时具有相应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管理经验。 110千伏及以下项目: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同时具有相应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管理经验。 3.2 业绩要求 (1)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 ① 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其中:变电工程不少于2座;线路工程不少于100公里。输变电工程应同时具有线路工程与变电工程业绩。投标人具有的比招标项目低一级电压等级的工程业绩可按0.5倍折算并累积。 ② 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项目经理和项目部主要成员具有类似工程建设的经验和业绩。 ③ 其他:新建或改(扩)建220千伏及以上智能变电站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应具有在建或投产智能变电站工程业绩,要求220千伏及以上智能变电站工程业绩不少于2座。含GIS组合电器施工的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应具有在建或投产GIS变电站工程业绩,要求220千伏及以上GIS变电站工程业绩不少于2座。 (2)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 ① 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2项。投标人具有的比招标项目低一级电压等级的工程业绩可按0.5倍折算并累积。 ② 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项目经理和项目部主要成员具有类似工程建设的经验和业绩。 ③ 其他: 。 (3)其他工程业绩要求: 。 注:1. 类似工程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2. 在建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即合同签订时间需在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 3. 投产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签订时间为依据,即竣工验收证书签订时间需在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 4. 工程业绩电压等级序列:1000(直流±1100、直流±800)千伏、750(直流±660)千伏、500(直流±500、直流±400)千伏、330(220、直流±320)千伏、110(66)千伏、35千伏、10千伏等。 3.3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③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4 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5 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即2013年至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以在电子商务平台上下载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潜在投标人应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购买流程请登录电子商务平台网站“下载专区”——“电子钥匙办理及安装”下载,所有文件请仔细阅读。 特别提示: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至2016 年 3 月 23 日 18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凭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款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公司名义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4.5 依据国家电网公司财务管控系统的有关规定要求,凡是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所属单位要参与国网新疆电力公司2016年批次集中规模招标采购项目的,必须按照以下规定要求办理招标文件的购买事项: (1)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直属或下属单位或集体企业参与投标的,必须以现金形式支付招标文件的购买费用;以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同城支票等其它形式支付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的,将不予接受。 (2)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直属或下属单位的,在给被授权代表人(或委托经办人)办理用于购买招标文件的借款事项时,不得以国网新疆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收款单位作财务挂账处理,而应以被授权代表人(或委托经办人)个人借款的科目作挂账处理。 4.6 投标人必须先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站执行所投标包的网上点击购买操作。操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及时通过招标公告规定的方式支付所投标包的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并将《银行汇款凭证》扫描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要求提供的文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邮箱xjdlzbsg@。电子邮件主题格式为单位名称+招标批次名称,邮件正文里必须写明招标批次名称、招标编号、标段号、包号、项目名称及发件人的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发件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信箱)。收到上述文件核对无误后,将在《新疆电力公司招投标业务应用》上为投标人开通招标文件下载功能。 特别提示:投标人所投标包与购买费用合计金额存在不一致情况的,投标人招标文件购买点击确认的操作均不会被审核,因此而造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7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截止时间前将问题(将加盖公章的PDF版和word版压缩打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招标文件中指定的邮箱xjdlzbsg@,电子邮件主题格式为单位名称+招标批次名称,邮件正文里必须写明招标批次名称、招标编号、标段号、包号、项目名称及发件人的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发件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信箱),未按照要求递交的澄清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受理,因此而造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投标人需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载新版离线投标工具用于本项目投标,名称为“离线投标工具(带电子签章)专用软件包(服务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4 月 6 日11时,地点为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物资公司六楼多功能厅(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1118号物资大厦)。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电子商务平台的截止时间同上。 如无特殊原因,所有投标文件(包含开标文件、报价文件、商务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文件以及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于2016年4月5日16时-20时递交到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物资公司六楼多功能厅(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1118号物资大厦)。如因特殊原因在2016年4月5日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可在2016年4月6日10时-11时递交。 5.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或者未提交到电子商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电子商务平台不接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 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 年 4 月 6 日11时,在“本章5.1中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 )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8.特此说明: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改委《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精神, 在商务资格证明文件中必须编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8.1.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出具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对于地方检察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8.2.根据最高检会【2015】3号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有效期为2个月,请投标人接续办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新疆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业务咨询:李亚林、王皓雨 电话:0991-2920030 邮箱:xjdlzbsg@ 地址: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物资公司802室(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1118号物资大厦) 邮编: 830013 招标代理公司财务信息(请电汇或网银支付) 开户银行:建行乌鲁木齐市天津路支行 行号:105881000374 开户名称:国网新疆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收款人名称:国网新疆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65001619900052503220 投标保证金收取、退还:0991-2929480唐燕金 标书费发票: 0991-2929521李娜 《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招标文件购买操作确认人(由代理机构统一确认)联系电话:0991- 2920030 网站技术问题咨询联系人:鄂东东 联系电话:0991- 2928570 特别提示:各投标人按照公告要求发送《投标确认函》、《投标文件递交登记表》、《银行汇款凭证》扫描件至指定邮箱后,由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日前由标书购买操作确认人,按照邮件发送的先后顺序对各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购买确认。购买截止日后仍未被确认的投标单位及时与购买操作确认人联系。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一:《投标确认函》 附件二:《投标文件递交登记表》 附件三:《国网新疆电力公司2016年第二次电网建设工程施工招标采购需求一览表》 监理部分: 1 招标条件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2016年第二次电网建设工程监理招标采购(招标编号:301642-JL)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 国网新疆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及投标保证金 招标范围见《国网新疆电力公司2016年第二次电网建设工程监理招标采购需求一览表》。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每包:(0.5万元)。 (1)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为支票、汇票、银行保函及招标代理机构认可的担保公司(详见招标文件)的投标保函。 (2)除投标保函以外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为潜在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3)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携带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及地点:2016年04月6日11时前交至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物资公司六楼多功能厅(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1118号物资大厦)。 特别提示: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电汇、现金以及个人汇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 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5)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3.2 专用资格要求: 3.2.1 资质要求 (1)220千伏以上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企业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22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其他工程资质要求: / 。 3.3 业绩要求: (1)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 ① 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工程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其中:变电工程不少于2座;线路工程不少于100公里。输变电工程应同时具有线路工程与变电工程业绩。投标人具有的比招标项目低一级电压等级的工程业绩可按0.5倍折算并累积。 ② 其他: / 。 (2)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 ① 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不少于2项。投标人具有的比招标项目低一级电压等级的工程业绩可按0.5倍折算并累积。 ② 其他: / 。 (3)其他工程业绩要求: / 。 注:1. 类似工程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2. 在建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即合同签订时间需在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 3. 投产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签订时间为依据,即竣工验收证书签订时间需在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 4. 工程业绩电压等级序列:1000(直流±1100、直流±800)千伏、750(直流±660)千伏、500(直流±500、直流±400)千伏、330(220、直流±320)千伏、110千伏、35千伏、10千伏等。 3.4 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5 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电力行业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业绩要求: 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具有同等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或类似工程总监或总监代表经验。 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具有同等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或类似工程总监或总监代表经验。 (3)其他要求: 年龄要求:不超过65岁。 同期担任总监的项目数量限制: 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0 。 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 1 。 3.6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③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7 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即 2013 年至 2015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以在电子商务平台上下载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潜在投标人应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购买流程请登录电子商务平台网站“下载专区”——“电子钥匙办理及安装”下载,所有文件请仔细阅读。 特别提示: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至2016 年 3 月 23 日 18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凭电子钥匙购买-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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