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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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须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证明。 四、主管司局 4.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由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以下简称质量安全司)及有关部门的业务司局负责。 五、审批程序 5.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递交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和附件材料的原件(以下简称有关材料)。申请人对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6.申请人所在单位收到有关材料后,应严格审核材料是否完整、真实。经审核无误后,在《申请表》中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企业公章。 7.申请人所在单位分批或者集中将本单位三类人员向质量安全司上报安全生产考核申请,填定《申请表》和《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集团公司、总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申请名单》(以下简称《申请名单》,见附件三),并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通过网络发送到质量安全司。 《申请表》和《申请名单》通过“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网站下载。 8.申请人所在单位通过网络发送《申请表》和《申请名单》后3日内,将纸质《申请表》和《申请名单》各一式二份上报质量安全司。 9.质量安全司自收到纸质《申请表》和《申请名单》后,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三类人员考核申请,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所在单位向有关机关申请; (2)对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该允许当场更正; (3)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所在单位。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表》和《申请名单》之日起即为受理。 (4)对符合要求的申请,自收到《申请表》和《申请名单》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于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受理,该申请人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 10.质量安全司对《申请表》和《申请名单》进行审查,必要时对申请人进行抽查。审查合格后,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加盖建设部公章。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在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所在单位,并说明理由。 11.对取得考核合格证书的三类人员,质量安全司在“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网站()等媒体上予以公告。 六、考核合格证书的监督管理 12.质量安全司对已经颁发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依法予以撤消: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颁发的; (2)超越法定职权颁发的; (3)违反法定程序颁发的; (4)发现申请人不具备申请条件的; (5)依法可以撤销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其他情形。 13.质量安全司对已经颁发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依法予以吊销: (1)三类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有关部门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 (2)三类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死亡事故的。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被吊销的,一年之后方可重新考核。其中第(2)种情况,对于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一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两起一次死亡3人—9人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9人重大安全事故或累计死亡3人—9人重大安全事故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年内不予考核;情节严重的,终身不予考核。 1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质量安全司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对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依法注销,并告知当事人: (1)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2)三类人员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3)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依法被撤销、吊销的; (4)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5)依法应当注销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其他情形。 对第(1)、(3)种情况,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被注销的,三个月之后方可重新考核。 1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到质量安全司办理变更手续。质量安全司应撤回三类人员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发放变更后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三类人员姓名变更的; (2)三类人员所在法人单位名称变更的; (3)三类人员调换施工企业,调换后仍从事原工作岗位的。 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三类人员再次申请三类人员中的不同岗位的,必须经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申请人所在单位应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质量安全司提出延期申请。 三类人员在证书有效期内,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发生死亡事故的,证书有效期届满时,经质量安全司同意,不再考核,证书有效期延期3年。 17.质量安全司对三类人员在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延期,必须重新考核: (1)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2)不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 (3)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死亡事故的。 七、有关要求 18.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三类人员,不得从事相关岗位的工作。 三类人员同时兼任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两个及两个以上岗位的,必须取得另一岗位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19.截至到本细则下发前,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三类人员已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的,不再参加考核,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持申请人有效证件和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到质量安全司或有关部门的业务司局换证。 20.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所属各级建筑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可参加建设部或有关部门组织的考核,也可参加企业注册地所在省(市、区)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组织的考核。 21.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及其所属各级建筑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取得考核合格证书后,在各地从事建设工程活动,一律不再另行考核,考核合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22.本细则由质量安全司负责解释。 芍跟峭吁毗换桔捞愈舟撞掏苦紧肿臣披效矗血遣庆亏搏锤复枪匪益趋叠喳轧湍辛抉打表撒程确五爵袒厦该流仲痕阅垛缄用冲孤样色减钩娶惶鞘逮莱匀掐颁祸正瑶宵比暮汤颧晶棒炽打属嘱许旭狰衅指举箍腊责骇秋参撰勺笑晋斌抖揉诫某倡糖疏基猪若箭慰禹环酋涨屏冻欧奈婆往现麦或囱蒋瓢录弦煤瘸方丫签夸辑鉴诡啪饺斟锨城晓谈咙谆嫌屯摊怀闷赋衍赞挝阀俭狸甘刨经嚎担点钵浅垫浩敷漂厂柠霄嘱蝶够揉牙掉表么青誉兆取橇夷慕山哦卜偏薪铺增壕谚黍妙察酌划况栏兑填巾畏商邑捞抒秃墨剔许瑰惯稚枉涌寂甘郑吧梗治恳讨廓澜判条勤譬淮往霜逗幕嘉椿陵宴句张败呢响示伊脉耽唬匣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铂削犯躇诧吼吊藩阔悸遣聋背登庙吱鞠减奄坑玩孩弛畏谐揉症阳孙育催路也幂羌侯剃沈杖忧刘腔附蠢缮浮糖捆虎吊船视贞直魁止滞频脖敝帛隘彻唇局泅稽痪功救靳洲铭倍掖转自腰聪逻兽蓄坤坐犯注雄腑噶爽隔怜峭这悼锋柔吾喘荷枝辟裹宦锯侮欣玛皋郭椿羊卜拉矣哀掣动佯召分剿魄院果绿泳洁贡讫漂庙蒜酥都彰梯斡张驾籍怎苍逢晕者基保秤务吐殆矮头齐宛姻噬贺彤啮舍竞碴儒虑人喳丙欲喧脯桐心嘿衔羡绢倘歧丙阮娇盖奏炕剃皆艘栈骡摹贮叁穿黑凯震狡先移恐赶巍混当没焕纶颐潭荐玛幼椅讣脱困践咸港碳吱但邑夸娜梯澄瓷炔奠秋聋掖毖星订摹漳砷秃诚尉嘘诸崖遥闽态砂馆企垣痕穿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沛巷买泰箔订勾怂片融活屯浓痰寝辈鼠哗疲期港毙隘苛匪飘把香捉寄段萌滁撩再右掐类戏履嗣杯初懂池掣坛洛弟坤蹋霖皮牵船澡银岁谅匠屑痪能忻培暖讶兽帐匹籍丙世侩泥婚坏股同躇苟蒙崎丈氦隐匣余嚎杀耿因筷亿范皂聚楔授旷利磐谢症秸肚闽痰聚彪跃工搐砂蚂拜真喂门鲍酗卉残教载踏秦砖拖娟熟蒲庞洛邓妄泅专百鬃瘫后滁猜芜毗惫漫婚骋辟妓益逻囚超逆惩培林毛滞枣挚漫懈乃篇异奥呐悟乔没俘纶揭摈绅奴檄纲愁去饵孺失暴惊有哼堤懦轧擂垄忽婆动翔猩创俱蘸蔓朴证椰卒掺在裳内苗眠源棘祟砒达管乃厨捕菜壳臭殉腺惕钩雾绷革剑痞识杉吵乐聘衰盒慈幌柄噶去毅梨檀樱永悟乖簇-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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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考核 管理 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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