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问题及对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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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摘 要 我国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从无到有,如今已初步建立了核准制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但尽管如此问题还是时有发生,因此必须针对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以期上市公司能够健康发展。本文论述了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包括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剖析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的成因,并指出了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有效对策。 关键词:上市公司 会计信息披露 信息失真 目 录 一、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1) (一)取得的成绩 ……………………………………………………………………… (1) 1.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正在逐步完善 ……………………………………… (1) 2.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体系正在逐步完善 ………………………………… (1) (二)存在的问题 ……………………………………………………………………… (2) 1.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有关法规、制度不完善 ………………………………… (2) 2.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不规范 ………………………………………………… (2) 3.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行为不规范 ………………………………………………… (2) 4.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审计执业不规范 ………………………………………………… (3) 5.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 ……………………………………………………………… (3) 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的成因分析…………………………………………(3) (一)利益驱动是产生上市公司不良会计行为的内在原因 ………………………… (4) (二)会计准则制度的不完全为不规范会计信息的产生提供了可能 ……………… (4) (三)证券市场相关制度安排的不完善是上市公司粉饰会计信息的外在诱因 …… (4) 1.股票发行的“额度”制 ……………………………………………………………… (4) 2.“剥离”上市制度 ……………………………………………………………………… (4) 3.配股“资格线”制度 ………………………………………………………………… (4) 4.关联交易 ……………………………………………………………………………… (5) (四)社会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困扰着审计执业的规范 …………………………… (5) (五)上市公司需求各方的主观因素导致信息披露的失真 ………………………… (5) 1.信息披露的供给方 …………………………………………………………………… (5) 2.信息披露的需求方 …………………………………………………………………… (5) 3.信息披露的审计方 …………………………………………………………………… (5) 4.信息披露的监管方 …………………………………………………………………… (5) 三、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有效对策……………………………………………(6) (一)加快改革,提高认识,制定科学、配套的会计规范体系 ………………………(6) (二)加强金融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体系 …………………………………(6) (三)加强并完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控制机制和结构建设 ………………………(6) (四)加大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 …………………………………………(7) (五)坚决严厉打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7) (六)加强对证券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素质 ………(7) (七)发展和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 …………………………………………………(7) 参考文献 ………………………………………………………………………………… (8) 浅析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问题及对策 信息披露制度又称信息公开制度,是指在证券市场上公开发行证券者,将公司财务、经营、投资结构、董事会构成等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及时地予以公开,供市场理性判断证券投资价值以维护公司股东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发行和交易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股市的核心原则之一,是坚持股市统一、高效、公平、公开的原则,是维护广大股东利益的具体体现。我国股市的信息披露制度从无到有,如今已初步建立了核准制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上市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的要求及时、真实、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一、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 上市公司及时、真实、充分、公平地向广大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是上市公司必须履行的义务。从宏观而言,它有助于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市场的运转,有助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助于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促进证券市场的发展;从微观而言,从企业外部信息需要者角度来看,它有助于保障投资者和债权人等信息使用者的利益,从企业角度看它有助于公司的筹资和降低筹资成本,有助于促进公司自身的发展;从企业经营管理者角度看,有助于落实和考核其经营管理责任。总之,公平、真实、充分、及时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于国家、于企业、于民众都是大有好处的。 我国证券市场起步于90年代初期,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一) 取得的成绩 1.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正在逐步完善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公司法》、《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为主体,以《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和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为具体规范的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和首次披露(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项报告)三部分组成的信息披露内容,初步规范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问题。 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往往不是单独进行的,而是与其他非会计信息一起,在公司入市(一级、二级市场)、入市以后的适当时机公开披露。综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文件,虽然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会计信息都是其主要内容,但是出于用户和市场管理的需要,同时披露非会计信息也是必要的。因此,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就不可能像我们习惯上所理解的行业会计制度那样独立存在、自成一体,而是渗透在有关法规和信息披露规范性文件之中。在这些公开披露信息中,还应包含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披露信息所作的各种审查、鉴定、评估、验资、查帐、审计的报告和意见。 2.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体系正在不断完善 1992年11月,为了适应证券市场管理的需要,我国成立了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简称证券委),同时还成立了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简称证监会)。前者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主管机构,后者是一个受证券委指导并授权全面监督检查与归口管理证券业务的政府执行机构,负责建立健全证券监管工作制度。它们从宏观管理的角度出发,对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进行了比较有效的管理。此外,证券交易所也积极地参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另外,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体系中,注册会计师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也正越来越明显地发挥出来,注册会计师们出具的解释性说明明显增多,职业责任感更有明显提高,其执业环境也正在改善。 (二) 存在的问题 1.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有关法规、制度不完善 迄今为止,规范我国证券市场的根本大法《证券法》虽然已经出台并实施,但有些规范仍然采用“试行”、“暂行办法”的形式,明显带有过渡色彩,上市公司会计制度不规范。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处理从1998年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几个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关于执行具体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解答》等有关条件,使上市公司对外公布的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得以加强,同时也体现了与国际惯例不断接轨的原则。但随着证券市场的扩大,现行会计制度中有些规定仍有些滞后,一是某些新情况、新业务,在会计处理上仍有待于进一步规范;二是上市公司会计制度太分散,不易全面执行;三是与国际会计准则不一致,跟不上我国证券市场向国际化迈进的步伐,不利于我国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上融资。 2.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不规范 第一,现行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不很规范,散见于各种规定之中。而我国目前制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规的有关机构有全国人大、证券委、证监会、财政部和其他机构等,令出多门,管理不统一,从而导致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缺乏统一性; 第二,信息披露制度不稳定,有些治标不治本的规定经常变动,既不易把握,又不易执行,给会计信息披露出现虚假、遗漏、隐瞒等现象以可乘之隙。 3.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行为不规范 (1)信息披露的非主动性 信息披露对上市公司而言是一种义务,但是现在有很多上市公司却将此看成一种负担,并不是主动的去披露应该披露的信息,总是得过且过,应付了事,业绩好的还可以,特别是对于那些亏损的上市公司总是担心自己或是失去配股资格,或是将被停牌,因此能不披露的尽量不去披露,能少披露的尽可能的少披露,结果是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处于一种被动的应付了事的局面。实际上究其原因,还是说明上市公司在经营管理上存在着较多不愿让公众知道的弱点,否则也就不会出现这种害怕和回避的心理了。 (2)信息披露的不严肃性 信息披露制度是一种法律制度,任何一个国家对此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但仍有许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随意性很强,什么时候想披露就披露,想在哪披露就在哪披露,不分时间、地点、场合,更有甚者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擅自决定公布涉及国家经济决策方面的重要信息,或是制造大量小道消息和内幕信息,这严重破坏了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助长了中国股市的投机性,阻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3)信息披露的不及时性 上市公司的经营过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投资者不可能像公司一样清楚公司经营的变化,所以上市公司应毫无拖延地依法披露有关重要信息。根据规定:当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事件可能对股份产生影响时,上市公司必须及时的向社会公布。而当前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故意违反该项规定,对于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收购、兼并、重大债务纠纷以及股权转让等重要财务会计信息都不及时公布;对于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向已发生改变,或投资项目已经不按原投资进度进行等都不及时予以披露。由于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的不及时,误导了中小投资者,加剧了中小投资者的风险和投资的危机。 (4)信息披露的不充分性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对关联企业间的交易信息披露不够充分;二是对企业财务指标的揭示不够充分;三是对资金投资去向及利润构成的信息披露不够充分;四是对一些重要事项的披露不够充分;五是借保护商业秘密为由,故意隐瞒重要企业会计信息等。 4.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审计执业不规范 作为证券市场的鉴证者,会计师事务所在市场信息披露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投资者能否得到可靠的信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意见。在过去的几年中,恶性的虚假报表案件接二连三,不少潜在问题也令人担忧。目前,注册会计师执业中存在的最主要问题就是风险意识淡薄。一些注册会计师似乎并没有意识到他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是投资者借以判断一家公司是否值得投资的重要依据,如果报告本身有错误或是有虚假成份,不但会给投资者造成大的损失,甚至还会带来严重的社会后果。尽管监管部门对注册会计师的违法执业有着严厉的处罚措施,但在实际中,一些注册会计师依然不能规范执业。 5.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内容失真 (1)违法性失真 违法性失真是指有关企业或个人故意违反法律或规章制度而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 根据契约经济学的解释,企业是由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组合而成的契约联结体。非人力资本的作用在于黏结企业各要素,从而具有了抵押功能,使其一旦被投入企业就处于一种锁定状态,成为天生的风险承担者。人力资本的作用在于做出决策并更有效地利用非人力资本,但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不能分离,可以随时抽回,相比之下其承担的风险要小得多(在不考虑资产专用性的前提下)。这样,企业组织上的决策功能便与风险承担功能产生了背离。人力资本所有者风险与收益的不对称,加上其行为无法观察,使其完全可以通过滥用非人力资本使自己受益,其结果往往是使超标准的数据进入会计系统,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2)规范性失真 规范性失真是指由于会计规范不完善而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它可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会计规范下生成的会计信息能否绝对真实地反映企业经济活动;二是会计规范对会计信息真实性的要求是否达到了目前供给能力的顶点。 就第一种规范性失真来看,由于会计理论固有的局限性以及外界环境的复杂与多变,绝对真实地反映企业经济活动往往只是一种理论上的追求。虽然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对信息的揭示会逐渐趋向绝对真实,但从短期来看,这种信息失真是无法消除的,况且绝对真实的会计信息并不一定是相关信息使用者所必需的,获得绝对真实信息的成本往往要大于其收益。 就第二种规范性失真来看,由于会计规范是经过社会各利益集团充分博弈后所形成的一种公共契约,需同时兼顾信息供需双方的利益,为了在利益相关方之间取得平衡,以保证各方都能接受博弈的结果和降低交易费用,减轻规范执行的阻力,规范的要求一般都要稍低于现实的供给能力。另外,由于会计信息供给者的自我保护倾向以及规范制订者有限理性的限制,制订出来的规范也总会存在着种种不足。这就造成了会计规范的不完全性,即便会计人员完全遵循了规范要求,他所提供的信息也不可能完全达到目前供给能力的要求,存在着失真情况。 (3)技术性失真 技术性失真是指会计人员素质不能满足会计工作需要而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 技术性失真发生的情况依各国实际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别。在英国、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家,由于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相对较高,因技术性原因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概率一般较低。在我国,由于会计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相对较低,很多人难以达到准则要求,不能适应会计工作的需要,因而由技术性原因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也普遍存在。 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的成因分析 (一) 利益驱动是产生上市公司不良会计行为的内在原因 首先,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具有公共产品的某些特征,也就是说,一个会计信息需求者对它的合作并不影响另外的行为主体对它的使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不仅对公司自身及其有直接利益关系者的利益会产生很大的影响,而且会对其它上市公司、其他投资者、证券交易所乃至整个证券市场社会利益产生影响。由于利益驱动,公司总是要实施对自己有利的会计行为,使会计信息在数量上和质量上有失公平,不能满足所有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其次,会计信息的供给主体呈现多元化格局。本来,会计信息的供给主体是上市公司的会计人员(代表上市公司),而现在,上市公司各个相关的利益集团(如发起人、公司主管部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等)也千方百计地影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供给,甚至积极参与会计信息的供给工作。这样,经过协调而提供出来的会计信息便有失于偏颇。 (二) 会计准则制度的不完全为不规范会计信息的产生提供了可能 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和会计准则制度同是证券市场会计规范的内容,区别在于前者规范的是被披露信息的表现形式,如披露什么、怎样披露、何时披露等;后者规范的是被披露会计信息的内容实质,如会计怎样通过特定程序生成符合用户需要的、具有一定质量的会计信息等。只有先生成客观、公允的会计信息,才谈得上信息如何披露。 但是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准则制度仍然是不完全的,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会计准则制度与会计实践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时滞。由于会计实践和经济创新行为的层出不穷,实践中经常出现企业的会计处理“无法可依”的情况;二是会计准则制度具有统一性的同时还兼顾一定的灵活性,如同一项会计事项的处理存在着多种备选的会计方法。多种会计处理方法并存为企业进行会计操纵提供了方便之门,造成部分上市公司为了配股、“扭亏”、“保壳”、兑现管理人员奖金、平衡实际盈利与预测盈利、参与二级市场炒作等目的,利用准则制度给予的“活动空间”进行会计操纵,从而忽视了会计信息的公平性、真实性。另外,上市公司的内部监督功能弱化,监事会和内审制度被以大股东为首的相关利益集团控制,不能代表中小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进行监督。 (三) 证券市场相关制度安排的不完善是上市公司粉饰会计信息的外在诱因 1.股票发行的“额度”制 我国现阶段股票公开发行、上市实行计划额度制。在一级市场上新股额度的供给大大小于需求,额度成为一种紧俏的“资源”,所有准备上市的公司都渴望在争取到一定“额度”后实现募集资本最大化的目标。要想最大限度地筹集资本必须提高股票的发行价格,而股票的发行价格的高低又取决于公司上市前盈利水平的高低和上市后盈利预测数的大小。这样,围绕提高“利润”包装上市这一目标,拟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公司便大做文章。 2.“剥离”上市制度 我国上市公司多数为国有企业改组上市,存在一个资产剥离的问题。即企业在不能整体上市的情况下将原有资产中的一部分剥离出来折合成发起入股。公司在上市之前,会计人员将剥离出的资产假设为一个新的会计实体,且已存在3个或3个以上的会计期间,然后根据历史资料从原来的会计实体中剥离出“归属”虚拟会计实体在会计期间的利润,并编成虚拟财务报表。这给股份上市前的财务包装、虚拟利润提供了机会。另外,公司剥离上市后,其职工“福利”仍有相当部分由母公司提供,这又为上市公司与母公司的关联交易增加了新的内容,为上市公司和母公司之间输送、转移利益又提供了方便。 3.配股“资格线”制度 股份公司上市后便获得了利用“壳资源”继续进行股权融资的可能,上市公司均想千方百计地实现这种可能。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配股条件的规定中有这样一条:净资产税后平均利润率在10%以上(1998年改为三年平均10%以上,最低年份6%以上)。这样,10%的净资产收益率便成为上市公司配股的资格线。多数达不到资格线的上市公司就会通过操纵利润来达到目的。 4.关联交易 目前有不少上市公司与母公司利用转移价格、虚假报销、费用转嫁、资产置换等方法达到了操纵利润的目的。从1998年年报看,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非常频繁,关联交易产生的利润对上市公司业绩的贡献显著,相当多的托管收益、资产置换收益等没有现金到帐,有的上市公司的大额资金被关联公司无偿占用,即使有偿,收益也是挂帐,大量的关联方其他应收款没能收回。1998年以来,许多上市公司的母公司打着资产重组的旗号用母公司的财政来“补贴”上市公司,然后再用配股募集的资金反向高价收购自身的资产收回“补贴”,这样不仅既保持了壳资源,又脸上有光。这实际上是根据母公司的意志任意调节利润的行为。 (四) 社会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困扰着审计执业的规范 由于我国很大一部分上市公司中,国有法人股占控股地位,而目前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的主体还不十分明确,这样上市公司的审计委托人实际上是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即由管理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来审计监督管理者自己的行为,并且审计费用等事项由公司管理层来决定,这种畸型的委托代理关系使注册会计师无法对上市公司不公正、不真实的会计信息进行严肃的监控,再加上前述的其他原因,使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的独立性受到很大困扰,甚至出现“同谋”现象。 (五) 上市公司需求各方的主观因素导致信息披露的失真 1.信息披露的供给方 上市公司公开自己的信息,大致有几个目的:第一、为了上市或增发自己的股票,从而募集大量资金。第二、向股票市场传递信息,以提高公司的股票价格,增加公司的价值。第三、为了偷税漏税,提供虚假的纳税申报,隐瞒其收入和利润。然而,有些会计信息一旦披露,泄漏公司的商业机密,公司也不愿意披露。 2.信息披露的需求方 中小股东、潜在投资者、债权人是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他们对会计信息的要求最为迫切,但事实上,他们对信息产品的理解、辨别、利用程度有限,会计信息需求群体也还没有形成,这使得他们缺乏引导供给的主动性,信息市场上,供给方占据优势,需求方处于被动地位。 3.信息披露的审计方 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信息披露的审计方负责对上市公司提供的信息产品进行审查,保证其真实完整。然而审计方与供给方终究存在着经济利益的关系,其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如少数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提供虚假信息视而不见,甚至与上市公司合谋欺骗广大投资者。 4.信息披露的监管方 证券监管机构是信息披露的监管方,其责任是保证信息披露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促进股票市场充分发挥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目前我国已颁布的与会计信息披露相关的法律规定在规范证券市场行为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问题仍不少:(1)规定的披露时间及时性差,传播的时滞性又带来了内幕交易和非公平竞争,使得信息产品的有效性大打折扣;(2)规定的披露内容不完善,对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信息和社会责任信息方面披露不足,导致了披露的不充分和有用性不高;(3)某些会计信息的披露要求不明确或缺乏可操作性,如未来盈利情况、市场占有率、销售量等强制披露的预测性、前瞻性信息,导致该类信息不能真正实行披露;(4)制度规定的惩罚力度不够,法律监督机制不够完备,造成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大量存在,导致上市公司法制意识薄弱,有法不依。 三、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有效对策 目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主要由现行不完善的市场经济特定制度安排下的环境因素所决定的,因此,要想一蹴而就予以全面解决是不可能的。只能从剖析其成因出发,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各方面的改革为基本立足点,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加强监管,综合治理,采取多管齐下的办法,逐步地予以解决。 (一) 加快改革,提高认识,制定科学、配套的会计规范体系 会计规范体系是上市公司会计行为和会计信息的规范和准绳,只有先规范了上市公司的会计行为,生成客观公允的信息后,才谈得上信息如何披露,因此,建立并严格执行一整套科学的会计规范体系,是实行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前一步必须做好的事。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的规范主要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几个具体会计准则和若干补充规定,它使得上市公司的会计处理规定不完备,很多问题得不到系统解决。应当建立以会计法、基本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上市公司内部会计制度等一整套完备的上市公司会计规范体系,建立健全基本会计准则,使会计工作有章可循,并得于切实执行。 (二) 加强金融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体系 我国当前金融管理方面存在着职责不明确、监督不严格、管理有漏洞等问题,整个监督管理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发展。金融监督管理就是要依据金融法规、政策、条例及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的原则、程序和要求,通过各种形式对金融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市场行为进行制约,保证其权利在规定的范围内得到保障并履行相应的义务。整个金融监督管理体系的建立将全面消除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外部因素,并对上市公司的自身行为形成进一步的约束。 具体说来,金融监督管理体系的建立至少依赖于三个方面:其一,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对于金融组织和上市公司的监督管理需要有明确的制度和严格的执法;其二,法律法规对于金融机构监督者的监督要有明确的制度和相应的责任即再行监督制度的完善;其三,来自社会舆论和公众的监督和约束必须得到足够的重视。 (三) 加强并完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控制机制和结构建设 第一,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控制机制由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控制和证券监管部门控制三个要素组成,通过它们正常执行自己的职能及各职能间的相互制约,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内部控制由上市公司内部各相关部门组成,通过公司内部会计部门、审计部门、各经营部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能活动来完成,必须合理、有效地设置会计机构。目前必须将上市公司的会计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分立,分属不同领导,分担不同职能。财务管理部门由总经理领导、会计部门应由董事会领导,主要会计人员由董事会任命,并向董事会负责,让会计人员真正成为会计信息供给的主体,使会计人员有责任也有能力拒绝管理人员的不合理要求,避免管理人员舞弊。 第二,上市公司经营者和投资者利益的不完全一致性往往是产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重要原因之一,加强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建设,建立内部约束机制,可以有效地防止经营者通过信息披露虚假、误导或遗漏来损害投资者利益,以及掌权的公司大股东利用信息的垄断优势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建设,一方面是要建立真正意义的独立董事制度,2001年8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这使我们看到了公司内部治理的希望,当然对于双层公司治理制度的国家,采用独立董事制度,一定要摆正独立董事的位置,同时要出台相应的独立董事激励制度;另一方面,完善中小投资者的累积投票权和委托投票权制度,形成对大股东的约束以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资源的权利,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四) 加大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 第一,随着《证券法》的出台,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已初步形成,然而已经颁布的一些规范性文件,有些内容不统一,有些相对滞后,有些比较分散,不易全面执行,因此相对于市场规范的要求来说,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体系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第二,改变多头管理的体制。目前,我国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管理政出多门,权责不明,不利于对之进行统一有效的管理。因此,必须参照国际惯例,对现行证券市场管理体制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进行相应改革。目前,证券监管部门的设置应集中到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中央级的证券监管部门,负责对全国上市公司进行宏观监管,统一制定证券市场政策和上市信息披露规范;另一个层次就是证券交易所,它遵循中央证监管部门的规定,对上市公司的日常活动和会计信息披露进行具体的详细监管。 第三,建立上市公司信息监查员制度。由中国证监会及其驻各地派出机构委派信息监查员到各上市公司,对上市公司的信息包括招股说明书、中报、年报、股利分配信息等的生成和披露加以监督,防止外界各个相关利益集团对会计部门的信息供给横加干涉。信息监查员在企业中行使职权时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不得持有公司股份,一切工资、待遇均在证监部门享受,任免考核均由证监部门进行。 (五) 坚决严厉打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上市公司敢于进行违规操作、社会中介机构敢于为上市公司作假,都是基于作假获得的收益远远高于为此付出的代价,这不仅暴露了我们金融监管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漏洞,还说明了我们对于金融犯罪打击和惩处的力度不够。加大打击强度和惩处力度,对作假上市公司不仅仅要追究经济责任,还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对参与作假的社会中介机构予以重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还要限定其从业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甚至永久性不得从事同类性质职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威慑和警示的作用。 (六) 加强对证券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素质 在许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公开违规发生的过程中,证券从业人员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不过关往往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特别是在社会中介机构与上市公司通同作假的案例中,我们可以对某些社会中介机构和证券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品格可见一斑。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职权被某些人看成是一种具有相当经济价值的资源,与资本、信息等资源一样可以获取丰厚的收益,而将社会公德和行业道德置于脑后。在我国加入WTO后,金融业面临着与国外同行竞争的严峻挑战,加强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教育也是保证其在以后的竞争中真正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手段。 (七) 发展和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 目前,世界各国都实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注册会计师审计鉴证制度。我国在实行这一制度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为了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应做到: 第一,加快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改善执业环境,制定相应的执业自律准则,大力提高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 第二,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标准。证监会和中国注协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审查应形成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提高证券市场民间审计质量。 第三,应借鉴海外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经验,建立注册会计师惩戒制度,尽快出台《注册会计师惩戒规则》,在中国注协成立注册会计师惩戒委员会,明确赋予它以惩戒权。 只有这样才能使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成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信息披露的可靠保证,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促进证券市场公正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和公开有严格的法律规范原则并且必须遵循这些原则。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和公开有严格的法律规范原则并且必须遵循这些原则。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只是证券发行和交易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和步骤,但其对上市公司的发展却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公平的市场竞争的客观要求。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金融法律体系的逐步健全,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和公开也必将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 参考文献: 1.傅磊. 会计信息披露与证券市场.《管理世界》.1998.2 2.丁际刚、黎宇宁. 特定制度安排下上市公司会计行为研究.《会计研究》.1999.4 3.滕泰. 价值创造与证券市场的成长.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8 4.戴学来. 中国证券市场开放战略研究. 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2 5.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点指南编写组. 证券发行与承销.中国商业出版社. 2004.5 6.李茂生、范德军. 中国证券市场问题报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1 7.吴晓求. 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与公司治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4 8.康德琯、林庆苗、史生丽. 股份合作制:理论与立法的基本问题.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11</p>-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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