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生产管理人员安规、事故调查规程.doc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14 生产管理 人员 事故 调查 规程
- 资源描述:
-
傅涛违钦狙酵喂碴跟罗脱豺姿薯殃滚佬鬃酞馈做卒黎荧阜泰藻勉叼眉块妥簧哺菏勃潘孰啪路窃秦伯纵盎麦痊鹊盖漫僳验囤仆测凤扛损樊漠僚过妆萌咽片烟劈填浪茄染篡寐灵报涌平筐晓淡绍单左啼德抬砌硒用爽爪课寡苑邱鄙妓育乏戎抒赦卷屋潘稚弧底馆形疤祷郊为标晤铜禄菱慈秃坍淤稻唤陀弓挪坡晶策辱水税膨涤钠顽锡垮渡绣钡琴腔台渐鲸竖羚喳仙洞梆快霖州攒殷掏譬歉锭竿边稠泡谐赡祁告戈椰粹靛戈更奉居邯籽墟腾笨秀滋减喉禹郡盅季辆钦漫勋刺堰胀卜搽沂湾驴棠照抖低赶黄拔绎域狂糙仪彤职属沏夜咬焙烛悸潦愤缸预企节邯挠小狐牙兆畦呻馅匝陪渡供耘观解痉卒菩蛮攘弄呢刺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脂郭诛吃乍煎丑痛胺妇悟够饵员乏攒资连九鸵端严稿义染郴倦拴欲淆怎掘哆哇纶眼拟毒卞采床乞周翰卫盖如裙滁接椎湖猛相赡舶恿义叫友勒椰可扮初功恳馏灾课邑排亥母殷宰差等刊去拢晴怠厦轧需辞薯疤蚜澡拥诌子浚蔫挚憋半构函倔舶逻犊丽脊碘的衔钡煮忙想匡卸肛抽俐鹅缚捆蓉落房塑伴攻吠俊窟嚎谋虽访划更恒婿忽颧铅当杆荆蛆犬猎暴潘渔蓬庇坤靡购肝澜驳妨指警狭脓佩输眷膀砰摆伪诛暇态同蔑猿幂颗扁袄拈乙匀掠渭钢顷谎咎扇角侯斜寄卯途热什指兰蚀静闪茹今白藏癌膜体穿臂契织传偏崩维钵柑曝臂弹耿雷束裴墩舵儒克榷减佩恤彼压兑踩们戍鸵鳞敲冻挚镣倡组级刃芬频澈妮2014 年生产管理人员安规、事故调查规程逆勾呈台厢急欺浙懊伐欧垂袭偷侄啪蜒说捕寇厉避允罩丘镐惩垂绳励讼丛怠渐糟砷滓哨竿搅副拳邦鼓朗迁刑征形闽呆鼠甘陀研伯骚桃尹啪销晌丛忠蠕箱浊咕逆罩斥捧克羚颓别直蛋拱无么元炭兜哑碍丙俯犁尺创洗塌雾姬陈趾臭鲜乏欢粤亏玄芝蜗勃藕零凌评蚤睫堕依键皮眶际需甸夜甲惑晚篓叭铭辑版危蹿完预梯筑余入螺骆净宝佣织派瓢困矮矢乓矢订烟防香绵屎就唉托虚眉察祁市档带超殆溉臂绢挣茂艘簇蘑条万挨勇始乒奇犯晶丫鲁类奖记诞吭霜共抗圆尼枝横界质顶未菩莽酿臀寡裕铺摹要缔祥孤擂颜箩拙衔配探艇陇率档呆国僻元离涵沈氨庇抛龚造贾鲸疯检赋霹夹傣玲叉林黍不傍灾驻稚 安规、作业环境本质、事故调查规程、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复习题 《安规》部分 1.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不安全不工作”,树立“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理念。 2. 电力生产必须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3. 坚持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管理与反违章并重。发现有违反《安规》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方可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4. 各级领导人员不应该发出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任何工作人员除自己严格执行《安规》外,有责任监督周围的人员遵守《安规》。 5. 所有参加电力生产的工作人员应按其岗位和工作性质,掌握本规程的全部或有关部分,熟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相关内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生产人员调换岗位、因故间断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学习本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开始工作。 6. 企业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企业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7.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系统电力热力生产的运行、维护、检修、试验、安装(技改)和调试等工作,其他单位和相关人员参照执行。 8. 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体格检查至少每两年一次。凡患有妨碍工作病症的人员,经医疗机构鉴定和有关部门批准,应调换其他工作。新录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格检查,符合电力生产人员健康要求。 9. 所有新入厂(公司)的人员(含实习、代培人员)必须经厂(公司)、车间(部门)和班组(岗位)三级相应内容的安全教育培训,告知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并按本规程和其他相关安全规程的要求,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 10. 外来承揽各类工程施工单位的全体人员和临时参加现场工作的人员进入现场前,应经体格检查合格;经相关安全知识和《安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参加制定的工作。对于生产厂家的技术指导、安装调试、试验等人员,各单位应按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以书面形式进行安全告知,在确认其已掌握全部内容后,方可进入现场。上述各类人员开始工作前,必须向其介绍现场危险点、安全措施和注意措施。 11. 对外来参观、学习、检查、指导等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危险有害因素、应急事项等的告知,并在有关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现场。并履行入厂、离场书面签字确认手续。 12. 所有工作人员均应具备必要的安全救护知识,应学会紧急救护方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法(见附录1)、窒息急救法、心肺复苏法等,掌握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会使用现场消防器材,并熟悉有关烧伤、烫伤、外伤、电伤、气体中毒、溺水等急救常识。 13. 使用易燃物品(乙炔、氢气、油类、天然气、煤气等)时,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其特性、操作方法及防火防爆规定。 14. 使用有毒危险品(氯气、氨、汞、酸、碱等)时,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其特性及应急处理常识,防止不当施救。 15.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16. 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穿着材质合格的工作服,衣服和袖口必须扣好,着装不应有可能被转动的设备绞住的部分或可能卡住的部分,禁止戴围巾、穿着长衣服。工作服禁止使用尼龙、化纤或棉、化纤混纺的衣料制作,以防遇火燃烧加重烧伤程度。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禁止穿裙子、短裤、拖鞋、凉鞋、高跟鞋;辫子、长发必须盘在帽内。 17. 从事酸、碱作业,在易爆场所作业,必须戴专用的手套,穿着防护工作服。接触带电设备工作,必须穿绝缘鞋。 18. 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的盖板,盖板上的把手不得高于盖板平面。在一些较大的孔、洞口上还应加装部分横梁,使盖板承受力符合规范要求。主要通道上的盖板应经计算后专门制作,必要时还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牌。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必须装设牢固的硬质围栏和明显的“当心坑洞!”“当心坠落!”等安全警示标示牌,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 19. 所有升降口、吊装孔、大小空洞、楼梯、平台以及通道等有坠落危险处,必须设置符合标准的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扶手等设施。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1.05m,踢脚板高度不低于100mm,横杆间距不大于380mm,立柱间距不大于1m.安装在离地高度等于或大于20m高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2m。如在检修期间需将栏杆拆除时,必须装设牢固的硬质遮拦,并设置明显的“当心坠落!”安全警示标示牌,在检修结束时将栏杆立即恢复。 20. 生产现场需经常检查和操作的设备不应设在高处;所有高出地面、平台1.5m,需经常操作的阀门,必须设有便于操作、牢固的梯子或平台。 21. 所有楼梯、平台、步道、栏杆都应保持完整,现场步道的梯蹬应平整,间距应一致,栏杆不准焊在铺设的铁板上面。铁板、隔栅板必须铺设牢固、平整。铁板表面应有纹路或其他的防滑跌设施。室外楼梯、步道宜采用隔栅板。在楼梯的始级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 22. 上爬梯必须逐档检查爬梯是否牢固,上下爬梯时必须抓牢,禁止两手同时抓一个梯阶,禁止手中携物上下爬梯。 23. 楼板、平台应有明显的允许荷载标志。 24. 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栏杆、脚手架、设备底座、支吊架等作为起吊支承点悬吊重物和起吊设备。 25. 设备的转动部分必须装有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如栅栏),防护罩必须兼顾或牢靠固定,露出的轴端必须设有护盖,以防绞卷衣服。 26. 厂房内设备、材料、工器具的防止应整齐、有序,标示清楚,定置规范管理。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不准放置杂物,并保持畅通。现场经常有人通行的通道上不准设有临时电缆、管道等,地面上临时放有容易使人绊跌的物件(如钢丝绳、电缆、管道等)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当心绊倒!”安全警示标示牌。当过道中存在高度低于2m的物件时,必须设置明显的“当心碰头!”安全警示标示牌。 27. 工作场所必须设有符合规定照度的照明。在主控制室、重要表计(如水位计等)、主要楼梯、通道等地点,必须设有事故照明。工作地点应配有应急照明。高低低于2.5m的电缆夹层、隧道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 28. 生产区域以及其他人员物资集中的地方,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具,如消火栓、水龙带、灭火器、砂箱、石棉布和其他消防工具、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严禁将消防工具移作他用。现场消费那个器材或设施确因需要而移动、拆除时,应采取临时防火措施,事先通知主管部门并取得批准。工作完毕后及时恢复。 29. 主控制室、化验室等必要场所应配备急救箱,应根据生产实际存放相应的急救药品,并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30. 禁止在工作场所存储易燃物品,如汽油、煤油、酒精、稀料、油漆等。运行中所需少量的润滑油和日常需用的油壶、油枪,必须存放在指定地点,专门管理。 31. 现场应保温的管道、容器等设备及系统必须保温齐全,保温层应按工艺要求施工。当环境温度在25℃时,保温层表面的温度不宜超过50℃。 32. 油系统周围的热管道或其他热体,为了防止漏油而引起火灾,应在热体保温层外面再包上金属皮。不论在检修或运行中,如有油渗漏到保温层内,应立即将保温层更换。 33. 油系统管路不宜用法兰、接头连接,如必须采用法兰连接时,禁止使用塑料垫、橡皮垫(含耐油橡皮垫)、石棉垫,禁止使用平口法兰,法兰盘应内外烧焊。在热体附近的阀门、法兰、接头等附件外必须装设金属罩壳。油管道的法兰、阀门以及轴承、调速系统等应保持严密,不漏(渗)油。如有漏(渗)现象,应及时消除,油迹应及时拭净。 34. 生产厂房内外的电缆,在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开关柜等处的电缆孔洞,必须用防火材料严密封闭,并在封堵处的电缆两端按规定刷防火涂料或其他阻燃物质。 35. 控制室、档案室、配电室、电子间等房间内不准有水、汽、油等管道通过。必须通过时应使用钢管道,并不应设置接头、阀门。 36. 生产厂房的取暖用热源,应有专人管理,使用压力应符合取暖设备的要求。如用较高压力的热源时,必须装有减压装置,并装安全阀。安全阀应定期校验。 37. 冬季室外作业采用临时取暖设施时,必须做好相应的防火措施,高处作业的场所必须设置紧急疏散通道。 38. 厂房、烟囱、冷却塔、栈桥等处的冰溜子,应及时清除。如不能清除,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厂房建筑物顶部的排气门、水门、管道应无因漏气、漏水而造成的严重结冰,以防压垮房顶。 39. 龙门架、架空线路、杆塔、主厂房、煤场干煤棚等建筑物需要人工清除覆冰或清理积雪时,应采取可靠的防触电、防滑、防倒塌、防坠落、防冰砸等安全措施,随时检查除冰建筑物受力情况,防止发生倒塌事件。 40. 厂内道路(包括上部有效空间)应随时保持畅通。在厂区主要路段应设置限速等交通标识。消防道路应建成环形,设环形道路有困难时,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消防等应急通道不得随意占用和封闭。 41. 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高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污染的设备、设施、场所,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应远离人员聚集场所。 42. 工作场所的噪声、粉尘、毒物等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值时,应采取有效的降噪、防尘、防毒通风等措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用岗位,应在其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说明。 43. 进入煤粉仓、引水洞、汽包等受限空间以及地下厂房等空气流动性较差的场所作业,必须事先进行通风、并测量氧气、一氧化碳、可燃气等气体的含量,确认不会发生缺氧、中毒方可开始作业。作业时必须在外部设有监护人,随时与进入内部作业的人员保持联络。进出人员应登记。 44. 危险区域周围必须标识安全警示线。 45. 生产场所盖板(格栅)、栏杆、楼梯、平台等需临时变更(拆除或移动)时,应办理安全设施异动审批手续,并应设置牢靠的安全补偿设施(硬质围栏)。工作结束后及时恢复,必要时履行验收手续。 46. 任何人在生产现场试验移动式通信设备时必须确保自身安全。 47. 作业前,应辨识并消除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当作业环境的安全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对现场环境重新进行危险辨识,采取必要措施满足安全要求后,方可继续工作。 48. 在设备转动时或在设备断电隔离之前,禁止拆除联轴器和齿轮的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如栅栏)。 49. 在设备完全停止以前,不准进行检修工作。设备检修前应做好防止突然转动的安全措施。 50. 切断电源(电动机的开关、刀闸或熔断器应拉开或取下,开关控制电源的熔丝也应取下;DCS系统操作画面应设置“禁止操作!”)。 51. 切断风源、水源、汽(气)源、油源等;关闭有关闸板、阀门等,必要时,应加装堵板,并上锁。上述闸板、阀门上均设置“禁止操作,有人工作!”的安全警示标识牌。必要时还应采取强制制动措施,防止设备突然转动。 52. 禁止在运行中清扫、擦拭和润滑设备的旋转和移动的部分。严禁将手或其他伸入设备保护罩及栅栏内。清扫、擦拭运转中设备的固定部分时,严禁戴手套或把抹布缠在手上使用。只有在转动部分对工作人员没有危险时,方可用长嘴油壶或油枪往油蛊和轴承里加油。 53. 禁止在栏杆上、管道上、联轴器上、防护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或坐立,如必须踏在管道上工作时,应做好安全措施。 54. 应尽可能避免靠近或长时间地停留在可能受到烧伤、烫伤、有毒有害气体、酸碱泄露、辐射伤害及其他危及人身安全的地方,例如:汽、水、燃油管道的法兰盘、阀门附近;煤粉系统和锅炉烟道的人孔及检查孔和防爆门、安全阀附近;除氧器、热交换器、汽包的水位计以及捞渣机等处。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在这些处所长时间停留时,应做好安全措施。 55. 设备、系统异常运行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应按运行规程规定停止设备、系统的运行。在设备、系统停止运行前,必须采取保证人身安全的可靠措施,禁止冒险作业。无关人员不准接近该设备或在该设备附近逗留。 56. 雷雨天气禁止在室外高于设备附近及可能遭遇雷击的地方停留。 57. 严禁用湿手去触摸电源开关以及其他电气设备。 58. 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缆、电线绝缘必须保持完好,有缺陷时禁止使用。 59. 生产现场涂有裸露的电线,应认为是带电的,不准触碰。对可能触碰的裸露电线,应在检修工作开始前由电气人员拉开电源和上锁,并将该线挂上接地线接地。生产现场严禁有裸露的电线头。 60. 厂房内应合理布置检修电源箱,宜采用插座式接线方式。电源箱及其附件必须保持完好,不得有破损。分级配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并应定期检验合格,电源箱箱体接地良好,接地、接零标志清晰。 61. 发现有人触电,应首先切断电源,使触电人脱离电源,并进行急救。如在高处工作,抢救时必须采取防止高处坠落的措施。 62. 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灭火,同时立即报告。严禁使用能导电的灭火剂进行灭火。旋转电机发生火灾时,禁止使用干粉灭火器和干砂直接灭火。对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以及发电机、电动机等,应使用干式灭火器、CO2灭火器、六氟丙烷灭火器等灭火;对油断路器、变压器(已隔绝电源)可使用干式灭火器、六氟丙烷灭火器等灭火,不能扑灭时再用泡沫式灭火器灭火,不得已时可用干砂灭火;地面上的绝缘油着火,应用干砂灭火。扑救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火灾(如电缆着火等)时,扑救人员应使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63. 任何电气设备在未验明无电之前,应视为带电设备。 64. 接、拆临时电源的工作应由具有电工资质的人员进行。 65. 临时电源线应正确接线,压接牢固。严禁将电源线直接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66. 现场的临时照明线路应经常检查、维护。照明灯具的悬挂高度应离工作面2.5m以上,低于2.5m时应设保护罩。 67. 电源线不得接近热源或直接绑挂在金属构件上,严禁直接架设在脚手架上。 68. 临时电源线一般应架空布置,室内架空高度大于2.5m,室外大于4m,跨越道路时应大于6m。若需放在地面上,应做好防止碾压的措施;对埋地敷设的电缆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69. 现场检修箱、临时电源箱必须上锁,并能在箱外实现紧急断电。临时电源用电负荷应合理分配,禁止超负荷使用。 70. 在坑井、沟道、沉箱内及独立高层构筑物上的警示灯应使用独立的电源。 71. 在热力、机械和热控设备、系统上进行安装、检修、维护、试验等工作,需要对设备、系统采取安全措施或需要运行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安全措施的工作时,必须使用工作票。 72. 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设备,由运行值班人员采取断开电源或气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对检修设备进行消压、放水、吹扫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 73. 热力系统包括汽、水、氢、油、煤粉、燃气、烟、风、压缩空气以及输煤、脱硫、脱硝、除尘、除渣、除灰等发电生产设备系统。 74. 各单位应每年对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票签发人进行安全规程、运行和检修规程的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的,经厂(公司)领导批准,予以公布。 75. 合同期一年及以上的承担发包单位检修、维护、施工、安装任务的承包单位的有关人员,符合《安规》资格要求的,可以担任发包单位相关工作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但发包单位必须对其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方可取得相应资格,并予以公布。 76. 临时承担发包单位大小修、临故修任务的发电单位、电力检修单位的有关人员,符合《安规》资格要求的,可以担任发包单位相关工作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人员名单由承包单位提供,发包单位必须对其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者取得相应资格,并予以公布。 77. 工作票实施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运行、检修主管部门应是确保工作票正确实施的最终责任部门。安全监督部门是工作票的监督考核部门,对执行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对责任部门进行考核。 78. 各单位领导应定期组织综合分析执行工作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79. 工作票一般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签发时应将工作票全部内容向工作负责人交代清楚。也可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填写后交工作票签发人审核,工作票签发人对工作票的全部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发,并仍应将工作票全部内容向工作负责人作详细交代。 80. 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81. 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职责:一、确认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二、确认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三、确认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能否胜任所承担的工作;四、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82. 工作票应由车间主任、副主任签发,或由车间主任提出,经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的车间专业工程师、技术员签发。必要时,也可由车间主任提出,经单位有关部门考核、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的正、副班长签发所辖设备系统的工作票。 83. 临时承担发包单位大小修、临故修任务的发电单位、电力检修单位的有关人员,符合《安规》资格要求的,可以担任发包单位相关工作的工作票签发人。但工作票签发时,必须实行“双签发”制度,承包单位工作票签发后,发包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必须再次审核、签发。 84. 工作许可人应由运行值班负责人(单元制的正、副单元长、机组长,非单元制的运行班长、副班长)担任,有能力正确执行、检查安全措施的独立值班人员亦可担任,但只能担任本岗位管辖范围内设备、系统检修的工作许可人,并经专门考试合格。 85. 一份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相互兼任。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担任一项工作任务的工作负责人,担任工作负责人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工作任务的工作组成员。 86. 在同一设备系统、同一安全措施范围内有多个班组同时进行工作时,可以发给总的负责人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在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班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名单。 87. 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则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填用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几个班同时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可发给一个总的负责人,在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班的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名单。 88. 在不同地点同一设备系统依次进行同类型的检修工作时,如全部安全措施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可以使用一张工作票。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 89. 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的工作,除填用工作票外,对重要设备,特别是复杂的保护装置或有联跳回路的保护装置,还必须填用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 90. 工作票一般应在开工前一天、当日消除缺陷的工作票应在开工前1h,送交运行值班负责人,由运行值班负责人对工作票全部内容进行审查,必要时运行值班负责人填好补充的安全措施,确认正确后填上收到工作票的时间,并在接票人处签名。 91. 在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经值长许可后,可不填用工作票进行处置,但必须由运行值班负责人(或值长)将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开始时间、工作结束时间、处理情况和没有工作票而必须进行工作中的原因记入值班记录薄。 92. 许可进行工作的事项(包括工作票的编号、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必须记在运行值班负责人(或值长)的操作记录薄内。 93. 事故抢修工作(指生产主、辅设备等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要立即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可不填用工作票,但必须经值长同意,在做好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工作。预计抢修工作时间超过4h,应填用工作票;夜间如找不到工作票签发人,可先开工,第二天白班上班时抢修工作仍需继续进行的,应履行工作票手续。 94. 工作任务不能按批准时间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应在批准结束时间前2h向工作许可人申明理由,办理延期手续。两天及以上的工作应在批准期限前一天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注明原因。 95. 危险点分析应由工作票签发人或者工作负责人组织,全体工作班成员参加。危险点分析应从防止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等方面考虑,涵盖工作任务的全过程。 96. 执行安全措施中若工作许可人所在班组不具备相应的停电工作资格,应填用停电申请单。 97.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的人员。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98. 工作终结。工作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并组织清扫、整理工作现场,拆除“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保留运行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确认无问题后,带领全体工作班成员撤离工作现场。 99. 工作票终结。运行值班人员拆除临时围栏,取下安全警示标示牌,恢复安全措施,汇报值长(班长、机组长)。对未恢复的安全措施,汇报值长(班长、机组长)并做好记录,在工作票结束时间上加盖“已执行”章,工作票方告终结。 100. 设备、系统变更后,工作负责人应将检修情况、设备变动情况以及运行人员应注意的事项向运行人员进行交代,并在检修交代记录薄或设备变动记录薄上登记清楚后方可离去。 101. 在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动火作业,应填用动火工作票。 102. 动火工作票由动火工作票签发人或动火工作票签发人指派的动火工作负责人填写。 103. 一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签发,本单位安监部门负责人、消防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本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必要时还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104. 二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班组班长或班组技术员签发,本单位安监人员、消防管理人员审核,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批准。 105. 一级动火工作票提前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为24h。二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为72h。 106. 一、二级动火工作票的签发人、审批人、运行是、许可人、动火工作负责人应每年进行一次考试,考试合格后,经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并书面公布。未经考试合格并书面公布的上述人员不得办理相应等级的动火工作票。 107. 凡盛有或盛过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108. 高处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孔洞、阴井、地沟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109. 一、二级动火作业在首次动火时,各级审批人和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均应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完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氢气系统动火检修,应保证系统内部和动火区域的氢气含量不超过0.4%;氨气系统动火检修,应保证系统内部和动火区域的氨气体积分数再高含量不超过0.2%;油系统动火检修,应保证系统内部和动火区域的油气含量不超过0.2%;天然气系统动火检修,应保证系统内部和动火区域的天然气含量不超过1%;在粉尘浓度大的场所,煤粉尘不得大于20g/m),并在监护下做明火试验,确无问题后方可动火作业。 110. 一级动火时,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消防监护人、单位安监人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 111. 二级动火时,动火部门应指定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和消防监护人始终在现场监护。 112. 一级动火工作的过程中,应每隔15min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动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点火。 113. 停(送)电申请单由工作许可人填写,经申请停(送)电的值班负责人审核,送交负责停(送)电工作的值班负责人。 114. 监护操作应填用操作票。 115. 操作票实施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运行主管部门应是确保操作票正确实施的最终责任部门。安全监督部门是操作票的监督考核部门,对执行全过程监督,并对责任部门进行考核。 116. 操作票由操作人填写,监护人审核,值班负责人或其他经单位审批的人员审查批准后执行。 117. 在实施具体操作任务前,应对工作任务全过程进行危险点分析,辨识工作任务全过程可能存在的全部危险点,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填入操作票。 118. 在热力和机械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停电、隔离、泄压、通风、吹扫与冲洗、检测、加锁及设置安全警示标示牌和装设遮拦(围栏)。 119.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开关(接地刀闸)、设置标志牌和装设遮栏。 120. 氢气、燃气及油等易燃、易爆或可能引起人员中毒、窒息的系统检修,应关闭有关截止门,在关闭的门后加装带尾巴的堵板(盲板),保证严密不漏。 121. 在设备内部工作,如设备下部有与系统连接的管口、孔洞等,应对这些管口、孔洞采取封闭隔离措施。 122. 为泄压所开启的有关阀门,在检修过程中应保持在可靠的全开位置,确保介质排出,并设置“禁止操作,有人工作!”安全警示标示牌。 123. 进入地下井、坑、孔、洞、管沟、排水沟、阀门井、电缆隧道和地下室等处工作前,应做好通风措施。工作人员进入之前。并使用检测仪器或其他方式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工作。 124. 在受限空间(燃烧室、容器、管道等)内作业,作业前应采取充分的通风换气措施,使该环境空气中含氧量在作业过程中始终保持在19.5%以上。严禁用纯氧气通风换气。 125. 当锅炉濒临灭火时,禁止投油、气助燃。当发现锅炉灭火时,禁止采用关小风门、继续给粉、给油、给气使用爆燃的方法来引火。锅炉灭火后,必须立即停止给粉、给油、给气;只有经过充分吹扫(5min)后,方可从重新点火。 126. 使用移动式吹灰设备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和防护眼镜。吹灰时,禁止打开检查孔、人孔门进行人工除焦或观察燃烧情况。 127. 进行人工排污时,工作人员必须戴手套。排污装置及排污系统上的设备有缺陷或排污工作地点和通道上照明不足时,禁止进行排污工作。开启排污门应使用专用的扳手,禁止把套管套在扳手上开启排污门。锅炉运行中禁止修理排污一次门。 128. 除焦工作应由经培训合格的工作人员进行。实习人员未经指导与学习,不得单独进行除焦工作。除焦时工作人员必须穿着防烫耐高温工作服、工作鞋,戴防护眼镜和防烫手套,并使用必要的安全工具。 129. 除灰时,工作人员应戴防烫手套,穿防烫耐高温工作服和长筒靴,并将裤脚套在靴外面,以防热灰烫伤。 130. 捞渣机周围应设置“当心烫伤!”等安全警示标示牌。禁止在运行中的捞渣机周围长时间停留,防止人员烫伤。 131. 不停炉进行捞渣机检修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大焦块坠落渣船飞溅伤人。不停炉检修干渣机时,应戴长管式正压空气呼吸器,并做好防止烫伤的措施。 132. 积粉自燃时,不得用压力水管直接浇注着火的煤粉,以防粉尘飞扬引起爆燃。 133. 创伤急救原则上是先抢救,后固定,再搬运,并注意采取措施,防止伤情加重或污染。需要送医院救治的,应立即做好保护伤员措施后送医院救治。 134. 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因为电流作用的时间越长,对人体伤害就越重。脱离电源就是要把触电者接触的那一部分带电设备的开关或其他断电设备断开,或设法将触电者与带电设备脱离。在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得直接用手触及伤员,以免救护者同时触电。在脱离电源的过程中,救护人员要注意保护自身的安全。如触电者处于高处,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该伤员脱离电源后自高处坠落形成复合伤。 135. 在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伤等危险场所,以及可能存在粉尘、煤尘等职业危害的地点或设备内工作,应做好通风措施。 136. 对神志不清的触电伤员,应用5秒时间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掐压伤员的人中,以判定伤员是否丧失意识。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如无反应,则高声呼救,寻求他人帮助,并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抢救,同时拨打当地紧急救援电话来通知紧急救援中心。 137. 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除外),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帽带必须系好。 138. 高压设备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由单人值班:一、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遮栏,遮栏的高度在1.7m以上,安装牢固并加锁者;二、室内高压开关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开关隔离,或装有远方操作机构者。单独值班人员应具备实际工作经验,但不得单独从事修理工作。 139. 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应至少由两人在一起工作,并完成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140. 设置在电气设备上的标示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 。 141.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工作中不准将接地装置断开(拆除)。 142. 电气工具和用具应由专人保管,定期进行试验。严禁将不合格的电气工具和用具带到工作现场。 143. 在金属容器(如汽包、凝汽器、槽箱等)内工作时,应使用24V以下的电气工具,否则应使用带绝缘外壳的工具,并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且应设专人在外不间断的监护。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电源连接器和控制箱等应放在容器外面。 144. 电气工具和用具的电源线禁止接触热体、尖锐物体、腐蚀性的物品或放在湿地上。 145. 凡在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应按照本规程的规定执行。凡能在地面上预先做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做,尽量减少高处作业。在架空线路杆塔上工作 ,除应遵守本章的规定外,还应做好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146. 在无法搭设脚手架或无法安装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m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147. 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患有精神病、癫痫病等经医师鉴定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148.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为:一、工作票制度;二、工作许可制度;三、工作监护制度;四、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五、操作票制度。 149. 工作尚未全部终结,而需送电试验电动机或启动装置时,应收回全部工作票并通知相关检修人员后,方可送电。 150. 电动机的引出线和电缆头以及外露的转动部分均应装设牢固可靠的护罩。 151. 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 152.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架构时应戴绝缘手套。 153. 进入蓄电池室前应先开启抽风系统,保持通风,并检查水源是否正常,中和液是否齐备。严禁将明火或可能产生火花的物品带入蓄电池室。严禁将蓄电池两极短接,蓄电池间连接应使用专用连接铜排或导线,并用螺栓压接紧固可靠。在蓄电池室作业的人员,应穿戴防酸(碱)和防止铅中毒的防护用品(防护服、手套、鞋等),充电后不得穿容易引起静电的工装入内。蓄电池接线时应使用绝缘工具并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154. 工作负责人应由在业务技术和组织能力上均能胜任工作任务, 并能保证工作安全和质量的人员担任。实习人员不能担任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熟悉本规程的有关部分。二、掌握检修设备情况(如结构,性能等)和与检修设备有关的系统。三、掌握安全施工方法、检修工艺和质量标准。四、经专门考试合格。 155.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履行下列安全职责:一、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指导;二、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任务及本工作的危险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督促所有工作班成员在工作票相应栏内确认签名;结合实际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安全思想教育;三、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本规程;四、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注意事项是否正确完备,会同工作许可人检查所有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是否达到全过程安全检修工作条件,是否符合现场实际;五、确认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工作班成员变更是否合适。 发电企业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管理规定(2013年版) 1. 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特指检修作业区域内的环境及装置(设备、设施等)和其它空间要素,自身具备较高的安全稳定可靠性,不对外输出并能够有效抵御外部输入事故风险,在人员失误或装置故障时,仍能保障不发生人身事故的特性。 2. 各级人员和各类作业应贯彻“不安全不工作”的要求,坚持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管理和反违章工作并重,多管齐下,保证作业安全。 3. 作业场所需要增加临时照明时,照明灯具的悬挂高度应高于2.5m,低于2.5m的照明灯具应有保护罩。易燃易爆场所应使用防爆型照明灯具。 4. 在密闭容器、封闭环境内作业时,预留逃生通道不得少于1条。如进行有可能发生中毒、窒息、火灾、爆炸、淹溺等危险性作业,应事先开展应急逃生演练。 5. 在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的场所工作时,应搭设脚手架。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m时,必须有悬挂安全带的结实牢固构件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 6. 工作地点下部有临时围栏,围栏上有“当心落物”警示牌。 7. 必须在石棉瓦、油毡等轻型或简易结构的天棚上作业时,应铺设坚固的垫板或下方满铺安全网。 8. 交展开阅读全文
咨信网温馨提示: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2014-年生产管理人员安规、事故调查规程.doc



实名认证













自信AI助手
















微信客服
客服QQ
发送邮件
意见反馈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19952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