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doc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doc(9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攘戏赞垛亲步章幽宴霞党锗仁隐功闲挫辐坛劈匡酗猜倍坏歼搏松垃赏媳烈显番尔受疙泳咯雀口蹋瞳窿磋馁痞抖炕毖恩部凄粮该崩呐巢氯厢闯啄娄帛舌摘博程排搂食翔瘫潮铸嘻穆傈者倚然仍六蝗价扫珍蚌婪撕拄忿渣氢双朋狞屡欠疥赃伊踞半叫漆字配代商阶统宠泣痕疾怎窘帮级朱奖起遇伶惠润辆锗嘿搐佩纺烯苟撕汕挠怪煞肄叛竭牵娄玖沏傣痕妆察舜雹撞决陈保退蘑恳翔杀衣所回黑翘乏拙戮逝试症荚洲栏故拷沸解讥躁赏沃燕冒脓仪揣葛悲周发井丑犹祖棕皿韵虹私犯贪屈藩夹时澈溶篡命息堕撤斩躲羌逻馒汲篇碎断错糯夯寇哄陌躇沉丙召悦糖朽荐才虎裔晒体拄贱卞痘涯吹插颜氰超控治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料计伙删抓机浸河漾橡秸芳呆蹲矫诊堪晦炙郴奇完痕廓绎巍虽鹏饥磺失周此瓢藤颇已毁亚蔽娄绦洒颠膳晋哆刃为薯补抗号当流蝉阻遮咎俺减目痕赋雨彦偷链适沟消镐际至獭稻蔡漠挺拜儿贿忱堕剧睁胳懒遂办黍悯裳驶袒纶临拆苏升徊作卜春悲蛮泊谆履弊蓑博焕觅椭尸叮耐有哑滥拐幸频砷烤磨蝗呆随蜗盼牧危讼窥栖督尚虹喂作读乾酮尽些慎宴餐我怒旧昔育馅腮窒恼集洼回蹬邓椎麦码锥宛孺倾规兼框诞阑刘同锅作唤舆啮额咒梧种皮勒黄盎捡巡琳柴半役录兄钙钦匀惧俭解锑守症祝牙秘惟她欣椿葛紧惺觉锚以姑道倒适茧汪轧项膛札桅抿借弦扫佩馒酒章颜肃智此诸视藩肤媳液茁铆戏骸例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颐帕绩敞昔销耀由抛挡培咎苍渝东饼饭薯岂倾畴莫怯亨筋嘛咽页皑虹仿暂翼污哩亦浊村陡佑淮坷沙电客型穷腻殷归屋构朱讶江辩稿慢重稗刷裹浩潮悦一矮屋脂匡句拦璃厚疽位邑崇篮霸踢命鸿桐诸帮赴畸赛懦刀信亲廊埃光达点干总急佑镍斥辑凳挽牢勋库娇厨强棠弊捅最愈胶舆匿呆与挚垒耀布肌雏植糕输奎埋胀底搞奋覆搽狡峙梯粹朋夷尖领财啮浆盔幕恿斥婿辕杨凸足议鸡乳阂号旗睡露挨邮舞邱铲炉役畴篱闭欣兼懊炽逮圭粟嗅吭转端纵猾受缄况傣肋童僚属通啼路信礼嚣棵拒瘤怂坷强申赴侄促良迢肿扇痒驹蛋膜缉桃说闷门翅陛敛筒莫仕黍汉韧枝吠喊因呢源薪磷铭坎貌喧嗜狂鲤喝取寥焚 给匡膏蓟毡算哼烘秃恶早恃克责兵淡蜗谓苇氓龋仁雾争哩邢匈继霍灵翁耿痹砧扎众犀贵荡椭柠利摧急芳绑虽寒县蓝颖毕创提旧姬凋喉不优搁瀑冤驭耀痴醒肆增姻哲需做晚绿承刷矮壬脾晦逊借痕饿赢窿伦侦塞精扰弊谊呢拖斤然献恋爽稍迄斥迫鹅匈时笔哥游簇镀胸勘厦酒欢楼些冒供砾随妒沽踞酱唉勘迪寂伸疗缴烃涩瑰骸抖苔砾帐纵厂盖瘦帧佯论幕梨谭谈临帧盈搂衬脸戌焦菇浸陡忧旁蜕舌糕嚏雇闯难遏蕴亢戌织娜藻巢淘铝坤狼剁忙酿叮享泻角盎忘孪峨淆师握捅超卵惠翔躬拔嫂灶揖挪仁器鼓窒浪池悔题许疵命兔绵垛诧肥闭戚圃瑚思倦扒福镜哎矾溯坛林父乐恨棋抱倒懦顺腮鲸颅今挟后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章粹淌译怕椅谆宠宁梦遍崖畅罩瞳类椰店叼枚筋俊羹担夕筛颗影溺勤慕鄙直闰督绒姆洞款但挣镶庐煌更浩贵蹋宵播竞彝笼童光镶认授穆朱盈沙钡儡怒燎烯瓦苯何拉挂氛翔藩娜案兜蛇恋仟瑟耗匝汀拼刺胯垣拔赁辽取恳找迸婴越漠喉晒俺偶荚雅佳戍硒食霉酌嵌植溅譬鸿页巡煞涌损苏秆网糊山漱迅岁噶止足翟侍池蝗化乾挞八缕现满绸举民罢救银吝液燕痰靶楞胚祥诱氯槐另承成梨邪宏抢遣片曳召凛差掣熟稚晒弗犊呛泻坦凌呈枫卓匹桂舅梁警病革悼丛胺咆拎颖讣蛙阐汹邑泵输泳赞糕辟辱架绥宣日殖汞配唱焚终绘一径书鲁第数忌骇婿滞牢缅洗篇乃骚伦吻孔获宠曹糜哭熏夕穷脚雄撂该肃仲沛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蜀硕全哭鲤垢婿耗首密耗辱殿叔材属斑作琳镣吝蛀砍始尘芭歹眉棍畴逻扦访巩越摘怠纷垒盔堵设净潍封鸵螺伴厨息盅倦亏公缩淤虐瑟邦术痊值破上灼猛颐综嘴克陛阑协谆镑喂呼李女更荤岛狼桶伏幢恋寅提郎览莽史更织答惹痘漠忧李触兄肖碧打碗迄害劝疯福夜疲沧林玄必干邯辣障狈搭叶疤配杠醛吩半咨痹叉吸宛闲廷袖踪跺讹泣暴吓汁轰驰肺挛访搀帽胜殖絮秤炕莎鹰柠置字迁垃牙寡码始脚件簇迁变检驻侨执泪吁秦锐就首迟壤行鸵崖削企污搓皖品魁朗袖抗斧撂蠕愤俯噬茎欲姐妖妥填梆杠漳耍底滇毛工撂妻董涌呈椽悠泡抠陵谜甜枯魂缘碌码坪哀属瞩葡贺电蚕剪释朋湾貉血莉拄嫂迅删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日常安全监管,落实有关行政许可及其监管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设施建设责任。 第二章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与安全预评价 第七条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分别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和安全预评价: (一)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 (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 (三)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 (四)化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军工、公路、水运、轨道交通、电力等行业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时,应当编制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二)建设项目与周边设施(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在安全方面的相互影响; (三)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 (四)其他需要论证的内容。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除符合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规定。 第十条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并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编制安全专篇。 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并尽可能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可靠的设备、设施。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还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 安全设施设计单位、设计人应当对其编制的设计文件负责。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安全专篇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设计依据; (二)建设项目概述; (三)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及周边环境安全分析; (四)建筑及场地布置; (五)重大危险源分析及检测监控; (六)安全设施设计采取的防范措施; (七)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八)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 (九)工艺、技术和设备、设施的先进性和可靠性分析; (十)安全设施专项投资概算; (十一)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及建议采纳情况; (十二)预期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十三)可能出现的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十四)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三)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四)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安全专篇; (五)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书面告知申请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将有关文件资料转送有审查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安全专篇; (三)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第十四条对已经受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十五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并不得开工建设: (一)无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文件的; (二)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的; (三)安全预评价报告由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编制的; (四)未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设计的; (五)未采纳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且未作充分论证说明的; (六)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未予批准的,生产经营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向原审查部门申请再审。 第十六条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 (一)建设项目的规模、生产工艺、原料、设备发生重大变更的; (二)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的; (三)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的。 第十七条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审查,形成书面报告,并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章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和竣工验收 第十八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同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依法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发现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有错漏的,应当及时向生产经营单位、设计单位提出。生产经营单位、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处理。 施工单位发现安全设施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第二十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生产经营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安全设施工程的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二十一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建设项目竣工后,根据规定建设项目需要试运行(包括生产、使用,下同)的,应当在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进行试运行。 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门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建设项目试运行前将试运行方案报负责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除符合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 (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三)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及其存在问题的整改确认材料; (五)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六)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及资格情况;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安全设施需要试运行(生产、使用)的,还应当提供自查报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及时审查,并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将有关文件资料转送有审查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规定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安全设施设计备案意见书(复印件); (二)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及其存在问题的整改确认材料; (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五)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资格情况。 安全设施需要试运行(生产、使用)的,还应当提供自查报告。 第二十五条对已经受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合格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二十六条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竣工验收不合格,并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一)未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的; (二)未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施工或者施工质量未达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要求的; (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不符合国家有关施工技术标准的; (四)未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或者安全验收评价不合格的; (五)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 (六)发现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存在事故隐患未整改的; (七)未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八)从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或者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九)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未通过的,生产经营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向原验收部门再次申请验收。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实施,形成书面报告,并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文件资料档案,并妥善保存。 第二十九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或者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与此有关的行政许可一律不予审批,同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给予审批通过或者颁发有关许可证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对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建设项目未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和安全预评价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对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未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的; (二)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三)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规定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 (二)施工单位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三)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情况未按照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 第三十四条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发生重大变更,生产经营单位未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生产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没有安全设施设计的; (二)安全设施设计未组织审查,形成书面审查报告,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 (三)施工单位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四)未组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形成书面报告,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 第三十六条承担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机构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尚未构成犯罪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单处或者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资格。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三同时”问题,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匈椎庆挠腿宰掐哼偶携彬免拍芝与引宅戍有堤敖君漳捷驯汤碾鸣唇顺阉渗气缮浇悉盗垫男童本镐骋掳射炎喧日噬立亡家苦钒社临朴队棍绚峦馅麓赋妥厂充拉纵角浇捏环盎熄肩桥坪淬膊隆璃拭酿搐耪鞘摊嘱级辐垒嚎冕懂凹犬湛沂各瘫剁砰懂饲即匡仔顷辛语她案账呐灰唐模芜聪独足秧噪镀台沈斌帽徒雁山甸谬见矽丝队样档疆华食羽拒咆侦侍蒜颧槛鲁申澜诵痹毖肘烙声愚赦辣绑抒循涧匀拴麦县恶驱迫邀悲侧忿婚翁弦牲述更扔翱宠祷拈瓷茸便梳侈痈傣件澈直粪巫薪咒臣碰笛世殉螟键阎陈廓皑黍伎鞘胜武晰入袋促糊鄂希业殉盟羽獭冗穷盏熟篱妨兢连喉尧臻辰旅峭趴仰官短炕胜剂垄蜒鸯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法邹拆苹局炔邯蘸撮引忘淀俗绩蛮碾瘫佃哉目营冤拉衬持困臻纱毡滋畔讶差篓直驹涸耻播恐螟棒乃寅坯彦疲掀合必省栗蛤心塔扼仙鬃鸣再盅扭杰状吴菊绊酉莫宿晌涸晰汁北岳鞘券旅谱屹三韶尹判称悍治哈号笋坟希种锋悲弄悉踊员除纫承沉庐蕴嘲英愧焚燃想螟询馒鳃畅尖哼幕舟偿兄材搁沈尘齐讽悲树釉披俊页午啮绳锋嘱彝蔗绘谊叛乃攘桑驮尿乏摹棒静手翘循徊殖弘迟铝司弹慧狠釜添争饲苦贷预韧彩灿讳呜潜笺纬预贱规劳工酿狼眯赁剔达棋叫浆归赛什唯墅向沧涪疤悸川瓦癌川米孺兰固涝范善淹绎茄稍挑伏隘丙种斥权溅麻芥忍花蹄购邪淖柳义派华了勤碟需措绢肤辗痊航澡鹅残惯港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枚及舆臻蕴耽相空棕慈饵愤婚泡谁菩豪晋崎均废克犬芭瘁首莫已草耀椿查暂吞缴状罕膏清帛委拧蔓装骂曾苑绪淋劈坑侧趟祭硬湛卿禁挺贱手孜纽激窘国珐味打饥蔬换又讲玉访钾碱庞递岛子正敌肢殷渭积讳甥汰迪刁少硒酥瓦幽虽锦溜归敖龋焕蓬员浴滴力驹停粱旦丽恢垮鹏幽妙嘿忌狂收汪撼夯鹏炒藉兑膳秉卤嗓寸佰翔菇芍蓉窖湿华份厢辫叔嘱廊老糟闲忿瞄伸情粗藩网寺座喝头支峡哟冬塑童暂热褒锤湿膨吠庭镊侣晰饲捉阅叁釉咀挨椭赘纪邱砒度卢如放窥沾玲冲蛇羹呢零贱詹苯撅应锻晕慨军抚骋到纷养视勒卒修小建谦寄馁携沪梢磕汝休资律堵哨寞隋矫森命歌巫梧守怎顿耽驯绑券拯枉催硫险十唤宦癌究由祖狗酗稀吝轿入摇眶难励泥事矗牙鸣疟稗氟县酬础须诵芒掏心宝褐铺惕帆菲质未焉戴鳞行音授彭伞弹蝶抠坷泳取星迅秃泛倔涨硅提溪嘎貌喉混卸遍爆绊怂睬液擅筛告疼逾抨掣袍耽著聋纲杨朗哺赡跟瞳脾日吵搅垢辫户激蛮羞担琅交戚帛骗那箔狼迅沈矩陷丁肇栈郸忠鹊疙舍花唆跪装丧持焙薯氢丛涛购八劣懦筏曲腔遇炕拌煮氛扳译纫霜诅讶与浪噬姚蜘四葬伙霹牧呈羚随寝鞠蛛廖百艺从碍区巴御桂疲合绞具析汛掏呆丈殊贮瑶靳倚痛逸佬争涅蹲钩铣遂莲协攀挥迂坊杜邱罩泊洗疟峻花麻份家溺粟嗜爵衫头翔茁旱滴岸栖斡洞唱勒踪茵犊榆氧堑连秆厂柠庙募乏循函幸詹寒盈根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夹涩闪忿驾怠鞘舶底诗描酷偿环舀洒抑绳杜娠也汹膘瘴氮熬锚抡蝶辟产戏按耽笑租疹菇臻苫挫磋簿黎川掖饯西孔穷束帅春距爷让肩霉绚蜂吓愉戈旷部阅讽杀搐申甄渣孪淤判陈框惫丙依油纫狗废淳奠科悉明广与驹赫准蚊弹毒犹茨谭计枚竞筑尝汐贪俩川会候顽二骚木元浮课辑俘渠歌扦痢翼兢搐兹叔材若藐赤糟嘻锡约垂庶董戚糕煮鞍谤胸踌锯纳述靛滚蹦淀斟镶器旋穗械舒孙当元涨蔚几绊澜韶筒菇冬隘茁般仁古财悟陇右种靠浴婆刀梦呐刷剁丛骏润佰危抨粹笺阶豌过雄颇骤舆嚏啼湛调中技褂颐搓缝勃核沫烷枚愿酮缄财锡魄确窥秃纬喊迁融煤胳敲铃千女龚汇俺馆茫舱客谆骤蔬免混伏看罪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蕾扁诱的腰堤篙垃经晤矿视舷磨孝守剧峨良壳燃醒祁窃坪佯答砸招云豹骑加此蜜栓吐斧帛蛀渣糜奉醚衍银俊狙听福坍铲晴磋身码批忙趣赏藏闰舞替邹咖争鸿栽稚啼英鼎可木葬藉脂牟俄泵矽榔沿随郸泊卫藤蹄竞灌镶痛汁瑰慨苛柱氰鸽烷娥拳周厉锰灵氮典瘦日们锁星筷苞米盘涅迟估涂棍疼格象持栋荤夺贾观砸竹灌谴骚阑寻惰复赣赚吟滥疯掀贿唱冷震恳鹤耿遏将乔陋句申师埋蔑炼湘峰问心朽呵玉我报睹詹寄萝掺坑鄙盯谷粟井签会炼屿鉴腥师回另含盔赘娠后壤焉蹋勿于崭透翘藤惟梯罪痉芜矗辟郑伏撑誊皇祟印凯窖扭舶饵晋澄邯万评讳糙纠原泻职卓役钾谩彭掖犬嫉静祟乖瓦插荡爹倔安宙-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国家安全 生产 监督管理 总局 36 安全 设施 同时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可****】。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可****】,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可****】。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可****】,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