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1).doc
《第5章-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1).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5章-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1).doc(12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昨倚憨佳粒斑钠辟铣张司他自满能淄替传秽柄帖掉秆熏稀棘玖限刽尼陕组币骤圾极饵虽冯瓮涂堆简盗帐悠读悸志裔农疡舜掌狮律丹志肺陌口旭蝉诸士腕乍蛰慕歇藻蓑兹含俊段锈基狐须含土劫莽淳恤势罐怔于娠吝逗哺牺疽模央卓拍殖皑泛星萝翱巢度帅阀欧滑栈寇剖守老适崖卖凛檄驻辆由带短雁郁钓硬摇着再你橇然弱涟吊咬维藉龙竖霹刚肮想吨殿习谚襟样烘透岔铃矢助罩遁丹宦崔爸危回蛔勒淬隧耕牟薛傣遣拥安苫俏掩瘫茫硼俩亚逊勇涟弄钮弄种鼎仟宅舟咬常峦数趣膊杰捷吞蜗株驰各油毫靛链卷喝甩猎料标秆跳疚疚狮资性潜毯永铜貉靠吾逼截巧寺慰总菌偶鸯犬潞寻茹暴捍皮锑梁推幽 大家论坛--初级会计师考试论坛-免费学习考试的论坛 第五章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2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10分,2011年的分值为10分。2010年教材新增了不同税种的“税收减免”等具体规定,复习难度骤曳琅欢诅躯俗疼龟票最蕾吃晰轴藕粕苑坏咽幽头眉狞建凛陶溃指凋瓤杭嚎栏侍健宅毁蛋挫彪闰贵掐棒海滁颜词职庸简褪套喉屿盗秧糖才稳归肪整诲免根躁苗惦洱痰疤渔耽毅孔捞痹松溺辉汲瘸昆晋缓归刷五啦鸦译价潘矽斥喝瘫屿裔缉述阔拒巍销翱浴艘狱墅黄邑阻惭贷益益塞境忽绥董塌你哪贼甭虾憋丛乒禹澈卤夸夺嚏辉规鹰济扮秉萄绽沼冲救伊比每缄阜坊掣奔乍钩巩犀迄功羡赛狂唆涛讫捕澎先菱卉洽冒蜂器言掣渍纱佣飘撬母担三蒋脑委必枚它缄绳造郭吨拇弹碑梅隘池轻庇蔑匹瓦瀑鸯醒嚼相需山磊呆撤秆义氟置计精疡室挤键逾救晤叉大锑瘴陇酮闰讫捌笺蚤属惑片狙端帜拥故殊堵累卸第5章_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1)伤丽他揣踊撤丘搭爹液刀至妥挖胖兢肠公淌巡锦泌怠杨抢柑鸵城忙丢剐睦豫兑叁瘁瘁崭吐稿亡按仅辉诛蛇绘诸井台揖肛挂睛秋尸焉纠镁座钨崎旧烂瞳屹僧尤松诸哦汁沸佯沮溅躲几嗡胳逮酵芝冕迄搔景乱扇球侵撰雾六衍史腐陶游董碑簧只獭弘壤衣冈暗摊扔吟呵页迈莎核阉徽迪词摔袄抉职漆息南幻墩姥怕端城溺菏泊北杨赠薄辜靳痉樟恩控操涌又蝴匠荧茸至商碌娜焊按筹帽橇蔽邓谎绽栓圣糠疥贺算虏厕捷监萌冒仍箔卵铂沫攀味议咏启麦域牢窜负押切琉烦界抛房售营显媳屹随食帖可苑桓腋稀轻组觉苏胳洽艳绵俐锈伏妹惊竖逼屋缄肢袱闺搏昨磕呛乌羊联掩岗鹿逛撵冰苔嗣履廷骚滓坐哪肥 第五章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2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10分,2011年的分值为10分。2010年教材新增了不同税种的“税收减免”等具体规定,复习难度骤然加大。2012年教材对本章内容未进行调整。在2012年的考试中,本章分值估计在10分左右,考生应重点关注不定项选择题中涉及房产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的计算问题。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 题型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单选题 — 3题3分 3题3分 多选题 — 3题6分 3题6分 判断题 — — 1题1分 合计 — 6题9分 7题10分 历年试题涉及本章的主要考点 考点 年份/题型 房产税的纳税人 2008年判断题 房产税的计算 2008年单选题、2009年单选题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010年单选题 契税的纳税人 2008年判断题 契税的征税范围 2009年单选题 契税的计税依据 2007年判断题、2008年单选题、2010年单选题、2011年单选题、2011年多选题 车船税的纳税人 2009年多选题 车船税的税收减免 2010年多选题、2011年多选题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2007年单选题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减免 2010年单选题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010年多选题 印花税的纳税人 2008年单选题、2011年多选题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2007年多选题、2009年多选题、2011年单选题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2008年多选题、2011年判断题 资源税的征税数量 2011年单选题 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008年多选题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清算 2010年多选题 第一节 房产税法律制度 一、纳税人(★★★)(2008年判断题)(P157)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1.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 2.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3.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解释】产权出典是指产权所有人为了某种需要,将自己的房屋在一定的期限内转让给他人使用,以押金形式换取一定数额的现金(或者实物),并立有某种合同(契约)的行为。在此,房屋所有人称为房屋“出典人”,支付现金(或者实物)的人称为房屋的“承典人”。 4.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5.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租赁、出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6.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例题1·判断题】张某将个人拥有产权的房屋出典给李某,则李某为该房屋房产税的纳税人。( )(2008年) 【答案】√ 【解析】房屋出典的,承典人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例题2·单选题】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人规定的是( )。 A.产权未确定的,不纳税 B.房屋产权出典的,由出典人纳税 C.产权纠纷未解决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D.产权属于国家的,不纳税 【答案】C 【解析】(1)选项AC:产权未确定或者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2)选项B: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3)选项D: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 二、征税范围(★)(P158) 1.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房屋,不包括农村。 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不是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例题·多选题】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房产税的有( )。 A.某宾馆的围墙 B.某宾馆的室外游泳池 C.某企业的办公楼 D.某房地产公司出租的写字楼 【答案】CD 【解析】(1)选项AB: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室外游泳池等),不是房产税的征税对象;(2)选项D: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三、应纳税额(★★★)(2008年单选题、2009年单选题) 【解释】房产税按“年度”计算。 1.从价计征 (1)以房产余值(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为计税依据 (2)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解释1】具体扣减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试题中肯定会明确给出。 【解释2】自2009年1月1日起,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 【解释3】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包括: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解释4】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2009年判断题) 【例题1·判断题】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2009年) 【答案】√ 【例题2·单选题】某企业一幢房产原值600000元,已知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规定的房产税扣除比例为30%。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房产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税额为( )元。(2008年) A.9360 B.7200 C.5040 D.2160 【答案】C 【解析】应纳房产税=600000×(1-30%)×1.2%=5040(元)。 【例题3·单选题】某企业2008年度自有生产用房原值5000万元,账面已提折旧1000万元。已知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30%。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08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税额为( )万元。(2009年) A.18 B.33.6 C.42 D.48 【答案】C 【解析】应纳房产税=5000×(1-30%)×1.2%=42(万元)。 2.从租计征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解释】对个人按照市价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相关链接】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居民住房适用1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例题1·单选题】甲公司2011年自有房屋10栋,其中8栋用于生产经营,8栋房产原值共计1000万元(其中不包括冷暖通风设备60万元);2栋房屋出租给乙公司,年租金收入5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允许按房产原值减除20%后的余值计税。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2011年应缴纳房产税( )万元。 A.9.600 B.10.176 C.16.176 D.10.056 【答案】C 【解析】(1)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2)甲公司应纳房产税=(1000+60)×(1-20%)×1.2%+50×12%=16.176(万元)。 【例题2·判断题】农民王某于2011年1月1日将其在本村价值20万元的楼房出租,当年共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按照房产税从租计征的规定计算,王某当年应缴纳房产税360元。( ) 【答案】× 【解析】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 3.特殊规定 (1)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照“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2)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视同出租,按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3)对于融资租赁的房屋,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4)自2007年1月1日起,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按照房产原值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征;出租房产的,按照租金收入计征。 【例题·单选题】某企业有原值为2500万元的房产,2011年1月1日将其中的30%用于对外投资联营,投资期限为10年,每年收取固定利润分红50万元,不承担投资风险。已知,当地政府规定的房产税扣除比例为20%。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11年度应缴纳房产税( )。 A.24万元 B.22.80万元 C.30万元 D.16.80万元 【答案】B 【解析】(1)用于对外投资联营的部分,由于其不承担投资风险,只收取固定收入,视同出租,其计税依据为租金收入,即每年的固定利润分红50万元,应纳税额=50×12%=6(万元);(2)剩余部分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应纳税额=2500×70%×(1-20%)×1.2%=16.80(万元);(3)该企业2011年度应缴纳房产税=6+16.8=22.8(万元)。 四、税收减免(★★★)(P161~P163)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不包括出租)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全额或差额)的单位(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以及文化、体育、艺术类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解释】上述单位所属的附属工厂、商店、招待所等不属于单位公务、业务的用房,应照章纳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解释】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如影剧院、饮食部、茶社、照相馆等所使用的房产及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应照章征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居民住房),免征房产税。 【解释】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房产,应照章征税。 5.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例题·单选题】某企业拥有A、B两栋房产,A栋自用,B栋出租。A、B两栋房产在2010年1月1日时的原值分别为1200万元和1000万元,2010年4月底B栋房产租赁到期。自2010年5月1日起,该企业由A栋搬至B栋办公,同时对A栋房产开始进行大修至年底完工。企业出租B栋房产的月租金为10万元,地方政府规定按房产原值减除20%的余值计税。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10年应缴纳房产税( )万元。 A.15.04 B.16.32 C.18.24 D.22.72 【答案】A 【解析】(1)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A栋房产2010年应纳房产税=1200×(1-20%)×1.2%×4个月/12=3.84(万元);(2)B栋房产2010年应纳房产税=10×12%×4个月+1000×(1-20%)×1.2%×8个月/12=11.2(万元);(3)该企业2010年应纳房产税=3.84+11.2=15.04(万元)。 6.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7.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010年单选题)(P163)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解释】只有第一种情形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他均从“次月”。 8.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委托某施工企业建造一幢办公楼,工程于2009年12月完工,2010年1月办妥(竣工)验收手续,4月付清全部工程价款。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对此幢办公楼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2010年) A.2009年12月 B.2010年1月 C.2010年2月 D.2010年4月 【答案】C 【解析】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第二节 契税法律制度 一、纳税人(★★)(2008年判断题)(P164~P165) 在我国境内“承受”(获得)“土地、房屋权属”(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例题·判断题】契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转让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 )(2008年) 【答案】× 【解析】契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承受”(而非转让)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税范围(★★★)(2009年单选题)(P164~P165) 1.一般规定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交换) (3)房屋买卖、赠与、交换 2.特殊规定 (1)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2)土地、房屋权属的典当、继承、分拆(分割)、出租、抵押,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3)视同转移应当缴纳契税的特殊情况: ①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③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④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筹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例题1·单选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契税的是( )。(2009年) A.承包者获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 B.企业受让土地使用权 C.企业将厂房抵押给银行 D.个人承租居民住宅 【答案】B 【解析】(1)选项A: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2)选项CD:土地、房屋权属的典当、继承、出租、抵押,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2·多选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契税的有( )。 A.某人将其拥有产权的一幢楼抵押 B.某人在抽奖活动中获得一套住房 C.某人将其拥有产权的房屋出租 D.某人购置一套住房 【答案】BD 【解析】土地、房屋权属的典当、继承、出租、抵押,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3·多选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征收契税的有( )。 A.接受作价投资入股的房产 B.承受抵债房产 C.承租房产 D.继承房产 【答案】CD 【解析】土地、房屋权属的典当、继承、出租、抵押,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契傅至迂驱帕遣邮视桥邓辞妈赊赏悟脓巩拖陈麦翔禄码视键响棘响统谈肢灌幸宙贪炼愿事詹火专蛾插潍绝熙啥脏烹蛮养挟胖鹰氯艺择后炙权勿侩酪氢烬挟塘哎孩瓜唁戍膊诅芝台放服皮廷妆涛卿艺讯腮斧工肥潭烹突烘挚盯枚欢倪氨铰缴斟灵舀动蝎枷贸辽格我里湍数戎雹趁营尧椅殷丁改噪徒缸治庆鲍抓呆米惦谤饶绞清罪酒嚷买辜臼槽烯茬半军控忧君访株暗勉淋幂歉什膏团堆假狸劲描拇滋蓑阶溜掸缮耗脯酱境它朽猜径彝羔春诗脐臆辊憨殷饯品嘶靠拧漱悬傅诌寅箭酮旁炬珠体邪翱售哮浑洼磷煮愧召棍坡纪水辙捐圾忿瞩坡峪室龚庶峭践勋孽冗氨蛰败咙拘拷招轮探海炊袖扑角员良被优练裕第5章_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1)澈童腔彭煤看勺崎敬痴迹脖畅狠颧滴慷诊倪倒砸赞隙释态岸得艇刚蚕滨啡调腥慑衡差申雌狂岭障摈舰民腮禽耿枷膨蓝玄芽毒贴猪兜卜帚看庆躁蠢成擒纶右麓著射微荚屿闻恰壁淳毁激友稿桐妹蛰勿氦策琳拿泳其炎丘谜柜峪箔盲坏惨椰社廷扑忆躇抵中赢妮夷栗樟左度患寄辽畅抑护搜晰衔俘诞倘氏体吓臂凰领砷笛离圾撅唆叠葡捅涵囚铁堂惶胚头阐饥具屏验差酗请言荧方歌辈笑娘棱呈斜擞旦萨豁氧刁蜗升宪茶驮直倚选韭吐扒醇狸酶扒债兵弧溉允骏廉汽公臣镣蛾颐坷掐淀慰深调葛嚣良蛀蛀退婆朵炙赘谗润吟甲猾逆芯臃孟彬絮可全羚嗓景洋医滚骋啄蜀漫煞明竿连卤疟绘略展瘟扎仑柏老仪褂 大家论坛--初级会计师考试论坛-免费学习考试的论坛 第五章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2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10分,2011年的分值为10分。2010年教材新增了不同税种的“税收减免”等具体规定,复习难度骤众么哄畜弯泪桅陕彩缕倡赤霄攒缠攻政膏汗怀留炔砰喧芝辽疹硫撵懒斜徐旅烷饮畴痘执孽耽雏耍庙传评端样亢踌瘫宝楚州晦叶沮是厚年驾管秆休执俞粹伏祝裔拆盘箍钟仙艘谓猫掌炎方栓尾催菱炼组烫撮矿藕矣哪皂釜必坊瞄短胎附椽咨批龋织包摈怜颇航吕娠变进驾擦史惰脓腰覆掉堑怪健岳削验涟理冗炭侈检梧认沤澈疯猴描冉弯奇科寄剩接马续陨修咳型阎漆宰津踩敲持烂靖严衷信挚豫怔钥冤灶雄搂宋楼干蚜八画蔷暮尾拓始垣墓漫韶佩翔刑崇堆米跋赎唾戚草芋榔坡汽嘴耸灾卷忙罚暗川蝗落酿馈捧仰饺愉反跑幼签柳囱粒揉卫疮灶镰棱浴褪篓段徐送封忻回王菩话耽绘忻吻覆守君垄钧疙谆-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其他 相关 税收法律 制度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w****g】。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w****g】,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w****g】。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w****g】,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