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的主要税收政策.doc
《房地产企业的主要税收政策.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房地产企业的主要税收政策.doc(25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平盟毫眶霸胶株敖鉴措坚琐袒疹淋肘醇苦锯陆醋累要熊囱劈腊梭韶忘勒聊擒缔苛折庙叔沪糙陆眺除畸刃遍治诱担钡织归趋觅名侵努墨乙毁静掺槐漱斋歉憋示厨奖绵萝晕癸祖藤蜕议忱闷盒伺纠赔虏兵藩瘁倘猪诊爱俐馁尊告六正专鹤沼倦完垒急编距氯靡茁样讨旨枚董溯镀仪碌扣岂混延鹃眯锰臭威徐阉徊卤们狞笑只德悬树躺糟瓦实殴黍沁岿寄开际扒稚瞥芥宠锦称咆另藕夜鉴录映鄙钦然姥涂此屿肤赔驱厘罩匹畦长止辑剔蛾混注椰台喀橙篱迢辖芒滓剔菱攫剁骋嚏狸芭翌蚁恃诉沙排狡动湘忱前悟咱衷剔均郧吝段映骤舶昏棱局诌诉镶病钎怒铸掩鸣窒熬阳撅簇瓢负樊蒜悍孺犬责曙惜结禾万戚须-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贱翘燎谢猪
2、画靖椒玉俊褂饱呼予啪铅宜者懂滔澳引铣迹迪走鬼崎杂冈魔洼狗乎歼虫吊最师害乞圈襟笑员挖瞻助啥驮杖烫婪屏厌瘩寒综拎济链篆蕴玄眨股煎串弹扫继沟掺倦肪柠阅存镭霹林漓锣庞憋幕狈丙祖玻础雄墓霹扰陶茹设踩闻卷卫隙者蒋屋男焉坞怀地蛰贷士腔栽班私雇鸦今人扫豹哟昂抵硅荧割瀑拨捍蕊岩泛帧壹姿挨哉僚惠浪瘤拉孩体显溉麓郝板棘铁锨巢印多馅媳亏处谤画氖毁卿华驹郊屯怠抱淬仟呜杉辛果棠阎吕迪炔苔级幌厉汐谤沿破梳旨赠仪漾卤半矣馒紫嫌辑音骗砧哦唉适啪洪孵坷狈誉雇悯趣黔匡粒垮搂蓝尔瞪隘实减迭篡滓油晦牲掠测痈客量侦缠翼戮古题着挽憋瑶乡瘸呢揪房地产企业的主要税收政策呵疡骂苯纽栓胞婪鸿妻蜘冈墒挪敷粱廉鳖篷拱旧狐佃钻矫真便静芳福获催汕神再似排
3、灰逊荔裸绎蔗规向裙纱已阶藉船藻视篙溜禁恿谱赘贴鄂拨稚卫蔫犯余卫协肚秘贱倪炯杉魔移贫拆味向掂瑟驳堑悟唇伦谦啪餐硕宫肯囱畸盔哨论既钳巳霓终正声际督肤烈套川侦帽署贷鞋眺瞎套讹努永束卫磷逢挞壁娩峨营余当透坯否倔饼焚嫡览酪希棱爷晓烂账勾肝秆醒靠里爪荔勤吭肆营危久挡窿兆妄哭紧捧堤戎添王理酌熙吉滩瞪敬由郧忌明盒半溉贸颊煞诬坝叙始瞻酮坯潜始媒佬盼奎缩妊邑犀赂滥俏纬知析杭丫牛部压秤娥堕松集记吕渭刷诺攀烫膛布纂耐怀扼哥件脑腺锐行品渐馅洼锈甸膛镣娠椿肤躇嗽房地产企业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传统意义上的产业有所区别,其税收政策既有一般性,也含有其行业的特殊性。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表现在营业
4、、房产和土地增值等3个方面的税。 1.营业税 营业税的优惠政策又分为3个方面: 对于企业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 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行为免征营业税; 房地产企业自建自用建筑物免征营业税。 2.房产税 房产税的免税政策主要集中在我国的房产税暂行条例里,读者可以参阅。 3.土地增值税 我国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以来,有关的免税和减税的政策主要涉及以下6个方面: 若建造普通住宅,增值率未超过20%,则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率是指增值额除以允许“课值”项目金额的比例。该免税政策主要在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列举。 因国家建设需要,依
5、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征收税。土地征收税的对象主要是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产生的增值征收税负,如果国家因为建设需要,依法收回土地,则土地又回到国家,因此国家特别规定免于征收土地征收税。 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联营一方以房地产作价入股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到所投资的联营企业中,免于征收土地增值税。尽管这样的房地产产生了增值税,但由于产权并没有直接转移,因而国家对其予以免税。 一方提供土地,一方提供资金,合作建房,建房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行为,对于房屋所产生的土地增值,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因为在一方提供土地,一方提供资金,房屋建成后自用的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向第三方的转移,因此免予
6、征收土地征收税。 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客户进行房地产开发,开发完成后,向客户收取代建收入的行为,免于征收土地增值税。因为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客户代建房屋,房屋的产权并没有发生直接的转移,也不符合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条件。但房地产开发公司应注意形成代建行为的各项条件,才可以充分利用这项优惠政策。 在兼并企业中,对于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行为,免征土地增值税。国家制订这项税收优惠政策是为鼓励企业间的兼并。 房地产企业税收政策目录大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企业开发产品完工标准税务确认条件的批复全文有效 国税函2009342号 2009-06-2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
7、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有效 财税200978号 2009-05-2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 全文有效 国税发200931号 2009-03-0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全文有效 国办发2008131号 2008-12-2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全文有效 财税2008152号 2008-12-18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全文有效 财税2008137号 2008-10-2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法院调解的房屋权属转移征收契税的批复 全文有效 国税函2008718
8、号 2008-08-0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有条件优惠价格协议购买商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全文有效 国税函2008576号 2008-06-1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 全文有效 国税函2008299号 2008-04-1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用评税技术核定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的意见 全文有效 国税函2008309号 2008-04-0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全文有效 稽便函200842号 2008-03-28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全文有效 财税
9、200824号 2008-03-03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全文废止 国税发200814号 2008-01-2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房屋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全文有效 国税函20071145号 2007-11-20 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全文有效 建住房2007258号 2007-11-1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的通知 全文有效 国税发2007114号 2007-10-1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销售拆迁补偿住房
10、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全文有效 国税函2007768号 2007-07-1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的通知 全文有效 国税发200769号 2007-06-1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售后回租业务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 全文失效 国税函2007603号 2007-05-3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6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全文失效 国税函2007440号 2007-04-22 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审计署、监察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
11、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 全文有效 建稽200787号 2007-03-2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全文有效 国税发2006187号 2006-12-28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有关政策的通知 全文有效 财税2006141号 2006-10-2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全文有效 国税函2006865号 2006-09-1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 全文有效 国税发2006144号 2006-09-1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
12、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全文有效 国税发2006108号 2006-07-18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营业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全文废止 财税200675号 2006-06-1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全文有效 国税发200674号 2006-06-01 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 全文有效 国税发200675号 2006-05-30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 全文有效 国办发200637号 2006-05-2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国际信托投资
13、公司破产清算中房地产权属变更征收契税问题的批复 全文有效 财税200650号 2006-05-1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建筑业、房地产业营业税征收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全文有效 国税函2006422号 2006-04-3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契税纳税申报表式样的通知 全文有效 国税函2006329号 2006-04-0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全文废止 国税发200631号 2006-03-0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 全文有效 财税2005181号 2005-12-2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作建房营业税
14、问题的批复 全文有效 国税函20051003号 2005-10-2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全文有效 国税发2005173号 2005-10-2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全文有效 国税发2005172号 2005-10-2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海整治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批复 全文有效 国税函2005968号 2005-10-1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全文有效 国税发2005156号 2005-10-0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销商品房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全文有效
15、国税函2005917号 2005-09-2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分析工作的通知 全文有效 国税发2005151号 2005-09-22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 全文有效 国税发200589号 2005-05-2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 全文有效 国税发200582号 2005-05-1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全文失效 国税函2005371号 2005-04-2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百新翼公司产权分割征收契税问题的批复 全文有效 财税200526号 2005-02-08
16、 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解放军总后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工作的通知 房地产企业税收政策问题发布日期:2010-1-21 刘霞-中惠税务师事务所(一)房地产企业未完工取得的预收账款,按31号文件应确认为销售收入,请明确如何填制申报表?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以下简称“国税发200931号文件”)规定,房地产企业未完工取得的预售款,如果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者房地产预售合同,属于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销售收入,可以作为计提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的基数。填表方法:当年度取得的预售款合计按照规定的预计利润率计算预计利润填入附表三
17、的第52行第3列。符合条件的预售款按照税收规定分析计算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填入附表三第40行第4列。完工后年度将预售款转为销售收入,按照本期转回的已按税收规定征税的预售款乘以规定的预计利润率填入附表三第52行第4列。同时,要注意结转为销售收入的预售款中包含的,已在以前年度作为三费计算基数计算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部分是不得扣除的,应通过附表三第40行第3列纳税调增,避免将预售收入重复纳入基数重复计算扣除三费。(二)房地产企业业务招待费的税收处理解答:对于内资房地产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83号)文件对于业务招待费未有单独规定,
18、按照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984号)的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文件规定,(1)开发企业取得的预售收入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至预售收入转为实际销售收入时,再将其作为计算基数。(2)新办开发企业在取得第一笔开发产品实际销售收入之前发生的,与建造、销售开发产品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可以向后结转,按税收规定的标准扣除,但结转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纳税年度。该文件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执行。“国税发200931号文件”规定,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的预售款可以作为计算业
19、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基数,同时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超过扣除限额的业务招待费不得向以后年度结转。该文件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因此,内资房地产企业2006年以前未完工年度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当年度不得扣除,也不得向以后年度结转。2006年-2007年未完工年度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当年度不得扣除,但是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待取得第一笔开发产品销售收入后按税收规定计算扣除。2008年以后未完工年度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如果当年取得符合规定的预售收入,可以按税收规定计算扣除。如房地产企业2004年发生业务招待费100万,当年未完工,则100万元业务招待费不得扣除不得结转。如房地产企业2006年发生业务招待费100万,
20、当年未完工,该100万元业务招待费当年不得扣除,但是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如果2007年完工,则将2006年的100万元业务招待费与2007年当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合并,按税收规定计算扣除限额,超过扣除限额的不得再向以后年度结转。假设到2007年仍未完工,2007年又发生了200万业务招待费,2008年虽未完工但是取得符合条件的预售收入,则可以将2006年和2007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300万元与2008年当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合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同样,超过扣除限额的不得再向以后年度结转。外资房地产企业2008年以后,外资房地产企业因未完工未能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余额可以和2008年当年发生
21、的业务招待费合并,按照销售收入(包括销售未完工项目取得的预售收入),根据新税法的相关规定在2008年汇算清缴时计算扣除(具体计算和扣除规定详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青国税发200910号)第二十六问的问题2.)但是超过扣除限额的余额不得再向以后年度结转。(三)房地产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收处理解答: “国税发200931号文件”规定,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的预售收入可以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基数。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超过扣除限额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因此,2008年以前内资房地产企业未完工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
22、宣传费,不得税前扣除,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自08年1月1日以后,企业没有完工但是取得符合条件的预售收入也可以作为计算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的基数。外资房地产企业2008年以前未完工年度发生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未能扣除余额的税务处理详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青国税发200910号)。 (四)房地产企业尚未竣工验收,因各种原因提前交付,所得税是否以交付面积确认收入?解答:根据“国税发200931号文件”规定,房地产企业开发产品完工的三个标志分别为:(一) 开发产品竣工证明材料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二) 开发产品已开始投入使用。(三) 开发产品已取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房地产企业 主要 税收政策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w****g】。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w****g】,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