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发展集团应收账款收益权买入返售式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尽职调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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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曹妃甸发展集团应收账款收益权 买入返售式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尽职调查报告 2012年6月 目录 一、项目概括 3 1、项目背景 3 2、信托方案简介 4 二、信托计划要素 6 1、项目名称 6 2、信托资金来源及规模、认购起点、信托期限 6 3、项目合作方 6 4、溢价回购率 6 5、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6 6、资金用途 7 7、还款来源 7 8、增信措施 7 9、标的应收账款情况 8 10、溢价回购款支付安排 8 11、信托利益的计算和分配 8 12、费率结构安排 9 13、信托操作环节分析 9 14、信托费用及税费的承担 10 14.1信托费用的承担 10 14.2税负承担 10 15、信托成立、变更及终止 11 15.1 信托成立 11 15.2信托变更 11 15.3信托终止 11 三、合规性分析 11 四、转让方—曹发展集团分析 12 1、基本情况 12 2、管理人员状况及业务分析 13 3、发展前景分析 15 4、财务情况分析 15 4.1、资产结构分析 17 4.2、负债结构分析 18 4.3、流动性分析及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19 4.4、盈利能力分析 19 4.5、资产运用效率分析 19 4.6、现金流量分析 20 5、信用状况评价 20 五、流动资金缺口测算 20 六、应收账款债务人情况-唐山市人民政府/唐山市曹妃甸新区管理委员会 21 1、基本情况 21 2、财政实力情况 24 七、标的应收账款情况 28 八、抵押物情况分析 28 九、风险揭示与防范 30 1、政策风险及防范 30 2、运营风险及防范 31 3、管理风险及防范 31 4、应收账款债权风险及防范 31 5、信用风险及防范 31 6、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 32 十、调查总结 32 一、项目概括 1、项目背景 唐山曹妃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发展集团)是曹妃甸新区国资办出资成立的100%国有独资公司,主要负责曹妃甸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城市运营职能。集团注册资本34.014亿元人民币,总资产538亿元人民币。集团已累计完成股权投资49亿元,旗下子公司46家,其中全资子公司24家、控股子公司12家、参股子公司9家、分公司1家,集团职工总人数超2000人。行业涉及填海造地、旅游酒店、物流、铁路、建筑、供气、供水、供热、污水处理、石油化工、疏浚造地、电动汽车研发、海水淡化循环利用、三网融合、再生资源、新能源等多个领域,作为唐山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各类功能产业及相关产业经营、管理的主体,区域性垄断优势明显,是曹妃甸新区背景最深厚、实力最强的基础设施建设集团。 曹发展及新区管委会具围海造地、土地收储双重职能。曹近海是大陆架古滦河入海口冲积而成,可开发浅滩的围海造地面积1400平方公里,为临港产业和城市发展提供广阔空间。目前已完成围海造地170平方公里,超过二战后日本填海面积总和,是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填海造地工程。 唐山市曹妃甸新区管理委员会与曹发展集团签订了围海造地协议,曹发展集团为曹妃甸管委会提供围海造地工程服务,曹妃甸管委会向曹发展集团支付工程款。根据曹发展集团与曹妃甸管委会签署的《围海造地协议》和《施工进度确认书》等文件,至2011年12月31日,曹妃甸管委会已确认应当向曹发展集团支付工程回购款85000万元,该笔工程回购款尚未支付。现曹发展集团拟将其对曹妃甸管委会合法拥有的债权人民币85000万元做流动性安排,以缓解其资金压力。 2、信托方案简介 我司拟发起设立“信托·曹妃甸发展集团应收账款收益权买入返售式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计划规模预计6.5亿元,期限24个月,我司将所募集的资金用以受让曹发展集团持有的对曹妃甸管委会85000万元应收账款收益权(以下简称:标的收益权),到期由曹发展集团溢价回购标的收益权。曹发展集团将转让所得价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 本信托计划转让方及回购方—曹发展集团,到期溢价回购率为13.5%/年(暂定),信托报酬1%,财务顾问费等费用暂定为信托规模的0.5%/年,银行包销费率12%/年(暂定)。 标的应收账款基本情况: 唐山市曹妃甸新区管理委员会(下称“曹妃甸管委会”)与曹发展集团签订了《围海造地协议》(下称“工程协议”),曹发展集团为曹妃甸管委会提供工程服务,曹妃甸管委会向曹发展集团支付工程款。根据曹发展集团与曹妃甸管委会签署的《围海造地协议》和《施工进度确认书》等文件,至2011年12月31日,曹妃甸管委会已确认应当向曹发展集团支付工程回购款85000万元,该笔工程回购款尚未支付。 增信措施: 为确保曹发展集团按约定履行回购义务,保证受益人信托利益的实现,本项目设定如下风控措施: (一)曹发展集团以其名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评估价值13亿元)抵押给我司为曹发展集团的回购义务提供抵押担保。信托计划存续期间,经受托人同意,可以置换抵押物,但新提供的抵押物及其评估价值需经过受托人认可,且置换后的抵押率不高于50%。 (二)曹发展集团与信托通过签署《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来明确标的收益权转让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向债务人—曹妃甸管委会发出《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通知书》,同时要求曹妃甸管委会提供书面确认回执,债务人曹妃甸管委会承诺放弃对受让标的收益权的抗辩权; (三)本项目开立的信托专户作为还款归集户,新区管委会财政局将信托兑付款纳入财政预算,本金于信托结束前半年开始按比例归集于信托专户。 交易结构图: 保管费 投资 分配收益 信托·曹妃甸发展集团应收账款收益权买入返售式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受托人) 受让标的收益权 管理 信托报酬 溢价回购 。 曹发展集团 保管 XX银行 合格投资者 (委托人) 增信措施: 1、曹发展集团以其名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抵押。 2、债务人提供书面确认回执,并承诺放弃相关抗辩权 3、新区管委会提前半年进行还款归集。 二、信托计划要素 1、项目名称 信托•曹妃甸发展集团应收账款收益权买入返售式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资金来源及规模、认购起点、信托期限 信托规模预计为人民币6.5亿元,由银行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募集。 认购起点为人民币100万元,自然人投资者不超过50人,机构投资者和单笔认购金额300万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信托期限为24个月。如出现信托合同规定的信托目的已实现或无法实现等情形的,信托计划提前终止。为充分考虑信托财产变现风险,信托财产有任何应收未收款项或有任何信托财产未能变现的,信托计划延期至受托人收到全部应收未收款项或信托财产全部变现之日止。 3、项目合作方 标的收益权转让及回购方:唐山曹妃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应收账款对应债务人:唐山市曹妃甸新区管理委员会 抵押方:唐山曹妃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保管银行:【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收付行:【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溢价回购率 13.5%/年(暂定) 5、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我司与曹发展集团签订《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将信托资金用于受让曹发展集团持有对曹妃甸管委会8.5亿元的应收账款收益权。曹发展集团将转让所得价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 信托期限内,闲置资金可投资于银行存款、同业拆放等。 信托期限为24个月,由曹发展集团按合同约定支付溢价回购款,全部回购款支付完毕后信托计划终止。 6、资金用途 曹发展集团将转让标的收益权所获取的6.5亿元资金全部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 7、还款来源 曹发展集团将唐山市曹妃甸新区管委会因履行其与曹发展集团约定的代建工程项目的回购收入支付本信托溢价回购款,如政府不能按期履行应收账款偿付义务,则由曹发展集团以其他营业收入履行该回购义务。 8、增信措施 为确保曹发展集团按约定履行回购义务,保证受益人信托利益的实现,本项目设定如下风控措施: (一)曹发展集团以其名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评估价值13亿元)抵押给我司为曹发展集团的回购义务提供抵押担保。信托计划存续期间,经受托人同意,可以置换抵押物,但新提供的抵押物及其评估价值需经过受托人认可,且置换后的抵押率不高于50%。 (三)曹发展集团与信托通过签署《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来明确标的收益权转让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向债务人—曹妃甸管委会发出《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通知书》,同时要求曹妃甸管委会提供书面确认回执,债务人曹妃甸管委会承诺放弃对受让标的收益权的抗辩权; (四)本项目开立的信托专户作为还款归集户,新区管委会财政局将信托兑付款纳入财政预算,本金于信托结束前半年开始按比例归集于信托专户。 9、标的应收账款情况 标的应收账款为:唐山市曹妃甸新区管理委员会(下称“曹妃甸管委会”)与曹发展集团签订了《围海造地协议》(下称“工程协议”),曹发展集团为曹妃甸管委会提供工程服务,曹妃甸管委会向曹发展集团支付工程款。根据曹发展集团与曹妃甸管委会签署的《围海造地协议》和《施工进度确认书》等文件,至2011年12月31日,曹妃甸管委会已确认应当向曹发展集团支付工程回购款85000万元,该笔工程回购款尚未支付,未支付回购工程款形成标的应收账款。 10、溢价回购款支付安排 本信托计划安排曹发展集团按期支付回购价款,到期支付剩余全部回购价款,具体情况如下: 曹发展集团于信托计划成立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首笔回购价款,该笔回购价款用于支付信托计划发行费(2年)、我司收取的信托报酬(2年)、银行保管费(第一年)、财务顾问费(2年); 于信托计划届满1年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笔回购价款,该期利息用于支付第2个信托年度的银行保管费和向受益人分配第一年信托收益;信托计划结束后一次性支付剩余回购价款,向受益人分配本金和第二年信托收益。 如回购方提前溢价回购标的收益权,已收取的发行费、信托报酬、银行保管费不予返还。 11、信托利益的计算和分配 (1)信托利益的计算 每份信托单位的信托利益=1元×(1+预期年收益率×信托实际存续天数÷365)。 (2)信托利益的分配 1)信托存续届满1年时,受托人以现金形式的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进行信托收益分配。 受益人享有的信托收益=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单位分数×1元×受益人对应的预期收益率 2)信托计划到期的10个工作日,受托人将现金形式的信托利益划付之受益人。 受益人享有的信托利益=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单位份数×1元×【1+受益人对应的预期收益率×(信托实际存续天数/365天-1)】 3)为充分考虑信托财产变现风险,当出现期限届满现信托财产无法满足受益人退出时,则信托期限相应延长至信托财产变现且满足信托利益分配为止。并按照未变现财产实际天数计息。 12、费率结构安排 (1)受托人信托报酬、财务顾问费等 信托报酬1%,财务顾问费0.5% (2)银行包销费率 暂定为12%/年,包括受益人预期收益率、发行费率、保管费率。 13、信托操作环节分析 1、应收账款收益权信托 曹发展集团作为转让方将其对唐山市曹妃甸新区管委会合法拥有的85,000万元的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给信托,设立该信托计划。 转让方曹发展集团与债务人曹妃甸新区管委会将签署《债权债务确认书》,明确因曹发展集团进行的《围海造地协议》回购义务的金额及其具体支付时间等,以便我司据此受让该部分收益权及其该收益权有关的所有从权利。 《债权债务确认书》核心内容包括: (1)债权人:曹发展集团; (2)债务人:唐山市曹妃甸新区管委会; (3)应收账款债权金额:8.5亿元 (4)还款方式及时间。 2、我司设立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受让曹发展集团对唐山市曹妃甸新区管委会的应收账款收益权。 3、我司向唐山市曹妃甸新区管委会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告知其债权转让事宜,唐山市曹妃甸新区管委会向信托出具回单。 4、转让方回购义务 转让期满2年时,由转让方即曹发展集团承担回购义务。 5、土地使用权抵押 曹发展集团以其所持有的土地及在地上建筑物(评估价值13亿元)为该公司所承担的回购义务办理抵押登记担保。 14、信托费用及税费的承担 14.1信托费用的承担 信托计划期限内,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由信托财产承担: a) 保管费; b) 发行费; c) 财务顾问费; d) 受托人报酬; e) 文件或账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 f) 信息披露费用; g) 律师费、登记费、公证费等中介机构费用; h) 信托计划推介费用; i) 受托人因管理本信托而增加的监管费; j) 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k) 为解决因信托财产及信托事务涉及的纠纷而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等费用,但因受托人违背管理职责或者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产生的纠纷而发生的费用除外; l) 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其他费用。 m) 上述信托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 14.2税负承担 本信托设立、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利益的分配、信托终止清算等过程中发生的税负,由各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 15、信托成立、变更及终止 15.1 信托成立 信托成立条件 a) 推介期结束,信托单位发行资金达到约定募集资金金额。 b) 受托人与转让方已签署《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 c) 受托人与抵押担保方签订相应《抵押合同》; d) 曹妃甸管委会出具相关确认书; e) 上述合同已全部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 满足上述条件后信托成立,信托成立日由受托人确定并在受托人网站上公布。 15.2信托变更 信托计划成立后,除信托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撤销、解除或终止本信托。 15.3信托终止 信托期限届满,信托计划终止。 发生下述情形之一的,信托计划提前终止: a) 曹发展集团根据合同约定提前还本付息; b) 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不能实现; c) 本信托被解除或被撤销; d) 受益人大会决议终止信托; e)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合规性分析 信托资金来源的合规性: 本信托资金来源为我公司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的资金,参与认购者要求为合格投资者。资金来源合规。 资金投向的合规性: 信托资金用于受让曹发展集团持有的对曹妃甸管委会8.5亿元的应收账款收益权,曹发展集团将转让价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资金投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法律法规比照分析: 本信托计划为收益权买入返售式集合资金信托,曹发展集团为国有独资公司,非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四、转让方—曹发展集团分析 1、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唐山曹妃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贺青 成立时间 2007年6月17日 注册资本 34.014亿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实收资本 34.014亿元 营业执照编码 130298000000070 贷款证(卡)号 1302030000232437 公司住所 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 经营范围 负责项目编制,代理审批、施工勘察、项目投资投资顾问,咨询服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水利港口工程建筑,公路管理养护,房地产开发经营,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以上凭资质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持股比例10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1年末) 总资产 538亿元 净资产 132亿元 营业收入 41亿元 净利润 3.25亿元 唐山曹妃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是曹妃甸工业区国资办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肩负着曹妃甸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城市运营职能。截至2011年底,集团注册资本34.014 亿元人民币,总资产538 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32亿元。拥有24家全资子公司、11家控股公司、9家参股公司。曹发展集团成立至今,共完成项目建设173项,造地170平方公里,市政路网217公里,已投资建设的污水处理厂项目、太阳能项目、供热项目、海水淡化项目等都是工业区循环经济产业链中的优良典范。 该集团公司前身名称是唐山曹妃甸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20日变更为唐山曹妃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增资变更如下:(单位:万元) 变更内容 变更金额 实收资本 变更时间 注册 5,000 5,000 2007年02月16日 增资 50,000 55,000 2009年03月24日 增资 45,000 100,000 2009年06月25日 增资 150,000 250,000 2009年07月07日 增资 10,000 260,000 2009年11月25日 增资 20,000 280,000 2009年12月29日 增资 2,090 282,090 2010年04月17日 增资 15,000 297,090 2010年06月14日 增资 50 297,140 2010年08月25日 增资 30,000 327,140 2010年09月02日 增资 10,000 337,140 2010年09月30日 增资 3,000 340,140 2010年10月28日 根据公司章程,曹发展集团股东情况如下: 股 东 出 资 额 所占比例 出资方式 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34.014亿元 100% 现金 根据河北天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冀天佳验变字(2010)第384号验资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10月28日,曹发展集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014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34,014万元,出资人为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管理人员状况及业务分析 1. 张贺清:男,汉族,中共党员,1960年06月出生,现任唐山曹妃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1982年09月——1994年10月,唐山市财政局科员; 1994年10月——2005年10月,唐山市财政局预算处副处长、处长; 2005年10月至今,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财政局局长; 2. 刘建辉:男,汉族,中共党员,河北乐亭人,1972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曾获“全国工人先锋号、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现任唐山曹妃甸发展投资集团公司资金市场部部长职务。 1990年03月——1992年12月,山西省51259部队服役。 1992年12月——2007年10月,河北省乐亭县工商银行信贷科,办公室。 2007年至今,唐山曹妃甸发展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资金市场部部长职务。 3. 马会中:男,汉族,中共党员,河北丰润人,1972年02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唐山曹妃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职务。 1996年09月——2007年09月,唐山文化局泓文多种经营公司,主管会计。 2007年09月至今,唐山曹妃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职务。 4. 金鑫:男,汉族,中共党员,河北固安人,1983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唐山曹妃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土地收储部副部长职务。 2007年07月——2007年12月,唐山高新区国税局,职员。 2007年12月——2009年03月,唐海临港海业开发有限公司。 2009年03月至今,唐山曹妃甸发展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土地收储部。 曹发展集团目前行业涉及房地产、旅游酒店、物流、铁路、建筑、供气、供水、供热、污水处理、石油化工、疏浚造地、电动汽车研发、海水淡化循环利用、三网融合、再生资源、新能源等多个领域。曹发展集团目前主要营业收入来源于因承担围海造田工程,曹妃甸管委会支付的工程款。此外还有少量营业收入来源于持有经营性物业产生的租赁收入。 曹发展集团目前采用的围海造田技术为吹沙造地,就是以袋装沙围堤后,用大型绞吸式挖泥船进行吹填施工,将需要深挖区域的水底泥沙搅动起来,与海水形成泥沙浆,再通过输送管道将泥沙浆输送到需要造田的区域。输送管道会有十几甚至几十公里长,在输送压力的作用下,泥沙浆从管道口喷出,散落到目标区域周围后沉淀。泥沙不断累积,逐渐露出水面形成陆域。 曹妃殿的围海造田工程开始于2004年,目前已累计投入650亿,资金来源于财政投入和银行信贷,已完成造地170平方公里。目前曹妃甸工业区已进驻企业包括首钢一期、华润电厂、中石化、中石油、河北钢铁、华能集团等。到2030年,曹妃甸将全部完成吹沙造地任务共310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建设逐渐完善,大规模产业区实现聚集。 3、发展前景分析 1、曹发展与国家开发银行共同成立国开曹妃甸投资有限公司, 利用国开曹妃甸平台优势成立曹妃甸产业投资基金。 2、曹发展旗下造地公司在进行香港H股申报上市; 3、曹发展旗下城建公司和物流公司在进行A股上市,现处于辅导期; 4、曹发展旗下港务公司已发行5年期债7亿元(2011.03-2016.03,票面利率5.75%,信用评级AA) 5、河北省委拨款曹妃甸45亿,连续4年,其中30亿年初借年尾还, 15亿贴息曹发展 6、正在联合国泰君安,建银国际,第一上海发行50亿元海外人民币债。 4、财务情况分析(融资方提供了2009-2011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9年(审计) 2010年(审计) 2011年(审计) 一、资产总额 37,701,370,868.53 49,485,227,313.28 53,851,116,486.20 1、流动资产 32,613,890,971.39 33,953,298,022.72 33,090,342,806.33 货币资金 8,838,528,869.07 3,525,916,980.62 1,034,979,931.40 交易性金融资产 存货 10,355,513.02 56,106,165.87 412,458,372.87 应收账款 17,397,759,620.93 22,316,651,077.70 25,939,097,929.74 其他应收款 3,598,280,224.02 3,598,280,224.02 3,896,817,754.7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预付账款 2,786,834,921.04 3,655,386,738.07 1,702,188,817.62 2、长期股权投资 231,379,152.06 2,819,620,097.19 4,901,200,067.18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投资性房地产 5、固定资产 61,040,025.14 611,733,076.38 514,138,123.08 6、在建工程 4,784,910,458.20 11,994,579,623.44 15,344,487,292.75 二、负债总额 29,961,594,256.91 38,712,293,327.18 40,637,217,944.06 1、流动负债 13,144,452,256.91 17,719,851,327.18 20,285,691,470.31 短期借款 1,472,830,000.00 1,520,000,000.00 1,827,09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75,000,000.00 应付账款 2,397,258,145.51 5,214,367,268.31 5,249,930,881.96 其他应付款 8,756,160,947.81 10,325,056,580.88 11,712,198,282.84 预计负债 2、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16,817,142,000.00 20,872,214,000.00 20,312,994,000.00 三、所有者权益 7,739,776,611.62 10,771,182,290.03 13,213,898,542.14 实收资本 2,800,000,000.00 3,401,400,000.00 3,401,400,000.00 资本公积 3,865,690,000.00 6,111,602,400.00 8,423,556,569.82 未分配利润 980,970,987.18 1,124,791,219.38 1,341,157,379.39 少数股东权益 83,300,000.00 112,699,951.70 25,956,601.60 四、营业收入 6,232,732,016.85 5,330,433,728.38 4,126,234,973.02 营业成本 5,565,669,024.15 4,947,050,950.99 3,904,008,379.12 管理费用 17,097,799.51 41,006,706.31 56,645,435.93 财务费用 -36,512.35 38,315,694.74 52,764,259.98 销售费用 1,318,323.74 6,207,461.50 2,191,806.35 投资净收益 五、营业利润 525,504,289.16 240,477,577.01 242,767,875.80 营业外收入 11,200.00 143,256.04 219,506,009.49 营业外支出 77,698.34 345,161.10 2,685,848.38 六、利润总额 525,437,790.82 240,275,671.95 459,588,036.91 七、净利润 393,621,920.04 157,026,379.31 325,669,258.05 八、现金净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7,738,704,467.63 -5,035,802,194.26 360,441,957.68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5,588,088,692.53 -3,686,017,917.18 -1,028,411,453.31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25,421,783,104.72 7,720,892,640.49 -2,646,056,909.69 项目 2009年(审计) 2010年(审计) 2011年(审计) 短期偿债能力 流动比率 248.12% 191.61% 163.12% 速动比率 248.04% 191.30% 161.09% 现金比率 67.24% 19.90% 5.10% 长期偿债能力 资产负债率 79.47% 78.23% 75.46% 总资产增长率 153.22% 31.25% 8.82% 资本积累率 170.21% 39.16% 22.68% 曹发展集团成立于2007年,根据近三年财务报表情况,曹发展集团资产负债率水平较高,鉴于曹妃甸工业区前期开发工程巨大,比较符合于曹发展集团这类前期投入较大,垫付工程款较多情况。目前,资产负债率为75%,三年来逐渐降低。 总资产增长率、资本累计率均保持正增长,今年来发展速度较快。营业收入净利润率保持在7%左右,收益率较好,随着前期代建工程的交付,营业收入将大幅提升,净利率将增长明显。 4.1、资产结构分析 根据曹发展集团提供的2011年资产负债表,截止2011年末,曹发展集团的资产总额为53,851,116,486.20元。其中流动资产为33,090,342,806.33元,非流动资产为20,760,773,679.87元。 1.流动资产 截止2011年末,曹发展集团流动资产主要系货币资金为1,034,979,931.40元,应收账款为25,939,097,929.74元,预付账款为1,702,188,817.62元,其它应收款3,896,817,754.70元。 2.非流动资产 截止2011年末,长期股权投资4,901,200,067.18元,固定资产为514138123.08元,在建工程为15,344,487,292.75元。 4.2、负债结构分析 根据曹发展集团提供的2011年资产负债表,截止末,负债总额为40,637,217,944.06元,其中,流动负债为20,285,691,470.31元,非流动负债为20,351,526,473.75元。 1.流动负债 截止2011末,曹发展集团流动负债为20,285,691,470.31元。其中,短期借款为1,827,090,000.00元,应付账款为5,249,930,881.96元,其它应付账款为11,712,198,282.84元。 2.非流动负债 截止2011年末,曹发展集团非流动负债为20,351,526,473.75元。其中,长期借款为20,312,994,000.00元。 3、款项用途: 应收账款为25,939,097,929.74元,主要为应收曹妃甸新区管委会围海造地工程产生账款。 其他应收款为3,896,817,754.70元,主要为应收曹发展集团各建设单位的款项。 预付账款为1,702,188,817.62元,主要为预收各类设计院的工程款。 在建工程为15,344,487,292.75元,主要为各类代建工程项目,经与曹发展集团员工了解,在建工程主要为公司因承建工业园区基建项目而实际投入的成本,这与曹发展集团承建园区各项基建项目有关,符合其经营现状。 长期投资为4,901,200,067.18元,主要向下属企业投入的资本金。 其他应付款为11,712,198,282.84元,主要为应付曹妃甸工业区财政局以及运输单位等款项。 长/短借款为22,140,084,000.00 元,主要为向工商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等各类中长期贷款。 4.3、流动性分析及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项目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短期偿债能力 流动比率 248.11% 191.61% 163.12% 速动比率 226.83% 191.30% 161.09% 现金比率 94.61% 19.90% 5.10% 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强,公司的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为银行贷款的资金支持,随着进入代建工程的集中交付期,该公司的经营收入会有更好的体现。 4.4、盈利能力分析 近年损益情况 项目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主营业务毛利率 5.50% 4.12% 8.43% 主营业务利润率 5.88% 4.51% 8.43% 成本费用利润率 11.77% 4.70% 9.21% 净资产收益率 2.46% 1.46% 5.09% 总资产收益率 0.60% 0.31% 1.04% 鉴于曹发展集团主营业务为承担曹妃甸工业区内基建项目建设,成立后的近些年每年都在承建不同的项目,导致公司的盈利性未能得到完全体现。但考虑到随着公司在建项目的逐步建设,陆续进入资金回流期,由于曹发展集团承接大量政府回购的建设项目,能够最大程度上抵御政策风险和行业风险。总体考虑,公司的资产规模和流动性为其还款能力提供了保障。 4.5、现金流量分析 现金流指标 项目 2009年(审计) 2010年(审计) 2011年(审计)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7,738,704,467.63 -5,035,802,194.26 360,441,957.68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5,588,088,692.53 -3,686,017,917.18 -1,028,411,453.31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25,421,783,104.72 7,720,892,640.49 -2,646,056,909.69 现金比率 67.24% 19.90% 5.10% 由于前期开展项目较多,项目垫付资金量较大,曹发展集团目前面临现金流压力。随着公司在建项目的陆续完成,公司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会进一步提高,总体考虑曹发展集团对不利经济环境影响有一定抵抗力,违约风险低。 曹发展集团成立之后一直保持稳健经营,财务结构比较稳定,特别是作为国家级重点开发区的高定位,是唐山市政府重要的未来经济来源公司,当地政府和银行对曹发展集团在资金上一直保持着有力的支持,公司对不利经济环境影响有一定抵抗力,违约风险低。 5、信用状况评价 根据贷款卡查询信息,截止,2012年2月24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未结清贷款为8,076,400,000.00元。公司对外担保8笔,为保证担保合同540,000,000元,抵押合同担保1笔,抵押担保金额为100,000,000.00元。被担保信息5笔,均为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1,070,000,000.00元,未见异常。 五、流动资金缺口测算 曹发展集团将信托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 根据该公司2008-2011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对该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测算如下: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预测数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1206.81 1003.85 2260.33 1490.33 预付账款周转天数 209.32 180.26 156.96 182.18 存货周转天数 0.78 0.67 38.03 13.16 应付账款周转天数 394.33 155.06 484.11 344.50 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0.02 0.02 41.96 14.00 主营业务利润率 7.55% 10.70% 5.50%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0.00% 20.22% -33.72% 10.00% 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0.35 0.35 0.19 0.27 营运资金量 15,831,711,527 2011年末货币资金 1,034,979,931 流动资金缺口测算 14,796,731,595 该企业营运资金量为15,831,711,527元,现企业有货币资金1,034,979,931元,借款人可新增的流动资金缺口为14,796,731,595元,本次信托贷款6.5亿元,金额控制在该范围内。 六、应收账款债务人情况-唐山市人民政府/唐山市曹妃甸新区管理委员会 1、基本情况 唐山是一座沿海现代化大城市。唐山市地处环渤海湾中心地带(南部为著名的唐山湾),南临渤海,北依燕山,东与秦皇岛市接壤,西与北京、天津毗邻,是联接华北、东北两大地区的咽喉要地和极其重要的走廊。唐山市是河北省经济中心,同时也是中国未来发展前景最好的城市之一。 唐山市地处环渤海湾中心地带(南部-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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