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动产及货权质押授信业务监管机构管理办法-模版.docx
《银行动产及货权质押授信业务监管机构管理办法-模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动产及货权质押授信业务监管机构管理办法-模版.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银行动产及货权质押授信业务监管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行动产及货权质押授信业务监管机构的管理,加强质押物的监管,促进本行动产及货权质押授信业务健康、快速发展,有效防范各类信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等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动产及货权质押授信业务监管机构(以下简称“监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与本行签订动产及货权质押授信业务监管机构合作协议,为本行具有质权的动产或货权提供监管服务,能够尽职履行监管义务的专业机构。 第三条 本行对监管机构的合作与管理遵循“核准认可、实时监测、分类管理、逐年考评”原则。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本行对合作监管机构的准入采取申报核准制,核准有效期原则上为一年,年度考评通过后方可与本行继续合作。 第五条 总行小企业金融部负责全行合作监管机构的管理指导工作,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制订和完善合作监管机构内部管理办法;负责地区及异地分行合作监管机构的准入认定、等级调整或年度考评认定;负责地区监管机构合作协议的签订;负责对异地分行上报的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审核;负责对全行合作监管机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分行应指定监管机构的归口管理部门,由其负责辖区内监管机构的初步认定、监督和管理,主要职责包括:负责起草合作监管机构内部管理实施细则,确定内部审批机制;召集有权审批人员对辖区内合作监管机构进行初步认定、评级调整或年度初评;负责本分行合作监管机构合作协议的签订;对合作监管机构实施日常业务监督管理;负责系统内监管机构基本信息的录入和维护,建立和完善合作监管机构信用档案,并定期向总行小企业金融部报送合作监管机构信息。 第七条 地区各经营单位营销部门或支行负责推荐监管机构的系统录入、准入调查、信息报送和日常管理;地区中心支行风险管理部负责本辖区内推荐的监管机构准入审查和日常监督。 第三章 监管机构准入 第八条 申请与本行建立合作关系的监管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 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办理注册及年检手续,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机构,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在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经本行认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分公司也可以纳入准入范围:由分公司进行监管、在分公司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获得其母公司授权,且分公司实力较强,经营相对独立; (二) 注册资本在 3000万元以上(含),且法人股东占比达到50%以上; (三) 拥有专业的管理设备和技术,配备了 10 名以上(含)相关专业人员及完备的进出库信息系统等软硬件设施和条件; (四) 具备仓储经营资格,拥有一定自有仓储面积; (五) 商业信誉良好,没有不按单发货的不良记录,未发生因监管不善导致的商品质押失效或者质押动产缺失事件,无重大法律纠纷,在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六) 建立完备监管台账,有完备的监管档案,能够按本行要求提供相应的监管服务和质物监管情况报告,配合本行进行信息查询和现场查验; (七) 建立了风险评价、控制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和监管员轮岗制度,管理规范; (八) 持续稳定经营 2 年(含)以上且至少与 1 家银行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对于国有控股的监管机构可不受此条款限制); (九) 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申请与本行建立合作关系的监管机构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复印件及相关年检证明; (二) 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三) 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 (四) 近三年年度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负债及或有负债清单及说明; (五)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六) 目前监管的大宗货物(单笔金额超过 100 万元)清单、与银行的合作情况; (七) 完整的针对本行抵、质押物的应急紧急预案; (八) 尽职监管承诺; (九) 本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四章 核准程序 第十条 地区提出合作意向的监管机构由地区各经营单位推荐部门或支行向总行小企业金融部申报,总行小企业金融部初步同意合作意向后,各经营单位推荐部门或支行通过资料审查、上门核查等方式进行准入调查,在信贷管理系统中建立客户信息,录入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填写评分表及推荐意见,经地区中心支行风险管理部审核后将相关材料报送总行小企业金融部核准。 分行归口管理部门对辖内提出合作意向的监管机构进行准入调查,在信贷管理系统中建立客户信息,录入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填写评分表及推荐意见,按照分行内部审批程序进行初步认定,并将认定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总行小企业金融部核准。 第十一条 各经营单位对监管机构的准入调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注册情况、股权结构、主要股东和关联企业情况、主要经营范围和核心领导层信息等; (二) 企业业务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近年来业务开展情况、区域或行业市场份额及排名情况、市场前景等; (三) 企业财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近三年和本季度最后一期主要会计科目数据和主要财务指标;对外投资情况;企业综合财务实力情况; (四) 企业资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在本行和他行的评级授信情况、信用等级和贷款使用情况等;主要经营资产对外抵(质)押情况;对外担保、连带负债情况;与同业的合作情况、信用记录;企业商业信誉情况以及在工商、税务等机构的信用记录等; (五) 动产及货权质押授信业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仓储场地和资质情况、仓储管理措施、相关货物监管制度,监管业务经验以及与本行动产及货权质押授信业务融资合作前景; (六) 企业与本行动产及货权质押授信业务融资监管合作方案,包括与本行具体合作的监管区域、监管方式、监管动产目录、监管动产融资总额模式等。 第十二条 监管机构评级采用定性和定量指标相结合的方法。本行与得分在60分(含)以上的监管机构签订《银行动产及货权质押授信业务监管机构合作协议》。 第十三条 本行根据监管机构的经营年限、监管资质、合作历史、仓储监管能力将其分为A、B、C、D四类,实行差别化管理。第十四条 总行小企业金融部对合作监管机构核准后,地区合作监管机构由总行统一与其签订合作协议,业务合作可在全行范围内开展;分行自行与分行区域内的监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合作范围限于分行区域。 第十五条 总行小企业金融部每年 11 月牵头全行开展监管机构准入和年度考评工作,并以发文形式公布下一年合作监管机构名单和评定等级。 第五章 日常管理 第十六条 各经营单位应负责推荐监管机构的日常管理和辖区内动产及货权质押授信业务的日常监测。 第十七条 各经营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分行自行指定,地区中心支行推荐部门或支行)应按照评级等级对监管机构进行走访,具体要求如下: 等级 A级 B 级 C级 D级 走访频率 每年至少一次 每半年至少一次 每季至少一次 每两月至少一次 注: 本表为下限要求,各经营单位可以视具体情况提高走访频率。 第十八条 各经营单位应加强对融资业务项下的监管质押物的日常监控,指定专人负责定期现场检查监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等级 A级 B级 C级 D级 检查频率 每季至少一次 每两月至少一次 每月至少一次 每月至少二次 注: 本表为下限要求,各经营单位可以视具体情况提高现场检查频率。 第十九条 各经营单位应及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要及时掌握质押物的监管情况和变化情况,评估质押物的总市值与融资余额的比率,督促借款人和监管机构按照合同及相关协议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并及时、正确处理融资业务中出现的各种预警事件。 第二十条 各经营单位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存在以下异常情况或风险事项之一的,要立即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并将具体情况及时上报总行。 (一) 质物权属发生争议或被依法查封; (二) 借款人未按期支付质押监管项下相关费用; (三) 监管机构面临重大诉讼事项或出现重大交易纠纷; (四) 借款人或监管机构认定的对方存在的其他可能对融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情况。 第二十一条 各经营单位对于监管质押物的入库、核库、巡库、出库管理,总行将另行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无论采取何种质押方式,若质押物当前价值与质押初期价值相比下降达到15%的警戒线时,各经营单位应向出质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出质人在接到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最长不超过5 个人工作日,追加质押物或提供各经营单位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补足因质押物价格下降造成的质押价值缺口;当质押物当前价值与质押初期价值相比下降达到20%的处置线时,而出质人未追加质押物或提供本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以补足价值缺口时,各经营单位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处置质押物优先偿还本行债务,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总行。 第六章 年度考评和退出管理 第二十二条 年度考评时,各经营单位按照总行的相关要求,结合授信业务的合作情况,对存量合作的监管机构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信情况、服务质量、收费、配套服务等方面。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评分表后提交总行小企业金融部作为监管机构年度复审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三条 总行小企业金融部结合各经营单位对合作监管机构的评价以及反馈的信息,对监管机构进行年度考评复审。本行鼓励与诚信、优质的监管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在年度考评中,监管机构若有下列情况发生,在下一年度退出合作: (一) 仓储规模较小或与本行一年内没有合作,管理和维护成本较高,保留合作关系意义不大的; (二) 营业务集中于某一客户,单一客户业务量占比超过 50%,或前两大客户业务量占比超过80%的; (三) 管机构评级低于D级标准的。 第二十四条 监管机构若有下列情况发生,分支机构归口管理部门应立即将相关情况上报总行小企业金融部,并终止与该监管机构的合作: (一) 经营过程中存在抽逃企业资本金现象,或通过借款人向银行融资,或私自向借款人拆借资金或收取监管保证金的; (二) 在本行有应赔偿而不及时履行赔偿责任情况发生,或在他行有应赔偿而未赔偿的现象存在的,或出现不良资信记录进入本行或他行“黑名单”的; (三) 监管机构为其关联企业提供监管业务的; (四) 反合作协议,出现重大不履职行为的; (五) 仓储监管未按规范流程操作而严重影响本行债权利益的或已经导致本行授信业务出现风险的; (六) 与本行合作过程中配合程度不高,即不按照本行与其签订的监管协议监管本行质押货物,经交涉后仍不配合本行进行监管的; (七) 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遭遇重大损失事件,无足够保险赔偿的或涉及重大诉讼,很可能需要承担重大赔付; (八) 本行认定的其他可能导致本行授信业务发生风险的因素。 第二十五条 对终止合作或年度考评退出的监管机构,若相关监管业务未结清、监管责任未终止,应至少每两周巡库一次,直至监管业务结清。 第二十六条 各经营单位应及时将终止合作名单报送总行小企业金融部。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各分行可结合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银行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银行 动产 质押 业务 监管 机构 管理办法 模版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快乐****生活】。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快乐****生活】,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快乐****生活】。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快乐****生活】,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