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办法-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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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暂行)》(股份物〔2008〕218 号)、《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钢轨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股份物资〔2012〕35号)及《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工〔2011〕 102 号)文件要求,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子(分)公司物资招标采购行为,加强物资采购过程的监督与控制,降低采购供应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办法(暂行)》 (股份物〔2011〕441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施工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股份物资〔2012〕160 号)以及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招标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分)公司的物资集中采购招标活动。 第三条 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 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根据《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关于建立“两级集采平台、三级管理体制”的规定,建立公司级物资招标管理机构及平台。 第五条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工作。对公司范围内重大物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组建公司集中采购招标评标委员会,审核、批复公司范围内重大物资采购招标定标工作。 第六条 公司工程管理部在公司采购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招标工作行使管理职能。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负责制定公司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管理方面的制度和办法,并监督执行; 2.建立和维护公司级物资招标管理平台; 3.指导、协调并监督各子(分)司物资招标业务工作; 4. 组织实施公司范围内重大物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5.建立公司物资招标评标专家库,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6.协调解决各子(分)公司所属工程项目在物资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第七条 各子(分)公司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明确各级物资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各子(分)公司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落实公司制定的有关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的管理制度、办法及规程,负责制定本单位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管理方面的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2. 负责本单位所属工程项目的采购招标策划,并及时上报公司; 3.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所属工程项目主要物资集中采购招标; 4.配合公司组织实施的涉及所属工程项目的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工作; 5.对所属工程项目在项目部权限内的采购招标进行指导、监督和控制。 第八条 物资招标采购工作组由公司、子(分)公司采购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工程项目物资招标采购的需求情况设立,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办 法; 2.负责进行市场调查、供应商筛选,根据市场资源情况、项目物资需 求计划,制定物资采购招标计划,报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 3.编制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4.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投标人报名,发售招标文件; 5.督促投标人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负责定标后投标保证金的退回工作。 6.负责组织开标、评标及定标审核工作; 7. 负责专家评委评标费发放工作; 8.协调解决与物资招标采购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评标委员会由各级采购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建,其中由公司采购管理领导小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公司组织实施的物资集中采购招标评标工作;由子(分)公司采购管理领导小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各子(分)公司组织实施的物资集中采购招标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招标单位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奇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应当从公司评标专家库中选定。 第三章 招标范围及权限 第十条 工程项目施工用主要物资由承包单位自主采购的(含铁路项目),凡构成工程项目实体的主要物资,或者对工程质量和成本影响较大的重要物资,以及通过批量采购能确保材料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的辅助材料均应按照本办法组织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包括下列物资:钢材、水泥、外加剂、粉煤灰、商品混凝土、防水材料、土工合成材料、线路结构材料、桥梁缆索、锚具、桥梁支座、电缆(通信、信号、电力)、给排水管材、工程设备(指采购、安装并交付业主使用的设备),以及可集中组织采购的砂石料等大宗物资。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物资及工程设备采购,单品类采购金额或单项合 同采购金额(以下简称“采购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由子(分)公司集中采购,采购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采购。招标采购权限按以下方式执行: (一) 采购金额 100 万元~1000 万元物资由子(分)公司组织招标采购; (二) 采购金额 1000 万元(含)以上物资由公司组织招标采购,或由公司委托子(分)公司组织招标采购。 第十二条 铁路项目施工用钢材、水泥、外加剂、粉煤灰及部分通讯信号设备(原铁路建设甲控物资)由公司组织或委托参建的子(分)公司组织招标采购。 第十三条 钢轨由股份公司所属物贸有限责任公司集中采购、统一订货。各单位编制季度分月采购计划报公司工程管理部,汇总后报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由物资采购管理中心委托物贸进行集中采购供应。 第十四条 属于招标采购范围内的物资,因工程项目急需或条件受限, 不能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招标的,应由子(分)公司采购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本单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属公司采购权限范围内的,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核准后,方可采用议标方式确定供应厂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采用议标方式确定供应厂商: (一)工程项目开工后,尚未组织正式招标采购前的临时主材供应; (二)属地方性材料,且供方少于3家的(砂石料、钢筋混凝土管材、商品混凝土等); (三)业主招标文件已明确供方选择范围,且在项目实施阶段由于业主原因无法进行招标采购的部分甲控设备及材料。 第十五条 如投资方、建设单位、业主对项目物资招标另有规定,参 照投资方、建设单位和业主规定执行。 第四章 招标程序 第十六条 工程项目开工后,子(分)公司在完成物资市场调查后,编制《工程项目主要物资采购计划》(格式见附件1)报公司工程管理部,由工程管理部明确各类物资的采购招标单位。 第十七条 招标单位必须进行招标前市场调查,了解拟招标物资的资源、价格及潜在投标人状况,保证招标活动有效开展。 第十八条 招标任务明确后,招标单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确定开展招标活动的工作组成员及评标委员会人员名单,并以通知形式发布。 第十九条 铁路项目自购钢材、水泥、钢绞线及锚具的公开招标必须在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招标平台上进行。如地方招标管理部门对项目物资招标有特别规定的,经子(分)公司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报经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核准后可在地方招投标平台组织公开招标。 第二十条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单位要通过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招标管理平台()和公司招标管理平台 ()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 第二十一条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要做好供应商资格审查工作,招标单位应当向三个及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书。被邀请的供应商应在公司发布的《合格物资供方名录》之列,严禁邀请《不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内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第二十二条 对于比较特殊的物资(产品的生产厂家区域比较集中,出现价格哄抬现象的可能性较大),需要确定招标控制价时,招标单位应根据市场调查及有关资料进行测算,在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进行注明。需公司审批的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在上报招标文件时,同时上报招标控制价的测算说明,公司进行招标文件审核时一并审核招标控制价格。 第二十三条 招标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对包件的划分、具体的物资描述、评标办法、评标原则及重大偏差等相关条款和内容作出明确的描述和界定,以避免因招标文件内容的不具体、不准确而导致的不平衡报价、低于成本价竞标及评标不公等有失公平现象。 第二十四条 由公司委托子(分)公司招标的采购招标文件应经公司审批。于招标文件发售日前5个工作日以电子版报公司工程管理部,经公司工程管理部、企业发展部(法律事务部)、财务部、监察审计部、工程经济部、技术中心、安全质量部、党委工作部等部门3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后,由工程管理部向招标单位反馈书面评审意见(评审表格式见附件2)。对于甲控物资,招标单位在向业主单位报送招标文件之前先行上报公司,并征询公司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单位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内容应包括招标公告刊登的日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开标日期、地点、投标商名单、投标报价、评标的原则、标准和方法、授标建议等。 第二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单位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 第二十七条 由子(分)公司组织实施的集中采购招标实行评标报告分级备案和招标定标分级审批制度,备案及审批按以下方式执行: (一) 采购金额100万元~500万元的定标由子(分)公司采购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审批,评标报告及定标审核表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二) 采购金额 500 万元~1000 万元的定标由子(分)公司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报公司工程管理部核准(格式见附表 2),评标报告及定标审核表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三) 采购金额 1000 万元(含)以上由公司委托子(分)公司组织的招标定标,由公司采购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审批(格式见附件 4),评标报告及定标审批表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第二十八条 公司组织实施的采购招标定标,由公司采购管理领导小 组负责审批(格式见附件4)。 第二十九条 铁路项目主要物资招标,定标由公司采购管理领导小组负责。 第三十条 公司、子(分)公司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程序及实施细则,执行公司印发的《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招标实施规程》。第五章 专家库管理 第三十一条 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评标专家库的建立与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入选有限公司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物资、工程技术、工程造价、财务、法律等专业)工作五年及以上,具有中、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熟悉评标工作; 2.诚信守纪,为人正派,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 3.熟悉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4.未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投标有关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第三十三条 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独立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2.向招标单位或向纪委监察部门反映评标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四条 评标专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准时出席评标活动并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2.对评标过程及相关内容保密; 3.对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第三十五条 评标专家入选评标专家库,可以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个人申请的,申请人应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提交个人申请书;单位推荐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并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提交单位推荐书。公司工程管理部对各单位或个人提报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人选,提交公司采购管理领导小组进行会议评审,通过评审的人员,入选评标专家库。 第三十六条 评标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公司工程管理部将定期对评标专家库的专家成员进行考核,并及时更新和补充。 第六章 招标相关费用管理 第三十七条 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资金收支。 第三十八条 投标保证金的收取、退还由招标采购小组指定经办人负责,款项汇至财务部门指定账号。投标保证金到账后由财务部门出据收款收据,交投标单位。退还时由经办人通知投标单位,持有效证件、收款收据等资料到财务部门办理退还手续。 第三十九条 因招标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招标单位负担。 第七章 监督与检查 第四十条 各单位的纪委监察部门负责招标活动的监督工作,并全程参与招标及评标过程。 第四十一条 公司工程管理部按照本办法,并结合《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工〔2011〕102 号)的有关规定对各单位的招标工作进行检查,每季度考核一次,在公司每季度发布的物资管理工作简报上进行通报,责令对该办法执行不力的单位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上报公司采购管理领导小组。 第四十二条 物资采购招标管理的检查内容包括: 1.各单位是否存在将应该进行招标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采购的行为; 2.采购及招标方式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3.招标采购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4.采购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 第四十三条 招标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并视情节的严重程度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相关责任。 1.未提报招标计划而擅自招标的; 2.需要进行审批的招标资料而未提交审批的; 3.未按照本办法组织评标委员会或未按照规定的评标原则评标的; 4.明招暗定或与投标人串通,进行虚假招标的; 5. 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招标定标审批的; 6.接受贿赂或获取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7.其他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公司直管项目经理部的物资集中采购招标活动,执行本办法对(子)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子(分)公司代公司管理项目的物资集中采购招标活动由所属子(分)公司负责。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项目主要物资采购计划 2.物资采购招标文件评审意见 3.物资采购招标定标审核表 4.物资采购招标定标审批表 附件1: 项目主要物资采购计划 一、 工程项目概况 包括项目名称、地点、中标价、中标资质、施工单位、开竣工时间、主要工作内容,甲供、甲控、自购主要物资的范围。 二、 拟采购的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估算金额、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供货时间。 序号 物资类别 型号规格 质量标准/ 技术要求 计量单位 需用数量 估算金额 供货时间 三、 主要物资市场资源状况及供求情况分析 1.资源分布情况; 2.市场供求情况分析。 附件2: 物资采购招标文件评审意见 招标单位名称 包件数 工程项目名称 开标时间 项目所属单位 开标地点 招标编号: 报审经办人 拟招标物资类别 报审时间 估算标的额(万元) 计划反馈时间 评审内容 评审意见汇总 参加评审部门汇签:工程经济部: 工程管理部: 财务部: 法律事务部: 技术中心: 监察审计部: 安全质量部: 党委工作部: 评审单位记录人: 评审日期: 附件3: 物资采购招标定标审核表招标单位: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物资类别 中标候选人顺 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单位 中标候选人最终报价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人 年月日公开(邀请)招标开标后,经评委评审、答疑等综合评比,推荐***********为本次*****招标中标人,推荐理由详见评审报告。 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意见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用于需上报公司进行核准的子(分)公司采购招标定标审核,子(分)公司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审批的《物资采购招标定标审核表》及《评标报告》作为本表附件。 附件4: 物资采购招标定标审批表招标单位: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物资类别: 中标候选人顺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单位 中标候选人最终报价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人 年月日公开(邀请)招标开标后,经评委评审、答疑等综合评比,推荐***********为本次*****招标中标人,推荐理由详见评审报告。 公司采购管理领导小组组员意见 公司纪委 年 月 日 公司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公司采购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用于公司以及公司委托子(分)公司组织实施的采购招标定标审核,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作为附件(其中委托子(分)公司组织实施的采购招标, 须附经子(分)公司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审批的定标审核表)。-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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