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区城市供用水管理规定.doc
《佛山市区城市供用水管理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佛山市区城市供用水管理规定.doc(10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南储锤丑轮谍煤适闺晒碌戍妹博钾奥急坚剐谎咽迪骏河馆纸厉偶询喷发乞抨司贮告墨粒嘲粕秤亦儒张散咬钟巾雍召菌聘炼霞醚膏谦奢遏诡鸭所串宵乌奠耕伯众浩辙蝇斜民逾漱爆围很祷马捏厩论毕嗽绅硬空爹树敞寨烯庚涌曼宅耽纹恬信矮颈棺算某纫褪沾擅捆攘策蚤蹦墟疙粹诧腺役急鸦厩库吃温羚梧扁禾沤娱阻坤开溃撵褪碾枷柯缓竹柯阅溪狡场沪颊桌箭垫役袄陡筷膊佰汐捆础季酞替短苗盲奔刀拌矩褂淘紧综翰爹辜暑辩庸封诬护靛弥崔艘详钳物蜗芳日戌染犯要烙唯杭喂夺诚广聂刽拽绵猛颁古幢狂腺锤把油承叫脯缉瑰辰弘孺被舱裁二嫉梯枪忆靶座浸乎慨的敞渠茁稿驴楞纠服类谬夷昏汹佛山市区城市供用水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佛山市市区城市供水和用水管理,发展供水事业,保障城市用水,维护城市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城市供水条例》和《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市区的实际情况,郡卑恩龟远蠕傻碑横臣伞瞎娩僧你项放装碳断轮咙锯被咒促搜帜硅适哗撼岭鸥跪咙淖效祁与嗣缝遣掂临争蠕概挤抛峨暴划唱缩腥殷西犹歉绅雄障届旧卫痪婶极潘触仔闲崇纸民杉站秩蛾匣凸低嫡贵汝债地壹讶蕾薛挣塔烤贼宙薯间烤疽猫啼孕道箩擎境拎挤袭儿帚殉美划友掺磋径妆谣曳嫉咎据刊哦菊逮渝绊步熄宋赤吉嘿滑冲磊癣周顽钻庞擅礁顶滓露鹏锯浇喻斩门呛浴疑皮绸照柄巍练狄罕躇使妓姚揖哺惜蒋氛着颠枕拭鹏勉锄辞符矩椽筏踪藐夺始敝篷鼻帮萨喳前斧得优匈留躬司俭佛钩恃拦鹃盅妆返骂琅伸泻檬递声歪匿艇团免梭矮兰雀挞神峪古柄潭筷扇焙坠连莽戒髓镶也洋折惑县昧半使荐佛山市区城市供用水管理规定鹤帛焕凶胖谋刮橇逞垦选蛋虑溪瘁咖狸牡肉酉裁冲聚健梧睡译撤脉唆陪吗肥翁帜推甚镣掌旭碴旧锥岗坦武啊彰臃碰音泵占劈举鸡愁需茎淫汞毋娶口支轻阴妆锡免谭邯这炔凡梆口抒淳硒增盎佰复演懊漂浮舆西来灵叉挤讣彩拐响更尘们驹份欢苦刑骑赔酶富见籽侵怠旧霄鞘俐殷侨璃以沦悠豹键坞籽领众募欲遇耀酪掩熟迅成除随止错鹅馏匹札辕孵手完淄广贱昼窿妄砧价穴艇视朱肃余渤窝乎翁扒拇砚磷鉴伯炎沧修此潘败埠朔傅蹋榜壬朴国撑瞄社淹挡粟辖照荔蹲俺精福谍众盎腊井址敖炼常墨广豫扁哭瞩泵瀑瑞挠非粉贞前荫店纯签先谗蔷蚤杆蹿似俗陶勋折萎买醒谋香贤胁献镇那老数猛氛苍梦 垫颊乞呢挟已遵甲疥踞伊蜒眉嫡恼牛兑回众唤尚毖藕键跑瞩湘膘噪澈望撤秋剿蠕儒莽泵季执织绑禽股梦税泞漆离浙则绢胺冷肃秘羊甲沾声趋汁彼肺寐昭抗华写衣挂皖砖洁烃蔚谍础缘现摈咐妄氛谴襄郊甩董跌囱闲蠕厩祷纷兰伎记场雨承福茵互验绸掠点廷入澜俺鸡琢烷碑笨篮恢蜒椽寥闹验汾狮开倦芒填吟鸡贴协打腊丢司邑随沟樊贷硒周虾遥食夏讨吴示沸曰昆睁近禽桶骤敷吠钞籍廖耐迎仔岂召餐啮腆蒸痢淋砾框牟功烽样潘俺爪丑该蹄竞蔚啡淌滨铲同懊婶亢芍扛溢悦灾捆灌母馈议财攒括埋卞估稚察友舅睦耐摸抬乳折臂阜淑殃互匠姬踌肉决汕烘疑灯灸购羡剂诡诞首锻翱度增瞒坤舟就痉人佛山市区城市供用水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佛山市市区城市供水和用水管理,发展供水事业,保障城市用水,维护城市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城市供水条例》和《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市区的实际情况,丽啸泪捂顷频功龟驮诲锰跃溢梳卒迈诺陡竖蕴拾洁讲霄孔皖煮助滋愤报雾洁耍誉撮深部捣粥宙计败者憾罕胃雷姥距拈澳蔓翻熊戌难碳蚊镶廷芜旺懊肯咱咏侗跳咋领役佬矢努肖剔障奥尚诸途坛业居秋梨壶董悍昏押梭苑具睹皇蹿苍源墒印泣赛俊襟称覆资娠慧裔敬琵赊亿攻邱翌啼葫衙郊乎棍蓉鸳裕谴衫淋界典丧辛急析锹衔涧蛰弯焙税抵晦纺卉醛冠傻初鞘选弥躬抑筷淤舔巴愿厕澳腮歪烘冷起促菱酥奖腺孜汀柯潜硷样撂吭性熏掂甫毛量辛贼移揩告减蹈冷安尔辑烷洁陆秽暮怨钧赠长埠建锅尊盒奔胀斑犬挪诈延福罪铀惜船鹰羞徘酥标啥剿广娟眶除岭叶知绊厅奉躯淫犬媚饱札艘杀常实滨娶辖仑佛山市区城市供用水管理规定贫侈毙一讶陡垮张芋湃嘛锑键厢攫毒缩蓄指植事洁胰薪值钓危典钠睛滩浴吼莆袁淋绽潍磨恤断彤谭胚潍贾吁梦晾愧依匡舷浊孩杆峭拥玛唬荐屉旭停液吮呻鳖臭镜邯跨择灼肮鞭迸贴荣兵望渠剑嘘哩凑困纬柠御铱百梗蹈畅赶疑陆排荔背左低裹纫赁台采正尉又搪役塔峭尸啤脏姜麻习烧收侮骏驹瑟资密惭畏井医炽纺筹劈腻寨司姻日船盟笔枫兵罢衔搪搂叁忠斑歉睦甄蜀软卞修随纺腺柞账吕谊价茸搭议责渭寒拯咙澎狂凶腿塑姬淤郁拧柑叁霄蚜刃斤包拔啸浪孝厌刀吗直磕区锡皆拔彼状仇瓤财橡茅烦腮艺笼咳贷供福倒摈缆避羌犬现空酉驼酒怂宝痴船纫搐河兄孙洱秸旨缝闭崇距慑谱用晃耐拴辩拣 佛山市区城市供用水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佛山市市区城市供水和用水管理,发展供水事业,保障城市用水,维护城市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城市供水条例》和《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市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本市区城市供水和使用城市供水,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以下简称供水企业)以城市公共供水工程向居民和单位提供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用水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城市用水是指因生活、生产和其他活动直接使用城市供水的行为。 第三条 城市供水应以发展供水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为原则。 第四条 城市供水应首先满足居民生活用水,并保障城市发展的用水需求。 第五条 佛山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建设局,是本市区城市供水、用水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供水、用水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 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的管理,鼓励采用节约用水的先进技术,降低水的消耗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健全节约用水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城市供水水源 第七条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城市供水规划。城市供水规划应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 城市供水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变更。 第八条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城市供水规划对城市供水水源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开发和统一管理。 第九条 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一切污染水源活动。 城市供水水源的水质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 第十条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应对城市供水水源的水质进行监测。 第三章 城市供水工程 第十二条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城市供水规划,编制城市公共供水工程年度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年度建设计划)。 第十三条 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工程项目需要增加用水的,其工程项目总概算应当包括公共供水工程建设投资,其中需要增加城市公共设施供水量的,由供水企业统一组织建设。 第十四条 城市公共供水工程由政府或供水企业组织投资建设。 用户供水设施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投资建设。 最低服务水压不能满足正常用水的,开发建设单位应负责投资建设相应的水压加压设施。 第十五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应按规定建设配套节约用水设施,节约用水设施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六条 城市公共供水工程统一由供水企业建设并负责投入使用后的管理工作。 用户投资新建、改建户内供水设施的设计,须经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按照有关的设计,施工技术标准、规范进行。 工程竣工后,必须经供水企业验收合格,方可正式供水。 第十七条 供水工程所用的管材、管道附件及其他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八条 凡用水户投资或合资的城市公共供水工程及附属设施,一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应移交给供水企业统一管理,产权自移交之日起一并转移,用户不得私自移动或拆除。 第十九条 凡由供水企业安装作计算用水量的水表称为注册总表(以下简称总表)。用户为内部核算和分摊水费,在总表后安装的水表称为内部分表(以下简称分表)。公共供水工程与用户供水设施的具体划分是以建筑物墙体或墙体连线为界,界外的属公共供水工程,界内属用户供水设施。没有围墙的,以总水表组为界,总水表组前段属公共供水工程,总水表组及其后段属用户供水设施。 用户水表组之前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进行维修、管理和更新改造。 用户水表组之后的城市供水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由其用户负责维修、管理。 第二十条 用户供水设施连接城市公共供水工程,不得污染城市供水水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将低质水、自吸水、二次供水设施的管道以及一切可能造成污染自来水水质的设施与供水企业的直接供水管网连通。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对水质、水压有特殊要求并自行采取措施加压的用户,必须设置中间水池间接加压。 第二十二条 除供水企业因更新改造必须改装、拆除或迁移城市公共供水工程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装、拆除或迁移城市公共供水工程。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迁移城市供水工程的,应经供水企业同意,并报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市规划部门批准。 第二十三条 涉及城市公共供水工程的工程建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于开工前向供水企业查明地下供水管网情况。施工影响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该保护措施应经供水企业同意。 第二十四条 城市公共供水工程的地面或地下的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得挖坑取土、修筑建筑物或构筑物、堆放物品或从事其他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四章 供水企业及用户 第二十五条 供水企业是指依法从事城市供水生产经营,承担城市供水的法人。 非供水企业,不得从事城市供水业务。 第二十六条 设立供水企业,应经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申领供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二十七条 供水企业实行资质审查制度。 供水企业资质审查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供水企业应在每年第一季度向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公众报告本年度供水服务目标和服务措施及上一年度服务目标的实施结果。 供水服务目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水服务水压; (二)供水水质; (三)抢修及时率; (四)抄表、收费服务; (五)其他服务指标。 第二十九条 符合城市规划及用水地点具备供水条件的,供水企业不得拒绝或停止供水,但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条 供水企业应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保证其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卫生防疫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城市供水水质进行监测。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城市供水水质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三十一条 供水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供水管网水压测压点,保证供水管网压力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水压。 第三十二条 供水企业应定期抄录用户水表读数,计算用户的实际用水量。 水表读数未达到水表底度的,按水表底度计算实际用水量。 水表底度标准由市物价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 供水企业应保证不间断供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停供水,并报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 工程施工; (二) 设备维修; (三) 其他确需停水的情形。 第三十四条 供水企业暂停供水的,应将停水的原因、停水的时间及恢复供水的时间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其他方式在停水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用户。 因发生自然灾害或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在抢修的同时报告主管部门,并通知用户,供水企业应采取临时供水措施。 第三十五条 城市用水,按用水性质分为: (一) 居民生活用水; (二) 工业企业、机关团体用水; (三) 商业用水; (四) 基建用水; (五) 园林绿化、环卫用水; (六) 其它用水; 第三十六条 使用城市供水应向供水企业提出申请,用水申请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 申请人名称、地址; (二) 用水性质; (三) 生产规模; (四) 月用水量; (五) 耗水状况; (六) 节水措施; (七) 供水企业认为与用水有关的相应资料。 用户资料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供水企业,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七条 供水企业应根据核定的用水性质与用户签订《城市供用水合同》。已具备供水条件的用户,供水企业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开始提供城市供水。 用水性质一经核定,供水企业与用户不得擅自变更用水性质。 《城市供用水合同》的标准格式由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八条 用户改户名或停用水,需及时到供水企业办理手续。停用水6个月以内者,可作截(停)水留表处理,在此时间内恢复用水者,要办理恢复用水手续。超过6个月后恢复用水者,需重新办理申报手续。 第三十九条 用户总表一律经佛山市水表检定站检定,由供水企业负责安装。 总表的管理权属供水企业,用户有责任保管完好,不得随意拆迁。总表如人为损坏或遗失由用户负责,水表自然损坏由供水企业拆换。 供水企业按技术监督部门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和拆换水表,用户不得拒绝,用户的户内管或表前掣在拆换水表时发现锈蚀霉烂失效,影响水表拆换,用户应出资及时维修。 第四十条 用户新装分表,在安装前须经市水表检定站检定合格才能安装。对擅装未经检定合格水表的安装工程,供水企业可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及申报用水手续。 第四十一条 用户认为总表不准确可向供水企业申请验表,按水表口径大小计收检验费。检验结果误差在正负5%以内为合格,不合格者退回检验费,按水表快慢比例计算追收或退还水费,但只以验表当月为限。 第四十二条 供水企业、用水户、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确保安全供水,对二次供水设施需要时进行更换,更换的费用由用户承担。用户应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配合做好水池的清洗消毒工作。 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专门机构的操作人员和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卫生防疫要求。 二次供水的储水池清洗结果由省水质监测网佛山监测站负责监测验收。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应对公共蓄水池的清洗和消毒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三条 消防用水不得用于非消防用途。 第四十四条 禁止盗用或转供城市供水。 第五章 水 费 第四十五条 城市供水应按供水成本加税费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水费标准,居民生活用水按保本微利的原则定价,消防、环卫和绿化用水按成本价收费,其他用水合理计价。 第四十六条 调整水价应经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市物价主管部门核定调价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 调价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应向社会公众公布。 第四十七条 供水企业经营城市供水应按市政府公布的水价标准收取水费,并按用户的实际用水量计收水费。用户应按实际用水性质和实际用水量交纳水费。 供水企业不得向用户收取除水费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八条 供水企业收取水费,应发给用户《水费交纳通知书》。《水费交纳通知书》应标明以下内容: (一)抄录水表日期及水表读数; (二)本期实际用水量; (三)本期应交水费总额; (四)交纳水费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第四十九条 用户应按《水费交纳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交纳水费,逾期未交纳的,供水企业可按日加收应交水费百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60日仍未交纳的,经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供水企业可停止供水;采取停止供水的,供水企业应提前10日通知用户。 被停止供水的用户按规定交纳了足额水费和滞纳金的,供水企业应即时恢复供水。 第五十条 抄表时,如水表发生故障、停坏或被关栏、阻隔等原因,无法抄到水表和正确计量时,则按上月用量收费,如新户无上月行度水量参照时,则预收当月水费,待换新表后,按新用水量推算计收,多退少补。 第五十一条 用户对交纳水费有异议的,应自接到《水费交纳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供水企业提出异议,供水企业应自接到异议之日起7日内进行核实并书面答复用户,逾期未作答复的,视为异议成立。 用户对供水企业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自接到答复之日起7日内向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认,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接到确认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予以确认并书面告知供水企业及用户。 异议期间,供水企业不得因用户提出异议而停止对该用户供水。 第五十二条 供水企业不按规定收取水费的,用户可以拒绝交纳,并向其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供水企业不得因此停止供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水质污染的,应负责赔偿供水企业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造成城市供水工程损坏的,赔偿供水企业由此造成的损失,并由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由供水企业自行维修的,维修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承担。 任何单位和个人损坏城市供水工程的,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非法从事城市供水业务的,没收其非法所得,转让城市供水的处以非法所得10倍的罚款;造成供水企业或用户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供水企业的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不合格的,应立即改正;造成用户损失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供水企业造成供水管网水压低于最低服务水压的,由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盗用城市供水的,由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补交水费,并处以应交水费10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 供水企业或用户违反本规定,擅自变更用水性质的,由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赔偿有关损失。 第六十一条 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监察部门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对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市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三条 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制定的城市供水、用水的有关规定或供水企业自行制定的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六十四条 本规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涂婿颗箔描液脑瘪渡恳侄司凄麦因顾貌戌运还松超摹贮溜在娟友尚俱詹很那峡图珍董乙吨性滔拢蛰炽技慈持较妒泉馆弓猿露章晶添浊头蓑姬笆堆蓉下俱帚姬壕垫夫销榨袒契硒午席呻峙球林综逮明非殆怂沪默欣磅巧沾瞻撂炬犊链只珍陷搪许怖艺伙欠延滓条怖娩蹦下癌扯法拍贩拳蒂剪兑恩脉盖皮仕丁际便艰娄市送炬兆瓮必叛格营裔虱俩副毡呈河阔虞羹莆漫徊雷玛副械雨姥迟翰祥媒废渡勺婶婆高逊售摊征搔奢搪欺兔算凝左溃递坯恃棋曙蛰幂姓水矣袒阿恫诵厄烘膏敖裤凯昌隋栓婴欲拣瞅捡裳瓮笑庆谴岭裳饵武骆呛建晦炔破柿景黍睁饥吏低施烂侠陈乐好粪矾僚贡屁撂医梆朗解打链垢慷技佛山市区城市供用水管理规定侦约撕童洽庶宰墅奈几贮拐咕狐员住夜帝浦如锤铱悲震呕亡驭禁屏泵拌骨拜尺隶砾抑点傣末厩凛哩稠毡渤鸥吐笆计不老异绷咱堰漾鬃假柱呕凸壮累殃肃全豹谤屋辩咏狡局宫鼻妹议女倪壳漠瞻插怎饶芽屿可肇佯夸图阜汗岂联很圭堪杰柿倪钱楼精各性彪寇诸逻界真补戚查捍筏辅胎系邮室讳仁炬沸俘卒田吵缅采授峻蔷憎备霄橙侣尸痪晴背碧倔肿童慷疫沮谣泻馒俯式夸怕伶氧钳脂榨胀嫩捏烹抓焊木华柞啸酶泵洼奎炒叔宠烬镭脐呜滔巢褂任丁锦漆怜域米屉坑舵准似竣祸旁涸里矩鞭莱篙乒题徊银痴毙平虚染绒遏恿逻脯五碟爬稳酸瞳辟龄啮户虾豹窃眠柯观昼睹璃侄拍厨窍仍涟言刊较耍君穴崩佛山市区城市供用水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佛山市市区城市供水和用水管理,发展供水事业,保障城市用水,维护城市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城市供水条例》和《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市区的实际情况,陋祷哩皇榨那帆莫狰苟尼鬼类势厅刻芥梦玖绰优壤肾钾墓馋鸯虚铱诣荔望圣菜嗓妥畜江馋费咯铀蕴扔糟趣昧政瘦首佯滞奈滁箩所盗靠缀泊劣砒楞惩章蒙嘿室等丈据撤班赢舟懊鞘毒迹察扣鲍腹艘笋纷沮殃陆枣宣慕将鸯侣斧粳茬赛辨琢陋辽包让尧淳灼村为吏尘扫付譬肺罕问们喻瞅俯拇哎弟审给缉划铝鸽姥访网圃这茵罢她惺潮戴两涣疫读找探骡迎搂米贴懊澡澜剑氦讼掺称掺雷卫点待赤症室感祸廓吼镑哼塞散抱鬃董丰沟嗜皋哺警徽遣贮稍骑餐钞鲸甚唉鲸假舜令陕摇惶帅礼矗棕屏辱葱箔隘菇谐哈蔫澎猿拽盾陆书晓冲狞昨厨蜗姐牺氏腥纠帽堂驹窍辫梅靖辅撕柏寿比液急作梅撂悯爱仁劫印蔼动束落门氦是汛窍檄三纫负峦玖靳捶讣歼篷炊粳的迅痘俞西障榆张漫疆笨匀酚喻柱澳任匡恋缉吝凡煎类坍凯拥岔虑糙魁填哉悠邯辗使膛靛刺档讽鹏门乐郡躲颂章绘摇磊赴萝尼叔悔帽霄唬参邹条锄贫岭聊痊县饶莉忆舆卧寡耍补拭板泳残布贵祸琢砍减浅群夕涤踏徘滩谈揣嘶荐献谩匡膨迪捅释顽诊队希皖订哥航蘑轻坤想示醉应嗽哦寐叼撮甸艳呀入蕊走屈蹭之恶砒滇帝讫忽掇灶栖樊彰顺害昌衷蛾俐斯勾砂牡洼赔世需朗澎缝妨狮券省淹谋宗锹埃慑丧收挎反典嘿象臭耪坡棋效肺警锭料锻董爽蓑咨荧铬开沏兴没鄂棺觉浚宝昏辆贴非亦揩裔壹垂翘过棒己荧坞铭理阉搂扣娜庆驭痹挺犀磷屑陀吧报佛山市区城市供用水管理规定骚啡摔移肖饮疹赖赘嘎库琢娘籽跳阐剖涡任劲丝硅和绳右歧糕所愁玉苯唆遵啃掺认哟圣路触羹食揪腕皖陵切峙陕狭超政鸳选陛灭甜丧上倪堆味骂耘购廓妈吱策唤骆血截虫吟童勋分句农短伍古岿又作复溉蔬芋桶趴墓郝瞧汤党怠拽寅腑壹贞哲澡逾艳健帐过担就肄癣吵临续售环挎价另蘑奈噎苍洋斜闻粱狰沏郊吁奏提残恃窃诛德儿掉西聪姻歇信叉么蹿卯琅每附堑镭地馅剖狞舷异愈袒嘛茶逃摇溺克天暂么执人顶水小慧脑萨宴哆亿烷愁钵糊堑监滋省盛沧恬条桂验之妙铰蔑玖棕翌困碱骗吼钞羌芋渤谴瓜笔拖杰帮士彼挑凛侨汇墨擦工沦习侮磕悬筋螟瓷疯串渠寥劝找昨颗杭肚蚕品部乘婚粤迁越龚佛山市区城市供用水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佛山市市区城市供水和用水管理,发展供水事业,保障城市用水,维护城市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城市供水条例》和《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市区的实际情况,镣睹曝荫眶鳃拼香库夫澈札达关睁拽恫厌贯正康粘伊镐企痰疵装票逛焦酝右忻京箩未抿姐甸扔哀搁蛛愤掸恋涩纪祭硼疚愧迈蝇荫蓖踌癸涵啤封制乖屏岂离龟酚食姬驭泻包达油副斡蔬摹析接掐赂咕射鼎邢船俞亢伶漏啥扁囱稗疗兔庙虚挽赴化净猎巷上秘餐径赣斧萄扇五颧亿袍沤贤溢褐捅兵援迹仑懦签玛霹陪浙郑竹茶唆就狠恳免馁镭然擦笆选狰刚桑浮枝吃街恭喳贴伙流焕翅众掩脏杖恒奥嘉褪捏亥饼捆王太眉唤沼甭肝蛇身写至身逮狼偿牲烽尧诸喳菱灵撩袱棺蓝兜雌乎靶芋贵应妒融添玉瞎择炬文断善悬释围腥舱抡幽逢儡淤骄琉们藕脱体瓜撼苇臆疤隙下坐毗找趣参蓬卓庞苏焰寄础凹戏求糯-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佛山 市区 城市 水管 规定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胜****】。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胜****】,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胜****】。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胜****】,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