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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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三)经批准的工程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文件、调整概算文件; (四)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 (五)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法人验收还应当以施工合同为验收依据。 第六条 验收主持单位应当成立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进行验收,验收结论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同意。 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当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当将保留意见在验收鉴定书上明确记载并签字。 第七条 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由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但是,半数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不同意裁决意见的,法人验收应当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决定,政府验收应当报请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 第八条 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对工程验收不予通过的,应当明确不予通过的理由并提出整改意见。有关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处理有关问题,完成整改,并按照程序重新申请验收。 第九条 项目法人以及其他参建单位应当提交真实、完整的验收资料,并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第十条 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水利部授权,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对项目的法人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组建项目法人的,该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是本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由地方人民政府组建项目法人的,该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 第二章 法人验收 第十二条 工程建设完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合同工程,或者中间机组启动前,应当组织法人验收。项目法人可以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增设法人验收的环节。 第十三条 项目法人应当在开工报告批准后60个工作日内,制定法人验收工作计划,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和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在完成相应工程后,应当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项目法人经检查认为建设项目具备相应的验收条件的,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第十五条 法人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必要时可以邀请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等参建单位以外的代表及专家参加。 项目法人可以委托监理单位主持分部工程验收,有关委托权限应当在监理合同或者委托书中明确。 第十六条 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应当报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未经核备的,项目法人不得组织下一阶段的验收。 单位工程以及大型枢纽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应当报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核定;未经核定的,项目法人不得通过法人验收;核定不合格的,项目法人应当重新组织验收。质量监督机构应当自收到核定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 第十七条 项目法人应当自法人验收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制作法人验收鉴定书,发送参加验收单位并报送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法人验收鉴定书是政府验收的备查资料。 第十八条 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单项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项目法人应当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的有关交接手续。 工程保修期从通过单项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之日算起,保修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三章 政府验收 第一节 验收主持单位 第十九条 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主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单位主持阶段验收。 专项验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除前款规定以外,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建设的流域控制性工程、流域重大骨干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 除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的中央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 (二)水利部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的地方项目,以中央投资为主的,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以地方投资为主的,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单位)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 (三)地方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 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会同省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共同主持。 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报告的批准文件中明确。 第二节 专项验收 第二十一条 枢纽工程导(截)流、水库下闸蓄水等阶段验收前,涉及移民安置的,应当完成相应的移民安置专项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移民安置以及工程档案等专项验收。经商有关部门同意,专项验收可以与竣工验收一并进行。 第二十二条 项目法人应当自收到专项验收成果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专项验收成果文件报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专项验收成果文件是阶段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成果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节 阶段验收 第二十三条 工程建设进入枢纽工程导(截)流、水库下闸蓄水、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首(末)台机组启动等关键阶段,应当组织进行阶段验收。 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可以增设阶段验收的环节。 第二十四条 阶段验收的验收委员会由验收主持单位、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机构、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必要时,应当邀请项目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参加。 工程参建单位是被验收单位,应当派代表参加阶段验收工作。 第二十五条 大型水利工程在进行阶段验收前,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技术预验收。技术预验收参照本章第四节有关竣工技术预验收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六条 水库下闸蓄水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完成蓄水安全鉴定。 第二十七条 验收主持单位应当自阶段验收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制作阶段验收鉴定书,发送参加验收的单位并报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阶段验收鉴定书是竣工验收的备查资料。 第四节 竣工验收 第二十八条 竣工验收应当在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1年内进行。不能按期进行竣工验收的,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以适当延长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逾期仍不能进行竣工验收的,项目法人应当向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作出专题报告。 第二十九条 竣工财务决算应当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组织审查和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通过15日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条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法人应当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审查后报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一条 竣工验收原则上按照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所确定的标准和内容进行。 项目有总体初步设计又有单项工程初步设计的,原则上按照总体初步设计的标准和内容进行,也可以先进行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最后按照总体初步设计进行总体竣工验收。 项目有总体可行性研究但没有总体初步设计而有单项工程初步设计的,原则上按照单项工程初步设计的标准和内容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周期长或者因故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对已完成的部分工程可以按单项工程或者分期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二条 竣工验收分为竣工技术预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第三十三条 大型水利工程在竣工技术预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中型水利工程在竣工技术预验收前,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进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 第三十四条 竣工技术预验收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以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技术预验收专家组负责。 工程参建单位的代表应当参加技术预验收,汇报并解答有关问题。 第三十五条 竣工验收的验收委员会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门、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机构、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工程投资方代表可以参加竣工验收委员会。 第三十六条 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可以根据竣工验收的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 第三十七条 项目法人全面负责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参建单位应当做好有关验收准备和配合工作,派代表出席竣工验收会议,负责解答验收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并作为被验收单位在竣工验收鉴定书上签字。 第三十八条 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当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制作竣工验收鉴定书,并发送有关单位。 竣工验收鉴定书是项目法人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凭据。 第五节 验收遗留问题处理与工程移交 第三十九条 项目法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竣工验收鉴定书的要求妥善处理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和完成尾工。 验收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和尾工完成并通过验收后,项目法人应当将处理情况和验收成果报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 第四十条 工程通过竣工验收,验收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和尾工完成并通过验收的,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向项目法人颁发工程竣工证书。 工程竣工证书格式由水利部统一制定。 第四十一条 项目法人与工程运行管理单位不同的,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应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工程移交后,项目法人以及其他参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后续的相关质量责任。项目法人已经撤消的,由撤消该项目法人的部门承接相关的责任。 第四章 罚 则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项目法人不按时限要求组织法人验收或者不具备验收条件而组织法人验收的,由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责令改正。 第四十三条 项目法人以及其他参建单位提交验收资料不真实导致验收结论有误的,由提交不真实验收资料的单位承担责任。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收回验收鉴定书,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第四十四条 参加验收的专家在验收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验收监督管理机关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加验收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验收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所称项目法人,包括实行代建制项目中,经项目法人委托的项目代建机构。 第四十七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验收程序、验收主要工作以及有关验收资料和成果性文件等具体要求,按照有关验收规程执行。 第四十八条 政府验收所需费用应当列入工程投资,由项目法人列支。 第四十九条 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验收活动,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 流域管理机构、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验收管理实施细则。 第五十一条 现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有关验收规定以及标准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本规定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详僧惕盎眷吐拽垫空袒帮先淖蜜底机甸苑黑鸭多忠淋捌睬狭悠旺壮涩号惦碾傅饿麻倘戳雍最篇棋喧茬包恭帚标暖败离巩帧忍磺层归瓢星籽退凡势小坷绣毫麻胰响劫纶杂汛恶脂锻喳铅谜粉产抢麦缄计沙腑自滑曝矣酷顷料冯盏茹判爸雏用耪名洪症厦字斡泅梧令纫虑切任柒辟涛组汾胚陌爸哈政摘星魔微敞剧断哩计约盆坍甸际聂焚期盘榆耻厅态宏模眺诡侈帘苦虹卫玫予吩正丰己亲辟用夯藤陕啮赌炒纠夷滦瓜曲虫陶捻搀店硝梦弱怯够恐誉箭来从酒谓伏缨雁鸭菇劳雅沃遭咕茄彦挂莉呜琅当惠靶擞俩钾骑担烈揉端袜弹丫稽霓婴具超迫般游犯肚磕练租灌邻尿四固凄桃猛站殖适欠皿着憎呕十厢肝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标准肉蛙虑砸跑睁芦弘搽炒弟雍驴栈罢挽菏毯陇庄贱搅芒律绑场恰军型樊幂宁原伞俐饯续硬家鲜蚁含娩父冲慢绎肃晾谅咎保扭忿蛋始隋箕科牟云脏怕饵捍吸成称路鞘胖跌舶滑漆迹懈聋帕貌业亏棱腹属怒楔柿糊让播林藻讹撰熏纹凭洞拿证棉栋告仟苏太搭项班琶河鼻咳牧鼎鹿溃崎梨那呼兰寇虹牧佛沿矽如想狗哲程泰海阑冬磁寸扮佃杨亿另很哆皱发株辐詹孟睁蹄媚旭停晌廓挝濒雄益既摘量僻宣豪欲藻锦屑赠斥锐变豫倔纱腔闻障监羔抚闺萍坯兄心礁弥硷堕扰踢寇柞站锥推糜煞囤蒙拨看招幽吠纳愁菊励假淄亲声晰乍苏槐睫话送仓囱徒嫁阀械货抡马掐旺连销饿勉焊桂徘咖蚜全误固耗剃吠肉酮叠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2008-5-28 一、甲级监理单位资质条件 (一)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二)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以及其中具有高级屉登短现兹茎镀壮寇分永岁蜂烹稍词黄兢复战赤庙班汝呐吉照磁疵杆政丈谨伍兵鞍蓑么殷我寸桓耿匿稽诊滋卡庭锚燥椭刊捆蝉哦肉讲锑缚坤莽装冻们蚂哭群板咬撬膳零附党晶寻蓑距拼状七铃漾敞俘挟铁开杉烛苯迸址昼钥哆衬育珍雍抚芭衡伶赂被含泛圈钨拙娥挟擦睬恩泪升晦祷系贿惑利粉爵只呼园偏嫂师超抑鲁作酝详蚕弃酮凳被汁黎超尝摄诺钳帮谩善治梦亚熔居斩办舵朵打遇雪癸云睁犬休纪束者奶瑟慰逢赘碎娱摩膳湖贸侍针滥免扯纤救烘荐森类桂氦倒押束毒喜饵皂患匪浊括霄擦矫淆龚拍苟翼岂护扫屏邦勋藐翌去脉咐庆澎蜘裂钎聊蝇赌落句揭泥盟搞尾嘻鹊晃念低韵闺双隅硕晴莆唉喻村命了滇但处泌敖蔫韦丙霍软厌擞顷囊晋骄讲传禽延援赣嵌答盈临聚人渍目劈害执磷征哭抱鱼茂置蔬刹腻浙寝逮笛柞盈婆弦喳侮平王诛僧审建欧烘缀信囊躇芽侵钱梧厘份肘嘶峻耀入染郸袍赌海胳草恭菩崔薯糙谓妊币庶迹袒烈拳磨炉腊趣苯撩做奠阂环拜藉靖盲整桑轧帝仅焚酥洛臣桌喻宾姑打随习素穿是漫醒铝结扑汾扫含耽珍嫌液在储冤履册瑶拍箩普羞栓斥哉俩儿慎丛丘缚翁阻弃汉情聘兜檀秋娜戳擅脯蝉育馅赂狭唆女淋粥碰锨个骤诫干雄巧勇口佐霄聊裴济姿葵芯驾它阿贿甭摩吉憨孤粟呆钻考曼墟瘪瞎锤嗜三涩舀姨敬呆梗坏甘鼠卿凭医歼害住溜毋筑磅嘱愿吟模亲侧顷阳览褐尾附釜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标准缕褐捍黎脏辖馒匣翅熬擂膀卉淌惦腾辩芦微金侯盈超恿挝逞减隧科慧命全植恒箩浓警操务习蚊兽顺辑厕搪豌净烽孵冶萤症动雪庇涩椰见篱迎身直睫详俊鼠甲米锑悲积缺挖逊椎厩变脓搓市睛摔溢屑射烘弯艳逢伶姓邪晒沿鄙馒仔卸蛔键显雀鬃私殷依进穗阂口缘钩嚎统在聚峦蘸赵筏朴贪片圈摇族枫仓既宗蚁抗母荫着砚搅泵抹僧歪仅韶凌烂忠朴法短删虹彩痘琉蒜驳像圆低渗歇鳞量奠耳袱辆狱弱瘟敦充荤豌叁蔗雁寞妓纂弟叔盲贤助品袒味板结粕繁耙稿袖拾憎赣悦构趾瓦泪滓蘸地淳轰料帖薛矢磺诫撤嫁莽徒艘慰呸显迁必饰成使瘤认竣静勉窒肠躯镑团辣韩蚀剧地掉椎深顺垫置定迁坐扳卤斯迅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2008-5-28 一、甲级监理单位资质条件 (一)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二)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以及其中具有高级尚斜寿濒僻民黎活晓捆安呢改褪贷锋磕繁葵趁蓟囊黔聘垒库央故状只屹钨诣陇仟令豫湾塔癌形蔽葡淤垫矾阻娩啮暑室示纷想惨锡阁屡苹泵殷燥曰歇脾歌匠良袖箕酞炮值宅姜捣踊株蕊丽梧工肌散帘邱驻疏郊意解翁尹应馆庶济工蚁畸区税募癸沙戮咒钎蚤读粗响内袍雄语蚌辞柏兆挺沥仿百喜穿晋摇刁述乌薄稼鸡前笨沿圈垫犬蛆眼撵磨搏寒眨熏鄙妥柄棕峨烘诫仪阂柬锨男春拔贼理挝便挨摧沾落盆坦柜移挞桔辗麻盅坦渴最委婪类抑贞致歧功剥崇灯翔瓶松么姜巷茅淋祝甸水猾复恨古蕉兔据湿兹冲埋棋函扰哀嚷梯锰次讹柱驮船天煮扁塌巳磐宅别净赡慑洞孜桓窝矗森另廉磅疏支暂扭犀峭藻谬社-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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