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分账核算业务贸易融资管理办法-模版.docx
《银行分账核算业务贸易融资管理办法-模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分账核算业务贸易融资管理办法-模版.docx(40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银行分账核算业务贸易融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行分账核算业务贸易融资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推动分账核算业务贸易融资的有效拓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关于印发和的通知(银总部发201446号)及本行信贷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分账核算业务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分账核算业务贸易融资,是指本行上海分行为试验区内注册企业或境外机构通过自由贸易账户提供的贸易项下短期信贷支持,其中区内注册企业应在本行开立 FTE账户,境外机构应在本行开立FTN账户。 贸易融资业务包括表内贸易融资和表外贸易融资,其中:表外贸易融资产品包括开立进口信用证、开立国外保函、提货担保,表内贸易融资产品
2、包括进口押汇、汇出汇款项下押汇、进口代付、打包贷款、订单融资、出口押汇。 第二章 组织职责 第三条 总行贸易金融与现金管理部是本行分账核算业务贸易融资的统一管理部门,负责对各项分账核算业务贸易融资产品进行制度制定、业务指导、单证作业管理、检查监督、外汇政策管理。 第四条 总行授信审批部负责分账核算业务贸易融资授信额度的核定,负责上海分行授权范围之外贸易融资的审批。 第五条 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分账核算业务贸易融资制度的风险审查、贷后检查、指导。 第六条 总行法律合规部负责受理上海分行提交有关分账核算业务贸易融资的法律咨询。 第七条 上海分行负责在授权范围内依本办法开展分账核算业务贸易融资。 第三
3、章 分账核算业务贸易融资的基本管理原则第八条 真实性原则。 上海分行办理分账核算业务贸易融资时,应全流程遵循“了解业务、了解客户以及尽职调查”的展业三原则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及反逃税”规定,切实开展客户身份识别、贸易背景真实性、合规性审查等工作。贸易项下的回笼货款是上海分行分账核算业务贸易融资业务的第一还款来源。 第九条 统一授信管理原则。 上海分行分账核算业务贸易融资额度纳入本行统一授信进行管理。坚持企业融资规模与经营规模匹配的原则、贸易融资期限与贸易周期匹配的原则、遵循收益与风险匹配原则。根据进出口贸易融资业务的自偿性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信用风险管理,并关注风险缓释措施的落实。 第十条
4、差异化原则。 根据不同的客户风险等级、不同的业务类型、不同国别的交易对手,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差异化的分账核算业务贸易融资产品。 第四章 分账核算业务贸易融资的贷前管理 第十一条 贸易融资业务申请人应为区内注册企业或境外机构,须符合本行信贷业务的基本条件和一般限制性条件,同时还应满足: (一) 具有稳健的经营作风、稳定的贸易渠道和良好的贸易记录; (二) 所经营商品市场情况比较稳定,具有一定的变现能力; (三) 客户与银行、海关、税务、外管等往来记录良好; (四) 本行认为应满足的其它条件。 第十二条 客户向上海分行申请办理分账核算业务贸易融资,除应要求其提供公司类客户信贷业务所需的基本材料外
5、,还应根据不同贸易融资产品要求其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如借款人为境外机构,应提交境外法人营业执照、特殊机构代码证、股权结构图(一般追溯至借款人实际控制人),持股董事及超过 10% 以上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境外机构客户还需授权人签字。 第十三条 上海分行信贷人员受理分账核算业务贸易融资申请必须进行客户身份识别,确认为区内注册企业或境外机构。应充分掌握并核实客户提供的以下基本资料及其相关信息: (一)客户提供的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有效身份证明、区内工作在职证明、纳税证明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二)客户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管理人员、股东信息、对外投资情况、所属集团与集
6、团成员等股东结构及其关联关系。 (三) 客户的业务经营范围或从事业务领域及对应行业总体运行情况。 (四) 客户的资产负债结构、销售情况、盈利能力与周转能力、现金流等财务信息,以及经营实力、经营动态、内部控制、团队管理、上下游客户等非财务信息,从而了解客户真实的经营状况。 (五) 通过人行征信信息、工商信息、税务信息、海关信息、本行业务往来情况等信息获取的客户资信状况、融资、纳税与对外担保情况。 (六) 核查客户及其交易对手、实际受益人是否被列入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名单。 第十四条 上海分行信贷人员在与分账核算业务的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办理业务过程中,若发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不完整的,应要求客
7、户提供,对于客户拒绝提供身份基本信息或客户提供虚假身份信息的,应拒绝受理。 第十五条 上海分行客户经理须获得由柜面人员在反洗钱系统查询的客户风险等级。对于最高风险类客户,即发现或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或者其交易对手与下列名单相关的,不得开展任何贸易融资业务: (一) 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发布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名单; (二) 司法机关发布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名单; (三) 联合国安理会决议中所列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名单; (四) 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关注的其他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嫌疑人名单; (五) 客户被监管部门、侦察机关列为反洗钱调查、侦察对象的; (六) 上海分行认为应归为最高风险类的客户。 对于
8、高风险类客户,信贷人员应填写高风险客户或高风险业务审批表提交上海分行反洗钱工作小组集体讨论,由上海分行反洗钱工作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业务。高风险类客户的分类标准为: (一) 客户系与上海分行建立代理行或者类似业务关系的境外金融机构; (二) 客户为外国政要或者与外国政要有交易往来的; (三) 客户来自于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的反洗钱、反恐融资体系存在缺陷或监管薄弱国家或地区的; (四) 客户与来自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赌博严重地区或者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的客户之间有交易往来的; (五) 客户行为或交易情况出现异常的或存在洗钱、恐怖融资、逃税活动嫌疑的; (六) 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
9、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或存在疑点,客户未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未提出合理理由的; (七) 上海分行认为应归为较高风险类的客户。 第十六条 下列分账核算业务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一)对于企业超过人民币200万元或等值外汇的跨境交易; (二) 交易一方或双方来自于三反监管薄弱国家(地区); (三) 交易一方或双方姓名或名称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依法要求金融机构协查或关注的犯罪嫌疑人、洗钱、恐怖融资或逃税分子的姓名或者名称相同; (四) 交易一方或双方曾经被报送过可疑交易报告或与主管部门发布的风险提示主体姓名或名称相同; (五) 交易的贸易背景与三反监管薄弱国家(地区)有关; (六) 经本
10、行认定的高风险客户; (七) 其它高风险跨境业务。 系统根据嵌入的监控名单对以上分账核算业务进行自动识别和过滤,对于筛选出属于(二)、(三)的分账核算业务,由信贷人员填写高风险客户或高风险业务审批表提交分行反洗钱工作小组办公室审核。对于客户拒不提供基础身份信息或提交虚假身份信息的,信贷人员直接拒绝办理贸易融资业务。第十七条 上海分行信贷人员应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形式履行尽职调查。 (一)核实申请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及合规性。 营业执照:登录客户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自贸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核查确认营业执照有效、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与提交材料一致。组织机构代码证:登录客户注册地
11、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查询,核查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期。 特殊机构代码证: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核实真实性。 境外法人营业执照:通过本行认可的专业查册公司核实营业执照有效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与提交材料一致。股东构成以及主要管理人员:登录“工商在线”平台、“关联关系风险图谱系统”核实公司验资报告中股东构成以及投资金额的一致性及最终控制人。 监控名单查询:登录业务系统核查企业名称以及实际控制方在本行监控名单的情况。 国别风险查询:客户及其实际受益人、实际控制人的国籍、注册地、住所、经营所在地来自于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逃税体系存在的缺陷或监管薄弱国家或地区的;与来自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赌博
12、严重地区或者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的客户之间有交易往来的。 申请资料真实性查询:核实企业申请书或合同签章与预留印鉴的一致性。 (二)实地现场走访,核实企业及担保人实际经营和资产情况。 参照本行相关信贷制度要求,上海分行信贷人员对客户和担保人进行实地查访,直接观察企业的经营运作情况,现场查看抵(质)押品物理状况和权属状况,调查抵(质)押品的价值,判断评估价值的合理性,特别要关注抵(质)押品的价格变动趋势和可变现性;与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交谈,做好记录,并对有关情况做出说明。(三)核实贸易背景真实性。 客户申请贸易融资的期限须与贸易周期相匹配,资金用途须与贸易运作环节的真实资金需求相一致
13、。调查客户与交易对手的关联性;交易商品价格有无背离市场行情;交易模式的合理性,有无洗钱风险;调查客户与交易对手的历史合作记录、报关情况、交易合同情况。 (四)核实外汇政策合规和单证条款的合规性。 上海分行信贷人员调查完毕后形成报告。其中通过调查和分析对于资料核实不一致或融资期限与贸易经营周期不匹配的,应拒绝受理。 对于调查后同意办理的,进入业务贷中阶段。否则,将贸易融资申请资料及时退还客户。 第五章 分账核算业务贸易融资的贷中管理 第十八条 上海分行信贷人员在本行信贷管理系统分账核算业务模块发起贸易融资业务。分账核算业务贸易融资业务流程见附录各项业务的具体操作流程。 第十九条 上海分行按照总行
14、贸易融资办法的管理规定办理分析评价、放款审核、业务出账等业务流程。业务审批按授权和转授权权限执行。其中分析评价岗要按照展业三原则和三反的要求,重点核查客户的经营资质、融资需求的真实性。 第二十条 表内贸易融资资金必须放款入自由贸易账户中。支付审查岗按照审批意见以及分账核算单元“一线宏观审慎、二线有限渗透加严格管理”的要求,对款项支付进行受托支付,如客户未按要求使用资金或资金无正当理由流入境内使用,上海分行应要求客户立即归还融资款项。 第六章 分账核算业务贸易融资的贷后管理 第二十一条 贸易融资业务发放后,上海分行信贷人员和贷后检查岗须对客户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管理情况、信用情况、重大事项和抵
15、押物、质押物(权利)进行全面跟踪和检查;对贸易融资的交易主体在监控名单的变化进行跟踪核查;对反洗钱系统中的客户风险等级的变化进行跟踪核查;对贷款资金用途、交易进展及回款资金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于贷后管理中发现的预警信息,上海分行信贷人员须及时上报风险事项。 其中,贸易融资的交易主体(包括客户本身、客户交易对手及其银行)变化为本行最高风险类客户的,上海分行应停止办理授信业务并采取措施要求客户提前还款或补足保证金。对于变动为本行高风险类客户,应经上海分行反洗钱工作小组集体讨论,由上海分行反洗钱工作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业务。 第七章 分账核算业务贸易融资还款 第二十二条 上海分行分账核算业务贸
16、易融资到期前,上海分行应按照本行现行信贷管理的有关规定通知客户到期及时从客户自由贸易账户还款。 对于到期不能按期偿还本行表内贸易融资,转入表内逾期科目进行核算和管理。对于到期不能按期偿还的表外和支付表外贸易融资,上海分行应先行从分账核算单元内垫款对外偿付,然后循法律或其它途径向客户或反担保人追讨。 第二十三条 上海分行应加强分账核算业务贸易融资资产质量的管理,对于新增贸易融资不良资产,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总行。 第八章 分账核算业务贸易融资期限、利率、费率第二十四条 贸易融资期限。 客户申请贸易融资的期限须与贸易周期相匹配,资金用途须与贸易运作环节的真实资金需求相一致。其中,国外保函最长不超
17、过3年(含),其它贸易融资的融资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半年,特殊情况下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二十五条 上海分行分账核算业务贸易融资利率参照总行公布的指导利率执行。 第二十六条 上海分行分账核算业务贸易融资费率参照总行发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九章 档案管理与检查 第二十七条 上海分行分账核算业务贸易融资档案应和其它非分账核算业务区别保管,并按规定进行单独编号,建立专夹保管,集中存放、调用、归还必须登记并且按有关规定保存相应的期限。若需销毁,必须逐份登记。档案销毁登记长期保存。 第二十八条 总行及上海分行应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分账核算业务贸易融资的审查、审批和管理工作。 第十章 罚则 第二十九条 在具体办
18、理分账核算业务贸易融资的过程中,对违反本办法的情形,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根据银行员工尽职调查与问责管理办法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罚。第十一章 附则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银行总行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录:各项业务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录: 各项业务的具体操作流程 第一节 开立进口信用证第一条 受理、审核和审批。 开证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 受理资料: 1开立信用证业务申请书; 2提交该单贸易项下的背景材料:进口合同、代理合同等; 3进口许可证明(如进口商品属于国家管理商品之列); 4其它本行要求的资料。 (二) 业务审核,重点如下: 1申请开立假远期信用证,申请
19、人在本行应有相应的进口押汇额度; 2进口商品不应为市场风险大或销路不旺的商品; 3进口商品价格不应偏离市场行情; 4补偿贸易项下条件应对等; 5远期付款期限不应超过合理业务周转期; 6代理进口或进口内销,被代理人或国内买家资信应良好; 7大宗物品,以CFR或FOB成交,原则上应已向保险公司预约保险; 8申请人应无不良记录,以往未发生要求本行无理拒付事件; 9申请人应在外汇局“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名单之列,提交单证应符合其所属企业分类状态的外汇政策要求; 10无其他不正常情况,如为付款期限为90天以上(不含)的远期开证,应向总行贸易金融与现金管理部申请短期外债指标。 11保证金落实情况,如信用
20、证中规定溢短装条款,应按溢装的开证金额要求客户提交增加同比保证金或其他担保,如客户申请开立假远期信用证,则应按照开证金额加假远期利息对应同比保证金。 (三)审批。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本行权限管理的有关规定报有权人审批。 第二条 开证操作。 (一) 审批完成后,上海分行按照审批意见的有关要求扣收保证金、办妥抵质押手续,确保各项审批条件均已落实后,将有关开证申请资料交国际结算人员操作。 (二) 国际结算人员根据银行中后台国际结算单证业务操作流程中的有关规定办理开证,上海分行应确保信用证开立当天申请人按照外汇局“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名录状态和分类状态提交相应单证,并符合外汇政策要求。 第三条 开
21、证后的跟踪与管理。(一)信用证开出后,上海分行应关注企业的经营变化情况,及时跟踪掌握进口到货、使用、销售、货款回笼等情况,对于申请人在经营中出现的负面消息,及时做出反应,采取相应措施,降低资金风险。 (二) 上海分行应随时关注进口货物的价格变化,对于开证后商品价格大幅下跌(如跌幅超过10%)等情况,须进一步落实相应的担保措施。 (三) 对于申请人的改证申请涉及增额、效期延展、付款期延长、有货权运输单据改为无货权运输单据等加大本行开证风险的内容,应严格把关,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必要时应增加相应的担保措施。 (四) 付款/承兑操作: 1即期信用证项下:申请人按时付款赎单后,上海分行国际结算人员
22、凭信贷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提交的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或境内付款/承兑通知书)。按到期应收信用证金额上报头寸并对外付款。若为基本授信额度并在效期内的,则信贷系统基本授信自动恢复其开证额度;若为专项额度,则注销该额度。 2远期信用证项下:申请人按时承兑赎单后,国际结算人员凭申请人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或境内付款/承兑通知书)对外承兑。付款到期日前,上海分行国际结算人员凭信贷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提交的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或境内付款/承兑通知书)。按到期应收信用证金额上报头寸并对外付款。若为可循环额度并在效期内的,则信贷系统自动恢复其开证额度;若为不可循环额度,则注销该额度。 3假远期信用证项下:本行
23、即期付款或本行委托他行即期偿付时,应相应恢复申请人进口开证额度,同时占用申请人的进口押汇或进口代付额度,到期客户还款,相应恢复或注销其进口押汇额度。 (五)如申请人需申请进口押汇付汇,则应按本章第二节进口押汇的规定处理。 假远期信用证项下,本行即期付款时,应按照进口押汇有关规定进行核算和跟踪管理,确保申请人到期及时还本付息。本行委托他行即期偿付的情况下,应根据本行进口代付业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节 进口押汇第四条 受理、审核和审批。 (一) 进口押汇按以下流程办理 1受理资料: (1) 申请人须提交经签章的进口押汇申请书; (2) 申请人须提交经签章信托收据。 2押汇金额、期限。 上海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银行 分账 核算 业务 贸易 融资 管理办法 模版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w****g】。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w****g】,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