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源头企业治超制度文本.doc
《货运源头企业治超制度文本.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货运源头企业治超制度文本.doc(35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货运源头单位档案资料二一六年目 录一、 文件资料类1、 省政府223、224号令2、 政府公示文件3、 运管部门治超文件4、 其他相关部门文件5、 本单位治超实施方案6、 治超组织机构文件二、 治超规章制度类1、 货运源头单位装载登记制度2、 货运源头单位治超责任追究制度3、 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工作统计制度4、 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培训学习制度5、 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工作“五必须”6、 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工作“五不准”7、 货运源头企业治超人员岗位职责8、 货运源头单位计重、开票、装载员职责9、 货运源头企业门卫职责10、 货运源头单位停复产报备制度11、 货运源头企业治超工作流程图三、 货运源头单位类
2、1、 货运源头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 企业法人证书复印件6、 货运源头单位停复产报备表四、 培训会议类1、 货运源头治超培训计划2、 货运源头治超培训方案3、 培训会议记录4、 货运源头单位治超管理员申请登记表5、 货运源头治超试卷五、 治超工作整改类1、 货运源头治理非法超限超载承诺保证书2、 治超人员承诺保证书3、 山西省运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4、 整改报告六、 治超报表类1、 货运源头单位进出场车辆装载登记表2、 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工作日报表文件资料类1、 省政府223、224号令2、 政府公示文件3、 运管部门治超
3、文件4、 其他相关部门文件5、 本单位治超实施方案6、 治超组织机构文件治超规章制度类1 货运源头单位装载登记制度2 货运源头单位治超责任追究制度3 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工作统计制度4 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培训学习制度5 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工作“五必须”6 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工作“五不准”7 货运源头单位计重、开票、装载员职责8 货运源头单位停复产报备制度货运源头单位装载登记制度一、 货运源头单位应按每班2人指派专职治超管理员,经县级运管机构统一培训合格,佩戴胸卡和袖标,履行本单位源头治超职责。二、 不得为无牌无证、证件不全、非法改装的车辆装载、配载货物。三、 不得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货物;四、 不得为
4、超限超载的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五、 货运源头单位治超管理人员,应对进入货运源头单位车辆驾驶员出示的行驶证、营运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货物装载情况认真核实登记。 货运源头单位治超责任追究制度一、 货运源头治超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理,有错必究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二、 货运源头单位违反规定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非法改装车辆装载、配载及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和为超限超载车辆提供虚假证明的,每辆次处1万元罚款。三个月内累计达到五辆次的,由运管机构移送工商、质监等部门,由工商、质监等部门暂扣生产工具,责令限期改正,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三、 货运源头单位未按规定履行治超登记职责,未对装载
5、、开票、计重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未建立治超工作制度和档案,不按时报送相关信息或报送虚假信息的,处1000元罚款,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四、 货运源头单位装载、计重、开票等工作人员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的,对其工作人员每辆次处500元罚款,对其负责人每辆次处1000元罚款。 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工作统计制度一、 货运源头单位应建立治超工作统计制度,配备统计人员,认真履行源头治超统计工作职责;二、 货运源头单位应按规定对进入货运源头单位营运车辆的驾驶人员及车辆装载、计重、登记等情况进行统计;三、 货运源头单位应按时向县级运管机构上报运城市货运源头单位车辆装载逐日统计表;四、 货运源头单位应确保上报的统计数
6、据真实、可靠、准确;五、 货运源头单位应按月将货运源头装载登记统计资料装订成册,归档管理。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培训学习制度一、 治超培训学习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务求实效的原则;二、 培训学习的主要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山西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见等有关规定。三、 货运源头单位计重员、开票员、装载员和负责人必须参加有关治超方面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四、 培训学习采取员工自学、集中培训、专家辅导、案例讲解等形式开展。五、 每年组织集中培训学习不得少于四次,培训学习
7、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六、 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两次治超工作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有关治超事宜。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工作“五必须”一、 必须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二、 必须对货物装载、开票、计重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三、 必须对装载货物车辆驾驶员出示的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进行登记;四、 必须建立健全货运源头治超登记、统计制度和档案,并按规定向运管机构报送相关信息;五、 必须接受货运源头治超执法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工作“五不准”一、 不准为无牌无证的车辆装载、配载;二、 不准为证照不全的车辆装载、配载;三、 不准为非法改装的车辆装载、配载;四、
8、 不准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五、 不准为超限超载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货运源头单位计重、开票、装载员职责一、 学习、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货物运输法律、法规、规章;二、 认真履行货运源头治超工作职责,协助运管治超执法人员共同搞好货运源头治超工作;三、 对进入货运源头单位车辆和从业人员证件及货物装载情况进行登记;四、 按规定开票、装载、计重,出具过磅单、煤炭销售票等合法手续;五、 严格执行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工作“五不准”和“单票限开、单车限装、票吨相符”的规定;六、 对发现超限超载非法行为,及时报告运管机构等有关部门处理。货运源头单位停复产报备制度一、 货运源头单位应建立停复产报备制度。二、 货运源
9、头单位需停产的,应当自停产之日起提前7日向县级运管机构提交停产报告,注明停产原因、停产期限。三、 货运源头单位被责令停产的,应当自被责令停产之日起3日内向县级运管机构提交停产报告。四、 货运源头单位需复产时,应当自复产之日起提前7日向县级运管机构提交复产报告。五、 运管机构对停产的货运源头单位每月巡查不得少于2次。六、 对在规定期限内应报备而不报备的,由运管机构建议其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货运源头单位1、 货运源头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 企业法人证书复印件6、 货运源头单位停复产报备表货运源头单位基
10、本情况登记表企业名称政府公示时间地 址经营许可证号营业执照号企业法人移动电话电 话邮 编传 真货物种类年吞吐量(万吨)站级划分企业类型监管形式是否安装电子计重设备是否安装视频远程监控系统源头单位治超管理员驻站巡查人员说明:1、企业类型分为:煤矿企业(省、市、县)、储煤企业、洗煤企业、焦炭企业、铁矿企业、铸造企业、建材企业、危货企业、其他企业。2、 站级划分按交通部JT/T402-1999汽车货运站(场)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进行核定。3、 监管形式为驻站或巡查。货运源头单位停复产报备表企业名称政府公示时间地 址经营许可证号营业执照号企业法人移动电话电 话邮 编停产时间停产原因 (公章) 年 月 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货运 源头 企业 制度 文本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