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人文科技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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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文科技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 (院政发39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与加强我校重点学科的建设和管理,根据省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湘教发1号)和人文科技学院十二五学科发展规划,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重点学科是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和创新的重要平台,是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支撑。第三条 根据学校长远发展战略,依照“突出特色,优先发展;集中力量,重点发展;合理布局,协调发展”的原则,按两级(省、校)、三层(重点学科、重点建设学科、重点培育学科)、四类(基础性学科、应用性学科、优势特色学科、硕士点培育及支撑学科)布点建设。第二章 设 置第四条 重点学科中的省级重点建设
2、学科按照二级学科设置,校级重点学科根据类别特点及学科培育需要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设置。第五条 重点学科的设置由学校统一规划,由系(部)组织、学科带头人主持申报(鼓励和提倡跨学科整合组建队伍资源),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校务会审核批准的程序确定。第六条 申报学校重点学科,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研究方向:具有3个以上(含3个)明确、稳定、有特色的研究方向,前期研究成果较好,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及学科发展能发挥重要作用,有一定的社会影响。(二)学科队伍:学科队伍学风端正,团结协作,结构合理,有一定比例的教授和博士,有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和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在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学科带头人治
3、学严谨、组织能力强,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团队意识,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和知名度,且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正高职称,或同时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具有本学科(专业)坚实的理论基础,系统讲授过一门以上本科生课程;教学与科研方向一致,学术方向明确,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可以组织带领所在学科的教学与科研活动。3、学术造诣较深,科研工作成绩突出,近年的科研成果分别具备下表条件中的3项:序号科研成果内容重点学科带头人重点建设学科带头人重点培育学科带头人1科研项目主持省级重点项目1项(含1项)以上主持省级重点项目1项或省级资助项目2项以上主持省级资助项目1项以上2奖励注获省级三大科技奖励(排
4、名前3名,有证书)1项,或省社科成果二等奖1项,或教学成果二等奖(第一完成人)1项获省级三大科技奖励(排名前5名,有证书)1项,或省社科成果三等奖1项,或教学成果三等奖(第一完成人)1项教学成果三等奖(排名前3名,有证书)1项,或获其它省级奖励3专著、论文理工类被SCI、EI收录论文3篇以上,或被CSCD 、CSCI收录论文5篇以上被SCI、EI收录论文1篇以上,或被CSCD 、CSCI收录论文4篇以上被CSCD 、CSCI收录论文2篇以上社科类专著1部,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8篇以上,其中至少有3篇CSSCI或A&HCI专著1部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CSSCI或A&HC
5、I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CSSCI或A&HCI4到账科研经费理工类8万元以上6万元以上4万元以上社科类2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上1万元以上注:音乐、美术、体育等学科,学科带头人在省级认定的相关展览或评奖中取得前三名或优秀奖可视为满足此项获奖条件。第三章 建 设第七条 校级重点学科建设周期为4年。各学科应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及学科发展趋势,科学制定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规划内容包括:设置意义、发展目标、主要研究方向、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队伍建设、基础设施条件建设、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第八条 科研处代表学校与系部及重点学科签订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作为学科建设指
6、南和检查验收的主要依据。建设期间,各学科一般不应对建设计划任务做大的调整,如确需调整,经所在系部同意,报科研处备案。第九条 凝炼学科方向是重点学科建设的基础。各学科要密切掌握本学科领域前沿研究动态,紧密结合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根据学科自身特色与优势,科学确定本学科研究方向。第十条 汇聚学科队伍是重点学科发展的关键。学校将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建立灵活、高效、规范的人才引进与培养机制,形成有利于优秀中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激励与约束机制,培养一批学术领军人物,培育一批中青年学术骨干,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学科创新团队。第十一条 构筑学科基地是重点学科提升创新能力的重要保障。各学科要切实加强仪器设备、现代
7、化信息环境、图书文献等基础设施条件建设,建设一批高水平、多功能、广覆盖的学科创新平台和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决策咨询服务的社科研究基地,不断提高开放合作水平,大力开展科技攻关,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第十二条 培养创新人才是重点学科建设的重要任务。各学科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依托重点学科建设一批具有鲜明特色和比较优势的特色专业、精品课程、优秀教材,鼓励学生参与学科建设和创新实践,充分发挥重点学科在人才培养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培养一批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层次人才。第十三条 产学研结合是重点学科开展社会服务的重要途径。各学科应坚持需求导向,增强服务意识,加快科技成
8、果转化,积极参与“四化两型”建设和区域创新体系的构建,着力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实现学科与产业、学科群与产业集群的密切对接,增强重点学科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协同性。第十四条 重点学科建设期满必须实现如下目标:(一)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建设目标1、研究方向研究方向稳定、有特色,与学科内涵密切相关,研究内容国内先进。2、学术队伍(1)学科带头人主持2项能支撑本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学术发展的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或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8篇以上(第一作者),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且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第一作者)。(2)
9、学科团队学科队伍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合理。博士比例不低于50%。每个研究方向至少有12名教授或博士。学科队伍主要成员中新增12名省优秀专家或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省“1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省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以及更高层次的人才。(3)科学研究科研项目及经费至少主持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主持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15项以上,每个研究方向至少主持承担3项;理工科横向项目2项以上,社科横向项目1项以上;到账科研经费,理工科200万元以上,社科40万元以上。科研成果主持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理工科科研成果被SCI/EI/ISTP收录不少于60篇,社科科研
10、成果被A&HCI/CSSCI/新华文摘收录不少于40篇;出版专著、教材理工科1部、社科3部以上;科研成果转化取得一定成绩。学术交流主持举办全国性学术会议1场以上,或主持举办省级学术会议2场以上;外出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不少于20人次;境外进修、访问教师2人以上;开展校内教师学术讲座不少于15人次,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来校讲学不少于10人次。(4)人才培养获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不少于2项;主持承担省级教改项目2项以上;获省级教学成果奖1项以上;指导学生获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实验计划项目2项以上;指导学生获省级各类学科竞赛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或国家级奖励1项以上。(5)支撑条件建有
11、省级科研基地或实验室;仪器设备与图书资料能很好地满足学科建设的需要;大型仪器全部上网共享;学科网站内容全面且保持更新。(二)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目标1、重点学科(1)研究方向研究方向稳定、有优势,与学科内涵密切相关,研究内容科学,具有前瞻性。(2)学术队伍学科带头人主持1项以上能支撑本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学术发展的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篇以上(第一作者),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且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学科团队学科队伍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合理。博士比例不低于30%,硕士比例不低于70%。学科队伍主要成员中
12、新增1名省优秀专家或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省“121人才工程”人员、省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以及更高层次的人次。(3)科学研究科研项目及经费至少主持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主持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8项以上;到账科研经费,理工科100万元以上,社科20万元以上。科研成果主持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三等奖1项以上,或获得市厅级科研成果奖励二等奖1 项以上;理工科科研成果被SCI/EI/ISTP收录不少于30篇,社科科研成果被A&HCI/CSSCI/新华文摘收录不少于20篇;出版专著、教材理工科1部、社科3部以上。学术交流主持举办省级学术会议1场以上;外出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10人次
13、以上;开展校内教师学术讲座不少于10人次;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来校讲学不少于5人次。(4)人才培养获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不少于1项;承担主持省级教改项目2项以上;指导学生获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实验计划项目1项以上;指导学生获省级各类学科竞赛三等奖1项以上。(5)支撑条件仪器设备与图书资料能很好地满足学科建设的需要。大型仪器全部上网共享;学科网站内容全面且保持更新。2、重点建设学科(1)研究方向研究方向形成优势和特色,研究内容具有前瞻性。(2)学术队伍学科带头人主持1项以上能支撑本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学术发展的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奖励
14、。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篇以上(第一作者),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且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学科团队博士比例不低于20%,硕士比例不低于80%。学科队伍主要成员新增1名以上省优秀专家或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省“121人才工程”人选、省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以及更高层次的人才。(3)科学研究科研项目及经费主持获得省部级科研项目5项以上;到账科研经费,理工科80万元以上,社科15万元以上。科研成果至少主持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1项以上;理工科科研成果被SCI/EI/ISTP收录不少于20篇,社科科研成果被A&HCI/CSSCI/新华文摘收录不少于10篇;出版专著、教材理工科至少1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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