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业车险费率方案模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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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商业车险费率方案 目 录 第一部分 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费率方案 3 一、保费计算公式 3 二、费率表结构 3 三、费率使用 4 (一)基准纯风险保费使用说明 4 (二)附加费用率使用说明 8 (三)费率调整系数使用说明 8 四、释义 10 第二部分 特种车综合商业保险费率方案 13 一、保费计算公式 13 二、费率表结构 13 三、费率使用 14 (一)基准纯风险保费使用说明 14 (二)附加费用率使用说明 18 (三)费率调整系数使用说明 18 四、释义 20 第三部分 摩托车、拖拉机综合商业保险费率方案 23 一、保费计算公式 23 二、费率表结构 23 三、费率使用 24 (一)基准纯风险保费使用说明 24 (二)附加费用率使用说明 25 (三)费率调整系数使用说明 25 四、释义 25 五、其他 26 第四部分 单程提车保险费率方案 27 一、保费计算公式 27 二、费率表结构 27 三、费率使用 28 (一)基准纯风险保费使用说明 28 (二)附加费用率使用说明 29 (三)费率调整系数使用说明 29 四、释义 31 第一部分 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费率方案 (推广地区) 一、保费计算公式 1.保费计算公式如下: 商业车险保费=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 2.基准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 其中,基准纯风险保费为投保各主险与附加险基准纯风险保费之和。 3.费率调整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 二、费率表结构 1.机动车损失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表,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一制定,此处仅提供示例,见“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表-机动车损失保险示例(全国推广版)”; 2.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全车盗抢保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分地区列示; 3.附加险,合并列示在“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表-附加险(全国推广版)”; 4.费率调整系数列示在“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费率调整系数表(全国推广版)”。 5.机动车损失保险可选绝对免赔额系数表,列示在“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表-机动车损失保险可选绝对免赔额系数表(全国推广版)”。 三、费率使用 (一)基准纯风险保费使用说明 基准纯风险保费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一制定、颁布并定期更新。 1.机动车损失保险 (1)当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等于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时,根据被保险机动车车辆使用性质、车辆种类、车型名称、车型编码、车辆使用年限所属档次直接查询基准纯风险保费。 (2)当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不等于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时,考虑实际价值差异的机动车损失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虑实际价值差异的机动车损失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直接查找的机动车损失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协商确定的机动车实际价值-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机动车实际价值)×0.09% 举例说明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不等于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时的基准纯风险保费的计算方法: 例2:如山东地区一辆车龄为4年的“北京现代BH7141MY舒适型”投保车辆损失保险,该车使用4年后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机动车实际价值为4.9万元,如果客户要求约定实际价值为6万元, 则该车考虑实际价值差异的基准纯风险保费为1002元。计算步骤如下: ①根据上表示例,查表得到该车的机动车损失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为992元; ②该车考虑实际价值差异的机动车损失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992+(60000-49000)×0.09%=1002元。 如附加险的保费计算基础为机动车损失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的,是指考虑实际价值差异的机动车损失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 (3)如投保时约定绝对免赔额,可按照选择的免赔额、车辆使用年限和实际价值查找费率折扣系数,约定免赔额之后的机动车损失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按下列公式计算: 约定免赔额之后的机动车损失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考虑实际价值差异的机动车损失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费率折扣系数 2.第三者责任保险 根据被保险机动车车辆使用性质、车辆种类、责任限额直接查询基准纯风险保费。 3.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1)根据车辆使用性质、车辆种类、驾驶人/乘客查询纯风险费率。 (2)计算公式如下: 驾驶人基准纯风险保费=每次事故责任限额×纯风险费率 乘客基准纯风险保费=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纯风险费率×投保乘客座位数 4.全车盗抢保险 (1)根据车辆使用性质、车辆种类查询基础纯风险保费和纯风险费率。 (2)计算公式如下: 基准纯风险保费=基础纯风险保费+保险金额×纯风险费率 5.玻璃单独破碎险 (1)根据车辆使用性质、车辆种类、投保国产/进口玻璃查询纯风险费率。 (2)计算公式如下: 基准纯风险保费=新车购置价×纯风险费率 6.自燃损失险 (1)根据车辆使用性质、车辆使用年限查找纯风险费率。 (2)计算公式如下: 基准纯风险保费=保险金额×纯风险费率 7.新增加设备损失险 计算公式如下: 基准纯风险保费=保险金额×机动车损失保险基础纯风险保费/机动车损失保险保险金额 8.车身划痕损失险 根据车辆使用年限、新车购置价、保险金额所属档次直接查询基准纯风险保费。 9.发动机涉水损失险 计算公式如下: 基准纯风险保费=机动车损失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费率 10.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 计算公式如下: 基准纯风险保费=约定的最高赔偿天数×约定的最高日责任限额×纯风险费率 11.车上货物责任险 (1)根据营业货车、非营业货车查询纯风险费率。 (2)计算公式如下: 基准纯风险保费=责任限额×纯风险费率 12.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 计算公式如下: 基准纯风险保费=每次事故责任限额×纯风险费率 13.不计免赔率险 (1)根据适用的险种查找费率。 (2)计算公式如下: 基准纯风险保费=适用本条款的险种基准纯风险保费×费率 (3)不计免赔率险费率表适用险种一栏中未列明的险种,不可投保不计免赔率险。 14.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 计算公式如下: 基准纯风险保费=机动车损失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费率 15.指定修理厂险 (1)根据国产/进口车,对机动车损失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进行相应的调整。 (2)计算公式如下: 基准纯风险保费=机动车损失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费率 (二)附加费用率使用说明 附加费用率由公司自主设定唯一值,并严格执行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附加费用率,不得上下浮动。 (三)费率调整系数使用说明 费率调整系数由无赔款优待系数、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组成。 1.无赔款优待系数: 无赔款优待系数根据历史赔款记录,按照无赔款优待系数对照表进行费率调整。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一制定颁布,由行业平台自动返回。 2.自主渠道系数: (1)渠道划分标准 公司渠道划分为电网销、车商、直销、其他中介等4个渠道,划分的依据为: ①电网销:通过公司电销、网销平台出单的业务。 ②车商:通过具有兼业代理资格证书的车商承保、在核心系统中渠道明细名称为“汽车销售与租赁 ”或“汽车维修与服务”的业务。 ③直销:除电销、网销平台出单业务以外的其他直销业务。 ④其他中介:通过除车商外的经纪公司、其他专兼业代理承保的业务。 (2)渠道系数的确定依据 公司先根据以往年度的数据经验、赔付率和费用率水平等,对各车种、四种渠道设定渠道初始系数。承保时据此确定每张保单的初始渠道系数。 但当自主核保系数无法满足该保单的费率调整要求时,对渠道初始系数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渠道系数=整单费率调整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自主核保系数)。 (3)自主渠道系数由系统自动计算,不得人工调整。 3.自主核保系数: (1)主要核保要素 包括机构、品牌车系、交强险以往年度索赔信息、商业险以往年度索赔信息、年龄性别交互分组、座位数、排量、商三保额、投保情况、车龄、是否投保不计免赔、车损免赔额等级、是否投保指定修理厂险等。 (2)核保要素与风险成本的关系 公司的核保要素体现了风险成本的差异,保单首先根据纯风险计算结果确定该单费率调整系数,进一步计算得到剔除无赔款优待系数及渠道初始系数后的费率调整系数(记为H’),H’优先分配给自主核保系数进行调整,当自主核保系数无法满足费率调整要求时,才对渠道初始系数进行调整,参见渠道系数的确定。 自主核保系数由系统自动计算,不得人工调整。 4.其他: 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适用费率调整系数(北京无赔款优待系数,深圳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不参照此表,另行下发)。 序号 项目 内容 系数 1 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 连续3年没有发生赔款 0.60 连续2年没有发生赔款 0.70 上年没有发生赔款 0.85 新保或上年发生1次赔款 1.00 上年发生2次赔款 1.25 上年发生3次赔款 1.50 上年发生4次赔款 1.75 上年发生5次及以上赔款 2.00 2 自主核保系数 0.85~1.15 3 自主渠道系数 0.85~1.15 四、释义 1.基准纯风险保费:是构成保险保费的组成部分,用于支付赔付成本,根据保险标的的损失概率与损失程度确定。 2.纯风险费率:用于计算基准纯风险保费的费率。 3.基础纯风险保费:是构成基准纯风险保费的组成部分。 例:基准纯风险保费=基础纯风险保费+保险金额×纯风险费率 4.附加费用率:是以公司经营费用为基础计算的,包括用于保险公司的业务费用支出、手续费支出、营业税、工资支出及合理的经营利润。 5.费率调整系数:根据对保险标的的风险判断,对保险基准保费进行上下浮动比率的调整。 6.车辆使用性质: 非营业车辆:指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自用的车辆或仅用于个人及家庭生活的各类机动车辆,包括家庭自用汽车、企业非营业客车、党政机关、事业团体非营业客车和非营业货车。 营业车辆:指从事社会运输并收取运费的车辆,包括出租、租赁营业客车、城市公交营业客车、公路客运营业客车和营业货车。 对于兼有两类使用性质的车辆,按高档费率计费。 7.车辆种类: 费率表中车辆种类的定义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客货两用车按相应客车或货车中的较高档费率计收保费。 五、其他 在费率表中,凡涉及分段的陈述都按照“含起点不含终点”的原则来解释。 例如:“6座以下”的含义为5座、4座、3座、2座、1座,不包含6座; “6-10座”的含义为6座、7座、8座、9座,不包含10座; “20座以上”的含义为20座、21座、…,包含20座; “2吨以下”不包含2吨; “2-5吨”包含2吨,不包含5吨; “5-10吨”包含5吨,不包含10吨; “10吨以上”包含10吨; “10万以下”不包含10万; “10-20万”包含10万,不包含20万; “20万以上”包含20万。 第二部分 特种车综合商业保险费率方案 (推广地区) 一、保费计算公式 1.保费计算公式如下: 商业车险保费=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 2.基准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 其中,基准纯风险保费为投保各主险与附加险基准纯风险保费之和。 3.费率调整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 二、费率表结构 1.特种车损失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表,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一制定,此处仅提供示例,见“特种车综合商业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表-特种车损失保险示例(全国推广版)”; 2.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全车盗抢保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分地区列示; 3.附加险,合并列示在“特种车综合商业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表-附加险(全国推广版)”; 4.费率调整系数列示在“特种车综合商业保险费率调整系数表(全国推广版)”。 5.特种车损失保险可选绝对免赔额系数表,列示在“特种车综合商业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表-特种车损失保险可选绝对免赔额系数表(全国推广版)”。 三、费率使用 (一)基准纯风险保费使用说明 基准纯风险保费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一制定、颁布并定期更新。 1.特种车损失保险 (1)当投保时被保险特种车的实际价值等于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时,根据被保险特种车车辆使用性质、车辆种类、车型名称、车型编码、车辆使用年限所属档次直接查询基准纯风险保费。 以下表为例说明特种车损失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的查询方法: (2)当投保时被保险特种车的实际价值不等于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时,考虑实际价值差异的特种车损失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虑实际价值差异的特种车损失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直接查找的特种车损失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协商确定的特种车实际价值-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特种车实际价值)×0.09% 举例说明投保时被保险特种车的实际价值不等于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时的基准纯风险保费的计算方法: 例2:如山东地区一辆车龄为4年的“陕汽SX5255GJBJR404”投保车辆损失保险,该车使用4年后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特种车实际价值为21.4万元,如果客户要求约定实际价值为25万元, 则该车考虑实际价值差异的基准纯风险保费为2220元。计算步骤如下: ①根据上表示例,查表得到该车的特种车损失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为2188元; ②该车考虑实际价值差异的特种车损失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2188+(250000-214000)×0.09%=2220元。 如附加险的保费计算基础为特种车损失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的,是指考虑实际价值差异的特种车损失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 (3)如投保时约定绝对免赔额,可按照选择的免赔额、车辆使用年限和实际价值查找费率折扣系数,约定免赔额之后的特种车损失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按下列公式计算: 约定免赔额之后的特种车损失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考虑实际价值差异的特种车损失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费率折扣系数 2.第三者责任保险 根据被保险特种车车辆使用性质、车辆种类、责任限额直接查询基准纯风险保费。 3.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1)根据车辆使用性质、车辆种类、驾驶人/乘客查询纯风险费率。 (2)计算公式如下: 驾驶人基准纯风险保费=每次事故责任限额×纯风险费率 乘客基准纯风险保费=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纯风险费率×投保乘客座位数 4.全车盗抢保险 (1)根据车辆使用性质、车辆种类查询基础纯风险保费和纯风险费率。 (2)计算公式如下: 基准纯风险保费=基础纯风险保费+保险金额×纯风险费率 5.玻璃单独破碎险 (1)根据车辆使用性质、车辆种类、投保国产/进口玻璃查询纯风险费率。 (2)计算公式如下: 基准纯风险保费=新车购置价×纯风险费率 注:对于特种车,防弹玻璃等特殊材质玻璃基准纯风险保费上浮10%。 6.自燃损失险 (1)根据车辆使用性质、车辆使用年限查找纯风险费率。 (2)计算公式如下: 基准纯风险保费=保险金额×纯风险费率 7.新增加设备损失险 计算公式如下: 基准纯风险保费=保险金额×特种车损失保险基础纯风险保费/特种车损失保险保险金额 8.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 计算公式如下: 基准纯风险保费=约定的最高赔偿天数×约定的最高日责任限额×纯风险费率 9.车上货物责任险 计算公式如下: 基准纯风险保费=责任限额×纯风险费率 10.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 计算公式如下: 基准纯风险保费=每次事故责任限额×纯风险费率 11.不计免赔率险 (1)根据适用的险种查找费率。 (2)计算公式如下: 基准纯风险保费=适用本条款的险种基准纯风险保费×费率 (3)不计免赔率险费率表适用险种一栏中未列明的险种,不可投保不计免赔率险。 12.特种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 计算公式如下: 基准纯风险保费=特种车损失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费率 13.指定修理厂险 (1)根据国产/进口车,对特种车损失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进行相应的调整。 (2)计算公式如下: 基准纯风险保费=特种车损失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费率 14.起重、装卸、挖掘车辆损失扩展条款 计算公式如下: 基准纯风险保费=特种车损失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费率 15.特种车辆固定设备、仪器损坏扩展条款 计算公式如下: 基准纯风险保费=特种车损失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费率 (二)附加费用率使用说明 附加费用率由保险公司自主设定唯一值,并严格执行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附加费用率,不得上下浮动。 (三)费率调整系数使用说明 费率调整系数由无赔款优待系数、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组成。 1.无赔款优待系数: 无赔款优待系数根据历史赔款记录,按照无赔款优待系数对照表进行费率调整。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一制定颁布,由行业平台自动返回。 2.自主渠道系数: (1)渠道划分标准 公司渠道划分为电网销、车商、直销、其他中介等4个渠道,划分的依据为: ①电网销:通过公司电销、网销平台出单的业务。 ②车商:通过具有兼业代理资格证书的车商承保、在核心系统中渠道明细名称为“汽车销售与租赁 ”或“汽车维修与服务”的业务。 ③直销:除电销、网销平台出单业务以外的其他直销业务。 ④其他中介:通过除车商外的经纪公司、其他专兼业代理承保的业务。 (2)渠道系数的确定依据 公司先根据以往年度的数据经验、赔付率和费用率水平等,对各车种、四种渠道设定渠道初始系数。承保时据此确定每张保单的初始渠道系数。 但当自主核保系数无法满足该保单的费率调整要求时,对渠道初始系数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渠道系数=整单费率调整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自主核保系数)。 自主渠道系数由系统自动计算,不得人工调整。 3.自主核保系数: (1)主要核保要素 包括机构、品牌车系、交强险以往年度索赔信息、商业险以往年度索赔信息、座位数、排量、商三保额、投保情况、车龄、是否投保不计免赔、车损免赔额等级、是否投保指定修理厂险等。 (2)核保要素与风险成本的关系 公司的核保要素体现了风险成本的差异,保单首先根据纯风险计算结果确定该单费率调整系数,进一步计算得到剔除无赔款优待系数及渠道初始系数后的费率调整系数(记为H’),H’优先分配给自主核保系数进行调整,当自主核保系数无法满足费率调整要求时,才对渠道初始系数进行调整,参见渠道系数的确定。 自主核保系数由系统自动计算,不得人工调整。 4.其他: 特种车综合商业保险适用费率调整系数(北京无赔款优待系数,深圳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不参照此表,另行下发)。 序号 项目 内容 系数 1 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 连续3年没有发生赔款 0.60 连续2年没有发生赔款 0.70 上年没有发生赔款 0.85 新保或上年发生1次赔款 1.00 上年发生2次赔款 1.25 上年发生3次赔款 1.50 上年发生4次赔款 1.75 上年发生5次及以上赔款 2.00 2 自主核保系数 0.85~1.15 3 自主渠道系数 0.85~1.15 四、释义 1.基准纯风险保费:是构成保险保费的组成部分,用于支付赔付成本,根据保险标的的损失概率与损失程度确定。 2.纯风险费率:用于计算基准纯风险保费的费率。 3.基础纯风险保费:是构成基准纯风险保费的组成部分。 例:基准纯风险保费=基础纯风险保费+保险金额×纯风险费率 4.附加费用率:是以保险公司经营费用为基础计算的,包括用于保险公司的业务费用支出、手续费支出、营业税、工资支出及合理的经营利润。 5.费率调整系数:根据对保险标的的风险判断,对保险基准保费进行上下浮动比率的调整。 6.车辆使用性质: 对于本条款,车辆使用性质仅包括特种车。 对于兼有两类使用性质的车辆,按高档费率计费。 7.车辆种类: 费率表中车辆种类的定义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客货两用车按相应客车或货车中的较高档费率计收保费。 五、其他 1.在费率表中,凡涉及分段的陈述都按照“含起点不含终点”的原则来解释。 例如:“6座以下”的含义为5座、4座、3座、2座、1座,不包含6座; “6-10座”的含义为6座、7座、8座、9座,不包含10座; “20座以上”的含义为20座、21座、…,包含20座; “2吨以下”不包含2吨; “2-5吨”包含2吨,不包含5吨; “5-10吨”包含5吨,不包含10吨; “10吨以上”包含10吨; “10万以下”不包含10万; “10-20万”包含10万,不包含20万; “20万以上”包含20万。 2.特种车分类: 特种车一:油罐车、汽罐车、液罐车; 特种车二:专用净水车、特种车一以外的罐式货车,以及用于清障、清扫、清洁、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冷藏、保温等的各种专用特种车; 特种车三: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运钞、医疗、电视转播等的各种专用特种车; 特种车四:集装箱拖头。 第三部分 摩托车、拖拉机综合商业保险费率方案 (推广地区) 一、保费计算公式 1.保费计算公式如下: 商业车险保费=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 2.基准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 其中,基准纯风险保费为投保各主险与附加险基准纯风险保费之和。 3.费率调整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 二、费率表结构 1.摩托车、拖拉机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全车盗抢保险,分地区列示; 2.附加险,合并列示在“摩托车、拖拉机综合商业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表-附加险(全国推广版)”。 3.摩托车、拖拉机损失保险可选绝对免赔额系数表,列示在“摩托车、拖拉机综合商业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表-损失保险可选绝对免赔额系数表(全国推广版)”。 三、费率使用 (一)基准纯风险保费使用说明 基准纯风险保费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一制定、颁布并定期更新。 1.摩托车、拖拉机损失保险 基准纯风险保费按下列公式计算:基准纯风险保费=基础纯风险保费+保险金额×纯风险费率 2.第三者责任保险 根据车辆使用性质、车辆种类、责任限额直接查询基准纯风险保费。 3.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1)根据车辆使用性质、车辆种类、驾驶人/乘客查询纯风险费率。 (2)计算公式如下: 驾驶人基准纯风险保费=每次事故责任限额×纯风险费率 乘客基准纯风险保费=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纯风险费率×投保乘客座位数 4.全车盗抢保险 (1)根据车辆使用性质、车辆种类查询基础纯风险保费和纯风险费率。 (2)计算公式如下: 基准纯风险保费=基础纯风险保费+保险金额×纯风险费率 5.不计免赔率险 (1)根据适用的险种查找费率。 (2)计算公式如下: 基准纯风险保费=适用本条款的险种基准纯风险保费×费率 (3)不计免赔率险费率表适用险种一栏中未列明的险种,不可投保不计免赔率险。 6.摩托车、拖拉机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 计算公式如下: 基准纯风险保费=摩托车、拖拉机损失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费率 (二)附加费用率使用说明 附加费用率由保险公司自主设定唯一值,并严格执行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附加费用率,不得上下浮动。 (三)费率调整系数使用说明 摩托车、拖拉机综合商业保险不适用于费率调整系数。 四、释义 1.基准纯风险保费:是构成保险保费的组成部分,用于支付赔付成本,根据保险标的的损失概率与损失程度确定。 2.纯风险费率:用于计算基准纯风险保费的费率。 3.基础纯风险保费:是构成基准纯风险保费的组成部分。 例:基准纯风险保费=基础纯风险保费+保险金额×纯风险费率 4.附加费用率:是以保险公司经营费用为基础计算的,包括用于保险公司的业务费用支出、手续费支出、营业税、工资支出及合理的经营利润。 5.费率调整系数:根据对保险标的的风险判断,对保险基准保费进行上下浮动比率的调整。 6.车辆使用性质: 车辆使用性质包括摩托车和拖拉机。 对于兼有两类使用性质的车辆,按高档费率计费。 7.车辆种类: 费率表中车辆种类的定义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客货两用车按相应客车或货车中的较高档费率计收保费。 五、其他 联合收割机基准纯风险保费按兼用型拖拉机14.7KW以上计收。 第四部分 单程提车保险费率方案 (推广地区) 一、保费计算公式 1.保费计算公式如下: 商业车险保费=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 2.基准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 其中,基准纯风险保费为投保各主险与附加险基准纯风险保费之和。 3.费率调整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 二、费率表结构 1.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合并列示在“机动车单程提车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表(全国推广版)”; 2.附加险,合并列示在“机动车单程提车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表-附加险(全国推广版)”; 3.费率调整系数列示在“机动车单程提车保险费率调整系数表(全国推广版)”。 三、费率使用 (一)基准纯风险保费使用说明 基准纯风险保费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一制定、颁布并定期更新。 1.机动车损失保险 按照新车购置价直接查找; 2.第三者责任保险 按照赔偿限额直接查找; 3.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1)按照每座责任限额查找每座基准纯风险保费; (2)计算公式如下: 基准纯风险保费=每座基准纯风险保费×投保座位数。 4.不计免赔率险 (1)根据适用的险种查找费率。 (2)计算公式如下: 基准纯风险保费=适用本条款的险种基准纯风险保费×费率 (3)不计免赔率险费率表适用险种一栏中未列明的险种,不可投保不计免赔率险。 5.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 计算公式如下: 基准纯风险保费=机动车损失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费率 6.短期费率 (1)保险期间分为6个区间; (2)保险期间为(25,30]天时,按照费率表对应险种直接查询基准纯风险保费; (3)保险期间为其他情况时,基准纯风险保费为基准纯风险保费表对应险种基准纯风险保费乘以短期比例表中对应比例。 (二)附加费用率使用说明 附加费用率由保险公司自主设定唯一值,并严格执行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附加费用率,不得上下浮动。 (三)费率调整系数使用说明 费率调整系数由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组成。 1.自主渠道系数: (1)渠道划分标准 公司渠道划分为电网销、车商、直销、其他中介等4个渠道,划分的依据为: ①电网销:通过公司电销、网销平台出单的业务。 ②车商:通过具有兼业代理资格证书的车商承保、在核心系统中渠道明细名称为“汽车销售与租赁 ”或“汽车维修与服务”的业务。 ③直销:除电销、网销平台出单业务以外的其他直销业务。 ④其他中介:通过除车商外的经纪公司、其他专兼业代理承保的业务。 (2)渠道系数的确定依据 公司先根据以往年度的数据经验、赔付率和费用率水平等,对各车种、四种渠道设定渠道初始系数。承保时据此确定每张保单的初始渠道系数。 但当自主核保系数无法满足该保单的费率调整要求时,对渠道初始系数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渠道系数=整单费率调整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自主核保系数)。 自主渠道系数由系统自动计算,不得人工调整。 2.自主核保系数: (1)主要核保要素 包括机构、品牌车系、座位数、排量、商三保额、投保情况、车龄、是否投保不计免赔、车损免赔额等级等。 (2)核保要素与风险成本的关系 公司的核保要素体现了风险成本的差异,保单首先根据纯风险计算结果确定该单费率调整系数,进一步计算得到剔除无赔款优待系数及渠道初始系数后的费率调整系数(记为H’),H’优先分配给自主核保系数进行调整,当自主核保系数无法满足费率调整要求时,才对渠道初始系数进行调整,参见渠道系数的确定。 自主核保系数由系统自动计算,不得人工调整。 4.其他: 单程提车保险适用费率调整系数(深圳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不参照此表,另行下发)。 序号 项目 内容 系数 1 自主核保系数 0.85~1.15 2 自主渠道系数 0.85~1.15 四、释义 1.基准纯风险保费:是构成保险保费的组成部分,用于支付赔付成本,根据保险标的的损失概率与损失程度确定。 2.纯风险费率:用于计算基准纯风险保费的费率。 3.基础纯风险保费:是构成基准纯风险保费的组成部分。 例:基准纯风险保费=基础纯风险保费+保险金额×纯风险费率 4.附加费用率:是以保险公司经营费用为基础计算的,包括用于保险公司的业务费用支出、手续费支出、营业税、工资支出及合理的经营利润。 5.费率调整系数:根据对保险标的的风险判断,对保险基准保费进行上下浮动比率的调整。 31-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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