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出银行出口信用证业务操作规程模版.docx
《银行出银行出口信用证业务操作规程模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出银行出口信用证业务操作规程模版.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银行出银行出口信用证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行出口信用证业务操作,防范业务风险,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规定、有关国际惯例及总行有关规定,结合分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操作规程。第二条 出口信用证业务是出口商银行根据进口商银行开来的信用证所规定的条款,审查出口商交来的单据,为出口商办理审单、寄单和收汇的一种结算方式。出口信用证业务主要包括信用证通知、修改和撤销、转通知和转让、审单议付、寄单索汇、收汇考核、和档案管理等项环节。我行在办理出口信用证业务时应遵循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 600 号出版物(以下简称 UCP600) 的规定办理。第二章 信用证的通知第三条 受理信用证。(一)
2、 审核信用证表面真实性。我行收到国外代理行开来的信用证后,应首先审核信用证表面真实性。信用证如通过 SWIFT 系统开立,应以 MT700(或 MT 701)形式。如通过信开方式,经核签字样本相符的,批注“印鉴符”字样;印鉴不符的信用证批注“印鉴不符,待核实”字样,应迅速联系开证行,要求确认来证的真实性。UCP600 第9条f 款规定,“如一银行被要求通知信用证或修改但其不能确信信用证、修改或通知的表面真实性,则应毫不延误地通知看似从其处收到指示的银行。如果通知行或第二通知行决定仍然通知信用证或修改, 则应告知受益人或第二通知行其不能确信信用证、修改或通知的表面真实性。”我行在办理出口来证通知
3、业务时,应严格按 UCP600 办理。(二)确认信用证表面真实性后,经办人员在国际结算系统中登记信用证。如为简电预通知,则在国际结算系统中做预通知登记。第四条审核信用证。(一)开证行资信的审核。开证行的资信、所属国家及在该国的地位,以及与我行往来关系。(二)信用证一般内容的审核。1. 审核信用证受益人的名称、地址是否齐全、正确,如出现不完整或严重错误,应立即电洽开证行要求其证实。2. 审核信用证内容是否完整合理,是否符合国际惯例。对于内容有疏漏、表述不清楚或有可能对受益人造成不利的条款均应及时提请受益人注意,或要求开证行澄清或修改。3. 信用证各项条款应清楚完整,前后一致。若有含糊不清、条款与
4、条款之间互相矛盾或存在其他对受益人不利的条款,均应及时提请受益人注意,或要求开证行澄清或修改。(三)信用证其它内容和特殊条款的审核。1. 信用证须依照 UCP600 开立,且须表明适用于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承兑或议付,对暂不生效或有条件生效的信用证应提请受益人注意,待生效通知到达后,才能办理货物出运。2. 开证行承担的付款责任必须明确。凡信用证由第三家银行保兑或确认偿付,其承担的责任必须明确。3. 偿付条款必须正确、合理,争取运用有利的索汇方式,对于索汇路线曲折迂回以及其他影响快速安全收汇的条款,应及时提请受益人注意,需要时洽开证行修改。4. 信用证上固定印好的条款、信用证空白处、边缘处以及背
5、面加打填写或用图章加注的文字都是信用证条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认真审查。(四)保兑信用证处理。如信用证要求我行保兑,且受益人也书面要求我行加具保兑,须报经总行国际业务管理部批准后,方可加具我行保兑,并按照我行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如我行决定不加具保兑,应立即通知开证行。除非开证行在保兑授权或要求中另有规定, 我行可将信用证通知受益人,但必须注明“此证我行未加保兑”。第五条信用证的通知。(一) 缮制信用证通知书。1. 审证完毕后,经办人员在国际结算系统中录入信用证通知信息,复核生成信用证通知书,并在信用证正本上加盖信用证通知专用章。2. 简电预通知,则应在信用证通知书上注明“此系简电预通知,凭简电证实
6、书交单/ 议付”词句,以提请受益人注意。(二) 通知信用证。我行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将信用证通知书及正本信用证通知受益人,并由受益人签收回单。(三) 信用证和通知书副本及有关文件归入信用证通知业务卷宗。第三章信用证的修改和撤销第六条信用证的修改。(一) 审核信用证修改书的表面真实性。信用证修改书表面真实性的审核可参照信用证表面真实性的审核。(二) 修改书内容的审核。我行应抽出原信用证留底,仔细审核修改后的条款是否一致、修改内容是否清楚、完整、合理。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请受益人注意,或联系开证行澄清。(三) 缮制信用证修改通知书。在国际结算系统中录入信用证修改并缮制信用证修改通知书,可参照信用证通知
7、的做法。我行在信用证修改正本上加盖信用证通知专用章,连同缮制好的信用证修改通知书在两个工作日内通知受益人,并由受益人签收回单。(四) 根据 UCP 600 第 10 条 e 款的规定,“对同一修改的内容不允许部分接受,部分接受将被视为拒绝修改的通知”。如出口商不接受修改,应要求其在接到信用证修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我行,并将修改通知书和修改正本退回我行,以便我行通知开证行。第七条 信用证的撤销。(一) 如受益人不接受来证并且要求退证,我行应要求受益人备函盖章,说明情况,并将信用证正本及有关附件退我行。我行在国际结算系统中做撤证记录和相关报文,经复核后通知开证行(如为信开,须将正本信用证附
8、以撤证面函,退开证行)。或我行用 SWIFT 通知开证行受益人要求撤证,待开证行答复后,按开证行的指示办理。(二) 如开证行主动要求撤证,我行应首先征得受益人同意,受益人备函盖章后,再根据开证行的指示,或用 SWIFT 加以确认或将正本信用证退回开证行。(三) 根据信用证条款的要求,我行可向受益人或向开证行收取有关手续费和电传费。第八条 有关函电按业务发生的时间顺序归入信用证通知业务卷宗。已撤证的信用证卷宗列为“死卷”,另行保管。第四章 信用证转通知第九条 国外银行委托我行通过第三家银行通知信用证及证下修改,我行在审核信用证表面真实性的基础上按照电来电转,信来信转的原则进行信用证转通知。我行仅
9、作为转递行或转通知行,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如开证行要求我行转开或承担其他责任,则应报请总行国际业务管理部决定。第五章 信用证的转让第十条 信用证的转让是指信用证的受益人(第一受益人)将信用证的全部或部分金额转让给一个或多个出口商(第二受益人)的行为。我行在办理转让信用证时应按 UCP 600 第38 条的规定办理。第十一条 信用证必须是“可转让”,且我行有权转让。如信用证由我行通知,信用证规定可由通知行转让;或我行为信用证指定的转让行。在信用证是自由议付信用证情况下, 如需转让信用证,须经开证行特别授权。第十二条 第一受益人必须说明是否保留拒绝允许转让行将修改通知给第二受益人的权利。如果转让行
10、同意按照所定的条件转让,那么在转让时,转让行必须将第一受益人关于修改的指示通知第二受益人。第十三条 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如是部分转让,原信用证必须允许分批装运。第十四条 办理转让信用证的程序。(一)如信用证原受益人向我行申请办理信用证转让,应填制信用证转让申请书(见附件),注明转让方式(全部转让/部分转让,是否需要换单)、转出数量、金额及其他事项,连同信用证正本包括有关附件、修改书一并交我行。(二)我行国际结算人员依据 UCP600 的规定对原受益人提交的信用证转让申请书审核后,按照转让申请书的要求,办理转让,同时在国际结算系统中做相应操作,并在信用证上批注。如电转,用
11、 SWIFT 方式发送给指定银行;如函转,经有权签字人员签字后寄交指定银行或第二受益人。(三)转让信用证副本连同转让委托书和有关通知面函副本应按照业务发生的时间顺序归入信用证转让业务卷宗,同时在正本信用证上做相应的批注。(四) 转让手续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可根据信用证要求和我行费率表的规定在转让时一并收取。第六章审单议付第十五条接单。(一)客户将交单联系单连同正本信用证和单据一并送交我行。(二)我行收到出口商交来的信用证项下所要求的单据后,应检查单据的种类和份数是否齐全,并在客户交单联系单上签收。(三)审核出口商所附的信用证正本以及修改是否齐全和完整。第十六条登记。在国际结算系统中做信用证项下单据
12、交单登记。第十七条审单。(一)国际结算人员应对客户交来的信用证项下单据进行认真审核,对信用证中未规定的单据将不审核,可退还交单人或将其照转。(二)信用证条款及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及其有关文件是审单工作的依据; 单证一致、单单一致是审单工作必须遵守的原则。国际结算人员将出口商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及其修改中的要求和规定逐条核对, 做到单证严格一致;逐项审核单据,单据与单据之间相同或相关的内容一致,即单单一致。(三)正常情况下,受益人交来全套单据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四)审核要点: 1.信用证是否过期;2.运输单据显示装运日期是否在信用证规定的最迟装期之内;3.是否交单过期;4.是否允
13、许转运或分批装运;5.是否超装或短装运;6.运输单据类别是否符合信用证要求;7.运输单据上是否有“不清洁”批注;8.运输单据上发货人、收货人、被通知人等是否按照信用证的描述缮制正确;9.运输单据上起运港、目的港和运输路线是否与信用证要求一致;10. 运输单据上显示的运费支付情况与信用证的规定和发票及其他单据上的价格条款是否一致;11. 汇票的付款人、付款期限是否与信用证规定一致,出票日期是否合理,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12.发票上有关货物描述、单价、总金额及价格条款与信用证有关规定是否完全一致;13.发票抬头的名称、地址等是否与信用证规定一致;14.保险单据是否是信用证规定的类型;15.保险的金
14、额、币种、赔付地是否符合信用证要求;16.保险条款及险别与信用证规定是否一致;17.保险单据的签发日期是否迟于运输单据;18.检验证明上的语言描述及检验结果的数据是否符合信用证的规定;19.各种单据的签发是否符合信用证规定;20.各种单据上注明的全套正本份数及实际交单份数与信用证规定是否相符;21.各种单据应有的签章是否齐全,单据本身是否有打印错误或计算错误;22.各种单据上货物描述、数量、唛头、重量、体积、收货人与信用证及其他单据上的有关内容是否一致;23.需背书的单据,是否已经背书。第十八条单据处理。(一) 正常出单。对于单证一致、单单一致的单据,应立即向国外开证行或其指定银行寄单索汇。(
15、二) 联系客户修改。对于有问题的单据应联系客户修改,必须批注明确,交接清楚,记录退单日期和改妥日期;对改妥的单据必须再行审查。(三)客户授权出单。对于无法修改的不符点,经客户确认后寄单,或在客户书面授权下表提/电提不符点。第七章 寄单索汇第十九条 缮制寄单索汇通知书。在国际结算系统中录入信用证项下单据议付记录,经复核后生成寄单索汇通知书。第二十条 索汇。根据信用证不同的偿付条款,我行以电索或信索方式索汇;对于有不符点的单据,如果信用证规定向偿付行索汇,则应在向开证行寄单、得到开证行授权后才向偿付行索汇;如果信用证规定向开证行索汇,我行将单据直接寄往开证行,并在寄单索汇通知书上注明我行付款路线,
16、向其索汇。第二十一条 背批。在正本信用证背面批注出单日期、单据编号、议付金额、信用证余额等,并由审单人员签章。对于允许分批装运的信用证,当信用证有特殊的货物品种数量规定时,须将货物分装的明细情况一并注明,以便以后议付同一笔信用证时核对。第二十二条 建档。单据审核完毕后,需留存发票、运输单据副本一份,连同一份寄单索汇通知书副本建立信用证项下出口寄单索汇业务档案。第二十三条费用。按总行制定的费率表及有关收费规定,如信用证规定受益人承担的费用,由受益人预交或在款项收妥后扣收;信用证规定由开证申请人承担的费用,应加议付金额一并向开证行收取。第二十四条 寄单。按照信用证上的寄单要求,将单据连同寄单索汇通
17、知书用快递方式寄交开证行或指定银行。第八章催收考核第二十五条 催收。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货币、不同收汇方式,我行应在单据寄出后,按邮程和开证银行合理工作时间逐单估算正常的收汇时间。超过这一时间而未收汇的,我行要逐笔致电有关开证行或偿付行查询、催收,同时应及时联系受益人。对远期信用证项下收汇,尤其要注意检查是否及时收到承兑通知,承兑到期日是否合理,如需到期索汇的,应按时办理,严防遗忘。第二十六条拒付。国际结算部门收到开证行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的通知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受益人联系交涉事宜。第二十七条交涉。国际结算人员在主管领导的指导下对国外开证行提出的不符点进行交涉,如开证行无理拒付,应据理力争,
18、维护客户利益,如有必要,报告总行国际业务管理部,委托代理行部门进行交涉。第二十八条 退单。开证行将单据退回后,国际结算人员应清点单据种类和份数,确认无误后立即通知受益人,受益人取回单据时须签收。如我行已办理出口押汇业务,则按我行的有关规定处理单据, 向受益人追索。第二十九条考核。收汇考核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我行通过这项工作所积累的资料可为今后安全及时收汇提供参考依据。考核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一)反映代理行的付汇效率、经营作风等情况,追索由于国外代理行责任而造成的我行损失;(二)考核的主要情况包括收汇时间、造成迟收汇、短收汇的原因,从而总结出加速收汇的经验,提出改进收汇工作的措施;(三)反映出
19、口商制单质量、货物质量及其他方面的问题而造成的迟收汇、少收汇等情况,以供我行在审单、审证时加以注意;(四)反映我行在审单、审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收汇工作的影响,促使我行工作人员提高工作质量。第三十条来往函电处理。(一)与开证行或代理行之间的业务函电往来,包括不符点的提示及交涉、支付/承兑通知、信息反馈等,均应由业务人员将有关信息及时转知受益人。(二)根据受益人的答复,我行按照国际惯例、本着维护出口商及我行权益的原则妥善地处理有关函电,并在合理工作时间内回复。(三)将有关业务往来函电按业务发生的时间顺序归入该笔信用证项下出口寄单索汇业务档案,妥善保管。第九章收汇入账第三十一条 国际结算人员收到海
20、外银行有效入账通知后,应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内查询企业是否在“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内及其分类状态,并根据名录企业分类严格依据外汇局要求对不同分类企业进行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真实性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国际结算系统中做收汇操作,收取未收费用,按受益人指示办理入账或结汇。复核后生成收汇通知书, 交受益人,副本归入信用证项下出口寄单索汇业务档案。第十章 档案管理第三十二条档案的分类。出口信用证业务所涉及的环节较多,我行在整理业务档案时,应按信用证通知、信用证转让和信用证项下议付单据分别进行归档。第三十三条档案的整理。 (一) 信用证通知档案的整理。1. 将信用证和有关修改的副本、信用证通知/修改通知留底
21、以及代理行往来函电、客户指示等,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整理归档。2. 如信用证效期过后两个月,该证受益人仍未到我行交单,我行即可将该卷装订、归档。(二) 转让信用证档案的整理。1. 信用证转让完成后,将转让申请书、转让信用证副本以及与代理行和客户的往来函电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整理归档,并在相应的信用证通知档案中作批注。2.如转让信用证效期过后两个月,客户仍未到我行交单,可将该卷装订、归档。(三) 信用证项下议付单据档案的整理。1.如果议付信用证是由我行通知/转让的,应在相应的通知/转让信用证副本上做批注。2. 凡货款已全部收妥并无未了事项者,将寄单索汇面函留底、有关出口单据副本以及客户出具的保证书、
22、处理意见、往来银行函电及我行的查询交涉函电、收汇通知书等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整理归档。第三十四条档案的管理。(一) 每笔业务完成后,按业务编号顺序归档。(二) 在归档前,应认真检查各项业务单据的签字、盖章是否齐全,各项费用是否收取(三) 根据业务是否结清区分活卷和死卷,分离保管。所有活卷在营业终了后要集中防火保管。结清的业务使用档案袋保管,档案袋正面及侧面应明显标注所装档案业务编号,方便以后调阅。(四)结清的档案的保存期为五年。第十一章附则第三十五条本规程由x银行国际业务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三十六条本规程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x银行出口信用证业务操作规程(2008) 237 号文件同时废止。附
23、:1.信用证通知书 2.信用证修改通知书3.客户交单联系单4.寄单面函5.偿付面函6.信用证转让申请书7.信用证转让修改申请书8.信用证转让修改申请人承诺书附 1:NOTIFICATION OF DOCUMENTARY CREDIT信用证通知书TO(致):DATE(日期):OUR REF NO. (我行编号): ISSUING BANK(开证行): LC NO.(信用证号): ISSUING DATE(开证日期): LC AMOUNT(信用证金额):LATEST SHIPMENT DATE(最迟装船期):EXPIRY DATE(有效期): TENOR&DAYS(期限): APPLICANT(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银行 出口 信用证 业务 操作规程 模版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w****g】。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w****g】,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