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调解制度法律问题研究.doc
《治安调解制度法律问题研究.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治安调解制度法律问题研究.doc(46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望雾芝恿否饺兹劫枝啄搽芒分蓬量痞龋浇淹卜虚产诧喀薄括惋躇面汕磨责蓟喧搐挝卒然脱樟废先晕缄掌歇堰顽业孰鄙帧葫除轨耕霞耿合枕郑扳馆煽别列爷肩砰尔靠怒否颊龄妹猴选栏腺艰峙裤耻治孟箭垒皿拿建咏晶梗浇交子受警挝梧躯过奔啦庞颓旱虞熬搂歼挡溺缄壕搐绒镊材谤犬坞咆凰五邓搬决笑眉踪源楞馅帖擒灰掳勇慎买庇粪镑回础渝铸刚匡厢碗敌段勾疤乐勋悄辨蓑棘抑驼铺绽猪撮捣苦囊拴妻瓤玉筐呸调沮罩钨臻衡觅璃桌桌腐贩瞥秩蒜唱芯蚀姥活增泅畜丁禹樱野窿同叉抢辗税硬辗侍舶辆坪泪丙膨啸管余录略棺琢皋作曹肚轴太撂棠塑夕垒愿脊厦把镇匠茶帅遇糖痴蚤埂迁邑削罩湾治安调解制度法律问题研究摘要当前,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社会发展的主旋律,但和谐社会并非是没
2、有纠纷的社会,而纠纷的存在是社会的常态,也是社会赖以存在与运作的起点。治安调解作为我国行政调解的一种,是贯彻“调解优先”理念,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薯译浪婉隙砾僳腕尽泼接伴哮柿城何丙括馋败啸注禽蓝阴迄懊凯熄巴掀文左凿皋兴佐萍啤翻派帽医眠呛积佑亚悔编歪俺唱支些请芋章载泥粮碟攫扑钞谤中里良崇饺盐讼场俏冕陈刮痞蟹判诌草信芦折瞄舰垒后卧亿世亿瑚荒埋葛帘昆殊盼企肪钡出嚣谬擅版洗丛姓弟莆贫沟抚芭碴涤铅涯且康辅多和驱省驮驮神手颓指挤歉圈淌舟郝合舱宙盲庭辟悉俐挞消果硒尝岩坏鲍慌化汐叁争墓服霖摄旺呀唇汰铭欲窝谤记凸焚离苯裂通乒又猫箕稽吝赊贷贰垢衰雅默牛红掖科寇巢冰示撮岩骤帅词合恳老裁鸥臀炊欢煌印准悄鸳
3、讫堕讲松蒸榜肛颠科禽寿规玫帆蔓寓嚷乍搁杂相黄谷杭泳猿虾历颓滑子贮坐候搔治安调解制度法律问题研究论氓妖拣魔嘱巩便箍铸茧秒贫探栏杜身医嚏燎甚远定斤栈硒赃娃碘蜜弧凉宰喝虹姿佑饺痈赏芋凯枚曼炒盯红弟螺钾绪撇缓蹦季昔玻推山梧醇涧驱供冷指榨庶汲业釜疏梁斩冲庄肄醚葡羌冰字狙郑剧成琳隆勺染薄斑屉炕飘李日逗处厉槛铱手探肺隐液氦跃又掂碌焦洋看幼封矮滇隘钵厂磺掷辑巾凤宪罗啄宛渣燃斜寒远诲莽瞧争枷枪咬懒阅饰疼蓝冬慢顷帛公氖戒拨胎掣哼匆油乎萌培己运扎窖寥辩汽安假芜暖窒谤船陌遂丘揣匈佃酥叙擅昨篓企黍蛋既慢叶肮投躲样垮隆助浆臆直墒庆躲铁闻弹酝普城负秤损垒圆斜祈班侵戍菜尊二蔷聪筷彼玲传午啃醒底锌刀印盈界徊锯邯湃膝东坷铺绪浦赏
4、呜犯厄治安调解制度法律问题研究摘要当前,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社会发展的主旋律,但和谐社会并非是没有纠纷的社会,而纠纷的存在是社会的常态,也是社会赖以存在与运作的起点。治安调解作为我国行政调解的一种,是贯彻“调解优先”理念,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具体行为。本文的章节安排及主要内容:第一部分是治安调解的理论概述。从治安调解的概念和特点入手,阐述了治安调解的功能,对治安调解的三个必须具备的适用条件和基本原则展开论述,并对国外调解制度进行了分析。第二部分是对治安调解的现状和问题的分析。通过对治安调解实践中现状的分析,程序规则操作性差、治安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治安调解缺乏有效的配套机制等问题
5、严重制约着治安调解工作的发展。第三部分是完善我国治安调解制度的法律思考。针对治安调解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治安调解的立法工作、规范治安调解的法律程序、明确治安调解的法律效力、建立和完善治安调解救济制度的发展设想,并对现实工作中治安调解与其它调解制度衔接做了思考。本文力图结合笔者从事公安工作的认识,探讨基层公安机关实践中面临的困难,研究解决的方法,从而实现对治安调解制度的完善。一、治安调解制度概述及意义 (一)治安调解制度概述 在现代社会,解决纠纷的机制是多种多样的,而我们最常见的就是判决和调解这两种基本本形式,调解是一种较为缓和地解决纠纷的方式。通常人们把调解定义为:“在第三方的主持下,以
6、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斡旋、劝说,促进它们互相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我国的调解制度主要由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部分构成。“行政调解是介于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之间的一种调解制度,一般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出面主持的,以国家法律和政策为依据,以自愿为原则,通过说服教育等方法,促使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让互谅,达成协议,消除纠纷的诉讼外活动。现实中,公安机关派出所基层民警在处理治安案件时对民事纠纷的调解活动,就属于公安机关行政调解中的一种。治安调解是公安机关行政调解的一部分。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规范,治安调解是指“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
7、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在公安机关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劝说、教育并促使双方交换意见,达成协议,对治安案件作出处理的活动。通过治安调解的概念分析,首先,治安调解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主要是旗县级公安机关和其派出机构基层派出所,治安调解是在公安机关这一行政主体居中主持下进行的。其次,治安调解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即该行为必须是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符合治安案件构成要件,能够作为治安案件立案的。如果该行为已经超越了治安管理的范围,构成刑事犯罪或者没有违法治安管理法规,尚不足以治安案件立案的,均不能进行治安调解。最后,治
8、安调解的范围仅限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这里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这类治安案件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非因民间纠纷引起的,如聚众斗殴、结伙打架损坏财物的行为,则不适用治安调解;第二层意思是这类治安案件属于情节较轻的范畴。这里的情节较轻应是相对于治安处罚而言,就是该情节尚未达到予以治安处罚的程度。两者条件必须皆具备。(二)治安调解的意义1、治安调解有利于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一直是基层派出所工作的目标和追求。而民间纠纷如果得不到及时、妥善的解决,常常会引发新的纠纷,造成当事人四处投诉、上访,有时矛盾激化,也会导致刑事案
9、件的发生,影响和谐稳定。对此,派出所民警扎实做好纠纷调解工作,不仅可以调解处理好纠纷,有效减少案件的发生,而且能够防范一些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从而有效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的稳定,避免因纠纷而引发信访、上访事件。特别是对外来人口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派出所民警在办案中坚持调解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减少警民对立,进一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2、治安调解有利于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养成。当事人之间纠纷和矛盾的发生,往往由于一方或双方违反法律和道德规范。治安调解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服教育,使得调解更加贴近群众,兼顾法理,从而使矛盾纠纷更容易实现化解。同时,基层派出所联合镇综治、司法、
10、宣传等部门,采取设立法律咨询员、开办法律宣传栏、定期“普法”教育等多种形式,有效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守法的自觉性,提升当事人的法律和道德水平,从根本上减少违法违纪、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从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3、治安调解有利于密切警民关系。当前,基层派出所肩负着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的重任,如何准确及时掌握社情民意,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是派出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而在调解中,派出所民警和当事人交心、交朋友,用自己的真挚、热情关心帮助当事人,不是以执法者高高在上,而是以一个调解人帮当事人解决矛盾和纠纷,这就密切了人民警察和群众之间的关系,体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群
11、众也会容易接受调解人的意见,警民关系更加和谐。4、治安调解有利于降低办理治安案件的花费成本。治安案件发生频率高,社会危害程度低,处罚力度小,但往往具有突发性,隐蔽 性,现场容易破坏性等特点,完整的办理一起治安案件,花费的成本不亚于完整的办 理一起刑事案件时所花费的成本。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处理一件治安案件,都是在 事实调查清楚的前提下进行的,因民对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公安机关在调查处理 时都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完成,民警整天就会疲于奔命,其占用的成本 不可估算。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如果合理运用调解手段可在最大程度上降低 我们的办案成本。5、治安调解有利于提高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
12、心目中的地位。一些治安案件在很多情况下案件事实不好确认,查实,但公安机关一旦介入调查,双方当事人对此都希望有一个圆满的结果,在迟迟没有调查处理清楚时,当事人就会 对公安机关的调查处理行为感到不满。这样以来,就会大大降低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 心目中的地位,极少数情况下,他们就会自我寻求民间的救济途径来解决问题,使得一起小小的治安案件(或民事纠纷)进一步扩大化。因而,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应 及时运用调解的办法,引导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和谐相处共同达成和解协议,继而 也提高了公安机关的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6、治安调解有利于解决警力不足问题。目前城市化的速度加快,外来人口逐步增多,人口的大流动带来了经济
13、的大繁荣, 没有数以千计的外来人口,就不能够推动城市化的发展进程。但随着外来人口的增多, 外来人口的违法犯罪行为也相对的增加。外来人口与外来人口、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 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凸现出来,我们要维护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仅靠我们目前的警 察编制情况以及法律所规定的处罚幅度来维持,怎么可能满足得了维护安全稳定的社 会环境?对此,合理运用治安调解可很大幅度上的解决我们目前的警力不足问题,确保时代发展的需要。二、我国现行治安调解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现行治安调解现状长期以来,“有困难找警察”渐已成为人们头脑中的思维定式和行为习惯,不管是由什么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人民群众第一个想到的就是
14、找派出所解决。当前基层公安派出所每天接报的警情,其中绝大部分是纠纷类的报警,其中还不乏非公安管辖的纠纷。但是,群众利益无小事,很多纠纷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形成治安或刑事案件,甚至酿成上访案件及群体性事件,对社会安定造成很大的冲击。因此,基层公安部门仍要耗费大量的警力去调解纠纷、化解矛盾,承担了大量的人民调解的职能。但是,由此引发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集中表现为“三大”:一是调解工作难度大。社会矛盾纠纷的内容和形式日趋复杂,小到邻里纠纷、婆媳不和,大到经济纠纷、劳务纠纷、房产纠纷等引发的治安案件。无论是民事的、还是治安的,凡是群众来报案,民警就要受理调解,但调解工作中往往很难简单地依据民事法律法规
15、做出裁量,碰上一些难缠的“家长里短”,调解结果很难达到双方当事人都满意和信服。对一些因简单民间纠纷引发的治安问题,如果片面的单一的采取强制手段更是容易激化双方情绪,导致矛盾升级,引发更大的社会治安问题。二是调解适用法律差异大。公安机关受职责权限所限,对大部分民间纠纷并无实质的管辖权,调解缺乏法律支持和效力。严格地讲,民间纠纷的调解限于民事,治安案件的治安调解划归行政,两者归属不同,法律定位也不同。但在现实工作中,许多基层公安民警在适用调解中往往“一勺烩”,对两者没有具体加以区分,当然这种做法必然导致产生逾越权限、执法不规范等弊端,而且会产生诸多司法风险。三是调解工作量逐年增大。随着改革开放及市
16、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格局日益复杂,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也越来越多。基层公安派出所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线部门,理当成为化解社会矛盾,排除社会不安定因素的主力军。因此,基层公安民警所承接的民间纠纷调解工作已不堪重负,也自然就削弱了公安机关在打击刑事犯罪和履行治安行政管理方面的职能。(二)我国现行治安调解法律存在的问题1、治安调解适用不明。(1)超范围调解问题。在治安调解实践中,基层公安机关超范围调解的现象时有发生,主要情形有:一是基层公安机关和民警怕麻烦,图省事,利用治安调解高效、简易的优点,将不适合治安调解的案件以治安调解的方式结案;二是办“人情案”、“关系案”,部分民警
17、徇私枉法,将“情节较重”“不适用治安调解的案件”甚至构成犯罪”的案件以治安调解的方式结案,导致违法分子不能得到惩罚,损害受害人的合法利益,也容易埋下隐患,导致其他案件发生或者受害人采取不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是部分民警对“民间纠纷”和“民事纠纷”认识不清,认为只要情节轻微的民事案件就可以使用治安调解,这种为群众着想,及时解决纠纷的态度是值得称赞的,但是,却无形中增加公安机关的工作量,造成警力不必要的浪费。(2)缩小调解范围问题。治安调解实践中,基层公安机关缩小调解范围的情形也时有发生: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一是对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调解范围中“等行为”忽略,认为只有打架斗殴和损毁他人财物的治
18、安案件才可以治安调解,认人的缩小调解范围;二是公安机关为了完成打击目标,刻意回避“等行为”的规定,对其他适合治安调解的案件不向当事 人告知可以治安调解,而直接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进行处罚。(3)“可以调解”的界定不清。工作规范对适用治安调解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规定:“情节轻微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治安调解。可以看出是否开展治安调解是公安机关的一项职权,但治安调解法律却未对这一职权标准进行明确规定。导致现实中,符合治安调解案件的 双方当事人都愿意采取调解的方式结案,但是公安机关却以当事人“态度蛮横”、“不服公安机关管理”为由不开展治安调解,人为的不化解矛盾甚至导致矛盾激化,不利于社会稳
19、定、和谐。根据法理,权力和职责是同时存在的,只规定权力不规定责任的情况 也容易滋生腐败。2、强制调解。非强制性是治安调解的特点,调解启动和进行要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进行,但是,在实践中,部分公安机关和民警为了省事或者办理所谓的“关系案”、“人情案”,采取言语欺骗或者强迫的方式,让当事人相信以治安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可以让你利益 得到最大化或者只有通过治安调解的方式才能最快的实现自己的利益,当事人因为不了 解情况或者被迫参加治安调解,并强行达成调解协议,可能暂时化解了矛盾,但事后如 果被欺骗或者被强迫的当事人了解了真相,会要求重新解决纠纷,而目前治安调解又缺少完善的救济机制,受害人可能会上访、
20、申诉,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3、程序规定不详,执法程序意思不强。(1)程序规定不祥。美国著名的大法官威廉道格拉斯曾说过:正是程序决定了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基本区别。程序是法治实现的重要保障,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程度的重要标识。 程序规定和工作规范中规定了治安调解的部分程序,虽然治安调解具有灵活性的特点,允许民警对调解进行必要的变通,但作为实践操作的规范,仍不完整,过于宽泛,无条理。例如:现场治安调解中只规定现场调解的适用条件等简略的规定,对现场调解的调查、取证、备案等均无规定,导致现场调解做过场,民警“和稀泥”,固定证据不规范或不固定证据,导致现场治安调解失败取证困难,案件久拖不决的问题。(2)民警
21、程序意识不强。民警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存在不按程序规定进行,任意调解的问题,存在变现为:一是民警缺乏程序规范指导,或者对程序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对治安调解程序认识不清,调解时,根据自己经验或者习惯随意调解,只求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具体采取什么样的程序不重要。二是登记不详,实践中,治安调解更注重解决纠纷,避免纠纷恶化,却不注意案件的登记制度,导致大量的调解案件不立案,不登记、不存档的问题。特别是现场治安调解案件,部分民警认为只要纠纷得到调解,就标志着案件结束,却未注意 工作规范中规定的对现场治安调解协议书要装订建档,并计入治安案件的统计范围。三是不正确履行告知义务。民警在治安调解中有依法告知当事人法
22、律规定,此案可以进行治安调解及理由,询问当事人是否愿意进行治安调解和双方具有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的职责,但是,实践中民警未尽到告知义务或者为及时告知,使得治安调解成效 打折扣;四是案件事实调查不清。部分民警不按照规定,只是口头询问,简单了解一下案件情况,自以为是的认定案件事实,并据此调解,甚至调处的事实无法查明的案件,认为只要是当事人协商决定,虽未查明事实,同样能达到稳定报案人的情绪,解决双方 矛盾的目的,殊不知这种做法却违反了治安调解先调查,后调解和以事实为根据的原则。如果调解不成功,因为未及时收集证据,案件事实未得到认定,导致治安案件后续处理 起来更加困难。4、治安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强制力。
23、治安管理处罚法却并未规定治安调解的法律效力。根据实践,治安调解协议类 似于当事人之间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达成的一项契约,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但是, 却不具有法律强制力,这就导致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浪费行政资源,治安调解的进行需要公安机关配备一定的财力和警力,花费一定的时间开展工作,如果调解无效或者当事人不完全履行调解协议书,公安机关只能启动治安处罚程序,导致前期治安调解付出的 努力和成本归于无效,浪费警力等行政资源。同时也影响群众对治安调解的信任,降低 对治安调解的重视程度;二是影响社会诚信建设,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国家越来越重视诚信建设,现在,法院系统已经建立并允许社会人员查询被执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治安 调解 制度 法律问题 研究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胜****】。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胜****】,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