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8号人事管理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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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泸千字200218号人事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公司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制管理,所有正式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尊重合同。 第四条 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的人事档案、人事计划、员工招聘、培训、调配、定岗、考评、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各种保险及员工的解聘、辞退、辞职、除名、开除等各项管理工作。第二章 员工的聘用 第五条 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
2、以学识、专业、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等各方面适合于职务或工作岗位为原则,尽量以高学历高起点为准。 第六条 各部门、车间所需聘用的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在定编、定员的范围内聘用安排,不空岗、不闲人,按需用人,择才用人,一专多能,一人多用。第七条 部门、车间因工作需要增人、用人,临时工报综合办公室批准,固定合同员工报总经理批准。第八条 公司聘用的正式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第九条 聘用员工就职时,应向公司交就职自愿书。第十条 聘用员工就职时应向公司缴纳身份保证金2000元,保证金按劳动合同书有关条款处理,缴存保证金确有困难的可由其每月工资中扣存。员工合同期满时,如不续签合同,公司按同期银行存款
3、利息连本带利退还职工本人。第十一条 各级职务的聘用程序:1、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董事长也可兼任总经理。2、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各部门(车间)经理、主任,由公司总经理聘任。3、 部门(车间)副经理、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提名,总经理聘任。4、 部门(车间)班组长,由部门(车间)经理、主任提名,报副总经理聘任。第十二条 新聘员工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综合办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报相关领导提评定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方可转正,转正后,正式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第三章 员工培训第十三条:员工培训实施的宗旨和目的。1、 宗旨:为提高员工理论素养、工作技能,培养适应企业不断发展需
4、要合格人才,提高员工思想道德水平,培养敬岗爱业精神2、 目的:使员工在培训中不断提高学习创新能力,熟悉精通本职工作,在学习逐步拓宽知识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第十四条 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生产安全常识、9001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知识等。第十五条:员工在公司工作正式录用后,因工作业务需要,公司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安排员工到有关部门学习。第四章 工资待遇第十六条 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第十七条 公司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务)、职责、能力、技术、表现、工作年限、文凭、职称、贡献等多种要素进行综合考评,决定其工
5、资档次、级别。第十八条 员工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档次工资和技能级别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构成,其标准按本公司工资标准实施细则执行。第十九条 员工工资的晋升按照本公司人事考评制度进行。第二十条 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第二十一条 聘用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方能享受公司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工资及福利待遇。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车间)因工作需要所雇用的临时工工资待遇,由用工部门按用工性质、工作任务、用工时间提出方案,报综合办公室审批后执行。第五章 假期及待遇第二十三条 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国家法定节日(
6、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按日工资的200%计发,假日(星期日或公司规定的放假日)按日工资的100%计发加班工资。第二十四条 事假一、 员工因事不能出勤上班,应先写出假条说明理由,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经同意后方可生效。特殊情况需电话报告,事后补办请假手续。二、 事假审批权限1、 员工请假一天经部门领导批准;两天经部门领导审核报副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经部门领导和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2、 部门正副职请事假一天经副总经理批准;两天以上(含两天)经总经理批准。三、 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事假期间一律停发基本工资,累计达到20天者,除不发给基本工资外,扣除一个月的其它津贴、
7、补贴和一个月的奖金(年终奖12);累计超过30天者给予辞退处理。若遇非常特殊的事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规定标准,本人写出申请说明特殊原因,经综合办查实,报总经理批准,可按一般事假处理。第二十五条 病假一、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上班,需在家休息治疗,应写病假条说明病情,经领导批准方可生效。如因病情,本人不能到公司请病假,应由亲属到公司或电话向领导请假,待病痊愈上班补办病假手续。员工病假一天经部门领导批准;两天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经总经理批准。部门领导一天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二天以上(含二天)经总经理批准。在家休息治疗的病假,停发基本工资,全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全年累计达到2
8、0天者,除不发基本工资外,扣除一个月的其它津贴、补贴和一个月的奖金(年终奖12),超过20天者,超过一天扣两天基本工资,累计超过30天者给予辞退处理。若遇病情特殊,本人写出申请,说明病情,经综合办公室查实报总经理批准,可按没有超假处理。二、 因病情严重住院,经医生诊断确需住院治疗,须持县级及其以上医院住院证明经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住院期间发给基本工资的50%,不发其它津贴、补贴。但不低于基本当地劳动部门颁布的最低工资生活标准(泸西157元/月),住院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超过六个月者给予辞退。第二十六条 工伤假一、 职工因工负伤,需经所在部门证明工伤原因情况,经确认后报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其治疗
9、时间根据伤情酌定。治疗期间,其工资待遇按负伤前本人实得工资计发。治疗时间超过6个月,发给伤前本人实得工资的70%,超过一年作辞退处理,经双方协商一次性发给生活补助费。二、 职工因工负伤应按指定医院进行治疗,其医药费实报实销,不在指定医院治疗,私自找医生治疗、私自购药,其费用自理。住院治疗超过一年作辞退处理,以后医疗费用经协商一次性解决。第二十七条 探亲假一、 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开始享受探亲假待遇。二、 配偶在泸西县外工作、生活的,一年可探亲配偶一次,时间为30天,并可按实际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三、 父母在泸西县外工作、生活的,未婚员工一年可探亲父母一次,时间为20天;已婚员工,父母在泸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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