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停车场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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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管理实施细则 一、目的 1、 规范物业服务区域内停车场管理制度,维护停车场车辆进出、行驶与停放秩序,确保车场设施设备运转正常,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 规范公司停车场收费管理行为,规范IC卡制卡、发放管理制度,确保停车费规范、及时、全额收取。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目物业服务中心管理区域内的停车场。 三、 停车位服务与租用办理手续 1、停车位使用权限 小区地下停车位仅限拥有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的业主使用,非业主车辆及未购买地下停车位或未获得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的车辆不得进入地下停车场进行车辆停放;地面停车位仅限租用停车位的业主及临时停放小区的访客使用,其他业主不得占用。 2、停车位服务办理手续 2.1购买地下车位的业主需凭身份证、车位购置发票、地产地库车位购置协议(机械车位、非机械车位)等有效资料到物业服务中心客户服务部申请办理,客服专员为前来办理的业主填写《停车卡办理流转单》(附件1); 2.2客服专员审核业主资料无误后,与业主签订《车位使用服务协议书》(附件2)、停车位使用管理规定及承诺书(附件4),并按规定收取停车位管理服务费、IC卡制卡手续费(押金); 2.3客服专员将《停车卡办理流转单》及IC提供给秩序管理部授权,再由经办的客服专员将IC卡发放给业主; 2.4工程管理部收到《停车卡办理流转单》后负责带领业主到现场验收车位,对购买机械车位的业主进行机械车位的操作培训,并填写《停车位交接验收单》(附件5); 2.5车位验收结束后,《停车卡办理流转单》、《停车位交接验收单》移交给客服专员。客服专员及时将车位服务办理手续的相关资料存档。 3、车位租用办理手续 3.1车位出租方案须经房地产公司和物业公司批准后实施; 3.2取得车位租用权的业主,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物业服务中心客户服务服务部申请办理,客服专员为前来办理的业主填写《停车卡/证办理流转单》; 3.3客服专员审核业主相关信息(身份信息、租用权)并确认无误后,与业主签订《停车场车位租用协议书》(附件3),并按规定收取停车位租金、管理服务费以及IC卡制卡或《停车证》(附件6)制作手续费; 3.4秩序管理部收到《停车卡/证办理流转单》后为IC授权或制作《停车证》,再由经办的客服专员将IC卡或《停车证》发放给业主; 3.5工程管理部收到《停车卡/证办理流转单》后,负责带领业主到现场验收车位,并填写《停车位交接验收单》; 3.6车位验收结束后,《停车卡/证办理流转单》、《停车位交接验收单》移交给客服专员。客服专员及时将车位租用办理手续的相关资料存档。 4、《车位使用服务协议书》、《停车场车位租用协议书》必须按公司提供的统一格式、内容填写。有效期满后,物业服务中心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业主续签。 5、客服专员应根据车位服务和租用手续办理的情况,及时填写更新《车位租售明细表》(附件10),反馈停车场车位出租、使用的总体情况。 四、停车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小区内车库和地上车位已由业主购买的,不收取停车费,收取车辆停放管理费10元/月/车。地下车库已由业主购买的,不收取停车费,收取车辆停放管理费25元/月/车。外来车辆进入本小区30分钟上,收取一次性2元停车费,不足30分钟的,不得收费。小区住户在固定停车区域停放车辆,收费标准为: 1、 机动车: 1.1地上:小车:2元/次;整夜停放:3元/次;包月:80元。 2吨货车3元/次;整夜停放:5元/次;包月:120元。 1.2地下:小车:3元/次;整夜停放:6元/次;包月:150元。 2吨货车4元/次;整夜停放:7元/次;包月:180元。 2、摩托车:0.6元/次;整夜停放:1元/次;包月:25元。 3、电动自行车:0.4元/次;整夜停放0.60元/次;包月15元。 4、自行车:0.20元/次;整夜停放:0.30元/次;包月5元。 停车服务费标准按政府政策执行,随着政府政策的调整而调整。 五、车辆秩序管理 1、车辆出入秩序管理 1.1已设岗并启用车场智能系统的停车场,进入小区的车辆应凭车场智能IC卡刷卡出入。 1.2 未启用车场智能系统的停车场,物业服务中心应为已经办理车位服务和租用手续的业主提供《停车证》。《停车证》是车辆进出小区凭证,应提醒业主放置于车头挡风玻璃显眼处,以便当班秩序维护员识别。 1.3 在车流量高峰期应增加岗位人员,加快车辆流通速度,防止车辆滞留。 1.4 出入口道闸故障或因其它原因暂时失去屏障功能时必须使用地桩,保证出入口安全屏障的有效性。 1.5 车辆驶入时的基本操作 1.5.1车辆驶近停车场入口时,秩序管理员应面向来车呈立正姿势,注意观察。启用车场智能系统的,若IC卡刷卡异常,秩序管理员应及时上前查明原因,帮助业主顺利通过。未启用车场智能系统、有《停车证》的车辆可以开启道闸放行。当班秩序员应抽查《停车证》,驶入车辆信息与《停车证》信息不符者禁止放行; 1.5.2没有IC卡或没有《停车证》的外来临停车辆,秩序管理员应示意车辆减速停车。当车辆停稳后,秩序管理员快步走至距车辆驾驶室窗口适当距离的位置,呈立正姿势并敬礼,询问车辆进入小区事由,并将相关信息登记在《停车场车辆进出情况登记表》(附件8)上; 1.5.3符合放行条件的车辆,秩序管理员应提前向车主说明停车场注意事项和收费标准。经车主确认后,发放《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凭证》(附件7)。车主接过《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凭证》后,秩序维护员开启道闸,指引车辆驶入小区停车场指定的临停区域; 1.5.4外来临停车辆进入小区停车场,必须检查一辆放行一辆,严禁在未办理手续前将道闸打开放行。车辆外观有异常情况的,当班管理员应和车主确认,并将情况登记在《停车场车辆进出情况登记表》中; 1.5.5如发生车辆冲岗、从入口绕行等可疑情况,应首先设法截停车辆,同时在第一时间报告秩序部主管,由秩序部主管负责处理。 1.6 车辆驶出时的基本操作 1.6.1车辆驶近停车场出口时,秩序维护员应面向来车呈立正姿势,注意观察,对外来临停车辆应示意车辆减速停车。 1.6.2 车辆停稳后,秩序维护员快步走至距车辆驾驶室窗口适当距离的位置,呈立正姿势并敬礼,向车主收回《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凭证》,并快速核对车牌号、进入时间、值班人员签名等信息。对需要收取车位使用费的车辆按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并给车主相应的停车费发票,然后开启道闸,示意车辆驶出停车场。对不愿收发票的车主,应明示公司的规定,请车主自行处理,严禁收费不给发票的行为。 1.6.3临停车辆收费信息登记在《临停车辆收费登记明细表》(附件9)中,因特殊原因未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的应在表中作详细记录,并请车主或上级签名确认。 1.6.4如发现驶出的机动车辆车牌号与《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凭证》上的车牌号不符等异常情况,秩序维护员应立即报告秩序部主管,查验车主的有效证件: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等,进行人、车、证的核实。必须经车辆所有权人或单位证实并在《车辆临停收费登记明细》备注栏上详细说明并签名后方可放行。 2、停车场秩序管理 2.1车辆进出小区和车库时要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按照干道先行的原则礼让行车,不得堵挡道路和车库出入口。 2.2通过车场道闸系统时,秩序维护员应提醒车主关闭远光灯,禁止鸣笛,限速5公里/时。地下车库路弯、坡陡,应提醒出入者注意安全,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禁止超长、超高车辆进入地下停车场。 2.3 对进入物业服务区域停车场的车辆,停车场秩序维护员应引导车辆正确停放,若出现困难或问题,应立即报告秩序维护主管。 2.4停放地下车库的车辆应凭车场智能IC卡刷卡出入车库, 一旦产生欠费,IC卡自动失效。要特别提醒车位使用人及时充值并随身携带,以免影响车辆出入。 2.5 车场内车辆若发生故障,不带污染的小型维修,可在车场内进行,维修完后要督促车主清理周围卫生。其它维修一律禁止在车场内进行。 2.6车主自负车辆安全及车内物品的安全。停车场内应提醒车主车内勿放置现金和其它贵重物品,离开时关好车窗、车门,同时开启车辆防盗装置。若发生车辆本身及车内财物遗失,物业不负保管之责。 2.7秩序巡逻员应定时巡查车场,如发现车辆损坏、车门或车窗未关、漏水漏油等情况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并通知客服专员联系车主处理。未通知到车主时,需做好《交接班记录》。发现有人拆零部件或维修车辆时,应立即制止并检查当事人有关证件。 2.8严禁在停车场内进行试刹车或练习驾驶的行为。一经发现,应及时制止。 2.9 因车主原因造成车场内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时要立即上报部门主管或以上人员到现场处理,根据损坏情况与车主明确责任,赔偿损失。 2.10车辆应停放在业主所认购的车位停放区域内,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或他人车位。不按规定停车,物业服务中心应及时联系车主要求其整改,拒不整改的,物管公司有权将违规车辆拖离,拖离费用由违章车辆车主承担。 2.11停车位仅供业主停放车辆使用,业主不得随意改变车位的用途。严禁在车位上搭建安装原有设施以外的设施,严禁在车位上摆放杂物或堆放物品。一经发现,物业服务中心应及时制止,并联系业主要求其整改。 2.12车库内严禁烟火,严禁装载有易燃、易爆或剧毒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车场,如违反规定擅自进入,发生事故,除要求车主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外,并追究司乘人员的责任。 3、摩托车、电瓶车及自行车停放管理 3.1 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应指定固定的摩托车、电瓶车和自行车停放点,并明确标识。 3.2 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停放摩托车、电瓶车和自行车的,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不得乱收服务费用,亦无须发放出入凭证。在地下停车场租用电瓶车充电位的,应根据物业服务中心规定收取租金和服务费。 3.3 进入物业服务区域的摩托车、电瓶车和自行车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秩序管理员督导执行,违规停放的应及时通知车主整改。 3.4 严禁无牌摩托车进入物业服务区域。 六、停车场IC卡管理 1、停车场智能 IC 卡由物业服务中心 部负责保管。 部应按公司规定建立《停车卡保管台帐》(附件12),详细登记停车卡的购入、领用、退回及结存情况。 2、客服专员向 申请领取IC 卡时必须一一登记卡号,并在 《停车卡保管台帐》上签字。客服专员开具停车位管理服务费收据时必须在收据上注明发放给业主的IC卡卡号,方便 核对。 3、停车场智能 IC 卡必须按公司统一的卡的格式、类别和权限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制定秩序管理部特定授权人进行授权。授权操作密码应定期更改,每季度一次。如因人员变动等特殊原因,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更改。 4、客户服务部须在业主办理停车卡当日及时更新项目车位的租售情况,并填写更新《车位收费明细表》及《IC卡制卡收费台账》(附件11)。 5、因业主临时停车需要领用停车卡的,由秩序管理部申请经理批准同意后才能办理,并收取卡的押金,登记退卡时间,建立临时停车卡单独台帐。 6、对业主因不再停车等原因退回的停车卡,由客服专员将IC卡交由秩序管理部进行系统消除,再将停车卡交回 ,并在《停车卡保管台帐》上登记。客户服务部见已处理完毕的押金收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退款手续并做好台帐登记。 7、秩序管理部根据收费凭据注明的期限,对停车卡的停车期限进行系统操作,并做好登记记录,并对丢失的停车卡进行系统锁死。 8、工程管理部应定期对系统进行维护,保证系统安全。秩序管理部应保证系统数据与实际一致,做好系统备份。 9、每周一次对所有台帐进行核对,做到钱与台帐一致、钱与卡一致、系统数据与实际停车情况一致,经理在各类台帐和统计表上签字确认,并于次月4 号以前将《车位收费明细表》上报物业公司管理部。 29 / 25 附件1:停车卡办理流转单 停车卡(证)办理流转单 幢 室: 您(购买/租用)的 小区的(地面/地下)车位,位置 ,车位号 。请按下列顺序办理手续。 1、 接待验证 2、协议签订 (审核业主资料) (签订车位服务/租用协议) 兹证明:该业主身份信息、车位购置发票、地产地库车位购置协议等有效资料已核实,可以办理停车卡手续。 客户服务部(签字): 年 月 日 兹证明:该业主已经签订车位使用服务协议/车位租用协议书、停车位管理规定及承诺书,可以继续办理停车卡手续。 客户服务部(签字): 业 主 (签字): 代 理 人(签字): 年 月 日 3、 结算 4、IC/ID卡制卡发放 (审核租金、管理服务费、手续费) (IC/ID卡制卡发放) 兹证明:该业主停车位使用服务费、车位租金、IC/ID卡手续费已全部结清。 客户服务部(签字): 业 主 (签字): 代 理 人(签字): 年 月 日 兹证明:该业主的车场智能IC/ID卡已经秩序维护部授权,并已发放给业主。 秩序维护部(签字): 业 主 (签字):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5、 车位验收 6、其它 (双方交办机械、停车位钥匙、说明书等)(资料归档) 兹证明:业主已经对车位进行了验收交接手续,已接受了机械车位操作培训。机械车位使用说明书、钥匙已发放给业主。 工程部(签字): 业 主 (签字):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兹证明:该业主已填写《停车场交接验收单》并移交给客户服务部,本流转单及《停车场交接验收单》已归档。 客户服务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车位使用服务协议 车位使用服务协议 甲 方:金厦科教苑物业服务中心 乙 方: 联系电话: 住所地: 号楼 单元 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了维护________ (物业名称)小区内交通秩序,规范机动车停放,保证地下停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安全,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小区车位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车位及车辆基本情况(车主亲自填写) 车位编号: 车主姓名: 联系电话: 车牌号: 驾驶证号: 型 号: 颜 色: 第二条 车位管理服务期限 车位管理服务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自本车位产权发生变更或甲方不再为本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三条 价格与收费方法 1、车位管理服务费 元/月辆,收费金额共计 元/车辆; 2、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物价变化及政府有关规定适时对车位物业服务费进行调整; 3、乙方按年度向甲方缴纳上述费用。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一次性全额缴纳第一年度上述所有费用,并于每年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上述所有费用。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规定向乙方收取车位管理服务费等费用; 2、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小区地下车库管理的有关规章管理制度; 3、负责地下停车场交通秩序的指挥管理,车辆停放、人车分流管理和车场设备设施管理,并建立健全本小区车库停放车辆的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小区车库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定期检查巡视消防设施设备情况,及时发现、排除火灾隐患,严格限制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地下停车场。 6、甲方对乙方所停泊车辆无保管义务,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除乙方有证据证明是甲方的行为所致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对于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7、定期清扫地面和擦拭交通标识,保持地下停车场清洁整齐,标识清晰。 8、负责对地下停车场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证地下停车场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应向甲方提供如下资料: ⑴身份证复印件; ⑵驾驶证复印件; 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⑷车辆有效保险单复印件; ⑸紧急情况联络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⑹如上述情况或停放车辆发生变更,乙方应立即书面向甲方提供最新信息资料,否则,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车位管理服务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3、监督甲方的车辆管理服务工作,就车辆管理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4、严格遵守甲方就本小区车位管理规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如因乙方违反该有关规章制度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小区车场实行专位专车管理办法,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将该专用车位租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拒绝车卡与车牌不一致的车辆进入车场; 6、为本协议所涉固定停放车辆办理手续齐全的车辆保险; 7、服从甲方停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 8、乙方停好车后,应取走车内贵重物品、现金、车辆钥匙、停车卡,并确认锁好门窗。甲方对乙方车内物品无管理服务义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证所停车辆的完好状态,由于滴、漏油、电路问题等车辆自身原因给甲方或他人造成影响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乙方不得损坏停车场内的相关附属设施,不得对车位进行任何形式的装修、装饰和变动; 10、保证不将车辆停放在车位以外的其他位置上;保证车辆停入车位时不骑线、压线、越线或进行其他不合理停放或不按特殊情况下本停车场管理人员的要求停放; 11、保证车、证、卡相符,如需更换车辆须向甲方提出书面更换车证申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车辆进入本停车场。 第五条 车辆停放中的禁止行为 1、停放车辆时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非停车区域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2、不得损坏车库内的设施设备,不得私占他人车位,不得改变车库的使用性质; 3、车库内不得练车、修车、冲洗车辆。如有滴、漏现象必须及时清理; 4、禁止装有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车辆在车库停放; 5、地下车库严禁烟火,因违反规定造成所有的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管理责任 1、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车辆进入车场,甲方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给甲方或他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违反本协议,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缴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违缴纳金额的3%缴纳违约金,在逾期时间内,甲方可以不提供任何服务,也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 3、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自身及他人车辆被刮、碰或损坏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由此给他人车辆造成损失的,亦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车辆内存放可燃、可爆、腐蚀物等,造成自己车辆损坏,乙方自行承担损失,如给他人车辆及或给本停车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七条 其他 1、为维护业主、公众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协助有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如发现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2、 乙方不得使用地下停车证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地面。 3、 地下车库作为特殊用途的地下空间,任何用户不得随意搭建建筑物或施划标识。否则甲方有权利拆除而无需担负给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4、 不论乙方车位是否空置,乙方必须就其车位的管理向甲方按期全额支付当年的管理服务费。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合同履行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方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 代表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车位租用协议书 车位租用协议书 甲方:金厦科教苑物业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住所址: 乙方: (楼)栋 房 先生/小姐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车位出租及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 停车位租用期限、费用及交费方式: (1)租用车位:甲方向乙方提供 小区地面停车场 区 号停车位供乙方日常停车使用; (2)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租金: (人民币)元/车位·月。 (4)交费方式:停车位租金按季度收取。 二、停车位管理服务期限: 甲方为以上租用的车位提供车位管理服务,服务期限同车位租用期限,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停车位管理服务费: 1、费用支出: 停车位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停车场服务人员工资、福利等;停车场清洁费;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费;地下停车场水电及损耗等能耗费;停车证/牌的首次制作成本;物业服务企业税金及合理利润(不含车辆本身的各种保险及车内财物的保管费用和车位租赁费)等。 2、收费标准: (1)甲方向乙方收取日常停车位管理服务费: (人民币)元/车位·月。 (2)乙方首次使用停车位在当月15日前 (含15日)应按整月收费;首次使用停车位在当月15日之后的,计取0.5月车位服务费,此后一律按整月计费。 (3)停车服务费标准按政府政策执行,随着政府政策的调整而调整,并在调整前一个月以公告的方式通知乙方及乙方客户。 3.收费方式 (1)停车位使用原则为先交费后使用,停车位服务费按季度收取,乙方每季度首月15日前应前往物业服务中心交纳本季度费用。 (2)停车位租金和车位管理服务费同时缴纳。 四、停车位管理服务内容: 1、停车区域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停车区域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养护、运行和管理。 3、停车区域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收集与清运以及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4、车辆进出地下停车场的秩序管理。 5、停车场停车秩序、停车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与服务。 6、甲方为乙方建立车辆及收费档案。 7、法律政策规定应由甲方服务管理的其他事项。 五、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物业的有关规定及协议依法制定并实施《停车场使用管理规定》的权利。 2、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收取停车位服务费及车位租金的权利。 3、对于车位使用人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的权利; 4、提供与收费标准相适应的停车位管理服务的义务。 5、为乙方建立车辆及收费档案的义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停车位的使用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害乙方的权利。 2、车位管理服务工作的监督权和建议权。 3、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停车位管理服务的权利。 4、必须遵守车位的相关管理规定,确保车位方便、安全使用的义务。 5、必须按照协议约定及时交纳停车位物业服务费和租金的义务。 6、为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的义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未能提供约定的相关服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 2、甲方终止向乙方提供租用的车位,甲方必须退还乙方预交而尚未发生的相关费用和租金。 3、乙方违反停车场使用管理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乙方超过10天未交纳服务费及租金的,视为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甲方有权取消停车卡权限,追缴乙方所欠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及租金,并按日加收服务费和租金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九、其他事项: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所租用车位私自转借、转让或出租给第三者。 2、甲方不为停放的车辆办理各种保险,为了避免车辆意外损伤或财产损失,乙方要加强安全防护意识并自行办理相关保险。 3、甲方对车辆及车内物品不承担保管责任。如甲方受乙方、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车辆及车内物品进行保管的,其保管责任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协商不成,应将争议提交到车位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5、因不可抗力事件给甲、乙双方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金厦科教苑物业服务中心 办理人: 乙方: (业主)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停车位管理规定及承诺书 停车位使用管理规定 为规范停车位管理制度,维护停车位的正常管理秩序,保障车位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本物业服务中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协议,特制定了停车位管理规定。所有出入小区的车辆,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服从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爱护停车区域的公共设施、设备。 一、小区地下停车库仅限拥有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的业主使用,非业主车辆及未购买地库停车位或未获得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的业主的车辆不得进入地下停车库进行车辆停放;地面停车位仅限租用停车位的业主使用,其他业主不得占用。 二、停车位使用人应及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停车位使用相关登记、车场智能IC卡手续,按期缴纳停车位物业服务费。 三、业主办理停车位相关登记手续时,需提供车辆完整信息,物业服务中心将建立停车位使用人与车辆档案。在使用过程中如车辆信息发生变化,请及时到物业管理中心办理变更,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物业公司能够及时联系车主。 四、已办理停车位相关手续的使用人,物业服务中心将发给《停车证》(未启用车场智能系统项目)。该证是车辆进出小区的凭证,应放置于车头挡风玻璃显眼处,以便当班秩序维护人员识别。《停车证》仅限所登记之车辆使用,不得转让、涂改、伪造。《停车证》如发生遗失、损毁或需要更改,车位使用人应及时至物业服务中心补办,补办费用由车主承担。 五、停放地下车库的车辆应凭门禁智能IC卡刷卡出入车库, 一旦产生欠费,IC/ID卡自动失效。特别提醒车位使用人应及时充值并随身携带,以免影响车辆出入。IC储值卡如有遗失或损坏,请速至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补办费用由车主承担。 六、通过门禁道闸系统时应关闭远光灯,禁止鸣笛,限速5公里/时,限高2.2M(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地下车库路弯、坡陡,请出入者注意安全,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七、车辆进出小区和车库时要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应按照干道先行的原则礼让行车,不得堵挡道路和车库出入口。 八、在本小区内停放车辆的人员均应服从当班秩序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自觉维护场内秩序。 九、车主自负车辆安全及车内物品的安全。车主须妥善保管车钥匙、车辆证件以及门禁IC/ID卡等。车内请勿放置现金和贵重物品,车主离开时应关好车窗玻璃,锁好车门,同时开启车辆防盗装置。若发生车辆本身及车内财物遗失,本停车库概不负保管之责。建议车主应办妥各类车辆相关保险,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损失。 十、人员进入车库时应注意自身安全。未成年儿童不得单独进入地下车库,家长应承担教育监管责任,如因未成年儿童单独进入车库而发生伤害,家长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车辆应停放在业主所认购车位内,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或他人车位。不按规定停车,物管公司有权将违规车辆拖离,拖离费用由违章车辆车主承担。 十二、停车位仅供停放业主车辆使用,业主不得随意改变车位的用途。严禁在车位上搭建安装原有设施以外的设施,严禁在车位上摆放杂物或堆放物品。非机动车请停放于物管公司指定位置。 十三、车库车位设计停放的车辆为家用、商用小型车辆,车辆高度不得超过2.2米。禁止超长超高大型车辆及货运卡车进入车库。违反本条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损失的,由车主承担全部责任。 十四、业主应自觉保持车位的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禁止在地下停车库内维修或冲洗车辆,防止漏油和严重污染车位的行为。 十五、车库内严禁烟火,进入车库不得携带易燃易暴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物品。 金厦科教苑物业服务中心 承诺书 本人已详细阅读并理解科教苑物业服务中心制定的《停车位使用管理规定》,自愿遵守本《规定》内地一切条款。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 日 期: 停车位交接验收单 填单时间: 编号: 业主 信息 单元门号 车位号 拟启用时间 车牌号 车型 车辆颜色 车主电话 紧急联系电话 道闸IC卡卡号 缴费周期 物品 交接 机械式停车位设备使用说明说(编号: )壹份 机械式停车位设备操作钥匙 把。 无物品交接( )【适用于非机械车位,如无物品交接,请在( )内打√】 其他物品: 停车 位验 收 □本人已验收车位情况,未发现问题。 □本人已经验收车位情况,发现问题登记如下。 □本人已接受《机械式停车位特种设备》的操作说明,并且能独立安全地操作设备。 □车位验收发现的问题: 物业签认/日期 : 业主签认/日期 : 复验结果 □复验结果: 物业签认/日期 : 业主签认/日期 : 备注:整改维修完毕后,通知业主检验确认,业主一个月内不至物业服务中心确认,则视为默认。 附件5:停车位交接验收单 附件6:停车证 停 车 证 车牌号码: 车主信息: 幢 单元 室 车位号: 有效期限: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 NO: 科教苑物业服务中心 重要提示: 欢迎您使用公司所提供服务的停车场,为了您的车辆停放安全,请您注意下列事项: 1、本停车证为车辆使用本物业停车场车位的使用凭证,非车辆保管凭证,请务必随身携带并妥善保管 2、本车场收取的费用为机动车停放服务费,非车辆保管费,请驾车者自行负责关好门窗,锁好防盗锁。 3、本公司不负责因使用本车场内车位、道路及设施而引致任何车辆丢失损坏责任或赔偿。 4、此卡需专车专用,并严禁转借、伪造、涂改、污损。 5、因持卡人原因致使本卡遗失、转借、伪造、涂改、污损,或者因持卡人原因致使对本卡的其他使用,由此导致车辆丢失、损坏及其他后果,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6、持卡者驾车进出本物业时严禁尾随其他车辆。 7、持卡者进入本物业区域即视为同意以上条款并已予确认。 附件7: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凭证 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凭证 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凭证 存 根 车牌号码: 进入时间: 当值人员: 驶出时间: NO. 车牌号码: 进入时间: 当值人员: 驶出时间: 科教苑物业服务中心 重要提示: 欢迎您使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所提供服务的停车场,为了您的车辆停放安全,请您注意下列事项: 1、本卡为车辆使用本物业停车场车位的使用凭证,非车辆保管凭证,请务必随身携带并妥善保管。 2、本车场收取的费用为机动车停放服务费,非车辆保管费,请驾车者自行负责关好门窗,锁好防盗锁。 3、本公司不负责因使用本车场内车位、道路及设施而引致任何车辆丢失损坏责任或赔偿。 4、此卡需专车专用,并严禁转借、伪造、涂改、污损。 5、因持卡人原因致使本卡遗失、转借、伪造、涂改、污损,或者因持卡人原因致使对本卡的其他使用,由此导致车辆丢失、损坏及其他后果,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6、持卡者驾车进出本物业时严禁尾随其他车辆。 7、持卡者进入本物业区域即视为同意以上条款并已予确认。 附件8:停车场车辆进出情况登记表 停车场车辆进出情况登记表 日 期 车 牌 车 型 驶入 时间 进出小区事由 车辆异常 检查情况 值班人 驶出日期/ 时间 车辆异常 检查情况 值班人 备注-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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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 停车场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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