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代理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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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艺人代理合同 艺人代理合同合同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乙方: ,身份证号【 】 笔名: 地址: 电话: 邮编: 鉴于: 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甲方的专业、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演艺界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演艺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代理事项、区域及期限 1.1 双方一致同意,乙方授权甲方为其演艺方面的代理人,代理乙方包括但不 限于出演电影、电视剧、戏剧、话剧、广播剧;发行单曲或专辑;参加商业性演出、电视节目或广播节目;拍摄商业广告;担任品牌、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代言人等演艺事务。 1.2 双方一致确认,甲方享有的上述代理权为非独家的,若乙方再行使第1.1 条约定的权利或再向其他第三方授权行使的,应提前【】天书面告知甲方,并与甲方协调档期,得到甲方认可,并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1.3 双方一致确认,乙方再行使第1.1条约定的权利或再向其他第三方授权行 使上述权利过程中与甲方的权利相冲突,甲方应享有优先于乙方或其他第三方行驶代理权的权限。1.4 双方一致同意,如双方均有意继续合作,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天 出书面通知,并另行签署代理合同。 1.5 双方一致同意,代理权期限届满后,就第1.1条约定的权利,甲方应享有 优先于其他第三方与乙方签署的权利。 1.6 甲方享有上述代理权的地域范围为全球。 1.7 甲方的授权期限为【】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佣金 2.1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就其代理的乙方各项演艺事务,促成乙方就第1.1条 约定的演艺事务与相关第三人签署合同并得以实际履行的,在扣除应缴税费和运作成本后,甲方有权提取乙方依据相应合同所取得酬金的【】%作为佣金。 2.2 甲方应在取得上述收益且结算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属于乙方的收 益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2.3 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就第1.1条约定的权利,乙方遭受 第三方侵权时,任何一方均有权采取法律措施维护上述权利,另一方有义务予以全力协助。甲、乙双方对因侵权所获赔偿在扣除应缴税费和维权成本后进行分配,其中的【】%归甲方所有、【】%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3.1 甲方应积极为乙方寻求机会,将有关信息及时向乙方传达,并为乙方与相关 第三方签署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3.2 甲方应负责澄清乙方不利的相关消息、报道、传言等,尽量消除对乙方的 不利影响。 3.3 甲方应对乙方演艺事业发展定位,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 3.4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私人生活。 3.5 甲方应尽最大的可能保护乙方的隐私,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漏乙方私 人信息。 3.6 甲方应事先对相关的演出、代言资料进行核实,确保在最大程度上维护乙 方的良好形象及合法利益。 3.7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获得报酬和相关收益。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4.1 乙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4.2 乙方应听从甲方安排,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出席记者见面会、发表声明并 参加乙方为其安排的其他宣传活动。 4.3 乙方应对甲方的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应甲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 实的身份资格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 4.4 乙方不得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及合同期限届满后【】年内与甲方介绍的 相关第三人进行私下交易。 4.5 根据甲方需要,乙方有义务就本合同项下相关代理权许可使用的《授权书》。 4.6 根据甲方需要,乙方有义务就本合同项下相关代理权,乙方享有完整自主 权及未授权第三方的《保证》。 4.7 乙方有义务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其应得收益。 第五条 违约责任 7.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如有违约行 为,则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7.2 若乙方未遵守本合同第1.2、1.3条约定,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 乙方返还报酬及支付违约金【 】万元。 7.3 若甲方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其应得收益的,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 继续履行支付义务,并按其延迟支付的数额,以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保密及其他约定 8.1 双方承诺,关于双方往来所获知对方之商业、财务信息,无论口头或书面, 除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外,均不得对本合同以外第三人泄露,也不得利用其做本合同以外目的使用,此保密义务于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仍然有效,且不因本合同的终止、失效、解除而失效。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8.2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合 同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4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 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以下无正文,下接本合同签字页) (以上无正文,该页为本合同签字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乙方: 日期:篇二:经纪公司(经纪人)与艺人代理合同(精华版) 艺人合同 本合约以下双方于年 月 日在市 区订立。 甲方: 公司(下称“公司”) 法人代表: 职务: 法定住所: 乙方: (下称:“艺人”) 法定住所: 证件号码: 双方合约如下: 1、定义及诠释: 1. 1在本合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否则: “预付”指公司根据本合约的第8条付款给艺人,和/或公司给艺人的任何进一步的预付。 “合约”指本合约与任何及所有附加在本合约或因加入本合约的附件、附表。 “佣金”指按本合约的第7条所指示的总收入的百分比。 “聘用合约”指任何关于艺人于世界各地的服务,或艺人提供服务的产品的合约。 “娱乐”指所有形式的娱乐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或所有的活动: (1)电视、电影; (2)歌唱、演唱会; (3)创作、编排及制作音乐; (4)填写歌词; (5)电影配乐; (6)创作、安排和制作歌曲; (7)拍照或出任模特; (8)录音或音像制作; (9)各类电视或舞台表演; (10)各类广告; (11)各式各样互联网的娱乐活动。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指天灾,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水灾、地震、暴风或其他天然灾害;以及在公司控制范围以外的任何其他意外事件。 “总收入”指按照所有有关艺人的任何聘用合约,直接或间接支付给艺人的或其他代表人、或艺人的经理人或任何艺人的委托人或代表或在世界各地与艺人有联系的公司的所有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薪金、收入和来自录音的合约、唱歌、音乐创作和/或填写歌曲的任何预付、表演或服务费、现场表演的演唱会费用、红利分享或其他的酬金及/或任何艺人服务所赚到的其他任何的金钱。 “最初期限”指由年月日开始直到 年月日的连续 年期限。 “管理服务”指公司就以下事项的辅导和指示: (1)艺人的聘用; (2)文学、戏剧音乐的选材 (3)公共关系和广告的安排 (4)预订及舞台表演代理的选择(5)艺人的服装及形象包装 (6)艺人才华的发展及演出 “选择期限”最初期限结束后的最多 个月。 “专业的名字”指在合约期限里(艺人的名字)或其他公司适合的名字。“服务”指任何及所有艺人有关于娱乐行业提供的服务。 “期限”指最初期限与选择期限(如行使有关的选择权)及其根据本合约的第3.1及14.1条款,选择时期可以在任何时候延长。 “地域”指整个世界。 1.2 凡所述条款及分条,均指本合约的条款及分条;凡属于单数的文字,其含义包含复数,反之亦然;凡属于人士的文字,其含义包含法人团体及合伙;凡所述任何性别,其含义包含各种性别;凡所述任何合约或其他文书,应当包括经不时修改或代替的该合约或其他文书。 1.3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艺人在履行本合约的职责时,时间将是要素。 2、委托 2. 1基于公司在本合约作出的承诺,艺人不可撤销地委托公司在合约期限内或之后在全世界范围内: 2.1. 1作为艺人唯一及独家代理,代表艺人商议、订立及签订聘用合约; 2.1.2 代表艺人在所有娱乐行业的分别执行所有的个人代表的任务。 2.2. 艺人不可撤回地赋予公示唯一及专有的权利;有权在期限内代表艺人收集及接受所有有关聘用合约的总收入及在合约期限之后,由公司于合约期限内替艺人商议的聘用合约的总收入。 2.3. 艺人同意不会自行商议聘用合约,并将所有兴趣或询问提交公司处理。 2.4. 艺人承诺向公司即时汇报就聘用合约已接收及将接收的所有款项。 2.5. 公司将有权代表艺人以任何行为和采取任何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艺人的名义及/或公司的名义执行法律行为以及聘用合约内任何的条文或收取任何亏欠的数目或保护任何权利。 2.6. 艺人承诺就有关本合约所授予公司的权利,应按公司的需要作任何及所有的事情及签订任何及所有的文件及履行任何及所有行为和文件里所指的职责。 2.7. 公司有权就为提供的服务及有关产品及推广项目的销售和发行使用艺人公众名誉的名字及艺人的相片或肖像。 3、选择 3.1 基于公司在本合约所载的担保,艺人不可撤回地授予公司唯一及专有的选择权:有关期限终结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以选择时期(后称“选择”)延长最初期限。公司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行使选择权。 3.2 如公司在到期当日或之前未能行使该选择权,本合约的效力及力量将维持不变,直到公司获收艺人签署的书面通知书要求公司行使该选择权。公司于接收该通知书后,将有45天行使该选择权。 4、公司担保 受限于艺人履行及遵守所有本合约所载的艺人责任及承诺,公司担保以下事项: 4.1在整个合约期限内,以艺人的合法权益为依据,为艺人提供管理服务及以合理的努力代表艺人订立聘用合约及提高收入。 4.2 于正常的工作时间在合理的时间及地方,就本合约所涉服务作为艺人的经理及顾问。 4.3 在艺人同意下委任任何公司为必须得代理,帮助艺人进一步发展其事业及以支出形式缴付所有该代理人的佣金及费用。 5、艺人担保 作为公司签订本合约的一大重要前提因素,艺人承担、保证同意以下事项: 5.1 艺人年满十八(18)周岁。 5.2 艺人自愿签订本合约及授予公司本合约所载的权利;艺人并无任何资格限制或禁止或妨碍艺人履行及遵守本合约所载之责任。 5.3 艺人不应当且不会订立任何有可能与本合约冲突的合约。 5.4 在未获得公司的书面同意之下,艺人不得自行或代表公司招致任何责任、支出及费用。 5.5 在未获得公司的书面同意之下,艺人不得向公众透露或公开任何有关公司商业或者本合约条文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料。而艺人须承诺对上述资料的绝对保密。 5.6 在未获得公司的同意之下,艺人不得进行宣传服务,或参与任何访问或宣传。 5.7 在本合约期限内艺人不能根据任何非由公司商议的聘用合约,提供任何服务。 5.8 艺人应尽力以艺人的所有能力及技巧,以专业、准时、熟练的方式,及愿意与他人合作的方式,根据聘用合约提供所有服务。 5.9 艺人须在任何时间留意并保持其个人的仪表及化妆等对外形象的良好状态。 5.10 艺人将在整个期限内在任何时候采取所有实际的步骤保障及维持其健康及遵守对公司的承保的有关要求,以便公司可按基本的保费一般的条文及条件以及因艺人未能执行服务而招致的损失进行投保。 5.11 艺人将向公司透露并提供所有任何有关艺人服务而先前已订的合约及安排。 5.12 艺人将不做任何可能损害或影响公司名誉的或可能阻碍限制或干扰成功地利用服务的事情。 5.13 艺人在合约期限内,将不会参与或是自行承担任何有危险的事情,以及参与与艺人履行本合约所载的责任及服务的风险。 5.14 艺人将接受公司因履行任何聘用合约,公司认为合理的训练及指示,或公司在任何时候向艺人建议应做的所有的合理的行为及事项。 5.15 艺人将遵守所有生效的有关一般行政或安全的规定、守则及协定。 5.16 根据本合约,艺人在任何地方提供服务,应在本合约期限内把所有有关聘用艺人为表演者的垂询转交由公司处理。 5.17 在未得到公司同意下,艺人不得更改其专业名字,无论是部分或所有或以任何其他名字表演。 5.18 在整个合约期限的任何时间内,艺人应保证让公司随时知晓其行踪及电话号码,并随时、有效地联络到艺人本人。 5.19 公司已告诉艺人,艺人有就本合约内容寻求法律意见的权利,公司已给予艺人寻求该等意见的时限,艺人已阅读及完全明白本合约内所有条文德实质含义。5.20 就所有因艺人违反或未有履行本合约所载的艺人的承诺、保证及义务而以任何形式产生(无论直接或间接)的诉讼程序、索偿、费用(包括律师费)、裁定额及赔偿等,艺人应对公司作出补偿及使公司在所有时候得到补偿。 5.21 在未得到公司的事先书面同意下(就该项同意公司有绝对酌情决定权),艺人不得转让、许可、抵押(质押)、按揭任何本合约所载艺人的权利。 5.22 艺人在公司的要求下,应就促使本合约的履行、改善或完善或令公司及其受让人完全享有本合约及本合约所载的权利而需做的事情及事项给予所有的允许及签订所有契约及文件。而有关费用将由作出此要求的一方负责。 6、艺人责任 在本合约有效期限内,艺人为得到共识事先书面同意,艺人不得作出以下行为: 6.1 提供任何服务(无论付钱与否)给第三者 6.2 更改任何聘用合约内的条款、条件,无论口头上、书面上或是行为上。 6.3 就艺人在娱乐行业的工作聘用或雇佣任何人。 7、佣金 7.1 基于在本合约内公司提供的服务而招致的所有费用或支出,艺人同意按比例自其服务所获的总收入中按以下标准向公司缴付佣金,公司同意接受该缴款; (1)第一个签约年度,艺人:公司按30%:70%比例分配总收入; (2)第二和第三签约年度,艺人:公司按40%:60%比例分配总收入; (3)第四和第五签约年度,艺人:公司按50%:50%比例分配总收入; (4)第六签约年度,艺人:公司按60%:40%比例分配总收入; (5)第七签约年度,艺人:公司按70%:30%比例分配总收入; 7.2 艺人应准时及全面地履行及遵守本合约内的责任及担保,公司在总收入扣除佣金后,将该余款根据本合约第9条的约定支付给艺人。 7.3 若根据任何聘用合约需缴付艺人的款项受到任何外汇管制,公司将通知艺人,按艺人的书面要求把需缴付的款项付至一个艺人合法开立的账户或艺人所指定的账户,公司无须因此作出不合法的事而艺人须负责所有相关费用及支出。 7.4 所有依据本合约或服务的和解、追讨、判决的款项将视作总收入的一部分。 8、预付 8.1(a)受本合约第8.2条约束,公司将在每月的最后一天向艺人预付(人民币: 元)作为艺人履行本合约责任的代价。 (b)预付可从总收入扣除公司佣金之后的款项中进行抵扣。 8.2 若本合约第8.1内被全数抵扣,公司有权决定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处理; (a)在毋须事先通知下立即终止本合约,在该情况下,公司毋须进一步缴付而不损害公司根据上述第8.1条抵扣已缴付预付的权利。 (b)公司可暂停缴付预付,若本合约期限将届满延长期直至预付被全数抵扣为止。 9、账目 9.1 公司须在每年的6月30日及12月31日之后的九十(90)天内向艺人提交相关财务账目,列出有关先前六个月内所有根据本合约需缴付艺人的款项连同该账目所列出公司所亏欠艺人数目的付款。 9.2 公司将在本合约日期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度内按上款所述期限提交第一份账目而该账目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除艺人于接收账目的三十(30)天内要求由公司的查账员证明。而该证明将是最终的及对本合约双方具有约束力。 9.3 若公司没有支付或公司错误地计算应付的款项数目,艺人须就该等遗漏或错误书面通知公司。公司在接收通知后的三十日内,缴付应缴付的款项或错漏的付款而毋须缴付利息,而该时段内公司不可被视为不履行本合约的责任。 9.4 艺人以本合约书形式特此正式批准公司对合约应付的款项,根据公司支付到或送至以下地址: 。该收款到达该地址时,将视为公司已完全及充分的履行了该等付款义务及责任。 10、公司活动 公司有责任在不违反依本合约任何对艺人的受托责任及义务的前提下,在合约期限内任何时候,不管是独自或与其他人联合进行以下事项: 10.1 作为其他艺人或团体代理人或经理人 10.2 取得艺人的文学、戏剧及音乐版权权利。 10.3 宣传及包装以艺人为主题的娱乐 10.4 聘用艺人以录制制作唱片或音像制作或进行该等写作或编写,但有关协定须是真诚及基于各自独立利益而签订的。 11、同意 11.1 艺人不可撤回地确认公司有权代表艺人,及已明确同意公司已获得就本合约艺人的全部服务工作艺人应给予的所有允许。 11.2 本合约里艺人允许的事宜,艺人将视为不可撤销地授予公司该同意。 12、违反 12.1 若艺人违反本合约内任何约定,公司除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及本合约的约定要求艺人立即采取救济等补救措施及予以赔偿外,艺人还需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即:合约期未超过一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万元整;合约期未超过二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万元整;合约期未超过三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万元整;。。。。以此类推,各年度违约金标准以前一年度违约金2倍递增。 12.2 若艺人违反本合约内任何约定,双方同意除其他已有的赔偿外,公司有权要求艺人归还所有根据本合约已支付的款项、没收根据本合约或艺人与公司或与其附属或联系的公式之间的协定中须缴付艺人的款项,并有权向艺人追讨因为艺人违反合约所引起的所有损失及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a) 公司赔偿给第三者的赔偿,而该等赔偿是直接或是间接由艺人的违反所引起的; (b) 所有其他赔偿,包括惩罚性的赔偿。 (c) 利息; (d) 律师费。 13、暂缓 公司有权通知暂停本合约期限及雇佣服务,若: 13.1 艺人拒绝或未能履行任何服务或拒绝未能履行或遵守或在其他方面违反任何本合约的义务或保证。 13.2 艺人未能根据第十九条所载,按照公司或任何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交医学报告,或就保险计划书艺人给予失真或错误的回应,或公司未能以一般的条篇三:2013新艺人代理合同 艺人代理合同 代理方(甲方): 公司:北京博纳星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委托方(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 鉴于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鉴于甲方的专业、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演艺界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全权经纪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委托代理内容 一、乙方授权确认,甲方代理乙方如下内容: 1-1 影视表演 1-1-1 代理乙方选择、安排,并最终决定乙方参与影视节目表演内容、角色、酬金和各项收益; 1-1-2 负责因表演而形成的广告宣传的策划、制作、发行和联络; 1-1-3 代理影视表演培训、影视艺术交流;1-1-4 电视主持、节目嘉宾、电视节目的制作、发行和宣传。 1-2 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 1-2-1第1-2条所列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2-1-1 报纸、期刊杂志等平面媒体; 1-2-1-2 建筑、招牌等户外广告载体; 1-2-1-3 交通运输、移动工具等活动载体; 1-2-1-4 互联网、手机等数字化载体; 1-2-1-5 电影电视广告; 1-2-1-6 vcd、dvd、cd、cd-rom、dvd、rom、vod; 1-2-1-7 其他新型载体和工具; 1-2-1-8 舞台或表演场地的表演(乙方声明:下列地点或领域不适用 本 ); 1-2-1-9 其他与广告宣传活动相关的表演和活动; 1-2-2第1-2-1条所列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包含甲方所代理乙方演艺项目中推广宣传的广告企划和推广实施的表演和活动。 1-2-3模特专业表演和广告展示表演另行约定。 1-2-4广告代理包括对媒体、内容的最终决定权。 1-3 声乐代理 1-3-1甲方代理乙方所有声乐方面的事务,乙方所有声乐方面的表演、演出活动须得到甲方认可。 1-3-1-1 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的声乐表演包括但不限于: 1-3-1-1-1 所有商业性或非商业性的表演; 1-3-1-1-2 所有商业或商业活动的展示,但纯粹个人娱乐的活动除外; 1-3-1-1-3 正式表演前的彩排、训练不包括在内。 1-3-2乙方委托甲方代理的声乐演出包括但不限于:1-3-2-1 国内外商业演出; 1-3-2-2 国内外非商业演出; 1-3-2-3 甲方公司自己的演出事务和公司关联个人、团体的非商业性演出; 1-3-3乙方委托的声乐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3-3-2 乙方的公益活动; 1-3-3-3 配合唱片制作发行的宣传推广活动; 1-3-3-4 国际交流活动; 1-3-4唱片制作代理 1-3-4-1 甲方承诺在甲、乙双方经纪代理协议存续期间内,为乙方制作个人专辑cd唱片()张。唱片具体合作内容另行签订相关合同。 1-3-4-2 依据甲、乙双方唱片制作中各自投入或唱片制作约定,另行确定甲、乙双方因唱片制作发行而形成的经济收益的分配比例。 1-4 乙方形象策划和宣传推广 1-4-1甲方负责乙方所有形象策划事务,并组织实施。 1-4-2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宣传推广内容: 1-4-2-1 传统传媒宣传推广: 1-4-2-1-1 报纸、期刊、电视台、户外广告牌等; 1-4-2-1-2 vcd、dvd、cd、广播、其他媒介或其它载体等; 1-4-2-1-3 印刷品、交通工具设备、建筑物等。 1-4-2-2 新传媒宣传推广: 1-4-2-2-1 互联网、手机等通讯设备; 1-4-2-2-2 其他数字化产品和可能的新型宣传载体。 1-4-3甲方为乙方的独家新闻发布和宣传推广代理者,非经甲方许可和确认,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行使第1-4条所有约定内容。 1-4-4乙方参与甲方对自己的形象设计和宣传推广策划和实施,确认权在甲方,形象设计和宣传推广策划的实施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乙 方须无条件执行甲方方案。 1-4-5所在媒体宣传、广告活动由甲方独家代理,甲方有权对任何媒体、组织和个人对乙方形象侵权和未经甲方许可的使用行为进行制裁, 并代理乙方行使法律诉讼。 1-5 舞蹈表演 1-5-1舞蹈表演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舞蹈表演,伴舞,非商务性舞蹈演出,其他演艺表演中包含的舞蹈表演等。 1-5-2下列舞蹈表演不包含在内:舞蹈表演前彩排,甲方推广宣传活动的舞蹈表演,非商业性的推介乙方的舞蹈表演,甲方或相关联机构的 非商业性舞蹈表演。 1-6 法律事务代理 1-6-1甲方代拟、代签乙方所有演艺合同和与代理相关的合同,对签订的合同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甲方最后决定合同的内容; 1-6-2甲方在代理范围内依法签订的合同,乙方依据本合同必须完全履行。 1-6-3签署本合同,表明乙方全权委托甲方作为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代理。甲方作为乙方的法律顾问,全权处理乙方所有法律纠纷,并 根据每项法律事务的性质安排法律事务协助。 1-7 行政事务代理 1-7-1第1-6条行政事务代理是指: 1-7-1-1 乙方演出活动中甲方认为需要处理的乙方的各种行政事务; 1-7-1-2 协调乙方与媒体、公众和经授权的乙方私人事务; 1-7-1-3 行政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关、联络、后勤、服务等。 1-7-2其他乙方认为可以委托和甲方认为必须代理的事项,可另签补充合同。 1-7-3一旦甲、乙双方行政事务代理经约定委托代理关系的确立,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亲属、好友或其他关系人不得对甲方行使对乙方 的行政事务管理进行干涉。 二、乙方对上述委托内容的确认和补充 2-1乙方同意第一条所列全部演艺内容委托甲方为全权代理人。 2-2乙方暂不委托甲方代理第一条内容中下列事项(乙方选择第2-1条不用填写下列内容): 2-3乙方完全同意第一条所列内容,并补充如下授权代理事项:方同意在不委托甲方代理的各项事务中或合同执行结束前,在乙方选择其他 的代理方式的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选择权。 2-4乙方完全同意第一条所列内容,并补充如下授权代理事项:方同意在不委托甲方代理的各项事务中或合同执行结束前,在乙方选择其他 的代理方式的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选择权。 2-5乙方同意,在取消部分委托授权时,甲、乙双方将依据委托代理内容,就经济收益和权益分配方面进行协商重新确认。 第二章 名称 肖像和名誉权 三、名称和肖像 3-1 为了演艺发展需要,甲方会依据乙方发展方向和目标为乙方确定对外的名称,包括但不限于: 3-1-1艺名或昵称、宣传口号或其他等; 3-1-2对自己经纪代理公司的称呼,根据不同需要,甲方可能会用甲方所有不同类型的公司作为乙方对外公布的经纪公司。 3-1-3乙方须按照甲方的统一策划执行对外名称和自己的称呼。 3-2 像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可对乙方肖像进行盈利和非盈利性使用,如甲方使用乙方肖像而得利,乙方有权享有相应报酬(收益分配比例 按照8-1-1中收益约定分配)。 3-2-1乙方必须将所有肖像(生活照片、艺术照片、广告照片、各种媒体形象资料等)在 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湖南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一,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务实、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IC芯片买卖事宜达成本合同。 二、定义 ‘合同’指本合同以及与之相关的采购订单,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规定。 ‘价格’指由双方商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和币种(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 ‘产品’指采购订单中所列名称及型号的货物,即IC芯片 ‘采购订单’指乙方发给甲方的包含产品型号、数量、交货期和支付条款等内容的文件,与本合同一起构成双方交易内容。 ‘销售出库单’是甲方按乙方之要求,送货至乙方工厂或指定地点之交货凭证,乙方应安排人员签收或盖章。 三、合同有效期及续展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期限届满续展:本合同期满前30天,双方可以协商重新签订合同。如双方未另行签订新协议替代本协议时,本协议始终有效(即每过壹年均持续延期,每次延期期限为壹年)。 四、标的: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产品,合同期内甲方按要求提供乙方采购订单中经双方确认的产品。 五、品质条款 5.1、质量检验期限: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每次供应时向乙方注明要求样品检测。如有异议,乙方应自货物接收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果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自接收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甲方所交付的产品验收合格。 5.2、不合格产品:当产品的某项技术要求与甲方提供的规格书中的标准不符,乙方应自收货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收,可以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对于不合格品,甲方可以予以换货、降价或退货。但如产品缺陷系因乙方保管不善、使用不善等非甲方原因引起,甲方一律不予以任何形式的换货、退货或者降价。 5.3 保质期:产品保质期为从甲方送货至乙方之日起( )个月,超过保质期或者因乙方保管 不善等任何非甲方原因所致的品质问题,甲方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不论是否在质保期限内,点焊品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 六、安全责任与赔偿: 6.1经双方确认属于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爆炸、起火,甲方应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乙方的直接财产损失,但间接损失不予赔偿。如发生爆炸、起火,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有效报警并采取妥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以及在第一时间有效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 不当只是损失扩大的,甲方对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扩大的损失不承担责任。如爆炸、起火是由于乙方(含其员工)搬运、装卸、存储、使用不当或者是由于第三方原因等非甲方品质问题原因造成的,甲方不对乙方(含其员工)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如甲、乙双方对爆炸或者起火的原因存在争议,有双方聘请独立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如果系非甲方品质问题所致, 卸ㄎ缓细癫贰6杂诓缓细衿罚追娇梢杂枰曰换酢⒔导刍蛲嘶酢5绮啡毕菹狄蛞曳奖9懿簧啤⑹褂貌簧频确羌追皆蛞穑追揭宦刹挥枰匀魏涡问降幕换酢⑼嘶趸蛘呓导邸? 5.3 保质期:产品保质期为从甲方送货ecbde730-68c0-4f7c-9d8f-eec3570bfbb8_xljtemp-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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