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1: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2015年版).doc
《A-01: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2015年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A-01: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2015年版).doc(20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A01: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2015年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编号: 年 字 号借款人:见本合同签署页贷款人:见本合同签署页保证人(开发商):见本合同签署页(详细信息见本合同附件一第一款)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贷款币种、金额及期限本合同项下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计价。采用分次放款的,贷款金额以实际用款金额为准。贷款期限自贷款人实际放款日起算。若为分次放款,则从第一个实际放款日起算。贷款币种、金额与期限具体约定见本合同附件一第二款(一)、(二)、(三)。第二条 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途仅限于借款
2、人支付其购买本合同约定房产的购房款。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借款人不得将贷款用于无指定用途的个人支出,不得用于任何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国家政策禁止银行贷款投入的项目、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股票、证券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等。具体约定见本合同附件一第二款(四)。第三条 贷款利率与计结息(备注说明:在附件中作选择性填写)1、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浮动利率。首次定价日为实际放款日。重新定价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一种:方式1、自实际放款日起,每经过一个合同约定的浮动周期,重新定价一次。重新定价日为下一个浮动周期的首日,即实际放款日在重新定价当月的对应日,当月没有对应日的则为当月最后一日。方
3、式2、每年1月1日重新定价一次。若为分次放款,各次放款的首次定价日为该次放款的实际放款日。重新定价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一种:方式1、自第一个实际放款日起,每经过一个合同约定的浮动周期,重新定价一次。重新定价日为下一个浮动周期的首日,即第一个实际放款日在重新定价当月的对应日,当月没有对应日的则为当月最后一日。方式2、每年1月1日重新定价一次。各浮动周期内,如采用浮动比例定价,贷款利率=各定价日采用的参考利率(1+上浮比例) 或 贷款利率=各定价日采用的参考利率(1-下浮比例);如采用加减基点定价,贷款利率=各定价日采用的参考利率+所加基点 或 贷款利率=各定价日采用的参考利率-所减基点。2、参
4、考利率可从下述利率中选择:(1)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应期限贷款基准利率;(2)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基础利率;(3)其它参考利率。关于参考利率调整:如遇国家利率政策变化导致参考利率发生调整或取消,贷款人有权在法律及监管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自行决定参考利率的变更事宜。贷款人在进行上述调整前,将提前一定合理时间通知借款人,通知将采用网点公告或其他贷款人认为合理的方式进行。如借款人不接受上述利率变更的,应在通知发布后及时向贷款人申请提前结清剩余贷款本息,否则将视为借款人接受上述利率变更。3、关于利率浮动比例的调整:(1)如遇相关国家政策、监管规定等对利率浮动比例进行调整,本合同其时执行的利率浮
5、动比例必须按该调整执行的,按该调整执行,借款人和贷款人同意由贷款人据此确定新的利率浮动比例,本合同执行该新的利率浮动比例。(2)如遇相关国家政策、监管规定等对利率浮动比例进行调整,本合同其时执行的利率浮动比例可按该调整执行的,贷款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届时公布的相关规定确定新的利率浮动比例,新的利率浮动比例按下述任一方式确定:a、经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一致后执行新的利率浮动比例。b、贷款人有权根据相关国家政策、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届时公布的相关规定视情况单方给予借款人较原适用的利率浮动比例更优惠的利率浮动比例,而无须征得借款人同意,具体适用的优惠利率浮动比例、优
6、惠期由贷款人确定。如贷款人未明确优惠期的,贷款人有权随时取消执行优惠利率浮动比例,无须通知借款人。优惠期届满,或贷款人取消执行优惠利率浮动比例的,自动恢复执行优惠前原适用的利率浮动比例。(3)在执行国家利率浮动比例的政策调整期间,或贷款人单方给予借款人的优惠利率浮动比例执行期间,如借款人连续出现逾期3次(含3次)以上情形,或发生贷款人认为可能影响借款人的经济状况或履约能力的事件,贷款人有权单方面取消本合同执行的利率下浮比例及优惠利率浮动比例。4、计息按贷款人适用的计息方式计算利息。5、结息和付息结息日为付息日的前一日。付息日与还款日为同一日,若最后一期到期日不在付息日,则该贷款的最后一期到期日
7、为付息日。具体付息方式以实际放款日确定的还款计划为准。6、罚息(1)若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就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按照逾期贷款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2)若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就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照挪用贷款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3)同一笔贷款既逾期又挪用的,按照罚息利率中较高者计收利息。(4)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应付未付利息)实际天数日罚息利率。7、贷款利率的参考利率选择、浮动比例/基点、浮动周期、结息与付息方式、罚息利率的具体约定见本合同附件一第二款(五)、(六)、(七)。第四条 贷款发放的条件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
8、贷款以满足下列条件为前提:1、本合同已生效;2、相应的担保合同已生效,担保已有效设定; 3、借款人已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以及贷款人要求的其他凭证、证明和资料等;4、借款人已经按贷款人要求开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账户;5、截至贷款发放日,本合同项下贷款仍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借款人资格、首付款比例及其他贷款发放条件;6、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十二条第3款)。上述条件未满足,贷款人有权拒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但贷款人同意放款的除外。第五条 贷款的发放(备注说明:在附件中作选择性填写)贷款人在同意借款人贷款申请后,按以下方式中的一种发放贷款。1、贷款人
9、受托支付:借款人同意并授权贷款人将全部贷款直接划至借款人指定购买住房的开发商或售房单位的专用账户。2、借款人自主支付:贷款人将全部贷款划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中,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放款账户具体约定见本合同附件一第三款。第六条 贷款的偿还(备注说明:在附件中作选择性填写)1、借款人可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进行还款:等额本息还款。该方式下,在不发生参考利率调整、浮动比例调整或贷后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担保条件变更、利率变更等)时,除首期还款日(首期)与最后一个还款日(末期)外,其余各还款周期应还的本息合计金额相等(
10、以下简称还款定额),还款定额根据还款总期数、贷款金额和贷款利率进行确定。除首、末两期外,各期应还利息=截至上一次还款日未偿还本金适用利率本期计息期限,各期应还本金=还款定额-各期应还利息。首期应还利息=全部贷款金额日利率放款日(含)至首期还款日(不含)计息天数。最后一个还款日应归还所有剩余未还本金及利息。如果放款日至首期还款日计息天数短于一个还款周期,则首期应还本息合计金额等于还款定额,首期应还本金=还款定额-首期应还利息。末期应还本息合计金额小于还款定额。如果放款日至首期还款日实际天数长于一个还款周期,即借款人在首次还款之前占用贷款资金天数超过合同约定的一个还款周期,将导致借款人首期和/或末
11、期还款金额超过还款定额。其中,当按计息天数计算的应还利息不超过还款定额时,首期应还本息合计金额等于还款定额,首期应还本金=还款定额-首期应还利息,贷款正常执行的情况下,末期应还本息合计金额大于还款定额;如果按计息天数计算的应还利息超过还款定额时,首期只还息不还本且应还金额大于还款定额,贷款正常执行的情况下,末期应还本息合计金额大于还款定额。等额本金还款。该方式下,各期应还本金=全部贷款金额/还款总期数,各期应还利息=上期还款后剩余本金适用利率本期计息期限。按期还息到期一次还本。该方式下,各期只偿还利息,各期应还利息=全部贷款金额各期计息期限适用利率。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偿还本金。到期一次性清偿本息
12、。该方式下,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偿还全部本息。应还利息=全部贷款金额计息期限适用利率。2、前款所称“适用利率”指本合同约定的还款周期内适用的贷款利率,以年/月/日利率为单位, 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计息期限以还款日为基准,对年对日(对月对日)的情况下,视为整年(月)。对于计息期限有不足整年(月)的零头天数的情况(如提前还款等情况),该期应还利息截至上一次还款日未偿还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截至上一次还款日未偿还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计息期内不含整年(月)的,年(月)数为零。3、借款人应自发放贷款后首期还款日开始按期还款,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适用的还款周期。后续还款日为首期还
13、款日在后续各期当月的对应日,当月没有对应日的,则当月最后一日为当期还款日。4、如遇参考利率调整、浮动比例调整或贷后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担保条件变更、利率变更等)等可能影响贷款计息金额或贷款利率的情况,将重新计算后续应还本息金额。借款人应自上述变更发生后下一个还款日开始,按照重新计算的应还本息金额还款。如在一个还款周期之中贷款利率发生调整,该还款周期内采用分段计息:上次还款日到利率调整生效日的前一日按照旧的贷款利率计算,剩余天数按照新的贷款利率计算。5、本合同签订日利率与本合同项下贷款实际执行利率不同的,以实际执行利率计算的还款金额为准。6、为及时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账户
14、作为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指定扣款账户。若借款人指定还款账户需要变更,可通过贷款人指定的营业网点或网上自助形式办理。通过营业网点变更的,借款人应在最近一个约定还款日之前,到贷款人指定的营业网点提交书面申请,在获得贷款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办理变更手续。通过网上银行自助变更的,无需提前通知贷款人,但不得在还款日当天办理。由于借款人未履行上述约定造成的后果,由借款人承担。借款人保证在每期还款日的前一日以所借币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款项,并在此授权贷款人于还款日从该账户中直接扣收应还贷款本息。7、本条所称还款周期指两个相邻还款日之间的期限,在计算时包含前一个还款日,不包括后一个还款日。8、还款日、还款方式、还
15、款账户信息见本合同附件一第四款(一)、(二)、(三)。第七条 提前还款(备注说明:在附件中作选择性填写)1、借款人申请提前还款,应符合贷款人相关条件。2、借款人应提前一定时间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同意后予以办理。对于提前还款部分,除计收正常利息外,贷款人有权按一定标准计收补偿金。3、提前还款申请一经贷款人确认即不可撤销。借款人提前还款须到贷款人指定的营业网点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如提前还款计收补偿金,借款人应在提前还款时一并向贷款人支付。4、提前还款条件、提前申请时间、补偿金计收标准约定见本合同附件一第四款(四)。第八条 担保(备注说明:在附件中作选择性填写)若借款人或担保人发
16、生贷款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事件,或担保合同变为无效、被撤销或解除,或借款人、担保人经济状况恶化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因其他原因而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或担保人在担保合同或与贷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或担保物贬值、毁损、灭失、被查封,致使担保价值减弱或丧失时,贷款人有权要求,且借款人有义务提供新的担保、更换保证人等,以担保本合同项下债务。 担保类型、担保品信息、担保品评估见本合同附件一第五款。第九条 公证(备注说明:在附件中作选择性填写)若依本合同的约定借款人为本合同办理公证的,借款人应和贷款人到公证机关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借款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还款义务的,贷款人可以依法向有
17、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具体约定见本合同附件一第六款(一)。第十条 保险 (备注说明:在附件中作选择性填写)具体约定见本合同附件一第六款(二)。第十一条 附件下列附件及经各方共同确认的其它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附件一:特别签订条款附件二: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通用条款本合同当事方确认:本合同当事方在本合同上的签字或盖章即视为对本合同附件的确认。除贷款人要求外,无需另行在附件一:特别签订条款、附件二: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通用条款上签字或盖章。第十二条 其他1、各方均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相关政策要求。本合同签订后,
18、如贷款人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相关政策变化而无法按约定发放贷款或履行本合同其他内容的,不构成违约,如需借款人配合完成相关合同变更的,借款人应在贷款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予以配合。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借款人、保证人向贷款人提供的贷款人不能从公共渠道取得的有关借款人、保证人信息,均构成借款人、保证人保密信息;除下述情形外,贷款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1)经借款人、保证人书面同意或授权的;(2)贷款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有义务进行披露的,或根据司法、行政机关等有权机关要求的;(3)贷款人因税务、审计、律师服务等要求或为履行本合同之必要而向承担保密义务的中介机构或其他第三方进行披露的。上述情形下的
19、披露将可能会使相关第三方据此知悉借款人、保证人相关信息,并依法为借款人、保证人提供服务或采取可能涉及借款人、保证人的行为。3、其他约定: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备注说明:作选择性填写)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各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在协商不成时,各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解决: 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 )并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依法向借款人具体办理本合同项下贷款手续的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第十四条
20、借款人信用信息授权1、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发生与借款人有关的下列情形时,可以通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1)审核借款人的个人贷款申请;(2)审核借款人的个人担保申请;(3)对借款人名下已存在的个人贷款或个人担保进行贷后管理;(4)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借款人作为法定代表人或出资人信用状况的。借款人同时授权:贷款人可以将借款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2、借款人声明:本人充分了解并清楚知道若本人发生本合同项下违约事件,贷款人会将因此产生的本人不良信息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并在本人信用报告中予以体现。 若发生上述不良
21、信息报送情形,贷款人可以下述方式通知借款人,借款人联系方式以本合同载明的或按本合同约定变更的借款人信息为准:(备注说明:作选择性填写) 短信 电话 电子邮件 其他方式: 3、借款人知悉并理解上述授权条款内容,上述授权自借款人签署本合同之日做出并有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结清之日。贷款人超出上述授权查询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贷款人承担。4、借款人授权贷款人通过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及其他相关机构查询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如因不具备查询条件的,借款人同意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第十五条 保证人信用信息授权(备注说明:作选择性填写) 1、保证人授权:贷款人在发生与保证人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01 个人 一手 住房贷款 合同 2015 年版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w****g】。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w****g】,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