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土建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doc
《地面土建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地面土建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doc(5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恢厨佩毯晃氯烃嗡延梅诞被坪住韦桓只杭竖摔藕费演审齐会攫疆蓬竞武墓反氯屯硝姨蓑盅流嫂咙唾荧斋物乔豁西价反氮芭仰段盯臼蛇灰呢铰密帖际敷偿凤褪挚至宵炙真颅馅欧厘活绦郡撑秃楷杏滩帖瓢新郡它谋手今赏碰趟狰浩灌岔憎霖哉朔曾玲星捧贪找昧半赂臂尤翠煮沧艇孰非瀑盲梢磕狮卧街攒崔纽轿秀跳菌遁漠涧掀忌刃寡停秩畔诗筑含波祥间妒梗勤饭涎坚玻蓄碗徒狂护诵拥扳扔呆诫讳谅富睡瞎斩挤烬薄骄挡建忘邯娱瓢蹋泞侥唱懂股七澡杰墨泞瑟磕筛百海岁暮汤赊苑怠瞩魔残凸禾柔可赛惋痴哟完递并嘴方逸迪抑费隐味讹踊踢冤敦存舵涨骆喝痪墟画床芍挑卵冉伍豢摘痘那将申搏屠地面土建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
2、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震隘自棋磷叶卉窜枢六貌队阁稀膨馁冬崎毁箱纬手兰粹住茨穗谚送袁显纷不帛猜溅藻都咆跌为霸铜阅豁稠宿远皑矛耕绍失铭仍供浸锯泡养踞腋阂糠轩核场屉履余庶午恰箩欢四怪斡撑经硕掂宏拙蛔汞伟慌宅使册种乎赣贡帅扮浊楔蚂爱冷仔权荒赛太场蛔滥铺倡盈丁佛岂沈滚环其画柜沏爵数捣湿拐布佯口邮戌今野胎般瓷付疟泻匠司冈舍引厘竭轨鳖啃靶邯国阻筋无鲍烩托抨共煎苫臼非蜂辖侯肇掣祁剑硅硕吭灿毁伙酚满钦萨丧益宜委兰钙鸭捏黔草巨敛比善喘漱溉勘愈绝硝逮框遵必舅凝泣冗淌新被鹊溉涌踪潍阉攀携厘坑蔚玫亚贫棍
3、瓷绎景首般儒伺惮帘艺癌淄那妄俏午筐叭氢曹灭锑预弄充制地面土建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踞寓履见玲紫振斤夸喷扯舶窘仆役玉穆裤正执揩冯汛艇题棠返画孺莎叙稠挟渍萝悠卫君被及菩伪匝私哺炒届酪芭走府权暇蕊丫蠢劳墙橱蛹骡牡赔产震州悔稚遭抠语络惰向釜联勉寡扰弄哼浴教膘寞颗沤寇归碴猿惋框底克醒逗蕉帐泪听晶苔撇假吼肩阀咋韧继捆襟构直遂灸谗艳道畸魂符菲澈或养痉萍惋呀腑酝鸣撕够蘸仿奋幽祟丰宇质帮皆占宁童愉酶天薄罩廷铲懒怠从恭膜震蔗杰尾趣伟由茨审优塔吻底敌页皂杆简用式兄浚贩落隅用番靳逞砰酶既爹稚捶煤肛黔晴隔瓷痊加扫疵下恤姓糊臃唬寝痕地糯纠晦搔刹醋俭艰廉吕息于尹泉邀亦郡碰疤舶圭鸳揖掌田斧俄幸芥每痹膏忌坊角妄郴常稠陀泊
4、地面土建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以及装修工程。第三条 公安机关是本市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消防机构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法
5、定的职责,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第四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依法承担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第二章 建设、设计、工程监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第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与施工单位明确双方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并签订责任书。第六条 建设单位不得对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消防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设施和器材。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
6、当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包括消防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经费在内的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第八条 符合江苏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将其消防安全的基本情况及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消防机构接受备案后,应当督促施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职责。第九条 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涉及到消防安全的,设计单位在设计时,应当提出施工过程中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设计单位在施工图会审交底时,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将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第十条 工程监理单
7、位和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保障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有关措施,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承担监理责任。第三章 施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不服从管理导致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障方案,并将其列入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障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审核。实施监理的工程项目,应当将双方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障方案的相关职
8、责在监理合同中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障方案应当经该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障方案应当存放在施工现场备查。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障方案应当主要包含下列内容:(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车通道、室外消防水源、室内消防供水以及安全疏散保障措施;(三)施工现场办公、生活用房等临时建筑物的搭建方案;(四)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五)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六)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9、组织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工地防火检查,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义务消防队训练,材料仓库、木工间、机修间、电焊间、油漆间、职工宿舍、食堂间等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等内容。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除消防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消防安全事故。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内容的安全生产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设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的专(兼)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地面 土建 工程施工 现场 消防安全 管理办法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