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人文科技学院公文处理办法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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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文科技学院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学校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办发199614号)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及关于公文处理工作的几项规定(湘办2001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此办法。第二条学校公文是学校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学校依法治校和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工具。第三条学校公文处理是指学校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
2、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第六条学校领导、各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第七条学校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学校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其他各单位(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第八条学校办公室应当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第二章公文种类第九条学校常用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撤销学校各单位(部门)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二)通告适用于向社会或教职员工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三)通知适用于批转学校内设机构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相关的公文,传达学校要求有关单位(部门)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
3、(部门)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四)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五)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六)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八)批复适用于答复学校内设单位(部门)及有关教职员工个人的请求事项。(九)函适用于学校与其他不相隶属单位之间或学校内设各单位(部门)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十)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学校党政重要会议或专题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第三章公文格式第十条学校公文一般由发文单位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
4、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单位等构成,必要时还要标明保密期限、紧密程度。(一)发文单位标识由学校或单位(部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联合行文、主办部门排列在前。标识使用红色小标宋体,字号要醒目美观,但应小于22mm(宽)15mm(高)。(二)发文字号由学校或单位(部门)代字、年份、序号组成,一般位于标识之下,红色反线之上,正中位置(上报公文发文字号靠左空1字),用3号仿宋体。(三)上报公文应当在红色反线之上靠右空1字用3号仿宋体和3号楷体分别注明“签发人”和签发人姓名,签发人与签发人姓名之间用全角冒号隔开。如果有2个以上签发人则签发人姓名上下平行排列。
5、(四)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概括公文主要内容并标明文种,位于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列,公文标题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五)主送机关要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位于标题下第2行顶格,用3号仿宋字,主送机关过多,可移至主题词下。(六)正文位于主送机关下1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回行,用3号仿宋体。(七)公文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空1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字注明“附件”及顺序、名称,附件首页左上角要注明附件顺序号,并与主件装订在一起。(八)成文日期一般以学校领导签发日期为准,用3号仿宋体汉字,“零”写成“0”。1个单位发文,成
6、文日期右空4字;2个单位联合发文,成文日期居中,左右各空7字;3个以上单位联合发文,成文日期右空2字。(九)公文均应加盖公章。如果是单一机关发文,不署发文单位名称。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印章中下弧压在成文日期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印章中红线压在成文日期上。当2个单位联合行文需加盖公章时,不署发文单位名称,主办机关印章在前,2个印章都应压在成文日期上,且不相切或相交。当3个以上(含3个)单位联合行文需加盖公章时,要写明发文单位(横排排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印章套在发文单位名称上,每排最多排3个,余下居中。(十)“请示”应当在成文日期下1行居左空2字的附注处用3号仿宋体字加圆标号注明联系人的姓名
7、和电话。(十一)公文除会议纪要外应当按要求标明主题词。“主题词”三字用3号黑体居左顶格,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每个词目间空1字。(十二)公文如有抄送单位,应在主题词下1行左右各空1字用3号仿宋体逐一标出。抄送单位间用逗号隔开,最后一个抄送单位后用句号,回行与第一个抄送单位对齐。(十三)公文应在抄送单位之下(无抄送机关的在主题词下)用3号仿宋体字标明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印发单位左空1字,印发日期右空1字,用阿拉伯数字。(十四)主题词、抄送单位、印发单位与印发日期之间用黑色反线隔开。(十五)公文应在版心下边缘1行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字标识页码。(十六)公文如需标明秘密等级,则应在文件首页右上角第
8、1行顶右格用3号黑体字标明密级与保密期限,密级与保密期限间用隔开,“机密级”以上公文还应在文件首页左上角第1行顶左格用3号黑体字标明份数序号。(十七)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在公文首页右上角第2行顶格用3号黑体字标明“特急”、“急件”。如没有密级密限,则改置第1行。第十一条公文用纸一律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297mm),左侧装订,张贴公文和纸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十二条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其余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公文中的结构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9、,公文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第四章行文规则第十三条行文要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办事程序和公文规范,压减数量,提高质量,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不得以学校或学校办公室名义发文。(一)在较大范围内已开会布置了的事项(包括会议文件、纪要等确定的事项)。(二)单位(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安排,单位(部门)需要上级主管部门解决的有关业务问题。(三)照搬照套照转的表态性文件。(四)已发过文,又无新内容的文件。(五)各类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一般性非长设性领导小组的成立及成员调整。第十四条除上级机关主要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学校名义向上级机关领导人直接报送“请示”“报告”和“意见”;除学校主要领导直接交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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