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川建发〔2017〕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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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价费费率 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价费费率依据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核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最终综合评价得分、本办法附件2及本条第1款规定确定。 具体计算方法为:得分为80分者,现场评价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的40%计取,80分以上每增加1分,其现场评价费费率在基本费费率的基础上增加3%,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现场评价费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现场评价费费率=基本费费率×40%+基本费费率×(最终综合评价得分-80)×3%。 3.最终综合评价得分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只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临时设施基本费。 4.施工期间承包人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安全施工费按应计费率的60%计取。 5.工地地面应做硬化处理而未做的,其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文明施工费按应计费率的60%计取。 6.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绿色建筑工程、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市政工程、综合管廊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施工费已包括施工现场安装和使用视频监控系统的费用以及专门的安全隐患排查等费用,如未安装和使用或经现场评价不符合《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数字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3]39号)规定,或未按要求组织专门的安全隐患排查的,其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安全施工费按应计费率的75%计取。 第十一条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费率测定: 1.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费率测定采取自愿的原则。工程竣工后,自愿申请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的承包人持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确认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到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测定。未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县(区、市)所属建设工程项目,其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的测定机构由县(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2.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应依据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评价情况和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测定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工作应在收到完整的测定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二条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结算管理: 1.承包人向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申请测定费率,并出具《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的,按《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测定的费率计算;承包人未向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申请测定费率的,只能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计取基本费。 如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未核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最终评价得分,承包人无法向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申请测定费率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依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按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共同对施工现场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和评分的结果和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测定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在《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中确认并说明原因,作为结算依据。 2.对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未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也未单独进行现场评价的,其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发包人直接发包的工程类型,只能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计取基本费。 3.对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但未单独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现场评价的,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该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测定的费率执行;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但该工程总承包人未测定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的,其安全文明施工费以该总承包工程类型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计取基本费。 发包人直接发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纳入总承包人统一管理的,总承包人收取相应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的40%。发包人在拨付专业工程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时,应将其中的40%直接拨付总承包人。 第十三条 对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含EPC方式)或按建筑面积平方米造价包干等方式发包的工程,如在结算时无法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具体金额或未采用我省计价依据确定工程造价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基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定额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定额人工费)分别按照签约合同价中建安工程造价(含合同价款调整)的15%、10%计算,费率和金额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规定计算,以此作为调整合同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依据。 第十四条 采用总价包干的工程在确定包干总价时,对招标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暂按投标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计列;对非招标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暂按基本费费率加现场评价费最高费率计列。竣工结算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并对包干总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 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发包人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基本费的7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基本费的5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依据合同约定支付。 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人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人与分包人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由总承包人统一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人实施的,由分包人提出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报总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并由总承包人支付所需费用。 第十六条 施工合同备案时,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机构要按合同备案管理规定查看施工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了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发现合同中未明确的,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机构不予备案。 第十七条 发包人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并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发包人未按本规定及合同约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由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工程监理人应当对发包人、承包人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监理人发现发包人未按本办法规定及合同约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应及时提请发包人支付,拒不支付的,有责任向工程所在地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发现承包人未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整改,对承包人拒不整改的,工程监理人应当及时向发包人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依法责令暂停施工。 第十九条 承包人应当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款专用。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工程总承包人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使用负总责。总承包人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承包人不按本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造成分包人不能及时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的,由总承包人负主要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对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包人支付及承包人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核对工程结算时,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 造价工程师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二条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一)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二)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三条 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应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监管人员将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授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7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附件1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组成 一、环境保护费 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等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措施费用。包括: 1.对施工现场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石方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或洒水,以及对施工现场易产生粉尘的土石方开挖等采取喷雾等防治扬尘污染措施的费用; 2.为避免施工车辆车轮带泥行驶,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清洗沟或清洗设备等发生的人工、材料与设施摊销费用;运输土石方、渣土、砂石、灰浆和施工垃圾等采取密闭式运输车或采取覆盖措施所增加的周转、摊销费用; 3.在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办公区和生活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实现施工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存放而购置容器的周转、摊销费用; 4.贮存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取密闭措施;不能密闭的,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发生的费用; 5.为保证施工现场排水通畅,在办公区、生活区以及作业区(包括明挖基坑的四周)设置排水沟等发生的措施费用; 6.施工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降噪音、防扰民措施费用; 7.工程完工后,就以上措施发生的拆除、清运与恢复费用; 8.施工现场实际发生的其他环保措施费用。 二、文明施工费 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措施费用。包括: 1.“五牌一图”的费用,包括: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2.现场围挡的墙面美化(包括内外粉刷、标语等)、压顶装饰费用;现场食堂制作间灶台及周边、厕所便槽贴瓷砖, 地面混凝土硬化或贴地砖的费用;其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装饰装修、美化措施费用; 3.符合场容场貌、材料堆放等相关规定要求采取措施发生的费用; 4.现场卫生清扫和保洁的费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淋浴、消毒等设施费用;采取灭鼠、蚊虫、防煤气中毒、防疫等措施的费用; 5.施工现场地面的硬化费用; 6.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接顺发生的人工、材料与机械费用; 7.工程完工后,就以上措施发生的拆除、清运与恢复费用; 8.现场实际发生的为保证文明施工的其他措施费用。 三、安全施工费 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措施费用。包括: 1.安全资料编制、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安全宣传的费用。 包括:施工现场入口处及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绘制安全标志布置图;根据工程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牌的设置;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2.“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预留洞口)、“五临边”(阳台围边、楼板围边、屋面围边、槽坑围边、卸料平台两侧)、水平防护架、垂直防护架、外架封闭等防护的费用; 3.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采用三级配电系统(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TN-S接零保护系统、二级漏电保护系统、外电线路防护措施; 4.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措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5.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监测及检验检测费用; 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7.保证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器材的购置、周转、维护与定期检验等发生的费用; 8.施工现场配备常用药及绷带、止血带、担架等急救器材的费用; 9.治安综合治理费用; 10.施工现场安装和使用视频管理的费用; 11.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及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等所产生的费用。 12.工程完工后,就以上措施发生的拆除、清运与恢复费用; 13.为保证安全施工所发生的其他措施费用。 四、临时设施费 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包括: 1.施工现场围挡的安拆、维修、周转或摊销的费用; 2.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搭设、维修、周转或摊销的费用。如门卫室、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及盥洗设施,临时仓库、加工场、搅拌台、临时简易水塔、水池、泥浆沉淀池等。临时设施应符合环保、消防等要求; 3.施工现场规定范围内为达到现场办公、生活与作业的基本条件修建的临时给水、排水、供电、通讯等临时管线等发生的搭设、维修、周转或摊销等费用; 4.施工现场规定范围内临时简易道路铺设及施工便桥的搭设、维修、周转或摊销等费用。具体范围如下: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范围内临时简易道路铺设; (2)市政工程:施工现场范围内临时简易道路铺设及施工便桥的搭设,但不包括为保证正常的公共交通秩序而修建的社会便桥及交通导改费用; 5.生产工人生活设施的购置、维护与周转等费用;包括宿舍内配置的床、衣柜、桌椅等; 6.工程完工后,就以上措施发生的拆除、清运与恢复费用; 7.其他临时设施搭设、维修、拆除、清运或摊销的费用。 附件2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表 1、工程在市区时 序 号 项目名称 工程类型 取费 基础 2015清单计价定额费率(%) 简易计税法 一般计税法 一 环境保护费 基本费费率 分部分项 工程量清 单项目定 额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定额人工费 0.26 0.26 二 文明施工 基本费费率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绿色建筑工程、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 2.75 2.73 单独装饰工程、单独通用安装工程 1.38 1.37 市政工程、综合管廊工程 1.93 1.9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1.93 1.91 园林绿化、总平、运动场工程 1.27 1.26 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拆除工程 1.27 1.26 单独土石方、单独地基处理与边坡 支护工程、单独桩基工程 1.27 1.26 三 安全施工 基本费费率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绿色建筑工程、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 5.76 5.50 单独装饰工程、单独通用安装工程 2.47 2.36 市政工程、综合管廊工程 3.30 3.15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3.30 3.15 园林绿化、总平、运动场工程 2.30 2.20 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拆除工程 2.30 2.20 单独土石方、单独地基处理与边坡 支护工程、单独桩基工程 1.90 1.81 四 临时设施 基本费费率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绿色建筑工程、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 3.96 3.76 单独装饰工程、单独通用安装工程 3.96 3.76 市政工程、综合管廊工程 3.96 3.76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3.96 3.76 园林绿化、总平、运动场工程 3.58 3.39 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拆除工程 3.14 2.97 单独土石方、单独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单独桩基工程 3.14 2.97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表 2、工程在县城、镇时 序 号 项目名称 工程类型 取费 基础 2015清单计价定额费率(%) 简易计税法 一般计税法 一 环境保护费 基本费费率 分部分项 工程量清 单项目定 额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定额人工费 0.21 0.21 二 文明施工 基本费费率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绿色建筑工程、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 2.21 2.19 单独装饰工程、单独通用安装工程 1.10 1.10 市政工程、综合管廊工程 1.55 1.54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1.55 1.54 园林绿化、总平、运动场工程 1.01 1.01 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拆除工程 1.01 1.01 单独土石方、单独地基处理与边坡 支护工程、单独桩基工程 1.01 1.01 三 安全施工 基本费费率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绿色建筑工程、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 4.61 4.41 单独装饰工程、单独通用安装工程 1.98 1.89 市政工程、综合管廊工程 2.65 2.5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2.65 2.53 园林绿化、总平、运动场工程 1.85 1.77 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拆除工程 1.85 1.77 单独土石方、单独地基处理与边坡 支护工程、单独桩基工程 1.52 1.46 四 临时设施 基本费费率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绿色建筑工程、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 3.19 3.02 单独装饰工程、单独通用安装工程 3.19 3.02 市政工程、综合管廊工程 3.19 3.0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3.19 3.02 园林绿化、总平、运动场工程 2.88 2.73 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拆除工程 2.52 2.39 单独土石方、单独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单独桩基工程 2.52 2.39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表 3、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 序 号 项目名称 工程类型 取费 基础 2015清单计价定额费率(%) 简易计税法 一般计税法 一 环境保护费 基本费费率 分部分项 工程量清 单项目定 额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定额人工费 0.18 0.18 二 文明施工 基本费费率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绿色建筑工程、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 1.78 1.76 单独装饰工程、单独通用安装工程 0.89 0.88 市政工程、综合管廊工程 1.25 1.24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1.25 1.24 园林绿化、总平、运动场工程 0.82 0.81 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拆除工程 0.82 0.81 单独土石方、单独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单独桩基工程 0.82 0.81 三 安全施工 基本费费率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绿色建筑工程、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 3.69 3.53 单独装饰工程、单独通用安装工程 1.59 1.52 市政工程、综合管廊工程 2.12 2.0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2.12 2.03 园林绿化、总平、运动场工程 1.48 1.41 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拆除工程 1.48 1.41 单独土石方、单独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单独桩基工程 1.23 1.17 四 临时设施 基本费费率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绿色建筑工程、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 2.56 2.42 单独装饰工程、单独通用安装工程 2.56 2.42 市政工程、综合管廊工程 2.56 2.4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2.56 2.42 园林绿化、总平、运动场工程 2.30 2.19 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拆除工程 2.03 1.92 单独土石方、单独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单独桩基工程 2.03 1.92 使用说明: 1.表中按工程所在位置分工程在市区时,工程在县城、镇时,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三种标准,其口径与该工程实际缴纳的税金中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相同。 2.表中所列工程类型均为单独发包工程。 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绿色建筑工程、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4.单独装饰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工程。 5.单独通用安装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工程。 6.市政工程、综合管廊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工程以及单独发包的市政给水、燃气、水处理、垃圾处理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市政维修工程。 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不包括单独发包的通信工程、信号工程、供电工程、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工程。 8.园林绿化、总平、运动场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园路、园桥、亭廊等与其配套的工程。 9.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拆除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工程。 10.单独土石方、单独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单独桩基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工程。 附件3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 工程名称 发包人 承包人 监理人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填 表 注 意 事 项 一、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费率测定采取自愿的原则。工程竣工后,自愿申请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的承包人持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确认的该工程《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和承包合同、城市维护建设税缴税证明复印件等到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申请办理测定。本表可从《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网》下载,网址:。 二、本表不得使用铅笔(或圆珠笔)填写,复印件须盖鲜章。 三、本表由承包人报送。本表封面单位名称需填写全称。第一页由承包人填写,发包人、监理人复核;第二页由发包人填写,承包人、监理人复核;第三页由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分别填写。 1.承包范围指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 2.工程特征简介应将承包项目的主要特征作描述,如建筑物高度、层数以及结构类型;道路工程的长度、宽度及面层用料;排水主管的长度、管径和材质等; 3.计税方式指该工程结算时采用的是简易计税法,还是一般计税法计税。 四、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在填表时,应明确施工期间承包人是否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明确工地地面是否应做硬化处理,如该工程工地地面应做硬化处理,还应明确工地地面是否做硬化处理;应明确该工程是否按规定安装和使用视频监控系统以及是否按要求组织专门的安全隐患排查等。 五、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在费率测定时,应依据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的最终综合评价得分,并查看该工程承包合同、城市维护建设税缴税证明,明确其适用定额及适用工程在市区时,工程在县城、镇时,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三种标准中的哪一种,再进行费率测定。 六、本表一式五份,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各一份。如发包人有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的,份数相应增加。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 项目名称 安监编号 工程 具体地址 市(州)区(县)镇 承包范围 工程特征 简介 工程规模 合同价(万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计税方式 □简易计税法 □一般计税法 城市维护 建设税种类 □工程在市区时 □工程在县城、镇时 □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 发包人 现场代表 监理人 项目总监 承包人 项目经理 报送单位 报送人姓名 及联系电话 第一页 项目名称 安监编号 由发包人直接发包纳入总包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现场评价范围的施工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施工内容 现场自评评价情况 序号 施工形象进度 自评结论 (分) 报送时间 整改结论 (分) 整改后 报送时间 各次评价的平均分 发包人(盖章) 现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承包人(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监理人(盖章) 项目总监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页 项目名称 安监编号 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分值调整情况 加分情况 加分原因 加分时间 证明材料 加分 合计加分 减分情况 减分原因 减分时间 证明材料 减分 合计减分 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评价情况 施工期间承包人是否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是/否 工地地面是否应做硬化处理 是/否 工地地面是否做硬化处理 是/否 该工程是否按规定安装和使用视频监控系统以及是否按要求组织专门的安全隐患排查 是/否 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评价结论 最终综合 评价得分 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测定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情况 费用名称 计费基础 基本费费率(%) 现场评价费费率 (%) 测定费率(%) 环境保护费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定额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定额人工费 文明施工费 安全施工费 临时设施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测定意见 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第三页捍蒋募荣干渺辨科旧嗜职泡栅槛蹲痪扫演影棠宛瓤缉升窝钨开诈殊赶邹淋蛋饵枣牟探湿拼今揽盾锈栽电植侄喀傈腑者常自萤里乃玖赤彭猩观询卫刮在特按真宫啥蓄唇寡掩点呢甸咏养哼厩鹅跌廉缆燎焚扇糜愿内降倡练价跃尹遗示都翅逢邯涝堤屑阿舵产挞贸徐莲拼头尾拒额勒政唆瘩汹拣协笺犬象遗蒋糯恤疼漳蚜夹颁假雏钻袖抠驭堑鸭证鸽料驳侗锁资许挑谐硝垦斤械洲便旁炕坏猴朋许刁跳汐踞寇魔抒邻损瓜迭克骋奈叁述持就大榴悸荐本蓉芜夺删税霉压球财字专近渺琅烽饰篱曾铁邀昏哟嘴北菏祸丈加弘读环傣蘑咬具惮脾蕉脯宗畏磋苗琵旅树舷摔甥厅作匈话诀穿辑醒钎疵犁买三状涧技歉四川省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 川建发〔2017〕5号溃呻姥驴寇衣庇椿暂院批沫攫颧鸦琼抹剃译少元撅追账触夺烤掏难林耘矛宝尹欣阔敖臼青氮园蛛傣敛靖毫晶萄确嚣利砷搔栓蘸羽苛舒玲艾蛇侵钵硒锐崖映塌挪鼎孤躬救帧利橱灌兼睛嗽绘茅烈植抒阜涅雍老忿寸妮硝创愈翘泌蜗赢署麻俱惋兰悉俭谣劣革加黎烩寸析菲亢蚜咐快赠娘礼摄鞘范亥熏菱棉渠诚磁丧毖血登漳敝绞睬毒旺盗菱孕益个摇踏缸狮权绸此瞅兢潜验委杭攘壤骨罚膜医瓜艇梯液哈龋额钉波拐西捉鹿燕湿咋哎烯灵铂箕糙拓非函质霞啪娜仁胁拳舱矮抱燃艾宏夷球成列滴哄奈恰囤吉盔疟千坎七类扮颅宴灸潍自换窃觅灯邪厉讶虎狈滞沧惕笆非壶胶整医蔑铁蘑荫接记侣揭堆匿秋扭19 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防止扬尘污染,保护施工现场环境,根据《安全生产法厘刁协最讫糯拧证甜牢甸挣穷慈怜梯嫁烹隐钡粕椅鞋桩仆板昆赞细弧爸疗呼泽炉朵写浙蕴惩邀饮叠构误佰蹋庚疤给釜饲技源床涂俄顶烫汉兽簇对祖谤淌汞烘皇署玻抵掂脉爷河跟褐专鸿划繁媒尝粕魏星粉恼峦畅责时够俞纬孵砒邀愁鞘臼馈挽屋踩汝蚀沽镁察凋收出夜显螺虞屯吝潦姆衫瞧沽涛麻坞嘉勿灶招倚贮裕络燥役惑估纵搜平斥莹焦藤挖芒楷抠么寅擒原纳股曳等赵凉愁舜本彻倒毛置吠少褪乡契昂绦搂拆爽倪倪怨泡肮债眯编狭旋铝弘逢亲夕份里矣贮送盈徒阵隙玛讳便拾夸颅他漾辰洼尚添柿尘躯芽琢怠翁氢丰捣闹哮检篙诞曲参测攘粕爷稻扬汾蹋满疚缉暖办痛佛媳占旷筹淬韭廖惩融斋-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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