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压机经销商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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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销协议书甲方:乙方:为了拓展市场,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的协商,就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的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一 双方资质:甲方提供:1. 国家规定的空气压缩机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资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给乙方;乙方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资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份制公司需要提供个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登记地址、现在办公地址、账户资料、增值税开票资料、联系方式:电话、传真、手机、E-mail、QQ或MSN、紧急联系方式、企业简介以上需要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红色公章邮寄或E-mail或其他文件传输方式传到总部二
2、销售范围、期限、方法 1. 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所生产的 系列 系列 系列的 品牌空气压缩机以及辛麦恩公司制定空气压缩机配件 地区空压机 行业所有产品代理商; 2. 期限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期满后双方协商是否续约; 3.2010年度,乙方应按以下 商定的销售额、回款额、用户满意度、地区新增用户比例以及几度完成任务; 季度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销售全额回款额零配件销售额用户满意度新增用户比例备注:a. 销售额是指当期实际发货销售空压机的金额,金额的大小按甲方与乙方的结算价格计算,而并不是按乙方于客户的销售价格计算。回款额是指2010年度所销售的整机的汇款;b. 零配件销售额
3、是指:空气过滤器、油过滤器、油气分离器、水过滤器和润滑油的销售额。c. 对于由甲方直接与用户签订的合同结算的业务,其回款额是指互殴款中甲方的应收的部分,不包括应给乙方返利的部分;并且回款额是指在当期乙方给甲方财务到账的货款金额;d. 用户满意度是指经销区域内经销商所负责的用户向甲方投诉乙方,每期客户投诉比例不超过5%,用户满意度在95%以上。每年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空压机用户发出客户满意度调查表,检查用户满意度,根据此表的调查情况,结合投诉事项汇总为用户满意度评价;e. 地区新增用户比例经销商区域内经销商新增加用户所占的比例;该项不低于50%;f. 如果经销期内,乙方连续3个月无销售甲方产品,或
4、连续两个季度内累计完成业绩打不到该期间目标任务60%的,会回款额、用户满意度、地区新增用户比例其中一项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资格,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按照规定结清欠款;g. 乙方可以在约定区域内发展多个分销店经销甲方产品,但是每个经销店都必须与甲方协商并的得到甲方同意;并备案;h. 在经销期满后,如果乙方无违反协议定,则乙方有优先续签经销协议的权利,但是若乙方未完成甲方本年度下达的销售任务的80%以上的,甲方有权拒绝续签;三价格与市场保护 1. 甲方向乙方供货价格为按辛麦恩集团价格表中的售价 系列按照面价下浮 %结算; 系列按照面价的下浮 % 结算;若以外币支付,则需按照
5、当日银行会算牌价折算; 2. 经销期内,甲方有权提调整产品价格,甲方调整产品价格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产品价格调整之前乙方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已经投标报价的(并已经向甲方备案的项目)仍按照旧价结算;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的调价通知后10天内向甲方备案这部分合同或报价;在产品价格调整以后签订合同或没有及时备案的销售一律按照新价结算; 3.对于集团购买和大型项目投标如果价格偏低,乙方行为降低与甲方结算价格的,乙方须填写经销商特价申请表报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销售。特价的最高下浮点原则上不超过2%,而且乙方在2010年度特价的申请次数不多超过2次;4. 乙方的经销范围为本协议所约定
6、的范围。乙方在开展业务时需向甲方报备相关客户销售信息,原则上不得超出此范围销售;当乙方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发现超出范围的销售信息时,乙方必须填写辛麦恩市场信息报备表,并通过电邮cmnchina和传真至辛麦恩总部;甲方将根据此表综合反映的内容,对此信息予以确认并在3日内回复乙方;经甲方确认同意的超出范围的销售不做处罚;一般信息保护期限为30天,特大项目(金额200万以上的)为60天;若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前实施超范围销售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和拒绝发货;乙方超出范围销售行为的扣发办法:第一次扣罚销售合同总额的10%,第二次或以上时扣罚合同总额的20%,发生超出范围销售两次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
7、议;5.甲方有权从乙方应得的销售返利中扣除乙方跨区域销售或低价销售的处罚款,并向乙方发出处理通知书。四订单 、供货与结算方式1. 乙方购买甲方产品时,须签订买卖合同。具体做法是乙方先填好辛麦恩经销商产品需求申请表,京甲方确认可以供货后,乙方将其与用户签订的合同连同甲乙双方的买卖合同传真至甲方。甲方审批后签订回传;加以双方的买卖合同原件与每月25日前邮寄给甲方。甲方有权知道最终用户的资料和监督市场销售价格;2. 结算方式为: 乙方直接与甲方签订合同的,必须先垫付全款后甲方方可发货;直接用户与甲方签订合同的(乙方经办的销售),按照以下方式结算: kw以下的产品以先款后货的方式结算,不设质保金,如乙
8、方为达成业务而承诺质量保证金的,有乙方支付; kw以上的机型的结算方式原则上为:合同预付款30%;发货前支付30%,调试验收后再支付30%;质保金10%交货后半年内结清(甲方直接客户不结算的,由乙方垫付);甲方必须收回合同总额的60%以上方可发货,不足部分由乙方垫付,垫付款在货款回收达到90%以上时如数返还乙方。甲方结算价部分款项已提前收回,则也把垫付款如数返还乙方;乙方以支票、银行承兑会电汇方式支付甲方货款的,以甲方财务到账为准; 3. 甲方给予乙方年最高信誉额度为 万元;由甲方根据此乙方实际销售情况逐步实现,以具体合同实行为准;实际操作中若有超出信用额度的乙方必须一个月内及时还款,对超出信
9、用额度不及时结付的部分,一个月后按照8%的年利率逐月计收乙方利息。上述利息甲方有权优先从乙方应得的销售返利中扣除。年度人物未完成的且连续两个月无销售的乙方必须归还信用额度,此后有销售的,重新逐步实现信用额度的积累; 4. 运输方式: 由甲方负责代办运输至合同地点,运费由 方承担;起运装车费有甲方承担,目的地卸车费有乙方承担; 5. 货物发出后,因用户生产变动需要条换品种时,其未开箱并包装完好的产品,京甲方售后服务工程师鉴定后可以条换其他品种的产品,但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输费及其他后果。已经开箱或包装破损的产品不予以退还。 6. 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的过程中,可以由最终用户与甲方直接签订销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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