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中心责任追究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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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便民服务中心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优化发展环境,推进规范化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健全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根据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江油市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反行政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有权向镇纪委投诉和检举。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窗口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后果的,造成恶劣影响或后果的,对该窗口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可对窗口负责人予以告诫: (一)未按规定执
2、行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的; (二)便民服务窗口多次发生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规定行为的; (三)对依法应由两个以上窗口共同办理的事项,没有确定牵头窗口,没有规定办理流程时限的; (四)属于便民服务窗口审批的事项,超时办结的; (五)应由本窗口上报审批的事项,拖延上报的; (六)其他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规定情形的;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窗口负责人的责任。情节较轻的,限期整改,对窗口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取消该窗口评优评先资格,并责令窗口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后果的,对该窗口其所涉及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评
3、优评先资格,并可对窗口负责人予以免职; (一)未按规定承诺本部门办理时限的; (二)未按规定建立首问负责事项登记制度的; (三)服务窗口无人值班的; (四)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故意刁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五)对重大或紧急事项,不按规定及时请示、上报并妥善处置的; (六)牵头窗口不履行牵头职责,或配合窗口不配合牵头窗口工作造成工作延误的; (七)服务窗口多次出现超时办结现象的。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窗口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情节较轻的,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取消该窗口评优评先资格,责令直接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后果
4、的,对该窗口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直接责任人调离工作岗位,并可对窗口负责人予以免职; (一)超过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办结的; (二)上班时间擅自离岗的,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的; (三)态度恶劣,故意刁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四)不按规定接待、指导、引导、协助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有关事项的; (五)对把握不准或特变重大和紧急的事项,应当及时请示报告而不及时请示报告的; (六)应当当场办结而不当场办结的; (七)不一次性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需要补正全部材料的。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一)主动赔礼道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已谅
5、解的; (二)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三)主动挽回损失的; (四)其他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情形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的。 (一)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应予追究责任行为的; (二)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 (三)打击报复、陷害投诉人、检举人、证人、调查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 (四)其他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情形的。 第九条 责任追究调查审结应当在15日内完成,处理决定作出后5日内,应当处理结果告知实名投诉人或检举人。 第十条 受到责任追究的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责任追究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提起申诉。 第十一条 本制度公布之日起施
6、行。 (一)调查研究制度 为充分发挥办公室的参谋助手作用,更好地为区委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调研工作年初要制定全年调研的目标和计划,每次调研要确定调查范围和对象,参加人员,拟定调研提纲并及时做好调研报告的起草和上报工作。 2.调研的重点是全区各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全区阶段性中心工作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创造的好做法,工作中出现的事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区委领导和基层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敏感点问题;某项具体工作,具体问题和具体事件,区委领导正在考虑或将要考虑的重要工作及重大事项。 3.调研人员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发扬吃苦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
7、深入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增强认识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提高调研报告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不断提高调查研究的水平。 (二)信息工作制度 为搞好信息工作,为省、市、区委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例会制度 1.每周召开信息专题会。分析、研究省、市委信息刊物采编需要重点,确保和落实本周需要组织收集、编报的信息重点和题目。 2.每月召开信息分析会。分析本月信息采编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下月信息要点和采编计划及需要落实的有关措施。 3.每季度召开信息例会。各单位分管办公室领导和信息员参加,围绕本季度信息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总结,交流各部门做好信息工作的新经验,以及要解决的问题。
8、 4.每年召开信息工作年度会。总结本年度工作,表彰先进,安排部署下年度信息工作。 二、紧急信息报送制度 2.对迟到、漏报、瞒报紧急重要信息的单位,要在全区通报批评,对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三)督促检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市委、区委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并使全区各级党委的督查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轨道,特制定本制度。 1.责任制度。对督促检查的事项,认真进行分解,实行量化管理,责任到人、到单位。督查工作人员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证决策督查和专项查办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2.分流制度。对种类督促检查事项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
9、原则,由区委办公室统筹安排,分流到有关单位办理,对多个部门共同承办的及时协调。 3.督办制度。督促检查事项通知单发出之后,区委办公室对承办单位事项的进展情况,要及时进行催办,对办理进度缓慢的单位,派人直接到承办单位进行督促检查,促其按期办理。 4.报告制度。及时收集各类督促查办事项落实情况,按照时限要求向区委写出专题或综合报告。 5.反馈制度。区委办公室对各单位上报的贯彻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要进行综合分析,及时汇总并向区委或有关领导反馈,为区委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6.通报制度。对各单位贯彻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办理领导批示查办件的情况定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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