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保险专业代理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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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_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专业代理委托合同甲方(委托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明生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办公楼15-16层乙方(受托方): 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机构编码: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保险业务,委托事项包括:(一)代理销售甲方在指定第三方网络平台上发布的保险产品。指定第三方网络平台服务商为上海亿保
2、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指定第三方网络平台为e家保险网(网址:)。(二)代理收取前述保险产品保险费,以转账方式即时逐单全额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第二条 委托代理区域范围甲、乙双方应在保险监管机构许可的经营区域内开展保险代理合作。甲方授权乙方代理区域为:乙方营业执照和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列明的经营区域。第三条 委托代理业务范围及佣金标准(一)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佣金最高标准如下: 1.财产保险 (1)企财险 佣金率: 25% (2)普通家财险 佣金率: 25% (3)投资型家财险 佣金率: 25%2.责任保险 佣金率: 25%3.车辆保险 (1)交强险 佣金率: 4% (2)商车险 佣金率: 15%
3、4.货运保险 佣金率: 35%5.普通意外险 佣金率: 50%在上述佣金上限内,甲方分公司负责与乙方根据业务规模、业务质量等因素针对具体产品制定差异化的代理佣金比例并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佣金。根据业务发展实际需调整本合同约定的佣金最高标准时,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应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佣金标准及有效期(不得超出本合同有效期)。除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之外,以其他任何形式对佣金标准的约定均无效。(二)乙方在甲方授权的险种范围内,按照甲方提供的保险条款、费率、单证及有关规定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不得擅自更改条款内容、费率、保险期间以及其他相关内容;不得擅自印制保险单、保险凭证及有关单证;不得擅自增设保险
4、项目;不得涂改单证内容或加贴批注;不得作出任何接受承保的明示或默示的承诺。乙方无保险条款最终解释权,无出具批单权。未经甲方另行授权,乙方无出单权。第四条 责任范围(一)乙方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代理保险业务,所产生的保险责任由甲方承担。(二)因下列情形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1.乙方超越甲方的授权范围;2.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仍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保险代理业务;3.乙方滥用代理权损害甲方权益,或利用代理权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4.乙方与被保险人或其它第三方恶意串通,隐瞒重大事项欺骗甲方。第五条 代理收取保险费具体结算方式为,以转账方式即时逐单将全额保险费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公司账
5、户,不得以扣除佣金后的保险费入账。双方每月对保险费入账情况进行核对。甲方指定保险费结算账户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吴淞路支行开户账号:1001197829200030058第六条 代理佣金(一)佣金支付规定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保险产品,应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完整规范的业务档案,对所代理甲方的业务做好登记、统计等工作,甲乙双方应逐月核对代理业务清单。乙方须根据双方确认的上月度代理业务清单,按照财务、税务相关规定,向甲方开具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甲方按照监管机构有关规定,每月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甲方不得以直接冲减保险费或现金方式支付代理佣金。乙方
6、向甲方投保自身的各类保险,甲方不支付代理佣金。乙方代理保险业务的投保人退保的,乙方应于退保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佣金返还甲方。乙方收取代理佣金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甲方已全额收到保险费;2.甲方已审核签发保险单;3.甲方已收到乙方开具的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4.乙方的代理行为符合本合同的各项约定。(二)佣金账号乙方佣金账户名称:_开户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_开户账号:_(三)佣金计算方式按照监管要求,甲方自2011年3月1日起全面实行代理业务佣金跟单。即每笔代理业务在出单时确定跟单佣金率,每月支付的佣金为本月所有跟单佣金的合计。计算公式如下:甲方应支付乙方当期代理佣金=(每笔代理业务实
7、收保险费该笔代理业务退减保保险费)跟单佣金率)其中,跟单佣金率应符合保险监管相关规定,并在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中所列明佣金标准的范围内差异化配置。如遇出台新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双方应遵照新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执行。第七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保险业务,甲方享有下列权利并承担下列义务:(一)甲方权利1.甲方有权设定和调整乙方所代理的险种、承保限额、地域以及其他代理权限。2.甲方及其上级单位有权对乙方的代理行为、代理业务档案、业务单证管理等进行检查和监督,根据工作需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足以证明其具备代理资格的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3.甲方有权审核乙方代理的保险业
8、务,并具有最终确认权,对符合承保条件的签发保险单。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纠正保险违法行为, 乙方拒不纠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其代理权。(二)甲方义务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所需的宣传材料、业务单证、保险条款等必要资料。2.甲方应对乙方所属的保险代理业务人员进行保险业务、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3.甲方应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按照甲方的授权范围,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乙方享有下列权利并承担下列义务:(一)乙方权利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代理业务相关的条款、单证等业务资料。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及时支付代理佣金。(二)乙方义务1.甲方行使本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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