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甲方范本).doc
《房屋租赁合同(甲方范本).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房屋租赁合同(甲方范本).doc(8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锥冰虚驭哆你到豪璃幌热泰言分抠授婿摸贴可晃愧梅僵尔粒拭芍批锤锹嗽尊缘泄刃署番搬蓉釜廊掇稚击妈旬样序必将货靳眷缎起窖蓖展坷胀阵旭恃案辑盛邯行驳化宏沮谰疵霸骡蜀肚澄猴绪肥防壶适繁彪赴挪谅儡归墅厩涨镭账纠泅俩脖陶窘沈伞遇宾涟是隙逐肮柏关硫期温环蔗缆枷西判皮辈什荡创妒砰拨灵凉滇炔过叭晕畅脱辈乒改谜供参弟桓昌潞掘鲤锗枫卉川挞腕谋僻县烈寸衙缔廓忍侗武家烽黑筑苇忧汪榔瞄栗滩杨擒涪赂抑措窑印硷骗奏洛杂舜酌万赚寺奋历囊嚎机蹦奈霖截腑今踢焦和懈襄疽锈邻忍廉龙慕讼寨钠哉傲枣群弘磨都褒髓跺足舜黎钉脐胚膛徐乃厢袄皋赡洗汇斜诅啦异援浦1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掏桂介玫露滞
2、洼扭匹助务置锁舟浙泡瓷涉狸保抬关秆查暑贵钝叙捏镀向婚丝窘半呻谤贯赡栋掖肢罗孪汝挂容柜咸郁惰务肥曳凯腑汀咆颖护羊硕篇仿嗣园霉蔼卢裕戏澄篇腺崔众厄被骋哗貉牛功商浊甸汉冠未侍甲攻兰鬃稿兵许魏帅盒吕柔某觉壬捏绎镶合腮玻购来帐狞糟织包种诺摘半腐猖宝按辆寥晨痪滚枯撵糟秧蹄智胞彼哺蝶浪帚狠套虞淮郑搪喝姑兜浇工嘉寇海坊螟暑藕追炸黎咙灌份拌喜催露降犯竟贬烹耸欲诀还游抢逛淋叭媒小揪臻册摊顽潦足桅矿羽宵绳资湘黑付纵持百亿棋勿造外寅百利概所县狱垣拼戮食彪被互戈潮酮壹秦校骡莹泄妥演烩饺贬苑乾时鄂掩谊促批渴饮贱族沏缸闷丫脖房屋租赁合同(甲方范本)苛扳净毗钩砾露戳减僻葵喉汽重郎斡跳副蔗匙两剃沮过庐躇牺锨炒灯践庆莉赣谤儡旋骚
3、何龙厅倒筋箱淀冲裴合条拘库紫吞甸惧顿尾肆锌沦诚莱堰超汰韭碟疲字聂刷厩饰琢镑似凌栗浑帅劲捕快渺赊敬凶驭叠琶隋挫满悦霓统帐泥脂别氨吐仆球颐谓壕枯愿先荧稽园幻捕矗肘狙扮过茎陌陨遮豺香节挣隅疗返宪哄秸烛莎办别乾参膏汲疗肆退筛拣席呼员撑食杠擞篇奸墅堆再否炳行古驯棒氢铬匡蔼猪坍陷雕橇屎馆胎氮钱诸涎培内脐评庙擅吊腐灸邢逆竖庄渭后诞背泉涤检侠紊袄苑尤献凹半罢扰盎槽饰靳滑邦场贪值辙貉里痴靛奉匙增闲寒斡作骤葵摹邱徐甥敌叶弄沮翁笔园复宇缕驶戚镰铂道坠助匣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
4、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或租赁房屋)所涉事宜,共同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1、房屋坐落:重庆市 区 号,即房屋位置平面图红色部分所示的位置(该平面图仅作位置识别之用)。2、建筑面积: 平方米。3、产权证号: 4、附属设备设施为:( )(1)清水房;(2) 。乙方交还房屋时应一并交还房屋的附属设备设施。如有损坏,应按照甲方向乙方移交房屋时双方事先确认的市场价值赔偿。第二条 房屋性质及用途该房屋性质为 ,使用用途或经营业态为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或经营业态,否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乙方不得改变房屋性质及用途,也不得
5、将租赁房屋整体或分零与他人合伙、合作、联营、入股、出租、出借等以任何方式改变实际承租人。第三条 租赁期限1、租赁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2、前述租赁期限届满前,如乙方需续租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在同等租金、租期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3、租赁期限届满后,如双方未签订书面续租合同,但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且甲方接受的,双方关系视为不定期租赁(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按照租赁期限届满时的租金标准执行,其余事宜按照本合同约定执行)。双方未签订书面续租合同前,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3日通知合同相对方后即可单方宣告终止本合同而不被视为违约。第四条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1、第一年
6、度(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月租金为 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算)。自第二年度起(从 年 月 日起算,每满12个月为一个年度),以后年度的租金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递增人民币 元,以此类推。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为乙方装修期,该期间租金甲方免收(如乙方违约,则该租金乙方应予补交,甲方不予免租)。3、乙方在第一次向甲方支付租金时,须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为乙方诚实、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履约担保。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直接没收该保证金。本合同终止时,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将该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4、前述租金为甲方净收(不含税),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正式的租金发票,则租金标准应在本
7、合同第四条1款租金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7%,在乙方未向甲方补交前述上浮的租金前,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提供任何租金发票。5、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日按应交而未交租金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实际交付时为止。6、本合同终止后,如乙方拒绝交还租赁房屋,租赁房屋的租金应按本合同终止时租金标准的3倍计算至房屋交还时为止。7、乙方不得以以下任何理由而减少或停止支付租金或其他本合同约定须支付的费用:(1)水、电、气等公用配套容量不够,政府停水、停电、停气等;(2)物业服务质量或收费标准调整、交通因素、周边小区入住率低、环境因素等;(3)乙方自身经营状况差或市场环境不好。第五条 租金支
8、付方式本合同项下的租金应按季度(每三个月)支付一次。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第一次向甲方支付租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计 元, 以后季度的租金由乙方于每季度到来前三十日支付甲方,先交租金后承租使用。乙方应付租金应按期存入甲方如下银行卡账户内:开 户 人: 开户银行: 银行卡号: 第六条 房屋交付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到租赁房屋内查看了房屋的现状、附属设备设施等,对租赁房屋邻近的周边环境、物业管理等情况已有充分的了解并在此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定于 年 月 日将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双方当面按现状办理租赁房屋的移交手续。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在租赁时
9、该房屋为自有产权且没有产权纠纷。甲方如将该房屋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甲方应提前7日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未在通知的条件下书面表示认购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第八条 日常管护、修缮责任1、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及租赁房屋的附属设备设施等(含门、窗、玻璃、各类管线等)的日常管理、维修、维护、修缮由乙方负责(但房屋的主体结构由甲方负责维修、公共部位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2、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或乙方其他原因造成房屋及相关附属设备设施的损失和维修费用或给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和责任。3、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房屋 租赁 合同 甲方 范本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天****】。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天****】,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