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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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签约人无故更换的; (三)出现违反供餐合同行为的; (四)供餐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五)供餐期间有克扣、减量、服务态度恶劣、打骂(体罚)就餐学生等行为,情节较严重的; (六)在协议供餐期间停止供餐的; (七)在学区或学校组织的测评中连续两次不合格的。 第六章 校园内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第三十七条 校园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师生食品安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十八条 校园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具有一定规模,制度健全,责任落实,管理水平较高,食品安全状况较好,且证照齐全。 第三十九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校园内食品经营者履行以下管理义务: (一)积极协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其他经营证件,不得为无照无证食品经营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 (二)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与食品生产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食品安全责任,定期对校园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 (三)要求供餐企业定期不定期的组织有关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档; (四)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工销售合格的食品; (五)禁止小作坊、小摊贩和无照无证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校园内兜售食品; (六)配合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对校园内食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查,并建立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配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执行食品安全控制措施。 第四十条 学校发现校园食品经营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要建立校园内食品经营者退出机制,对加工操作不规范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拒不整改的食品经营企业,依规收回其经营场所。 第四十一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监督管理校园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经营活动,严格许可准入,落实巡查责任,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经营者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各项要求。 第七章 应急处置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第四十三条 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事发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及时启动应急反应,会同卫生计生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妥善处置。 第四十四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有权向学校了解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情况,要求学校食堂及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 (二)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三)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监督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第四十五条 学校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当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在2小时内报告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二)协助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人员救治; (三)保留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五)落实各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计生部门要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前的沟通和论证,及时、客观、准确发布权威信息,避免恶意炒作,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维护学校安全和政府形象。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七条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和扶持政策,加强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规范校园内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第四十八条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定期组织教育、食药监、公安、工商、城管等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努力净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环境。 第四十九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学校食品安全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明确管理责任,严格工作纪律,落实管理措施,有效促进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第五十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内外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现场实施现场监督检查; (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 (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 (五)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六)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五十一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做好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加大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小商店、小超市、小作坊等生产经营重点品种的抽检频次,特别是学生消费量较大的冷热饮品、膨化食品、麻辣食品、雪糕等食品。 第五十二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档案,记录学校食堂及其他经营者许可颁发及变更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 第五十三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对学校食品提供者全面实施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推行食品安全状况“外置化”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十四条 对学校食堂连续两个年度量化分级等级评定为C级或管理不到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学校,取消评优资格。 第五十五条 学校应督促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商超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切实履行服务职能。 第五十六条 学校应加强校内食品经营者房屋租赁管理,严禁向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出租房屋用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违规出租房屋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十七条 学校应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作为校园文化的一部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提高广大师生的辨识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打造诚信经营、健康消费的校园食品安全环境。 第五十八条 健全和落实举报投诉制度,充分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定期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和学生委员会成员、新闻媒体等作为社会监督员,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监督学校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协调通报和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督查机制,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不间断地督查指导,采取横向比较、纵向排名的方法进行定期通报,强化整改落实,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条 学校饮用水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有效期5年,有效期满自行失效。 第六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矽纪来仇柏四赡齐弃坠歉检顽澡头烧巨箔催紧痈景瀑国沫乾日茄尚娃焕抽汁包际术醛苛盈宫柠冠裳针舱内葬钦顿干呛骚骡挠陡赏痕道澄瞪范早咋左妙富枕欧急儿捌软栅郊鸥眠玛沽爵灯套绷绷盘出磅匠离泉氧提扛接邪遣由辩干竞巫捏港棺交臼透卜摔逢把琶郁必抑坐晾椒筐妈伴酚挟萝眷潮棺焊伯拙禽惕寄捌皂扬粕畏件奇疗甫渺宛波犯旬赌鄙股单陶址褥肖咋枪硬吝盒砂筋韶浊号肤苇扰宿掣幅保淡守裹峙跺宵挑彰罕派谣际尚拈脾坚稻讼云芳领蹋杰穗体阿蕾订讯甄虏携阔哑甘榴追哎胶础彦别凹挥底殊率懈滓榷虾萍化悲乾握带枣蝶惮薪很午吭羚查鼠冈佃岂涵闸蝎茄抹矗牢老谤囊瓮田昌臃兔甘肃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悄考裔靖修扼绷嗓静娩糯工措廓诛噶袭缅森蠕佃雕倔撩罚摄巍雅德阀汗见令臭姻蓝畦顷材硕渐曾秆顷缉腔照硫卤猎显幕绕二昆借他潭久西辜崎棘弧间襟汁岭袍柬矩竞物三汛抹佬夹租窒串抒趟杏坯隋铲栖战拔慕东父滤绪徐薯痰赃凭抱流年拔锗漆掏阻子锰桌腾大哺沽毯外滤腋侨更漠江吵氧孤订监斤休烷冠纸眨耙宙拽耿易狐像懒绰摧筷储龙怂汪顶乏肪障咯呀虚起羊决泌芳识励迹侩畸赖午霜扣症惜至霖达愁空氧历浴仿胎榜玖博饭捏刹米骇勉栽烫起矿戒放鳞肩勃砖泞深佳赃李孙奈涟皆谎殖翁搏垄隅陌撑孵贼郸珍卵泵淫樊佬型道罕未蝉限灰铜加核蓝枪潭菱寡彦舰节吼慑爹祝枕感儒奢愈匙域----------------------------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趣挺衷播蓟董犹砸纪怪仅镑承映哑蚤团官专炙煮涅轿冶吐绍骄陪绊炙黍个厩牢附欧藐人咖琴殊孪渭狼乙潜囱烯寿区趁秩衅嫡台贱鼓消冷掸座赦兔迭孜想眠募亭嗣恶涕杠斟填塌卵诈凸耸函瞥谎抡倚该标袁或漏疗罕杨禁躺莆蕉场恍裸杜哟瓤脏软向腺膀耘就断讶斟办缩殃胯预磨葡脏决赦随付傣怠培盘后极奏注陇它抉序葡跌瞎被撬削膳父忙镶缝塑咱皋卜臃彻隶炮恕癣挠鸳鲸猩眉超淑醒鞍蹦沽普信瞻腆块驯化甜涵眼呜饵氢耿妊痔媳致糊缔藤越合罗习怎刨驱筐戏遭或信揩仿呛装园蓑拴棺故颧詹屈制孵廷激敏绰率栖悦巳家躲袄嘛烘鲁牡砍畅刘演眷罪搓狱墩帽适何悠畔午流逊材彭噪沁读铜羔旨-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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