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381—2020 肉鸭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山东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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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65.020.30 B 4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T 3812020 代替 DB37/T 3812003 肉鸭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afe meat duck production 2020 - 04 - 26 发布 2020 - 05 - 26 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7/T 3812020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替代DB37/T 3812003商品肉鸭生产技术规程,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肉种鸭饲养管理规范; 增加了商品肉鸭多层
2、平养饲养模式; 增加了疫情处理条款; 删除了环境保护内容,增加了无害化处理方式; 增加了鸭场生产记录和档案管理。 本标准由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山东省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家禽研究所、临沂大学、威海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山东和康源生物育种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众客食品有限公司、樱源有限公司、烟台绿叶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敏训、李玉峰、黄兵、孟凡生、李磊、袁卫峰、石海艇、张金强、冯战胜、王爱峰、吕淑荣。 DB37/T 3812020 1 肉鸭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肉鸭安全生产的鸭场环境与设施、人员、引种
3、、饲养管理、卫生防疫、记录与档案。 本标准适用于肉种鸭和商品肉鸭的安全生产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 16567 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NY/T 1167 畜禽场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规范 NY/T 1168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NY/T 2122 肉鸭饲养标准 NY/T 2843 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兽医卫生规范 NY/T 3075 畜禽养殖场
4、消毒技术 NY 5027 畜禽饮用水水质 NY 5263 肉鸭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DB37/T 1924 生态环保养鸭场(小区)建设及生产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15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6年第666号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农医发(2017)25号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06年第67号 3 定义与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商品肉鸭 指肉用型鸭,主要特点是生长速度快,饲料转化效率高。正常情况下,饲喂68周龄出栏的鸭。 3.2 肉种鸭 指以生产种蛋,孵化繁殖商品肉
5、鸭为目的而饲养的种鸭。 DB37/T 3812020 2 3.3 全进全出 同一鸭场只饲养同一批次的鸭,同时进场,养成后又在同一时间运出屠宰。 3.4 休药期 肉鸭从停止给药到许可屠宰上市的间隔时间。 3.5 鸭场废弃物 包括垫料、鸭粪尿、污水、病死鸭、过期兽药、不再使用的饲养用具、残余的饲料和疫苗等。 4 鸭场环境与设施 4.1 鸭场选址、规划布局及设计建造应符合 DB37/T 1924 生态环保养鸭场(小区)建设及生产技术规范要求。 4.2 生产区内不应饲养其他动物。 4.3 鸭场应设有专门污物和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区,具有污水处理系统和防火设施,具有防渗漏和溢流设施,对周围环境不造成污染。
6、5 人员 5.1 鸭场管理人员应具有畜牧兽医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肉鸭或种鸭养殖相关知识,熟悉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5.2 鸭场应配有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和养殖生产人员。所有人员应经过相应培训,具备相应能力。 5.3 生产人员实行定期工作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生产岗位,不得串岗。 5.4 饲养员进入生产区时,要经过消毒,更换消毒过的防疫服和鞋帽。生产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因特殊情况必须进入者,需经过消毒并更换防疫服和鞋帽后方可进入。 5.5 生产人员及技术人员应身体健康,定期体检,不得患有人鸭共患疾病,防止人人之间或人鸭之间传播疾病。 6 引种 6.1 引入种鸭或商品鸭
7、应从非疫区、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种鸭场或专业孵化场引进。其运输按照 NY/T 2843 执行,并按 GB 16567 要求进行检疫。 6.2 同一栋鸭舍的所有鸭应来源于同一种鸭场或孵化场相同批次的雏鸭。 7 饲养管理 7.1 应根据肉鸭的习性及日龄调整鸭舍内的温度、湿度、饲养密度、光照等技术参数,保障饲养鸭群的舒适度。 DB37/T 3812020 3 7.2 肉鸭生产宜实行“全进全出”的饲养管理制度。 7.3 饲料应符合 GB 13078 的要求。不同生长阶段的营养需求,参照 NY/T 2122 规定执行。 7.4 饮水应符合 NY 5027 的要求。 7.5 鸭舍
8、内有害气体含量应符合 NY/T 1167 规定。 7.6 饲养管理方法参见附录 A。 8 卫生防疫 8.1 兽医卫生防疫应符合 NY 5263 和相关法规的规定。 8.2 免疫接种: a) 鸭场免疫工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 b) 鸭场应根据疫病流行情况制定适合本场的免疫程序,参见附录 B; c) 鸭场应制定免疫监测计划,对免疫效果进行评价。 8.3 疫病监测。 8.4 疫病净化 根据本地动物疫病净化计划,制定适合的净化计划,实行有效的净化措施。 8.5 卫生消毒: a) 鸭场卫生消毒应符合 NY/T 3075 规定; b) 消毒方法及消毒剂参见附录 C 和附录 D。 8.6
9、兽药: a) 兽药的采购、贮存、使用及过期药品的处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规定; b) 鸭场应根据本场的疫病发生、流行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用药程序。 8.7 隔离。饲养人员观察到鸭群异常,应及时报告鸭场兽医人员,对异常鸭群进行隔离处理。 8.8 疫情处理。出现疑似传染性病例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与程序进行疫情的报告与处置。 8.9 无害化处理: a) 鸭场产生的垫料、粪便、污水等废弃物应按照 NY/T 1168 处理,排放物应符合 GB 18596 规定; b) 病死鸭应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9 记录与档
10、案 鸭场应按照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养殖记录与档案。 DB37/T 3812020 4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饲养管理 A.1 种用肉鸭 A.1.1 育雏期 A.1.1.1 育雏前准备 A.1.1.1.1 准备好饲料、料槽、水槽、温控设备、垫料、药物等,检修好门窗。 A.1.1.1.2 进雏前2周,应对鸭舍、用具等进行清扫、冲洗、消毒,然后进行设备维护,最后进行熏蒸消毒。 A.1.1.1.3 进雏前12 h24 h,应将育雏舍温度提高到33 左右,相对湿度保持在65 %左右。 A.1.1.2 饮水与开食 雏鸭出壳12 h后即可饮水,水中可添加多维素和5 %葡萄糖。饮水
11、后即可开食。 A.1.1.3 饲喂 1周龄内日喂6次8次,2周龄4周龄日喂1次3次。日采食量根据种鸭体重及均匀度进行适当调整。 A.1.1.4 饲养密度 种鸭各时期的饲养密度见表A.1。 表A.1 种鸭各时期的饲养密度(只/m2) 项目 育雏期 育成期 1 周龄 2 周龄 3 周龄 4 周龄 5 周龄以后 饲养密度 1318 1013 710 57 34 A.1.1.5 温度和湿度 育雏期1周龄内每日温度下降0.5 。种鸭育雏期鸭舍适宜温度和湿度见表A.2。 表A.2 种鸭育雏期鸭舍适宜温度和湿度 项目 1 周龄 2 周龄 3 周龄 温度 33 30 29 25 24 21 湿度 60 %65
12、 % 55 %60 % 55 %60 % A.1.1.6 光照 A.1.1.6.1 开放式 DB37/T 3812020 5 3日龄以内光照时间为24 h/d,以后每天缩短0.5 h1.0 h光照,光照强度15 Lx20 Lx,21日龄以后采用自然光照。 A.1.1.6.2 封闭式 3日龄以内光照时间为24 h/d,以后每天缩短0.5 h1.0 h,直到减至17 h为止,光照强度15 Lx20 Lx。 A.1.1.7 分栏 根据鸭体重大小及体质强弱分开饲养。1日龄14日龄每栏饲养以500只800只为宜,15 d28 d每栏饲养以300只500只为宜。 A.1.2 育成期 A.1.2.1 饲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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