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谈判面对面.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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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职谈判面对面离职谈判面对面.企业如何与员工企业如何与员工“和平和平分手分手”.给钱都不能解除吗?给钱都不能解除吗?.北京市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北京市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20172017年年4 4月月2424日)日).8.8.8.8.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如何处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如何处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如何处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如何处理?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一般应予
2、以支持。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一般应予以支持。.9.9.9.9.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劳动劳动劳动劳动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主要有以下情形:劳动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主要有以下情形:(1 1)用人单位被依法宣
3、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2 2)劳动者在仲裁或者诉讼过程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在仲裁或者诉讼过程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3 3)劳动合同在仲裁或者诉讼过程中到期终止且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订立无固)劳动合同在仲裁或者诉讼过程中到期终止且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的;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的;(4 4)劳动者原岗位对用人单位的正常业务开展具有较强的)劳动者原岗位对用人单位的正常业务开展具有较强的不可替代性不可替代性和和唯一性
4、唯一性(如总经理、财务负(如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且劳动者原岗位责人等),且劳动者原岗位已被他人替代已被他人替代,双方,双方不能不能就新岗位达成就新岗位达成一致一致意见的;意见的;(5 5)劳动者已入职新单位的;)劳动者已入职新单位的;(6 6)仲裁或诉讼过程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送达复工通知,要求劳动者继续工作,但劳动者拒绝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送达复工通知,要求劳动者继续工作,但劳动者拒绝的;(7 7)其他明显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条件的。)其他明显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条件的。.法律规制法律规制实际操作实际操作实际操作实际操作.0101法律规制法律规制.劳动合同解除的种
5、类劳劳动动合合同同的的解解除除双双方方协协商商单单方方解解除除企业提出企业提出劳动者提出劳动者提出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经济补偿金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企业解除企业解除劳动者过错而解除劳动者过错而解除劳动者非过错而解除劳动者非过错而解除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代通知金支付代通知金/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企业不得企业不得解除解除适用劳动者非过失解除适用劳动者非过失解除条件,限制解除的条件,限制解除的违反规定解除的,恢复关系或违反规定解除的,恢复关系或支付支付2 2倍的经济补偿金倍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解除劳动者解除无理由或因个人原因的无理由或因个人原因的 企业过失的企业过失的
6、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制协商一致协商一致劳动法劳动合同法24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特殊人群限制:无任何限制特殊人群限制:无任何限制.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制过失性解除过失性解除劳动法 第25条劳动合同法 第39条(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取条件的;(
7、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特殊人群限制:无任何限制.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制非过失性解除非过失性解除劳动法 第26条劳动合同法 第40条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一)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
8、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一)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特殊人群限制:有限制.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制非过失性解除的特殊人群限制非过失性解除的特殊人群限制劳动法 第29条劳动合同法 第42条(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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